主管單位:吉林大學理論法學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吉林大學理論法學研究中心
年刊 審稿周期:預計1個月內(nèi)
《法理學論叢》由張文顯 杜宴林擔任主編,創(chuàng)刊于1999年,由吉林大學理論法學研究中心主管、吉林大學理論法學研究中心主辦的一本政法領域?qū)I(yè)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nèi)的原創(chuàng)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tài)。
1、來稿論文要求格式規(guī)范、項目齊全,包括:標題、摘要、關鍵詞、正文;作者簡介置于首頁頁腳,標題及摘要英譯附于文后。
2、中文摘要300~500字,是以第三人稱對文中觀點進行概括,能簡明反映論文的主要內(nèi)容信息。關鍵詞3~6個為宜。
3、來稿一般不退,所有稿件請自留底稿。來稿必復,三個月內(nèi)未收到用稿通知者可對稿件自行處理。
4、正文中表示標題級別的序號形式,一般從大到小依次為:“一”“(一)”“1”“(1)”“①”等。可以根據(jù)標題的實有級別,跳過某些形式的序號。
5、本刊統(tǒng)一采用頁底腳注的形式,每頁注釋重新編號,注釋序號用①,②……標識。注碼置于引文結束的標點符號之后右上方。
6、來稿需準確標注參考文獻。本刊采用文末注(對稿件中特定內(nèi)容的解釋說明可采用頁下注),順序編號。著錄格式依照《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guī)則》GB/T7714—2015執(zhí)行。
7、來稿應在篇首頁的地腳處注明基金來源(項目名稱及編號)、作者簡介(姓名、出生年月、性別、職稱、學位、從事專業(yè)或工作)和電子郵箱、手機號碼等。
8、公式及正文的變量應使用斜體表示,并在第一次出現(xiàn)時給出具體含義,杜絕同一字母兩種含義的現(xiàn)象。行文中需用到的公式應統(tǒng)一順序編號。
9、“作者簡介”的格式如下:作者簡介包括:姓名、學位、職稱、研究方向,研究生文章需其導師任通訊作者,并注明通訊作者的職稱、是否碩博導師。
10、正文:一律以Microsoft Word2003格式提供。正文采用5號宋體字,一律采用單倍行距。引文務請核實無誤,并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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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張文顯 杜宴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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