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來稿系基金項目資助的論文,請在首頁論文題名后以“宰”符號標注,并鏈接至論文首頁地腳中表明基金項目的類別、名稱、項目編號。
2、正文各層次內容一律采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同級標題不同層次的數字之間用下圓點相隔,最末數字不加標點。如:正文一級標題序號用1,二級用1.1,三級用1.1.1,均左頂格書寫,后空一格寫標題。
3、同一文獻反復引用者,用在正文中首次引用的文獻序號標注;正文中引用的參考文獻有兩位作者時中間用“和”連接,有三位或以上作者時用第一作者加“等”。引用外文文獻時只用作者的姓。
4、來稿請注明作者及簡介,包括:姓名、單位、職務職稱、研究方向、通訊地址、郵編、電話號碼、電子郵箱,以便聯系。
5、來稿必須是具有一定創新意義的學術論文。所投稿件必須是署名作者本人實際完成,不存在任何有違學術規范情形,不存在任何知識產權爭議。
6、圖、表和公式應通篇順序編號,圖題、表題應有中英文對照。表格應采用三線表形式,內容以中文表述。具體要求請在本刊網站下載《撰文書寫要求》。
7、注釋主要用于對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內某一特定內容作必要的解釋或說明。篇名、作者注置于當頁地腳;對文內有關特定內容的注釋可夾在文內(加圓括號),也可排在當頁地腳或文末。
8、文稿需附300 字左右的中文摘要,內容包括目的、方法、結果(應給出主要數據)和結論4 部分,各部分用第三人稱撰寫,冠以相應的標題,不分段。需標引3~5 個關鍵詞。
9、文章標題能簡明扼要地反映論文的最主要內容,且便于檢索,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必要時加副標題,題名中的名詞術語應標準化。
10、注釋主要用于對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內某一特定內容作必要的解釋或說明。篇名、作者注置于當頁地腳;對文內有關特定內容的注釋可夾在文內(加圓括號),也可排在當頁地腳或文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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