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摘要應站在旁觀者的角度撰寫,通常采用第三人稱的寫法,不要使用“我們”“作者”“本文”“筆者”這樣的主語,也不要使用評價性語言。可客觀描述對比數據等應用效果。
2、來稿要求研究資料真實、字跡清楚、圖表清晰、數據可靠、論點明確、結構嚴謹、文字通順規范。
3、獲得國家基金資助和省部級科研項目的文章請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及編號,按項目證明文字材料標示清楚。
4、引征注釋以頁下腳注形式連續編排,翻譯文章中,譯者需要對專有名詞進行解釋說明,并以【*譯注】的方式在腳注中表明;如譯者對原文內容進行實質性補充論述或舉出相反例證的,應以【*譯按】的方式在腳注中表明。
5、研究論文(包括研究簡報)書寫順序包括:題目,作者姓名,作者單位,中文摘要,關鍵詞,英文題名(與中文一致),英文作者及單位,英文摘要和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
6、參考文獻采用順序編碼制,按文中出現的順序統一編號,并列于文后。文獻作者3名以內全部列出,4名以上則列前3名,后加“,等”(英文加“,et al”),外文作者采用姓前名后格式,名用縮寫,不加縮寫點。
7、文中的圖、表應具有自明性,并須附相應的英文名。凡涉及國界線的圖件,必須繪制在地圖出版社公開出版的最新地理底圖上。圖像要清晰,層次要分明。
8、文章的正文標題、表格、圖形、公式須分別連續編號,腳注每頁單獨編號。大標題居中,編號用一、二、三;小標題左齊,編號用(一)、(二)、(三);其他用阿拉伯數字。
9、本刊強調研究成果的原創性和學術價值,其中,只限專業領域通用詞匯的表述部分,不能存在完整句子的復制現象,核心觀點嚴禁有任何重復(含自引)。
10、引言在標題以下,不設標題的分段、分層:使用1)2)3)等、①②③等、abc等,在段首時應退2字起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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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白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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