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文標題:內容應簡潔、明了。標題層次一級標題用“一、二、……”來標識,二級標題用“(一)、(二)、……”來標識,三級標題用“1.2.”來標識,四級標題用“(1)(2)”來標識。一般不宜超過4層。
2、作者是指科研內容的構思,具體研究工作的執行及撰稿執筆等方面的主要貢獻人員,能夠對論文的主要內容負責答辯的人員,是論文的法定主權人和責任者。作者署名不宜過多,一般不超過8名。
3、參考文獻:作者年份制,正文中以(作者,年份)形式置于對應處;詳細內容采用文后注形式,中文在前、英文在后,以音序排序,具體著錄格式見附件。
4、正文各級標題一律采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同級題不同層次的數字之間用下圓點相隔,最末一位數后不加標點。
5、稿件須有“摘要”(中、英文),用以準確概括文章的主要內容,包括研究的問題、研究目的以及論點、論據和結論,字數一般控制在 300 字以內。
6、自收稿之日起,編輯部將在3個月內給作者答復來稿處理意見,如在此期限內未收到采用通知,作者可另行處理稿件并告知我刊。
7、注釋。注釋用于對文內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說明,其序號分別為:①、②、③…,注釋內容置于正文之后。
8、項目背景和目標:在文章中清晰地介紹基金項目的背景和目標。說明該項目所屬的研究領域以及解決的具體問題。
9、縮略詞的使用應采納本學科、本專業的權威性機構或學術團體所公布規定的或是約定俗成的縮略詞,不得引用某些不是公知公用的、且又不易為同行讀者所理解的、或系作者自定的縮略詞。
10、自投稿起三個月內未獲任何通知,請作者主動聯系編輯部,以免遺漏或耽誤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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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梅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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