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文須觀點鮮明新穎、材料充實可靠、論證嚴密科學;引用他人的成果,須注明出處;引證不能用來構成本人論文的主要或實質部分;層次一般采用一、(一)⒈(1)1)的層次順序。
2、參考文獻為標注具體出處(頁碼、時間等)的實引,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標示順序置于文末。
3、文稿中表和圖力求精簡,設計正確、合理、易懂。表式為三線表,欄頭左上角不用斜線;表內盡可能不用或少用標點符號;上下行數字對齊;表內“±”號上下對齊,左右各空1格;表注依次用右上標a、b、c、d。
4、本刊用通行簡體字排印。有特殊符號或少數民族文字及民族古文字的,請隨稿寄上輸入軟件。本刊對擬用文章有刪改權,如不同意,請在來稿中注明。
5、摘要是文章主要論點的客觀陳述,要能概括文章的主要內容或創新觀點,字數為200字以上,避免以“本文研究了……,指出了……,本文認為……”等形式表述。
6、注釋:用于對文章某一特定內容做出解釋和補充說明,排在當頁地腳處,每頁重新編號,文中用數字加圈上角標注(如①②……)
7、標題層次標題層次采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碼,標題層次劃分一般不超過4級。一級標題為1,二級標題為1.1,三級標題為1.1.1,四級標題為1.1.1.1。
8、所有作者的工作單位,均應包括單位名稱(院校給到系),所在省、市名及郵政編碼,多作者的工作單位名稱之前加與作者姓名序號相同的數字序號,中間用“;”隔開;工作單位的英譯文給出全稱,不能用縮寫詞(系名除外)。
9、稿件應附有規范的中英文對照的標題、作者姓名、單位及中英文摘要和關鍵詞。
10、各級基金項目應在文章首頁以頁下注形式標注,例如“基金項目: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 ”,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項目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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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李雙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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