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量的符號與量單位的符號: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3100~3102-93量與單位》的規定,正確使用量的符號與量單位的符號。
2、編輯部對擬用稿件將在收到來稿后一個月內向作者發出稿件錄用通知,作者逾期未收到通知,可自行處理。編輯部對來稿有修改權,不同意修改的稿件請在來稿中聲明。
3、如多位作者之間用“,”隔開,不同工作單位的作者,應在姓名右上角加注不同的阿拉伯數字序號,并在其工作單位名稱之前加與作者姓名序號相同的數字,各工作單位之間連排時以分號“;”分開。
4、標題層次:本刊采用1,1.1,1.2,2,2.1,2.2,3,3.1,3.2,3.3等表示標題層次,書寫時一律左頂格。
5、論文須附中、英文摘要;中文摘要200—300字,英文摘要150—200詞。另請擇出能反映全文主要內容的關鍵詞2—4個。
6、正文各部分都應簡潔明了。結果中層次標題一律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盡量減少層次; 不同層次的數字之間用小圓點相隔,末位數字不加標點符號。如“1”、“1.1”、“1.1.1”等。
7、盡量避免出現長句,要用標點適當隔開,文字敘述要通俗易懂,避免晦澀歧義。
8、中文參考文獻應使用中文標點符號,標點符號與文字間無空格;英文參考文獻應使用英文標點符號,標點符號后有空格。
9、屬于課題基金項目的成果或論文,請在首頁注明基金項目類別、課題項目名稱及編號。如有鳴謝文字請附于文末。
10、注釋要求:對論著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或無現代版本的古籍、檔案、內部資料等各種不宜列入參考文獻的引文以腳注形式著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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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余志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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