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來稿應立論嚴謹,邏輯清晰,材料翔實,語句精煉,具有原創性、科學性、理論性。
2、作者確需變更時應向編輯部說明變更原因并必須提交全部作者親筆簽名同意變更的書面文件。署名作者在2人以上(含2人)及以集體作者署名時,應標注通訊作者。
3、參考文獻:論文應詳細寫參考文獻,在文中用帶[]號的序號標出,其內容統一寫在文末。
4、注釋:對文內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說明,請一律用尾注。按文中引用順序排列,序號為:①②③……格式為:序號、著者、書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時間、在原文獻中的位置。
5、科研基金資助的課題原則上著錄國家或省、部級以上的課題,需注明科研基金機構全稱和自主好,中、英文雙語著錄,分別置于中英文摘要關鍵詞下方,并在圓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
6、文章的正文標題、表格、圖形、公式須分別連續編號,腳注每頁單獨編號。大標題居中,編號用一、二、三;小標題左齊,編號用(一)、(二)、(三);其他用阿拉伯數字。
7、重要的或后文將提及的公式,應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序號,序號加括號;推導過程的中間步驟應盡可能忽略,各種符號應遵循有關規則;特別注意參數和變量的符號(包括下標),參數和變量字體均為斜體。
8、論文要有科學性、真實性、先進性、實用性、可讀性。設計合理,結構嚴密,層次分明,文通字順。3個月內未接到用稿通知,作者可自行處理。
9、引言:簡明扼要地說明本課題的背景、研究理由、目的、方法和意義。介紹研究的背景資料時應引用相關文獻。不應與摘要及討論部分的內容重復。
10、中文關鍵詞標注3個以上,選詞要規范;英文關鍵詞與中文關鍵詞一一對應,英文縮寫應在第一次出現時先給出全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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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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