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創性要求:文章須為原創,且不存在抄襲、剽竊等學術不端行為,包括未曾公開發表或僅在校內期刊發表的學術論文。文章復制比不得超過15%,進入試講環節的文章需提交知網查重報告。
2、內容要求:文章應具有創新性、學術性和科學性,論點明確,論據充分,邏輯嚴謹,語言流暢。
3、格式體例要求:投稿應包括標題(30字以內)、摘要(300-500字)、關鍵詞(3-5個)、正文、參考文獻,其他未盡事宜可參考《法學引注手冊》。
4、正文標題:內容應簡潔、明了。標題層次一級標題用“一、二、……”來標識,二級標題用“(一)、(二)、……”來標識,三級標題用“1.2.”來標識,四級標題用“(1)(2)”來標識。一般不宜超過4層。
5、注釋:對文內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說明,請一律用尾注。按文中引用順序排列,序號為:①②③……格式為:序號、著者、書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時間、在原文獻中的位置。
6、請勿一稿多投或抄襲別人稿件。作者在3個月內如未收到編輯部對來稿處理函,稿件可自行處理。本刊不退稿,請作者自留底稿。
7、署名作者的人數最多不超過6人,順序由作者自定,兩位以上的作者中間用逗號“,”隔開,按貢獻大小依次排序。
8、關鍵詞是表述論文中心內容且具有實質意義的詞匯,一般為3~8個,以分號分隔.盡量采用《漢語牛題詞表》或各專業豐題詞表提供的規范詞。
9、文章標題用三號黑體,二級標題用四號黑體,三級標題用小四號黑體。級次一般 用一、二、三,(一)(二)(三),1. 2. 3. (1)(2)(3)。序數中文序號用頓號,阿拉伯數字用下 標圓點分開。
10、縮略詞的使用應采納本學科、本專業的權威性機構或學術團體所公布規定的或是約定俗成的縮略詞,不得引用某些不是公知公用的、且又不易為同行讀者所理解的、或系作者自定的縮略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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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周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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