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稿件文責自負。根據(jù)《著作權法》,結合本刊具體情況,編輯部可作文字修改、刪節(jié);凡涉及原意的重大修改,則提請作者考慮。修改稿逾期3個月不返回者,按自動退稿處理。
2、各層次標題一律采用阿拉伯數(shù)字分層次連續(xù)編碼,一級標題使用1,2,3……;二級標題使用1.1,1.2,1.3……;三級標題使用1.1.1,1.1.2,1.1.3,……。
3、參考文獻:應以近5年文獻為主,引用公開發(fā)行的新研究原著,勿引用譯文、文摘、內(nèi)部資料及轉(zhuǎn)載文章,盡量不引用教科書。
4、摘要必須是獨立的和自含的,也就是說,摘要應當是獨立于本篇文章而存在的,因此摘要中不要出現(xiàn)“本文論述了”、“筆者”等字樣。
5、如需在出版的論文中加注通訊作者,應提供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漢族可省略)、籍貫、職稱、學位、研究方向、電子郵箱地址,并在編輯加工階段與責任編輯確認。通訊作者置于基金項目下方。(列于參考文獻后的作者簡介不會排印在正式發(fā)表的論文中。)
6、若有基金資助,請在題名下方另行“基金項目”寫明項目全稱及批號,并上傳基金批文復印件。
7、正文應層次分明,在層次標碼后,應擬定標題。盡量減少層次,不得多于3 層,采用1,1.1,1.1.1 方式。層次的數(shù)字序號頂格寫,序號后要空一個漢字。
8、文中需進一步解釋的內(nèi)容作為頁末注釋,用宋體五號字。文中用上標標注,編號為:①②③。
9、圖要清晰、精確。坐標中的物理量及單位要使用規(guī)定符號標注。同一內(nèi)容或同一組數(shù)據(jù),如列成表,不再作圖;已用圖示的不必列表。表格一律采用三線表,金相照片請?zhí)峁┰嗣鞣糯蟊稊?shù)。
10、引文以“參考文獻”方式尾注,參考文獻著錄本刊采用順序編碼制的規(guī)則,文獻序號(用阿拉伯數(shù)字外加())按其在正文中引用的先后順序連續(xù)編排,同一文獻如出現(xiàn)多次,用同一數(shù)字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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