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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黨支部、村委會、轄區各企事業單位:
年,我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工作的總體要求是: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十七屆全會和省、市政法綜治工作會議以及區委十五屆三次全體(擴大)會議精神,以鞏固省、市、區級平安區創建成果為目標,以“嚴打”整治、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強化基層基礎工作、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加強和改進社會服務與管理為著力點,狠抓平安宣傳工作,以創建平安單位(村)為在新的起點上實現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新突破,竭盡全力提升人民群眾對社會治安的滿意率和對平安創建活動的知曉率,確保全鎮社會治安大局持續穩定,為促進全鎮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以優異成績迎接新中國成立周年。
一、完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強化責任
1、繼續貫徹落實《關于實行平安建設領導責任制的實施意見》,健全完善目標管理責任制和綜治委會議,建立各村一把手半年綜治工作述職制度和領導干部抓綜治和平安建設工作實績檔案。進一步完善綜治考評體系,搞好對群眾安全感的測評,加大對工作創新和工作成效的考評力度,充分發揮考評的推動作用。完善激勵制約機制,切實把黨政領導干部抓綜治和平安建設工作的能力和實績獎懲掛鉤,真正履行好“一崗雙責”的責任,激發村兩委會主要負責人抓綜治和平安建設的自覺性、積極性和創造性。
二、深入開展“嚴打”整治斗爭,始終保持對各種刑事犯罪的高壓態勢
2、堅持“嚴打”方針不動搖,始終保持對各種刑事犯罪的高壓態勢,著力提高人民群眾對社會治安的滿意率。加大對殺人、爆炸、綁架等嚴重暴力犯罪、黑惡勢力犯罪以及涉眾型經濟犯罪的打擊力度。在各村,要突出打擊村霸、街霸、路霸、車霸等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的惡勢力犯罪,全力遏制農村“三電”設施被盜和農村群眾家禽家畜被盜案件的高發勢頭。健全完善對治安混亂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的定期、滾動式排查制度,落實重點整治工作責任制,對確定的整治對象和問題,實行責任部門承包制,限期改變面貌。
3、繼續開展“掃黃打非”和禁毒、禁賭等斗爭,深化對自行車被盜、傳銷及“黑網吧”等突出問題的重點整治;加強學校、企業及周邊環境治理工作,維護學校、企業安全和周邊治安秩序。
4、嚴密防范和嚴厲打擊境內外敵對勢力、民族分裂勢力、暴力恐怖勢力、宗教極端勢力和“”等邪教組織的滲透顛覆與分裂破壞活動,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
三、進一步推進治安防控體系建設,不斷提高治安防控能力
5、突出抓好以技防為重點的防控體系建設,繼續大力推廣視頻監控和警鈴入戶等技防設施,年內技防設施得到全面提高,不斷提升平安建設的科技含量。
6、完善巡邏隊伍工作機制、網格化巡防格局,最大限度的在案件高發、防范薄弱、群眾需要的重點時段和部位,堅持實行24小時巡邏防控,切實提高街面見警率。加強巡邏督查隊建設,不斷推進巡邏防控的專業化。要加強以輔警、治安中心戶長、村干部、治安積極分子、民兵、離退休人員、平安志愿者等基層群眾為主要成員的群防群治隊伍建設。
7、要切實加強各村和企事業單位安全防范工作,制定并落實切實可行的安全保衛制度和措施,充實加強保衛人員,護村、護廠隊、護校隊等群防群治組織,不斷強化內部治安防范責任,嚴格落實各項防范措施,確保“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辦好自己的事”。
8、要創新警務工作模式,做大做強農村和校園警務,充分發揮警務室開展群眾工作、掌握村情民意、管理實有人口、組織安全防范、排查調處糾紛的職能作用。派出所、司法所、綜治辦要加強對村級治保會、調委會及治安中心戶長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他們的法律業務水平和治安防范工作能力。
9、要按照社會化、市場化、職業化、規范化的總體思路,積極探索市場經濟條件下加強社會治安群防群治工作的新途徑,發展壯大隊伍。積極推廣建立治安與保險互動、治安防范承包責任制和企業法人治安責任制等做法,拓寬經費籌集渠道,完善激勵機制,建立黨委和政府統一領導、專門機關指導監督的群防群治工作模式,提高對社會治安局勢的控制力。
四、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保持社會大局持續穩定
10、認真貫徹落實《區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暫行辦法》,進一步健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三種調解手段相互銜接配合的大調解工作體系,充分發揮村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站和治安中心戶長的作用,整合調解資源,完善和規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機制。堅持鎮綜治辦每月、村治保主任每周逐級上報一次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情況制度。主動超前做好矛盾糾紛調處工作。
11、要把排查信訪突出問題及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的矛盾糾紛作為工作重點,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堅持以人為本理念,從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入手,突出解決民生問題、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由人民內部矛盾引發的群體性事件,維護社會大局的穩定。
12、要堅持定期排查、集中排查和日常排查相結合的原則,積極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活動。對排查出的各類矛盾糾紛,要逐級進行梳理,分類登記備案,及時矛盾糾紛評估報告,把化解的任務和責任落實到部門、單位和個人,真正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滅在萌芽狀態,預防和減少"民轉刑"案件的發生。
五、強化基層基礎建設,深化基層平安創建活動
13、加強村治保建設,加強以黨支部為核心的治保會、調委會等群防群治組織建設,確保綜治工作在基層有人抓、有人管。
14、以推進平安單位建設為重點,繼續深入開展“平安村”、“平安校園”、“平安單位(企業)”、“平安醫院”等為主要內容的“十大基層平安創建活動”,開展爭創省級“平安村活動,不斷擴大平安創建的覆蓋率。
15、要充分發揮綜治辦成員單位的職能作用,今年在鎮綜治委成員中開展“聯系包抓點”活動,每個綜治委成員單位聯系包抓一個村,力爭年底創建達標;組織啟動全鎮政法系統干部包抓單位、村、學校的“百人工程”,擴大創建成果,夯實平安建設的根基。
16、要注重挖掘亮點、樹立典型。在鞏固提高已有示范點的基礎上,要再培養一批村、單位等各類平安建設先進典型。認真總結基層平安建設的好經驗、好做法。
六、創新服務管理體制,進一步改進和完善社會管理
17、進一步健全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健全基層社會管理體制。重點在發揮綜治委成員單位作用,不斷增強社會服務和管理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動性,努力把社會服務和管理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18、做好閑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農村留守兒童、服刑在教人員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管理和服務工作,努力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
19、做好刑釋解人員幫教安置工作,鞏固摸排成果,推動有效銜接管理。加強監外執行罪犯的管理,防止脫管漏管,繼續規范和做好村矯正工作。建立健全刑釋解教人員社會保障和救助體系。加強對吸毒人員的發現、管控和幫教工作。
20、要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對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管理和食品、藥品、特種設備安全及安全生產監管,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加強對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放射性物品及槍支彈藥的管理,預防和減少重大事故特別是群死群傷事故的發生,保障廣大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七、加強平安建設宣傳,努力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
21、進一步完善集中宣傳與經常性宣傳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充分利用宣傳媒體,創新宣傳形式,加大宣傳力度,大力開展各種豐富多彩、群眾喜聞樂見的平安文化宣傳活動,充分調動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參與平安建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營造濃厚的宣傳輿論氛圍,不斷提高平安創建的知曉率、參與率和滿意率。
22、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村治保主任干部的教育培訓,不斷提高做好平安建設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平安建設調研工作,積極研究新形勢下綜治工作新情況、新問題,開展廣泛深入地調查研究,形成一批高質量的調研成果,推動我鎮宣傳工作的深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