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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公路是促進農村經濟發展、保障農民增收致富、有效解決“三農”問題、加快新農村建設步伐的重要基礎設施。依據《省農村公路條例》的規定,全面加強農村公路的建設和管理,有利于加快農村公路的健康、持續發展和提高農村公路質量、確保農村公路安全暢通、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的和諧發展。
一、加強農村公路規劃和建設管理
(一)農村公路規劃是農村公路建設的基本依據,是落實科
學發展觀的重要體現,各級政府必須高度重視農村公路的規劃管理。市、縣兩級發展改革委和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據全市“十二五”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統籌城鄉發展總體部署,圍繞城鎮化建設、產業集聚區建設和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按照省交通運輸廳“縣縣暢、鄉鄉聯、社社通、農村骨干路網等級化”的目標,進一步提升完善農村公路發展規劃。
(二)縣道規劃由縣(市)、區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有關部門編制,經本級政府審定后,報市政府批準,并報省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鄉道、村道規劃由縣(市)、區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會同鄉(鎮)人民政府編制,報縣級政府批準,并逐級報省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三)縣(市)、區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農村公路規劃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編制年度農村公路建設計劃,并按照規定程序報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凡納入市級以上補助計劃的建設項目,必須于計劃批復的實施期內開工建設。
合理確定農村公路建設標準。按照“因地制宜、實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則,縣道和鄉道及農村公路骨架網道路一般按照不低于三級公路技術標準建設。二級公路路基寬度不低于8.5米,路面寬度平原區不低于7.5米、山區不低于7米;三級公路路基寬度不低于7.5米,路面寬度不低于6.5米;四級公路路基寬度不低于6.5米,路面寬度不低于5米。村道的建設一般按照不低于四級公路技術標準建設,路基寬度不低于5.5米,路面寬度不低于4.5米。具有干線功能或通客車的村級公路,有條件的可適當加寬。
農村公路要按照國家標準設計設置排水、交通標志、標線等安全防護設施。
(四)縣道、鄉道及橋梁、隧道建設項目要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設計,并由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村道建設項目可以由縣(市)、區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具有相應工程技術資格的技術人員進行設計。
(五)縣道和橋梁、隧道建設項目法人為縣(市)、區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鄉道建設項目法人由縣、鄉政府根據資金來源和管理能力確定法人。村道建設項目法人由鄉(鎮)人民政府承當。
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符合法定招標條件的,要依法進行公開招標。招標工作要按照交通運輸部《公路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及相關法規進行,規模較小的項目,可多項目合并招標。為保證工程質量,要根據定額、物價合理確定標價,嚴禁招標人為減少投資盲目壓價或投標人盲目壓價惡性競標。招標結果要在當地進行公示。
(六)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實行施工許可制度。縣道、單獨的橋梁和隧道建設項目的施工許可由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審批。鄉道和村道建設項目的施工許可由縣(市)、區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七)市、縣兩級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和農村公路管理機構要注重工程建設的全程監督管理,建立嚴格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工程質量責任追究制。
堅持和完善農村公路“政府監督,專群結合”的質量監督模式,縣道、鄉道以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和質量監督機構的政府監督為主;村道建設繼續堅持“專群結合”,在政府監督的基礎上發揮社會監督和群眾監督作用,形成重點突出、控制有效、全面覆蓋的質量監督機制。工程質量控制目標為合格率100%、優良率85%以上。
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必須按照規定進行工程驗收,完善工程資料,建立工程檔案。縣道、單獨的橋梁和隧道,由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組織驗收;其它項目由縣(市)、區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組織驗收;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加強農村公路的養護管理
(一)堅持“建設是發展,養護也是發展,而且是可持續發展”的理念,以創建省級“文明示范路”和“文明示范鄉(鎮)”為載體,以制度保障和規范管理為重點,以日常養護和路政巡查工作為抓手,做到“五個到位”。即:管養責任落實到位、機構人員配備到位、制度制訂執行到位、資金籌措管理到位、監督檢查考核到位。實現“四個提高”。即:提高管養能力、提高路況水平、提高服務質量、提高群眾滿意度。
(二)農村公路要按照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進行養護,做到路基穩定,路面、構造物完好,排水暢通,沿線設施齊全,技術狀態良好。
縣、鄉道路肩培護寬度一般不小于1.5米(或硬化1米)、村道路肩培護寬度一般不小于1米(或硬化0.5米)。山區道路的臨崖、臨水、急彎、路側險要路段,要設置安全防護設施,確保行駛安全。
因嚴重自然災害等致使農村公路交通中斷或者嚴重損壞時,縣級人民政府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及時組織修復。
(三)縣(市)、區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農村公路養護類別和實際技術狀況編制農村公路年度養護計劃。其中大、中修養護工程(建議)計劃,要報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報省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縣(市)、區農村公路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大、中修養護工程項目的具體實施,市農村公路管理機構要加強對養護工程項目的指導和監督管理。
(四)要進一步完善養護管理機制,逐步建立以養護站為管養單元的運作機制。重要縣道和鄉(鎮)要建立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站。縣道的日常養護和保潔由縣級農村公路管理機構組織實施;鄉道、村道的日常養護和保潔由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具體由鄉(鎮)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站組織實施;村民委員會要協助鄉(鎮)人民政府做好本村村道的小修保養和日常保潔工作,一般由各村成立的管理養護室完成。
市、縣(市、區)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要建立完善的農村公路日常養護和保潔考核機制,激勵各養護單位(個人)認真積極的開展工作。
(五)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綠化規劃和公路工程技術標準的要求,結合農村公路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做好農村公路綠化工作。
縣道的綠化由各縣(市)、區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鄉道的綠化由所屬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村道的綠化由各行政村自行負責。農村公路兩側的綠化,實行誰種植、誰管理、誰受益。
三、加強農村公路的設施保護和路政管理
依據《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和《河南省農村公路條例》,建立“政府負責、部門執法、群眾參與、綜合治理”的管理體系。
(一)縣級以上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的農村公路保護工作,農村公路管理機構具體負責做好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公路管理和保護工作。鄉(鎮)人民政府設置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站及村民委員會成立的管理養護室應當協助做好農村公路及其附屬設施的保護工作。
(二)加大公路巡查力度,嚴格、公正、文明執法,重點治理在農村公路及其用地范圍內挖溝排水、打場曬糧、堆放物料、傾倒垃圾、擺攤設點、集市貿易等突出問題。
縣道、鄉道兩側邊溝外緣起一點五米的土地為縣道、鄉道用地范圍。村道用地范圍由村民委員會通過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確定。農村公路用地范圍內的土地按照公路用地管理。
農村公路建筑控制區為:邊溝外緣和建筑物邊緣間距縣道不少于十米、鄉道不少于五米、村道不少于三米。
(三)加大治超工作力度,在農村公路重要路口和連接干線公路入口處設置限行標志,同時縣級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和農村公路管理機構可以根據農村公路技術等級設置必要的限高、限寬設施,禁止超限車輛行駛。
經市人民政府批準,縣級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可以采用流動檢測方式在農村公路上對車輛進行超限治理,遏制超限超載車輛行駛農村公路。切實維護好路產路權,保障農村公路安全、完好、暢通。
四、建立穩定有效的農村公路資金保障機制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建立政府投資為主、多渠道籌措為輔、社會各界共同參與的農村公路建設、養護和管理資金籌措機制。
在積極爭取和切實用好國家補助的專項資金、成品油價格及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資金的同時,各級財政應逐年加大對農村公路建設和養護的投入。市財政安排不低于市本級年度財政一般預算收入百分之一點五的專項資金,縣(市)、區財政安排不低于本級年度財政一般預算收入百分之一點五的專項資金,用于農村公路大中修養護工程及完善附屬設施。縣(市)、區政府要將農村公路建設、養護和管理資金納入本級財政預算,要確保項目建設配套資金足額到位,并隨著地方財力的增長,逐年加大資金投入。市政府對各縣(市)、區政府年度財政列支農村公路建設和養護資金情況在媒體上進行公示。鄉(鎮)人民政府也要安排一定的財政資金,用于村道的日常養護。鼓勵單位、個人和農村公路沿線受益單位采取捐資等方式投資農村公路建設和養護。公路沿線行政村村民委員會可以利用綠化權、路域資源開發等運作方式,吸引社會力量投資村道的建設和養護。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安排的農村公路建設、養護財政資金應當按照財政預算管理程序加強管理,并按照國庫支付制度及時撥付。農村公路建設、養護和管理資金應當由市、縣(市、區)農村公路管理機構實行專賬管理、專賬核算、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侵占、挪用。市、縣(市、區)交通運輸、財政和審計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范圍,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加強對農村公路建設、養護、管理資金使用的監督和檢查,確保其合理使用和安全。
五、切實加強農村公路工作的組織領導
市政府要加強對農村公路工作的組織領導,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公安、監察、國土、環保等部門要加大對農村公路工作的支持力度,市交通運輸局要認真抓好農村公路的行業管理工作,切實履行好行業主管部門的職責。從年開始,市政府將把農村公路建設和養護管理工作列入對縣(市)、區政府年度責任目標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縣(市)、區政府要切實承擔好農村公路規劃、建設、養護和管理的責任主體,積極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全面做好農村公路工作。縣、鄉(鎮)兩級政府要逐年簽訂農村公路建設和養護管理目標責任書,充分調動鄉(鎮)、村做好農村公路工作的積極性。
全市各級政府和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責,共同推動農村公路建設與管理工作的持續、健康、穩定發展,為我市農村經濟與社會的和諧發展做出新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