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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統計基礎建設工作(100分)
1、統計網絡建設工作(45分)
①領導重視、協調有序,統計中心機構健全,有分管領導,配備專職主任或負責人(10分)。未明確分管領導扣4分,未配備專職主任或未明確業務負責人的扣4分。
②統計中心有獨立的辦公場所,并懸掛牌子,建立崗位責任制、分工明確(10分)。無獨立的辦公場所扣4分,沒有建立崗位責任制、分工不明確的扣2-6分。
③統計單位建立健全統計臺帳,統計原始記錄完整(10分)。無統計臺帳或原始記錄不完整扣2-10分。
④統計中心配備計算機,并與縣統計局聯網,積極創造條件,根據專業要求實施統計數據計算機處理,經常維護,保證數據處理程序正常運行,及時備份數據資料(10分)。沒有配備計算機的不得分,有配備計算機但沒有與縣統計局聯網的扣5分,計算機運轉、維護不正常的扣2-5分。
⑤統計檔案管理(5分)。嚴格按照《檔案管理制度》及時按年度整理歸檔。統計資料管理不規范扣2-5分。
2、統計人員持證上崗工作(15分)
①落實統計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做到轄區內的統計單位按要求配備專兼職統計人員,并持證上崗(10分)。缺配一人扣2分,未取得《統計證》的發現一人扣1分,扣完為止。
②《統計證》年檢和換證(5分)。應年檢和換證而無故未按時參加年檢和換證的,每一個扣1分,扣完為止。
3、統計單位名錄庫建設工作(30分)
統計單位名錄包括:統計單位登記、個體工業、個體三產等。
①及時性(15分):在規定時間內上報統計單位名錄庫,對查詢按時反饋。遲報一天扣2分,查詢反饋遲報一天扣2分。
②準確性(15分):上報的名錄庫必須正確無誤。發現差錯每筆扣1分,對查詢核實修改仍未修改且沒有事由說明的,每筆扣2分,扣完為止。
4、統計教育培訓工作(10分)
統計教育培訓包括:持證上崗培訓、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培訓、統計普法培訓、統計專業知識培訓、各種會議等。
①組織發動工作。對各項統計教育培訓宣傳發動工作深入、廣泛、細致,能積極主動響應縣統計局的教育工作(5分)。宣傳發動不力,響應遲緩,未在規定時間內組織落實的,酌情扣2-5分。
②參加各種會議和培訓準時、到會齊全(5分)。無故缺席的,每次扣2分,扣完為止。
二、統計法制工作(50分)
1、統計稽查工作(5分)。積極配合縣統計局開展統計稽查工作。配合不力酌情扣分。
2、統計執法檢查(20分):在統計執法檢查中,宣傳到位,組織到位,按要求完成自查任務。未按要求完成自查工作的酌情扣分。
3、配合查處統計違法案件(15分):積極配合縣統計局查處統計違法案件,向縣統計局提供統計違法案件線索。配合不力酌情扣分。
4、統計普法工作(10分):認真組織開展統計普法工作。搞好宣傳,落實普法任務。組織不力酌情扣分。
三、專業統計工作(200分)
主要考核農業、服務業、規模以上工業調查、規模以下工業抽樣調查、固定資產投資、能源、批發零售業、科技統計等年報和定期報表完成情況,對每期報表上報準確性、及時性、完整性進行打分。年底縣統計局各專業根據上報報表種類、次數綜合計算專業統計及時性、準確性、完整性得分。以上7個專業由縣統計局相應專業同志根據平時工作情況進行打分,各專業分值比例設置為農業(15%)、服務業(20%)、規模以上工業調查(5%)、規模以下工業抽樣調查(20%)、固定資產投資(20%)、能源(5%)、批發零售業(10%)、科技統計(5%)。有些專業沒有的鄉鎮(街道)得分按比例相應縮減。
1、及時性(80分):以收到上報報表的當天為準,遲報一天扣5分,扣完為止。其中農村住戶調查帳戶及時性考核根據每年的基礎工作抽查結果證定。
2、準確性(80分):包括上報縣局的基層報表、各鄉鎮(街道)綜合報表。每一筆差錯扣4分,在規定時間內和縣統計局查詢前自動更正的不扣分??h局查實差錯的每筆扣5分,扣完為止。
3、完整性(40分):需要表式上報的報表,缺少單位蓋章、統計負責人、填報人簽名,發現一處扣2分,扣完為止。年度內新增加專業統計調查項目的,相應列入專業統計工作考核,參照以上辦法評分。
四、其他統計調查和服務工作
1、統計信息、分析:全年向縣統計局提供統計分析或信息,每提供一篇加3分,錄用的加5分。
2、各項專項調查工作以及縣統計局布置的其他任務:積極配合、認真完成上級統計部門布置的各項專項調查工作以及縣統計局布置的突擊性、臨時性任務,視完成質量和工作量大少,每完成一項加10—20分。
3、及時上報統計中心工作總結:每年十二月二十日前上報統計中心工作總結的加10分。
4、統計改革創新:統計調查工作有創新舉措,得到國家、省、市、縣統計局肯定并推廣的,分別加80分、40分、20分、10分。
5、先進榮譽加分:在綜合性考評中,榮獲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先進集體的,分別加80分、40分、20分、10分。在各項專項調查中,榮獲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先進集體的,分別加40分、20分、10分、5分。
五、考核程序和要求
1、落實責任、加強督查??h統計局和各鄉鎮(街道)統計中心都要落實職責,認真做好考核基礎資料的收集、整理和匯總??h統計局各科室(隊、中心)要加強對考核項目的指導、服務和督查,及時幫助解決落實考核任務中碰到的困難和問題,并做好考核情況反饋和指導工作。
2、搞好自查總結。2007年12月下旬,各鄉鎮(街道)統計中心要按照考核計分辦法的具體要求,對本單位本年度在統計基礎建設、統計法制建設、專業統計、其他統計調查和服務工作等方面工作情況,認真組織自查總結,并按時向縣統計局辦公室上報年度工作總結和相關考核依據材料。
3、考核評分及結果確定。2008年1月初,縣統計局各科室(隊、中心)按照考核計分辦法對各鄉鎮(街道)統計中心進行核查打分,局辦公室組織人員對各鄉鎮(街道)進行實地考核打分,最后由局辦公室統一匯總得分情況,在全縣統計中心主任會議上公布確定結果。
六、考核結果獎勵措施
縣統計局將根據各鄉鎮(街道)統計中心綜合考核總得分情況,在10個鎮(街道)中評選2名先進單位,在5個鄉中評選1名先進單位,分別授予全縣統計工作先進單位榮譽稱號。每個鄉鎮(街道)統計中心按照得分情況給予適當經濟獎勵,綜合得分達到基準分的,給予基礎獎勵,得分超過基準分的,每超過1分,在基礎獎勵的基礎上另外獎勵5元,得分低于基準分的,每低1分,在基礎獎金里扣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