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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健全領導干部定期接待群眾來訪工作長效機制,豐富內涵,規范操作,增強實效,提高工作整體水平,促進信訪突出問題的有效解決,經鎮黨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開展領導干部定期接待群眾來訪工作,暢通信訪渠道,加強與群眾的溝通聯系,形成領導帶頭、關口前移、齊抓共管、標本兼治的工作格局,切實把矛盾解決在當地,化解在萌芽狀態,有效減少群眾重復訪、越級訪、集體訪,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安排
(一)接待人員:鎮班子成員二名,中層干部二名,年輕干部二名,綜治辦人員一名。
(二)接訪地點:鎮綜治工作中心。
(三)接訪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1:00。
三、工作程序
(一)公示。接訪領導干部姓名、職務、分管工作以及接訪時間、地點、形式等在接訪場所公示。
(二)接訪。1、每組接訪時,由綜治辦工作人員填寫接訪登記單,并由一名中層干部做好接訪記錄。2、上訪人陳述訴求后,能當場解決的當場解決,不能當場解決的,接訪領導要提出化解意見,明確責任單位限期辦結。屬依法依規不能解決的,要講清道理,深入做好教育疏導工作。3、上訪人反映的問題,相關單位正在辦理的或上訪人提出過高無理要求,其訴求已有明確結論的,上訪人仍以同一訴求反復上訪的,原則上不再安排領導接訪,由信訪干部予以接待、解釋。
(三)辦理。1、對接訪案件,綜治辦根據接訪領導意見經鎮黨委書記或鎮長轉批,將交辦單、督辦單交給責任單位辦理。責任單位應在7天內上報信訪案件的責任人員、基本情況和工作措施。一般情況下信訪件應在15天內(工作日)辦結。辦結后,責任單位要及時報送辦結單及相關結案材料給綜治辦,并報送接訪領導。2、對處理難度大、涉及多個村及相關部門的信訪突出問題,由接訪領導會同分管領導共同協調,相關責任單位配合落實。3、對事關全鎮性的重大疑難信訪件,由鎮主要領導牽頭協調,具體案件由鎮綜治辦負責收集提交,協調會議當場落實相關單位責任,限期辦結。
(四)建檔。1、對所有接訪案件實行一案一檔。2、對信訪人再次上訪或反復上訪的,綜治辦負責準備好相關臺帳資料,供接訪領導查閱了解。
四、工作要求
(一)定點接訪制。嚴格確保每一工作日有1—2名鎮領導班子成員在綜治工作中心接訪,若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場,當日接訪領導與其他領導自行調整,并提前報綜治辦備案。各接訪組成員必須在8:20時之前到鎮綜治中心上崗。
(二)首接責任制。群眾反映信訪問題,如屬接訪領導分管的事項,由接訪領導和責任單位提出解決方法;如屬其他鎮領導分管的事項,經鎮黨委書記或鎮長簽字轉批后,接訪領導必須全程督促信訪案件的辦理,直至辦結歸檔。
(三)定期排查制。鎮綜治辦負責開展“周排查月分析”工作,每半月一次組織牽頭召開聯席會議,開展矛盾排查,及時向接訪領導提供重復訪、越級訪的辦理情況和處理建議,并做好登記、立案、交辦、督辦等工作。
(四)村級接訪制。各行政村也要積極開展接訪工作,每個工作日必須至少有1—2名的村主要干部在村接待群眾來訪,村支部書記、村主任必須每周一次接待群眾來訪,并做好相關臺帳書面記錄。發生群眾到鎮上訪,村里知情的的要陪同,不知情的,接通知后,相關村干部要到現場共同接訪。村級的接訪陪訪工作與年底綜治維穩考核相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