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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做好我城鎮和農村牧區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號)、《國務院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號)、《自治區新型農村牧區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辦法》(政發號)精神,自治區政府決定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與新型農村牧區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合并實施,建立城鎮和農村牧區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結合我實際,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中央關于構建和諧社會和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戰略部署,圍繞統籌城鄉社會一體化建設目標,堅持“以人為本”,積極妥善地開展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逐步建立籌資模式多樣化,覆蓋范圍最大化,基本保障與激勵機制相結合的保障體系,使廣大城鄉居民老有所養,共享社會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目標
切實做到“五個到位”,即:政策解讀到位、政策宣傳到位、政策解釋到位、政策執行到位和管理措施到位,確保我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順利啟動實施。年參保率力爭達到95%,2013年基本實現全覆蓋。
三、參保范圍
具有庫倫行政區域戶籍,年滿16周歲及以上(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和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五七工)養老保險及各農牧林場未轉工的人員,均可在戶籍所在地自愿參保。
四、明確責任分工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涉及人多面廣,是一項龐大的惠民工程。為了切實保證機構、人員、經費到位,順利啟動實施全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成立庫倫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社保局,具體負責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全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配套政策的制定、宣傳、組織實施、綜合協調、信息匯總和專項監察。
財政局負責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編制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各項補貼資金預算安排,確保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補貼資金及時足額到位;落實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工作經費,以保證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正常開展。
監察局、審計局負責強化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各項政策、基金監管,杜絕虛報、冒領、拖欠、擠占、截留、挪用基金和違規操作問題的發生,確保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安全運行。
民政局負責及時提供城鎮和農村牧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標準變動情況及城鎮、農村低保戶相關信息,為調整養老金待遇提供依據。
統計局、農牧業局負責提供全城鎮和農牧業人口的普查及相關數據。
公安局協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做好城鎮和農村牧區居民的戶籍身份認定工作,并提供全城鎮和農村牧區居民的相關數據信息。
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將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確保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文化廣播電影電視局負責及時報道各(場)、街道辦事處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進展情況,利用廣播、電視等媒體宣傳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
計生局負責計劃生育優待戶的摸底核實工作,做到準確無誤并向社保局提供相關信息。
殘聯負責對全城鎮和農村牧區重度殘疾人的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并向社保局提供相關信息。
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負責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宣傳、解釋以及經辦人員的業務培訓、業務經辦和管理等工作。負責城鄉居民參保的登記申報、審查核實,并記錄個人參保信息資料;負責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的核定;為參保人員建立、管理個人賬戶,發放個人賬戶對賬單;辦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和險種轉換銜接手續;負責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業務、財務統計。
地稅局負責全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費的征繳工作。
各(場)、街道辦事處勞動保障所作為本行政區域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宣傳、業務經辦等具體工作。勞動保障協理員,由(場)、街道辦事處在嘎查村(社區)指定具體人員,并把名單上報到社保局和地稅局,以便及時進行信息溝通和業務指導。勞動保障協理員負責本嘎查村(社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調查摸底數據信息統計上報,辦理居民參保核定手續,并負責養老保險費征繳工作。
從年開始,委、政府將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列入對各(場)、街道辦事處工作考核指標。
五、組織實施
(一)準備階段
為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增加人員編制,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成立“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股”。根據需要安排啟動經費,用于宣傳資料印刷、經辦人員培訓、交通工具、認證系統、信息網絡系統、辦公用品購置等。各地勞動保障所作為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要充實力量,切實完成統計工作。
(二)宣傳發動階段
宣傳部門要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等媒體大力宣傳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社保局印制“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宣傳單”,由各社區、嘎查村勞動保障協理員負責發放到全城鎮和農村牧區居民手中,切實做到邊宣傳、邊動員、邊搜集戶籍資料。
(三)政策和業務培訓階段
舉辦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人員培訓班,對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各項政策、業務程序、工作要求等進行全面系統的培訓,使經辦人員樹立服務意識,提高政策水平、熟練業務程序。
(四)調查摸底階段
培訓工作結束后,將組織經辦人員對本行政區域城鄉居民進行摸底調查,以嘎查村和社區為單位,分年齡段整理匯總出城鄉居民實名名冊,在公安部門配合下對名冊進行身份認定,由(場)、街道辦事處統一上報社保局。
(五)考核階段
里將組織相關部門對各地、各有關部門工作完成情況進行定期督促檢查,并將檢查結果進行公布,對完成情況好的給予表彰獎勵,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進行通報批評,并取消單位評優、評先資格。
六、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地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把這項“惠民工程”納入重點工作目標,層層分解任務,落實責任,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完成情況納入績效目標考核體系。各(場)、街道辦事處領導干部要深入到嘎查村(社區)指導、檢查、督促這項工作的有效開展。
二要廣泛宣傳,全面發動。各地要采取多種形式,組織包聯干部走村入戶,廣泛深入宣傳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有關政策,讓廣大群眾和達到參保年齡段的人員了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的具體容和推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重大意義,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三要采取措施,抓好落實。各地可根據實際,采取各種措施,積極推動和促進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政策落實,把好事辦好辦實,使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及時享受到這項惠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