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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提高我市國土資源管理工作水平,正確處理好保障與保護、執法與服務的關系,切實將“防范在先、發現及時、制止有效、查處到位”的執法監察新機制落到實處,根據《省關于建立健全土地執法監管長效機制的意見》和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管理創新為主線,以全面推進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為目標,堅持“預防為主、防查結合和共同監管”的工作方針,建立科學完善的土地監管長效機制。
二、總體目標
通過國土資源執法監管機制的建立和有效運行,進一步提高國土資源管理水平,開展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活動,切實增強各級領導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增強廣大農村基層干部依法依規、節約集約和合理利用國土資源的意識,增強廣大群眾自覺遵法、守法和保護資源意識;通過國土資源執法監管機制的建立和有效運行,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制止國土資源違法違規行為,將違法行為盡可能消滅在萌芽狀態,從源頭上預防和制止違法行為發生,確保全市國土資源科學合理、節約集約利用,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通過國土資源執法監管機制的建立和有效運行,嚴格執法,及時糾正土地違法違規行為,教育和警示廣大群眾,維護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嚴肅性和權威性,遏制國土資源違法違規問題反彈勢頭,改善國土資源執法環境,保障國家宏觀調控措施的有效落實。
三、主要內容
(一)建立健全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知識宣傳教育機制。宣傳教育主要圍繞以下三個方面內容開展:一是重點宣傳黨的十七大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國土資源管理的大政方針,以及省國土資源廳和市委、市政府對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有關要求,尤其宣傳堅守耕地保護紅線和合理開發利用礦產資源的重大意義,明確市直相關部門在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宣傳中的職責和各級政府以及村民委員會在國土資源管理中的責任,強化干部群眾的大局觀念和責任意識;二是重點宣傳與基層干部群眾生產生活和實際工作密切相關的國土資源國情、省情、市情、縣情和法律法規知識,提高領導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增強廣大干部依法依規處理與國土資源相關的各項工作的能力,切實保護好耕地資源和礦產資源,維護好國家利益和農民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三是重點宣傳典型案例,通過剖析,認清經常發生的各種違反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行為的嚴重危害,不斷增強廣大干部群眾保護耕地、節約集約用地和合理開發礦產資源的意識,自覺堅守耕地保護紅線和合理開發利用礦產資源。
認真制定工作方案,將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知識宣傳教育列入“五五”普法規劃和全民法律宣傳教育重要日程,建立宣傳教育工作相關制度,采取多種形式,從不同角度,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和新聞網站等傳媒作用,對各級領導、基層干部、社會公眾,以及相關部門和用地用礦企業進行廣泛宣傳教育。
(二)建立健全土地違法預防機制。針對目前國土資源執法監管存在薄弱環節,按照防范在先、發現及時、共同監管的原則,建立健全國土資源違法預防機制,從源頭上防范土地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
在國土資源管理的各個環節,實行“全員監管”、“全程監管”,建立健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劃撥、出讓結果、礦權設立和審批等向社會公示制度,接受全社會監督。設立舉報電話和舉報信箱,整合各類舉報信息資源,進一步拓寬違法行為的發現渠道,建立多渠道違法信息統一登記和查詢分析制度。建立健全鄉(鎮)、村執法監察信息員、協管員制度,完善社會監督機制,構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執法監察網絡。
要根據當地國土資源開發利用和違法行為發生的形勢和特點,合理劃分巡查區域,進一步明確和細化巡查責任,嚴格縱向監督,進一步完善落實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動態巡查責任制,及時發現違法行為。結合國土資源審批、供應、使用和監管業務系統和數據庫,形成統一的信息監管平臺,建立網絡信息監管制度,進行國土資源利用動態監管。
(三)建立健全國土資源違法查處機制。進一步建立健全國土資源違法查處機制,切實提高執法監管執行力,及時有效地查處國土資源違法違規案件,嚴肅懲處違法違規行為。
完善國土資源違法行為報告機制。各地國土部門對本地的國土資源違法態勢、違法數據統計分析情況和因受到阻力和干擾等難以制止的違法行為以及帶有苗頭性、傾向性的違法違規問題,必須及時向本級政府和上級國土部門報告。加強案件督辦力度,對不按照上級政府和國土部門的要求及時查處交辦案件的,要通過責令當面匯報、派員實地督辦、在一定范圍內書面通報督辦和在新聞媒體上披露公開掛牌督辦等方式進行督辦。
建立完善國土資源違法公開曝光制度和違法記錄通報公示制度,將典型違法案件曝光工作制度化、定期化。
建立國土資源違法行為部門聯動遏制機制,建立相關工作制度,落實工作責任,形成合力,共同遏制國土資源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加強部門聯動和協作監管的國土資源執法共同監管機制,建立聯席會議工作制度、信息情況通報制度、案件調查相互協助配合制度、案件移送工作制度,通報有關國土資源違法案件受理、調查、處理方面的信息,溝通協調國土資源違法犯違法違規和犯罪案件移送、受理、立案、撤案、立案監督、批捕和強制執行等情況,研究國土資源違法形勢、協調解決工作配合上存在的重大問題、制定預防和查處國土資源違法的措施。
(四)建立國土資源執法監管責任追究機制。健全和落實案件查處責任制,建立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辦案機構負責人和承辦人員分級負責的案件查處工作責任制,要把案件查處工作納入國土資源管理的考核內容,并作為評價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及其領導干部工作業績的重要指標和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的有關規定,建立完善國土資源執法監管責任追究機制。
建立和完善國土資源執法先進定期評優獎勵制度,采取多種方式對執法先進地區、單位或個人給予表彰。
四、責任單位
國土資源執法監管工作的主體是各級政府,各部門要在政府的領導下,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管轄權限和范圍,加強聯系、密切配合、各司其職、相互協作。
(一)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知識宣傳教育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宣傳部,市國土資源局、教育局、司法局、廣播電視局共同負責。
市委組織部負責領導干部宣傳教育,將國土資源法律知識納入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中心組學習內容,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制定實施方案,部署開展宣傳教育活動;以黨校為平臺,將國土資源法律知識作為培訓學習的一項重要授課內容;配合有關部門重點抓好培訓班次的安排;按要求把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知識培訓納入“十一五”領導干部和基層干部的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市委宣傳部負責“宣傳教育培訓活動”的宣傳工作,納入學習貫徹十七大精神的宣傳之中,綜合運用報刊、新聞網站、以會代訓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知識,形成保護國土資源的宣傳聲勢。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定期向市領導通報國家和省里的國土資源管理重要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宣傳教育培訓活動”實施方案,負責教育培訓活動的日常工作,主動與有關部門溝通協調,共同做好國土資源法律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司法部門負責在每年的法律法規知識測試中,增加國土知識內容。
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負責對用地用礦企業宣傳教育,對重點用地企業進行國土資源管理政策的宣傳,有針對性地組織重點用地單位參加國土資源管理會議,定期組織一次國土法律知識講座培訓班,通過典型案例剖析,增強用地單位守法的自覺性。廣播電視部門要按照“宣傳教育培訓活動”實施方案的部署,策劃宣傳方案,開展系列宣傳活動;發揮廣播、電視等傳媒作用,在法制節目、專題節目、新聞節目等欄目,采取多種形式、從不同角度對活動進行廣泛宣傳。
司法部門負責對社會公眾宣傳教育,把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列入“五五”普法規劃和全民法律宣傳教育重要日程,并抓好檢查落實;動員司法工作人員積極配合國土資源部門調處土地、礦產資源矛盾糾紛;充分利用“12.4”全國法制日,組織開展基層國土資源法律法規法制宣傳活動。廣播電視局負責在固定時段播放國土資源法律知識電視講座,播放土地專題節目和公益廣告。教育部門要按照“宣傳教育培訓活動”實施方案的部署,組織、推薦師資人員,在學校開展國土資源法律知識宣傳教育活動。政府網站開設國土資源管理宣傳版塊。及時相關信息和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和新政。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負責在“6.25”土地日、“4.22”地球日等紀念日,開展形式多樣的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知識宣傳。
(二)國土資源違法查處工作。紀檢監察、公安、檢察機關,法院以及國土資源、發展和改革、規劃、建設、房產、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商、電力、銀行等部門各司其職,共同負責國土資源執法監管工作。
紀檢監察機關負責對案件中涉及的黨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違紀問題依法查處,對各級黨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公安機關負責對國土部門移送的案件及時受理,依法處理;檢察機關負責及時受理移送的案件并對涉嫌犯罪的依法進行立案監督、批捕和起訴;人民法院負責依法受理國土部門提出的行政處罰等強制執行申請;發改委負責對用地項目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進行認定;農業部門負責對項目用地是否屬于農業結構調整進行認定,并對耕地的耕作層破壞程度進行鑒定;房產部門負責提供房地產開發企業及有關項目的相關情況。規劃部門負責提供用地項目的城市規劃情況或規劃變更情況;城管部門負責對在城市規劃區和市級規劃控制區范圍內違反城市規劃的違法建設行為依法進行查處,切實做到對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續的建設項目,不辦理項目審批、核準,不辦理建設規劃許可,不發放施工許可證,不通電、通水、通氣,不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不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不發放貸款,不辦理企業注冊登記;建設項目沒有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核驗意見,或者檢查核驗不合格的,不通過竣工驗收。
五、獎懲辦法
加大考核考評力度,對各級政府和政府部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國土資源管理職責,不執行本實施方案規定的職責,致使國土資源違法違規案件大量發生或者發生的違法案件造成了嚴重后果,違法占用耕地面積達到一定比例或者造成了惡劣影響及其他嚴重后果,以及對違反國土資源管理法律規定行為不制止、不組織查處,對違法行為隱瞞不報、壓案不查等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嚴格落實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對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使案件處理錯誤,給案件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或者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要堅決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對國土資源執法監管先進單位評優獎勵,采取多種方式對執法先進地區、單位或個人給予表彰。
六、組織領導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副秘書長任副組長,市委組織部、宣傳部、市監察局、中級人民法院、檢察院、發改委、農委、公安局、司法局、國土資源局、工商局、教育局、規劃局、建設局、房產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廣播電視局、電業局為成員單位的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執法監察體系建設工作的領導、落實,研究解決體系實施過程中的重要事項,對各部門體系實施情況進行督導檢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具體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領導。各地、各成員單位要加強對國土資源監管體系建設的領導,充分認識加強國土資源監管工作的重要意義,真正把國土資源監管體系建設當作當前工作的重點來抓,確保體系建設順利實施、卓有成效。
(二)完善保障機制。要高度重視執法監察機構和隊伍建設,要將執法監察工作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并予以充分保障。努力改善執法監察機構和隊伍的工作條件,在執法監察所必須的硬件設施建設資金投入方面要給予傾斜,為執法監察隊伍配備必需的執法監察專用車輛以及通訊工具等有關辦案設備。
(三)搞好協調配合。各成員單位要根據各自的職責,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在體系建設實施過程中講究方式方法,嚴肅紀律,增強體系建設實施的整體效果。
(四)抓好組織實施。各成員單位要嚴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認真組織實施,使我市的國土資源監管體系建設工作真正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