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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刻吸取近期吉林等地事故安全教訓,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發(fā)生,根據(jù)上級統(tǒng)一部署,結合交通實際,決定在交通系統(tǒng)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動(以下簡稱大排查大整治),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全國、全省安全生產(chǎn)電視電話會議和縣政府安全生產(chǎn)會議精神,徹底排查以人員密集場所和重點領域的社會單位消防安全狀況,有效落實“三徹查、五督促”要求(“三徹查”即徹查認識是否到位、徹查隱患整治是否到位、徹查責任落實是否到位。“五督促”即督促火災隱患整治力度、督促落實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督促部門落實消防安全監(jiān)管責任、督促重點行業(yè)領域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督促基層深化消防安全基層基礎工作),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依法查處存在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增強社會單位管理者和從業(yè)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全力打造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堅決防止較大以上及社會影響大的火災事故發(fā)生,確保消防安全形勢持續(xù)平穩(wěn),為我縣“平安交通建設”奠定消防安全基礎。
二、行動時間
即日起至2013年10月15日止。
三、組織機構
縣交通運輸局成立以陳紹瑛局長為組長,何財林副局長為副組長,局各科室負責人、公路局、運管局分管領導為成員的交通系統(tǒng)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動領導小組。
四、排查范圍和重點
(一)重點范圍。客運車站、渡口碼頭、公交、長短途客運、出租車、營運企業(yè)和單位,交通各單位自營或出租的用于經(jīng)營賓館飯店、商場市場、公共娛樂場所等公眾聚集場所,高層、地下建筑,建設工程施工工地,易燃易爆單位,易燃建筑密集區(qū),“三合一”場所,外來務工人員聚集的居住出租房屋,交通各單位出租的沿街商鋪和用于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場所。
(二)檢點。重點檢查各單位消防審批、消防管理制度、消防檢查巡查制度的制訂和落實情況;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及完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制定演練、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持證上崗等情況;“三合一”場所、商住合用建筑、居住出租房火災隱患整改,規(guī)范用火用電等情況;各單位和單位出租房企業(yè)及人員密集場所違章搭建彩鋼板建筑、門窗設置影響逃生救援的廣告牌、鐵柵欄等情況;企業(yè)占用消防車通道、防火間距、擴大防火分區(qū)等情況;單位依法建立專職或志愿消防隊、組織開展消防專業(yè)技能訓練情況;臨時建筑彩鋼板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要求,公交、長短途客運、出租車、營運企業(yè)和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安全員,配備滅火疏散器材等情況。
五、工作舉措
(一)全面開展排查。行動期間,各單位主要領導要高度重視,親自部署消防工作,分管領導要,帶頭組織消防安全檢查。要按照行業(yè)主管部門牽頭,鄉(xiāng)鎮(zhèn)(街道)屬地管理,相關部門聯(lián)合執(zhí)法的原則開展排查整治,縣公路局、運管局等有關職能部門,要密切配合,迅速開展聯(lián)合檢查,形成工作合力。各單位要按照“網(wǎng)格化”排查整治的要求,對本單位消防安全問題進行排查。各單位要詳細制定工作計劃,逐一登記造冊,建立工作帳。
(二)依法整治隱患。對排查和群眾舉報的火災隱患要堅決整治,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決不姑息遷就。對單位、“三合一”場所不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依法采取臨時查封措施;對未通過消防行政許可的建設工程、公眾聚集場所,要依法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產(chǎn)停業(yè);對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道,或者在人員密集場所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要依法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要報告有關部門依法予以強制執(zhí)行;對違反規(guī)定進行電焊等明火作業(yè)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的,對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冒險作業(yè)的,要及時制止并報告有關部門。嚴格落實“五個一律”,即不及時整改消除火災隱患的,一律從重處罰;對影響消防安全的違章建筑,一律確保優(yōu)先拆除;符合當場整改的一般火災隱患,一律當場整改;符合重大火災隱患判定標準的,一律掛牌督辦。
(三)加強綜合執(zhí)法。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要加強源頭管控,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信息互通、聯(lián)合執(zhí)法等工作機制,實現(xiàn)行政資源共享和消防安全隱患綜合治理。各單位要抓好本單位出租的“三合一”場所、商住合用建筑、外來務工人員聚居的居住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治理,對難以整改的嚴重違法行為,上報縣消安委,組織相關職能部門聯(lián)合執(zhí)法,依法查封或強制拆除。
(四)夯實基層基礎。要深入貫徹落實全省強化消防基層基礎、深化“網(wǎng)格化管理”工作現(xiàn)場會精神,全面落實消防“網(wǎng)格化管理”工作。要加大消防投入力度,加強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大力發(fā)展志愿消防隊等多種形式消防隊伍,不斷推進消防基層基礎建設。
(五)強化宣傳培訓。各單位要利用短信、宣傳櫥窗、路邊墻體、橫幅、LED等宣傳陣地加大消防宣傳力度,形成強大聲勢和濃厚的宣傳氛圍。要進一步加大教育培訓力度,提高基層工作人員的消防安全宣傳培訓能力,著重培養(yǎng)“四類人員”,即火災隱患排查“帶頭人”、“四個能力”建設“明白人”、火災隱患整改“技術員”和消防宣傳教育“講解員”。
六、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即日起至6月30日)。各單位要按照部署,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動員部署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動,研究部署消防“網(wǎng)格化管理”和單位“戶籍化”管理工作。各交通管理部門要召開交通行業(yè)消防工作會議,部署交通行業(yè)、系統(tǒng)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各單位大排查大整治活動方案及動員部署情況于7月15日前報局運管科。
(二)自查自糾階段。(7月1日至7月22日)。各單位要按照《縣“除火患、保生命”百日攻堅戰(zhàn)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政辦發(fā)〔2013〕21號)中制定的不同類型單位、場所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標準,召開各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會議、舉辦消防安全培訓班等形式,動員督促單位對照標準排查整治,要求單位將消防安全自查自糾情況“實名”報告當?shù)剜l(xiāng)鎮(zhèn)(街道)、公安消防部門、公安派出所,并在互聯(lián)網(wǎng)上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jiān)督。對于“除火患、保生命”百日攻堅專項行動中已經(jīng)查明存在隱患點尚未完成整治的或整治不到位的,必須在本階段內(nèi)完成整治。大排查大整治活動自查自糾階段工作情況于7月20日前報局運管科。
(三)徹查整治階段(7月23日至9月20日)。各部門和單位要圍繞行動范圍和重點,按照各自工作職責,組織全面排查,摸清情況底數(shù),建立檔案帳。在排查摸底基礎上,針對性制定整治計劃,落實整治責任、邊查邊改。整治期間,各單位領導每月要不少于一次帶隊檢查,并建立工作賬。整治過程中,要落實常態(tài)督改隱患機制,整治一批重大火災隱患,對排查的火災隱患符合重大火災隱患判定標準的,要報告消安委實施政府掛牌督辦。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動階段工作情況分別于8月20日、9月20日前報局運管科。
(四)驗收鞏固階段(9月21日至10月15日)。10月10日前,縣消防安全委員會將對各單位大排查大整治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各單位要認真總結工作經(jīng)驗,研究制定長效管理措施,鞏固行動成果。活動總結及統(tǒng)計表(附件2)于10月8日前報局運管科。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動事關全縣人民群眾生命財產(chǎn)安全和社會和諧穩(wěn)定。各單位要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訓,牢固樹立科學發(fā)展、安全發(fā)展和“隱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增強大局意識、憂患意識、責任意識,精心謀劃、周密部署。要強化統(tǒng)一領導,全面分析本單位消防安全形勢和存在的突出問題,認真研究解決問題的辦法和措施。要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動納入“平安交通”建設、安全生產(chǎn)大排查大整治等專項行動內(nèi)容,以高度負責的精神,嚴格檢查、嚴格整改、嚴格督查、嚴格追責,抓好工作落實。
(二)強化責任,狠抓落實。要進一步強化交通行業(yè)管理部門安全生產(chǎn)監(jiān)管責任,層層落實責任,一級對一級負責。交通行業(yè)主管部門主要領導對本行業(yè)的排查整治工作負責,深入排查整治火災隱患。各單位領導要親自帶隊檢查,督促工作落實。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動納入縣局對各單位安全生產(chǎn)年度工作考核。縣局每月至少開展一次消防專項督查。要嚴格消防安全問責制,對行動不重視、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實、成效不明顯的,要及時進行通報批評、掛牌督辦。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動期間,凡因工作不到位導致發(fā)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從嚴實施責任倒查。
(三)注重宣傳,營造氛圍。要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報紙、網(wǎng)絡等各種新聞媒體,加大對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動的宣傳和輿論監(jiān)督力度,教育引導單位和群眾增強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要充分發(fā)揮輿論監(jiān)督作用,及時曝光重大火災隱患,剖析典型火災案例,營造全社會關注、參與隱患整治的濃厚氛圍,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要積極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完善舉報處理制度,建立長效機制,做到有報必查、每查必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