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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團委、市直各學校團委:
隨著各高校學生到我市開展暑期社會實踐活動人數、規模的不斷擴大和各地中學生暑期社會實踐的廣泛開展,安全工作已經成為大中學生暑期社會實踐活動的首要工作。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現將大中學生暑期社會實踐活動安全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義
大中學生暑期社會實踐活動為大中學生走進社會、體驗生活、服務貢獻提供了舞臺,受到了廣大學生的歡迎。*有著豐富的人文資源和自然資源,已成為廣大學生開展社會實踐的重要基地,每年來麗開展實踐活動的志愿者隊伍和本地學校的學生實踐隊伍多達數百支。做好大中學生志愿者暑期社會實踐工作特別是安全工作已成為我市各級共青團7-8月的重要工作。高度重視暑期社會實踐安全工作,制定落實安全措施,保障參加實踐的大中學生生命財產安全,對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真正達到社會實踐“受教育、長才干、作貢獻”的目的有著重要的意義。
二、具體措施
1、制定大中學生暑期社會實踐安全預案。各團縣(市、區)委、市直各學校團委要結合各地、各校暑期社會實踐的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預案,明確任務,落實責任,確保各實踐團隊平安、順利、圓滿地完成暑期社會實踐活動。
2、加強大中學生暑期社會實踐的安全教育。各團縣(市、區)委在幫助做好外地來麗暑期社會實踐隊伍聯系接洽工作的同時,要重點加強對實踐隊員的安全教育。各學校團委必須在實踐隊伍出發前嚴格對照安全隱患和應對措施(見附件)開展細致的安全和紀律教育。
3、簽訂安全責任協議。各團縣(市、區)委要在各實踐隊伍來麗實踐時與各實踐隊簽訂安全責任協議,以進一步明確安全責任;各學校團委也要與各自的實踐隊隊長、帶隊教師簽訂安全責任協議,以增強實踐隊伍的安全責任意識。
4、建立安全聯絡員制度。各縣(市、區)團委、市直各學校都要確定一名工作人員作為暑期社會實踐活動的安全聯絡員,并將安全聯絡員名單和通訊方式上報團市委學校部(聯系人:徐麗娟,電話:**)。各聯絡員要增強責任意識,要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做好第一時間安全信息上報工作。
三、有關要求
各縣(市、區)團委和各學校團委要高度重視學生暑期社會實踐活動的安全工作,以高度的責任心和敏感性抓緊抓實暑期社會實踐安全工作。對因忽視安全防范工作,組織管理不嚴密導致活動中發生事故并造成損失或傷亡的,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于因為個人不注意日常安全引起的事故,一切后果由個人承擔。同時各地、各校對安全工作要進廣泛宣傳、周密部署,要認真總結在暑期社會實踐活動安全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并及時將經驗總結和安全工作開展情況上報團市委學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