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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全面分析了當前的形勢和任務,通過了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同志在會上就深刻認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意義、切實貫徹好會議精神發表了重要講話。全會通過的決定,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全局出發,提出了到2020年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工作原則和重大部署,是指導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綱領性文件。
黨中央決定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專門研究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問題,目的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更好地推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具體講,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考慮。(1)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四位一體總體布局的重要組成部分,及時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進行研究并作出全面部署,有利于全面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2)社會和諧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切實做好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各項工作,有利于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抓住和用好我國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切實維護和促進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確保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3)社會和諧是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有利于進一步解決好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4)社會和諧是應對外部挑戰的重要條件,保持國內安定和諧的社會政治局面,有利于增強民族凝聚力和抗風險能力,更好地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決定的起草,是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直接領導下進行的。文件起草工作自始至終堅持發揚民主,集思廣益,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并同調研工作緊密結合。今年2月,黨中央就加強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征求意見,各地區各部門認真組織學習和討論,就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面臨的突出問題、主要任務、重要舉措等提出了許多意見和建議。黨中央還委托中央統戰部聽取了各派和無黨派人士的意見。文件起草組進行了專題調研。為了深入研究有關重要問題,還請中央和國家有關部門做了若干專題研究。在文件起草過程中,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得到了充分吸收和采納。全會決定稿形成后,同志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和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對全會決定稿多次進行討論。在提交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審議前,黨中央又將全會決定稿下發黨內外一定范圍征求意見。各地區各部門再次對全會決定稿提出了意見和建議。同志專門主持召開座談會,聽取各派中央、全國工商聯的負責同志和無黨派人士的意見。黨中央對各方面的意見高度重視,對全會決定稿做了較大幅度的補充和修改。可以說,全會決定具有堅實的實踐基礎和群眾基礎,是全黨全國各族人民集體智慧的結晶。
全會決定共分八個部分,第一部分闡述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第二部分闡述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和原則,第三部分至第七部分闡述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主要任務以及確保完成這些任務的重大舉措和工作部署,第八部分闡述加強黨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領導。
一、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社會和諧是我們黨不懈奮斗的目標,也是我國各族人民的共同社會理想。新中國成立后,我們建立了人民當家作主的社會主義制度,消除了導致社會對立、產生社會不和諧的制度根源,為實現社會和諧開辟了廣闊的道路。長期以來,我們鍥而不舍地推進社會主義建設,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改善取得顯著成就,有力地促進了社會和諧。但是,由于對社會主義建設規律的認識需要一個過程,我們在對什么是社會主義、怎樣建設社會主義的認識上也出現了失誤,甚至發生了“”那樣嚴重的錯誤。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我們黨在鄧小平同志指導下,果斷拋棄“以階級斗爭為綱”的錯誤方針,把黨和國家的工作重點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定不移地推進改革開放,積極推動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有力地促進了社會和諧。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以后,以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三代中央領導集體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繼續推進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強調要在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同時,大力發展社會事業,積極推動社會全面進步,極大地促進了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全面發展。同志強調,實現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一個重要指導方針,必須推進各項社會事業健康發展,使社會更加和諧;要充分調動各個方面的積極性,努力形成全體人民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局面;要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把不斷改善人民生活作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系的重要結合點;要正確處理新形勢下的人民內部矛盾,正確反映和兼顧不同方面群眾的利益,使全體人民朝著共同富裕的方向穩步前進。這些重要論斷對我們促進社會和諧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前不久出版的《文選》,集中反映了同志關于發展社會事業和促進社會和諧的深刻思想觀點,為我們推進和諧社會建設提供了強大理論武器。
黨的十六大報告明確把社會更加和諧列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一個重要目標。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們黨對社會和諧的認識不斷深化。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進一步提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任務,把不斷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能力確定為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重要內容。2005年2月,在黨中央舉辦的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能力專題研討班上,同志發表重要講話,提出了構建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目標。2005年10月,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明確為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必須抓好的一項重要任務,并提出了一系列工作要求和重大措施。
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決定,站在時代和全局的戰略高度,深刻總結我們促進社會和諧的實踐經驗,進一步明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中的地位,在認識深化和理論創新的基礎上,從三個方面闡述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第一,明確提出社會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把和諧寫入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總體目標。全會決定強調,社會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是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證。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我們黨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全局出發提出的重大戰略任務,反映了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內在要求,體現了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這段論述,標志著我們對社會主義本質的認識進一步深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