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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國家、省、**市科技創新大會精神,建設創新型城市,進一步提升全市高新技術產業技術創新水平,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
,現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積極扶持企業自主創新
1、允許企業按當年實際發生技術開發費用150%抵扣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發生技術開發費用當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稅法規定在5年內
結轉抵扣。企業應足額提取職工教育經費,所提取職工教育經費在計稅工資總額2.5%以內的,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對研究開發實際支出占當年銷售收入比例超過5%的企業,可由企業所在地從企業納稅留成部分中拿出2%給予獎勵。
2、企業建立的省級以上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進口規定范圍內的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用品,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經
稅務部門審定,其科技人員實際發放的工資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可據實扣除。
3、市科技發展資金每年安排100萬元的自主知識產權產品出口基金,對我市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經市有關部門認定后
,給予一定的專項獎勵。優先申報我市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出口產品使用省出口產品技術改造貼息以及出口產品研發貼息配套資金。
二、鼓勵和支持科技創業
4、科技人員申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可分3年到位,首期出資額應達到認繳額的10%,且不低于人民幣3萬元;申請設立非公司制
企業條件尚不完全具備、但一年內能夠予以完善的籌辦企業,可由工商部門先行核發營業執照,實行預備期企業管理。
5、引進科技人員離開原單位到我市從事科技創業的,其檔案由人才交流服務機構代行管理,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免收人事檔案服務管理
費用。探索有條件企業自行管理的辦法。科技人員和管理人員經批準脫離事業單位,進入企業或直接創辦企業的,經市勞動保障部門商財政、
科技、人事部門審批,可按轉制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有關政策執行。
6、培育20家重點科技創新型企業。市科技發展資金每年安排不低于500萬元的專項資金,實施培育20家科技創新型企業重大科技創新項目
。專項資金主要引導科技創新型企業研發資金的投入,扶持技術創新性強、市場前景好的關鍵性技術的攻關及產業化;支持科技創新型企業創
建有特色技術研發中心;鼓勵科技創新型企業重大發明專利的產業化項目。
三、大力推進產學研合作
7、市科技發展資金每年安排不低于200萬元產學研合作資金,鼓勵和支持企業和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緊密型合作關
系,共同培養創新人才,聯合開展創新活動,搭建公共創新平臺。鼓勵企業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聯合申報科技項目。支持企業為高等院校和
科研機構設立研發崗位。支持企業為高等院校和職業院校建立學生實習、實訓基地。
8、以股權投入方式進行成果轉化的,其成果完成人可享有不低于該成果所占股份20%的股權;以技術轉讓方式將成果提供給他人轉化的,
其成果完成人可享有不低于轉讓所得的稅后凈收入20%的收益;自行實施轉化或以合作方式實施轉化的,在項目盈利后3-5年內,每年可從實
施該項成果的稅后凈利潤中提取不低于5%的比例,用于獎勵成果完成人。
四、積極發展各類創新創業投資
9、政府鼓勵引導各類商業金融機構支持企業自主創新與產業化。積極參與由國家科技部牽頭、國家開發銀行支持的全國性科技型中小企業
信息化平臺和貸款管理平臺建設。支持高新技術產品出口企業利用國家進出口銀行的中長期優惠利率貸款。
10、建立市科技風險投資基金,總額1億元。支持**高新技術創業園和沿江新材料產業帶項目,支持海外留學歸國人才的創新創業項目,
支持處于孵化期至擴張期的科技型創業企業。
11、鼓勵以軟件技術成果投資興辦軟件企業。技術成果經評估確認后,其作價出資額可占到企業注冊資本的35%;比例超過35%且作價金
額超過100萬元的,須經投資各方約定。登記注冊資本在50萬元以下的,其注冊資本中高新技術作價的部分,經全體股東確認,可不經評估直接
注冊。軟件類有限責任公司,其注冊資本最低可為3萬元。
鼓勵外國專家在**投資創業軟件產業。對在**投資軟件企業或在軟件企業中任職的外籍和港澳臺地區高中級管理、技術人員及其配偶
、子女,公安部門可放寬居留期限,辦理多次有效出入境手續。對取得國家、省級資金支持的軟件項目,市科技發展資金按規定給予經費匹配
。
五、支持創新創業載體與平臺建設
12、加快**高新技術創業園建設,每年安排不低于1000萬元專項經費扶持園內創新項目和創業企業。
13、扶持企業研發創新平臺建設,市科技發展資金每年安排不低于200萬元的研發平臺資金,對企業建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以上引智
示范基地、省級以上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產學研聯合研發機構給予資金扶持。
14、市科技發展資金每年安排100萬元資金,鼓勵和支持國外及港澳臺地區的組織和個人在我市設立研發機構。
經依法審批設立的外商及港澳臺商研發機構,其從事技術開發、技術轉讓以及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經省技術市場管理機
構認定,可向稅務機關申請暫免營業稅;上述機構向國外境外購買專利權、專有技術等,其中技術先進、條件優惠的,所取得的特許權使用費
可向有權國稅部門申請減征、免征企業所得稅。
六、加強知識產權創造與保護
15、市科技發展資金安排每年不低于300萬元的專利專項補助資金,對本市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獲得受理的重大發明專利以及向國外申請專利
所需申請費、實審費給予全額補貼,其中省財政承擔50%。對有較大產業化前景的發明專利項目和實用性專利項目,市科技發展資金予以重點
支持。
16、鼓勵企事業單位制定或參與制定國際標準,支持國外先進標準向國內標準的轉化;引導產學研聯合研制技術標準,促使標準與科研、
開發、設計、制造相結合。對通過CMM及CMMI三級以上認證的軟件企業,支持申報省軟件與集成電路產業專項獎勵資金。設立專項資金支持重要
技術標準的研究,對作為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省級地方標準或技術規范研制項目,并作為主要起草單位的,按市政府有關文件規
定分別給予獎勵和資助。
七、加大科技投入
17、市財政把財政科技投入作為預算保障的重點,年初預算編制和預算執行中的超收分配,都要體現法定增長的要求,保證科技經費增長
幅度明顯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幅度,逐步提高財政性科技投入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例。每年新增財政支出中科技發展資金的比例不低于2
%。強化企業科技投入主體地位,企業研發投入占銷售額的比例達到2%以上,逐步提高全社會研發投入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
18、對獲得國家重大科技專項和省成果轉化資金等國家、省科技創新項目立項、并能有效推動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項目,鎮、開發區
、臨港新城、開發區靖江園區應安排專項資金,按比例給予匹配支持。
八、加強創新創業人才隊伍建設
19、積極吸引海內外優秀人才。市科技發展資金和市人才開發資金每年各安排100萬元專項資金,用于海內外招才引智。海外高層次留學人
才來我市工作不受用人單位編制、工資總額和出國前戶籍所在地限制。企業和研發機構聘用的外籍專家,其薪金可在成本中列支,其工作許可
、在華永久居留的條件可適當放寬,在居留證件有效期內可辦理多次入境有效簽證。
對引進的海外優秀人才和國家級學科帶頭人等高層次人才在醫療保險、配偶就業、子女上學、住房等方面給予優先安排或資助,并提供一
定的科研條件。用人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的住房貨幣補貼、安家費、科研啟動經費等費用,可依法列入成本核算。
20、貫徹《關于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的暫行規定》(澄委發〔2004〕22號)文件精神,加大對有功科技人員的獎勵力度。市委、市政府設立
科技創新突出貢獻人才獎,每兩年評獎一次,每次獎勵10名,資金額度不低于5萬元。同時設立中青年專業技術拔尖人才獎、優秀人才獎、科技
進步突出貢獻獎、科學技術獎,重獎在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中有突出貢獻的科技人才。
21、鼓勵引進領軍型留學歸國創業人才(經市科技與人才領導小組認定),重點引進電子信息、生物醫藥、機械裝備、新能源等先導產業
,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的創業領軍人才。對來**創辦高科技企業的領軍型人才,市政府給予一次性100萬元創業啟動資金,三年內免費(
租金)提供不低于300平方米工作場所、100平方米住房公寓。對具有市場前景的高新技術產品產業化生產過程中流動資金不足的,可根據實際
情況給予不低于300萬元的資金擔保。以技術成果入股投資的,經評估,其技術成果作價可占注冊資本的30%;合作雙方另有約定的,可按約定
執行。科技人員獲國家、省、**市人才經費資助的,市人才開發資金按1:1的比例給予經費匹配。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
的其他優惠政策同時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