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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化落實戶外廣告巡查制度,進一步整頓規范廣告市場秩
序,根據《廣告法》有關規定和要求,分局決定從四月至六月在全區啟動實施廣告監管進社區工程,現就此項活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廣告監管進社區要以“*”重要思想為指導,以戶
外廣告巡查制度為目標,堅持與時俱進,不斷探索廣告監管新方法、新思路,充分發揮社區在廣告監管中的積極作用,進一步強化廣告監管力度,通過此項活動,使社區居民更加了解廣告法律法規,使工商部門的廣告監督管理工作更加貼近群眾,形成良好的執法氛圍,創建社區良好的經濟秩序和優良的生活環境,樹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廣告監管中的執法權威和在群眾中的良好形象。
二、工作范圍和職責
按照《寧波市住宅小區管理條例》規定,確定廣告監管進社區工作范圍為封閉式和非封閉式小區,主要內容為:
(1)宣傳廣告法律法規。
這是廣告監管進社區的主要內容,通過與社區干部,小區物業和廣大住戶的溝通和參與,使廣大群眾了解廣告法律法規,增強抵制違法廣告能力,同時通過會議、座談、黑板報等形式宣傳活動,進一步樹立工商人員的形象。
(2)查處違法印刷品廣告
主要查處宣傳醫藥、藥品、保健品等內容的非法印刷品廣告,特別對那些內容帶有淫穢的印刷品廣告一定要一查到底,決不手軟,對那些擾民家政服務類小廣告要積極引導逐步規范。
(3)禁止懸掛橫幅廣告
根據《寧波市城區戶外廣告設置意見》,住宅小區禁止懸掛巨幅布幔、橫(直)幅、彩旗廣告(除重大活動經市政府批準外),對那些違法者要及時制止,不聽勸告者加以嚴肅處理。
(4)規范小區燈箱廣告。小區燈箱廣告的設置,從發展經濟和優化居民生活環境入手,充分尊重社區居民的意愿,并按照廣告法律法規和市工商局《關于海曙、江東、江北住宅小區燈箱廣告設置意見》文件精神進行規范。
鑒于上述工作新要求,確保各項工作順利完成,特明確如下職責分工:
(1)成立由張根苗、范福廣、任劍峰、陳強華、方曉東、江波、虞偉強、陳剛、徐國鉅、章慈旦組成的領導小組,由張根苗局長任組長,陳強華副局長具體負責。其主要職責:組織廣告監管進社區活動的決策和部署工作,協調各方的關系,監管各階段工作的落實情況。
(2)商廣科職責。具體負責廣告監管進社區的各項落實工作,做好有關文字材料工作匯報,查處重大疑難案件,指導巡查工作,組織考評。
(3)工商所職責。對所管轄社區進行日常巡查,負責對社區廣告協管員工作指導和案件處理,各所必須向各社區指派一名工商干部為廣告監管員,負責監管工作。
(4)協管員職責。負責對社區內廣告情況監控,發現違法廣告及時阻止并立即向廣告聯絡員匯報。
三、實施方案與步驟
廣告監管進社區是工商職能在社區的延伸,是實現工商職能的有益探索。整個工程共分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為準備階段(4月1日至4月20日)。制定廣告監管進社區活動的實施意見,明確指導思想和目的要求,工作部署和工作內容,成立指導小組,選好試點單位。
第二階段為試點階段(4月21日至5月10日)。各工商所根據本轄區情況和實施意見的要求開展試點工作,向社區居民宣傳法律法規,分清工作職責和制定相關制度,確定廣告監管協管員,按時完成試點工作。
第三階段為推廣階段(5月11日至6月21日)。根據試點經驗,在全區范圍內全局推廣,逐步建立工商分局——工商所——社區協管員三級監管網絡。要求各工商所轄區內的封閉式全部完成,非封閉式的全區完成50%。
第四階段為總結階段(6月21日至6月31日)。全面總結廣告監管進社區工作經驗,及時召開總結大會,完善有關工作內容和各項制度。
四、具體要求
(1)加強領導。各工商所確定分管所長和具體工作人員,明確工作職責,社區廣告協管員要嚴格挑選,保證素質。并按小區大小確定3到5名協管員,具體負責聯絡工作,確保監管任務的到位。
(2)明確目標。廣告監管進社區是一項創新工作,涉及的面廣、點多,全體工作人員要高標準嚴要求,要把這項工作作為開展“紅盾工程”的重要環節,在建立健全各項制度的基礎上,規范工作機制,促進職能到位,進一步樹立監管機關的形象。要求全體工作人員到六月底完成預定的工作要求,并建立健全巡查制度、匯報制度、分析制度、會議制度。
(3)做好協調。廣告監管進社區工作不僅僅是工商部門的事,還涉及到街道居委會、物業管理公司,更是涉及到社區居民的切身利益。為此,要切實加強與有關部門、社區居民的溝通,履行好工商部門的職能,形成監管合力,維持社區廣告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