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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做好城鄉困難群眾醫療救助工作,全面落實《回族自治區城鎮醫療救助辦法(試行)》和《回族自治區農村醫療救助辦法(試行)》,簡化困難群眾申報審批程序,使醫療救助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有機銜接,實行“三位一體”的“一站式”即時結算,切實方便困難群眾享受醫療衛生服務,現就醫療救助即時結算“一站式”管理服務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工作理念,不斷強化政府責任,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創新機制,加強管理,改進服務,著力解決城鄉困難群眾最關心、最現實、最迫切的醫療保障問題,努力實現困難群眾病有所醫、救助及時的目標。
二、目標任務
從在全縣建立起管理運行規范、程序簡便快捷、救助效果明顯、服務保障優良的醫療救助即時結算“一站式”管理服務制度,達到醫療保險與醫療救助費用在一個服務窗口同步即時結算。使城鄉困難群眾及時便捷地享受醫療救助政策。
三、救助程序及服務范圍
(一)確定定點醫療機構。根據我縣醫療機構實際,確定縣醫院、縣婦幼保健所兩家醫院為醫療救助即時結算“一站式”管理服務定點醫院,設立“一站式”服務窗口,公布醫療救助程序、范圍、標準、責任義務等內容,開展醫療救助服務工作。
(二)“一站式”結算服務范圍。對農村五保供養人員、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城鄉高齡低收入老人津貼人員及時納入“一站式”結算服務范圍。
(三)醫療救助程序。申請住院救助的困難群眾,憑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到開展即時結算的定點醫療機構“一站式”服務窗口辦理審核及住院手續,定點醫療機構按照規定的救助標準墊付醫療救助資金。
對于救助對象住院治療期間確需轉診到上級醫療機構就醫的,定點醫療醫院出具轉院證明,到縣民政部門備案,按規定醫后結算,使困難群眾能夠及時、便捷的享受醫療救助服務。
四、救助資金結算
(一)救助對象住院費用結算。救助對象出院時,憑相關證件和治療證明材料,在定點醫療機構“一站式”服務窗口同步辦理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報銷手續。定點醫療機構嚴格按照《回族自治區城鎮醫療救助辦法(試行)》和《回族自治區農村醫療救助辦法(試行)》規定的救助標準結算,救助對象只繳納住院醫療費用個人應自付部分。
(二)醫療機構墊付資金結算。醫療救助墊付資金每月結算一次,結算時定點醫療機構提供結算單據及相關證明材料,民政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核對審批工作,將醫療救助資金通過銀行及時撥付定點醫療機構。
五、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一)加強領導,健全機制。推行城鄉低保群眾醫療救助即時結算“一站式”管理服務工作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解決群眾實際困難的重要舉措。各部門之間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建立民政、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等部門相互銜接的工作協調機制,結合社會保障“一卡通”一期工程建設的要求,切實形成醫療保險與醫療救助費用結算管理有機結合的工作機制,以提高管理服務效率,方便困難群眾。
(二)加強宣傳,積極引導。各鄉鎮、民政、衛生等部門,要開展多種形式和多種途徑的政策宣傳活動,讓困難群眾及時了解醫療救助的范圍、標準和程序,及時得到必要的救助。要通過大力宣傳,擴大醫療救助政策的知曉率,形成全社會共同關注和支持醫療救助工作的氛圍。
(三)加強監督,嚴格考評。民政部門牽頭制定醫療救助即時結算“一站式”管理服務辦法,加強檢查和督促,做好評估工作。要充分發揮人大依法監督、政協民主監督、紀委依法監察、審計依法審計、社會輿論廣泛監督的作用,督促有關部門及定點醫療機構做到既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又周到服務、方便群眾。要強化信息交流與反饋,定期開展督導檢查,推動醫療救助制度的有效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