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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貫徹總書記“完善福利設施”,使孤殘兒童“和其他小朋友一樣,在祖國的同一片藍天下健康幸福成長”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和*部委《關于加強孤兒救助工作的意見》,重點解決制約兒童福利事業發展的突出問題,加強兒童福利機構基礎設施建設,民政部決定在“*”期間實施“兒童福利機構建設藍天計劃”(以下簡稱“藍天計劃”),資助地方政府在大中城市新建、改建和擴建一批功能完善、設施齊全、環境優美的兒童福利機構。為實施“藍天計劃”,從*年起,民政部每年從部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2億元予以資助,地方民政部門留成的福利彩票公益金也要將“藍天計劃”作為重點項目進行資助,加上地方財政的投入,力爭用5年時間,從中央到地方投入資金60億元,在全國大中城市建設和完善集養護、救治、教育、康復、特教于一體的兒童福利機構,為孤殘兒童提供功能完善的福利服務場所和設施,為多種養育模式提供必要的依托和載體,輻射和帶動社區孤殘兒童服務的開展。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實施“藍天計劃”的指導思想是:以科學發展觀和落實總書記關于加強孤殘兒童工作的重要指示為指導,以改善孤殘兒童成長環境、提高孤殘兒童生活質量為目標,以建設兒童福利機構設施、完善兒童福利機構功能、提高服務水平為重點,采取地方財政投入為主、福利彩票公益金資助為輔的措施,充分調動社會資源,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有步驟、有計劃地建設和完善兒童福利機構,推動兒童福利機構由救濟型向福利型、單純供養型向供養、康復及教育型轉變,逐步完善適合中國國情的兒童福利服務體系。
貫徹上述指導思想,實施“藍天計劃”應把握以下原則:
(一)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堅持從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出發,綜合考慮人口和實際需求等因素,布局要合理,規模要適度,標準要合適,設施要實用,提倡量力而行,保證新建和改擴建后的設施用得上、用得好。
(二)兒童為本,定位明確。兒童福利機構設施建設必須體現孤殘兒童成長的特點,圍繞孤殘兒童身心發育、性格培養和全面發展的需求,有針對性地加強設施和功能建設,為孤殘兒童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條件。
(三)科學配置,完善功能。兒童福利機構設施建設必須著眼于完善綜合服務功能,提高保障能力,為孤殘兒童提供較好的養育、預防、醫療、康復、特殊教育、心理輔導、職業培訓等服務,并能為社區孤兒和殘疾兒童家庭提供所需服務,發揮示范、指導和輻射作用。
(四)分類指導,穩步推進。根據收養孤殘兒童實際需求,確定新建、擴建或設施設備更新改造項目,按照東、中、西部不同的建筑造價和資助比例,確定資助的標準。各地按照統一部署,制定五年整體規劃,有步驟、分年度實施。
(五)厲行節約,嚴格管理。要貫徹以改擴建為主、新建為輔的方針,最大限度地整合和利用現有資源,依托現有社會福利設施進行建設。在已建有社會福利院兒童部的地方,原則上以改擴建為主,完善功能,建成相對獨立的兒童福利機構;孤殘兒童數量大,條件具備的地方,可以根據需要,新建獨立的兒童福利機構;有條件的地區應充分利用閑置學校、醫院等其他公共服務設施進行改造。要建立和落實項目責任制,加強建設項目的全程管理、監督和評估;要管好、用好福利彩票公益金,在確保建設進度和質量的前提下,盡可能地減少管理費用,提高投入產出效益。
二、資助范圍
(一)沒有建立兒童福利院或社會福利院的地級以上大中城市,新建相對獨立或獨立兒童福利機構的,予以資助;
(二)已經建立社會福利院但未設置兒童部的地級以上大中城市,新建相對獨立的兒童部或新建獨立兒童福利機構的,予以資助;
(三)現有社會福利院中設有兒童部的地級以上大中城市,對現有兒童部進行改建、擴建或新建獨立兒童福利機構的,予以資助;
(四)已經建立兒童福利院的地級以上大中城市,對現有兒童福利院進行改建、擴建或重建的,予以資助;
(五)跨行政區域、服務輻射范圍覆蓋幾個地級市的兒童福利院改建、擴建和新建的,予以資助;
(六)個別人口多、孤殘兒童數量大的縣級市(縣、區)新建兒童福利機構的,予以資助。
三、資助標準
兒童福利機構的建設規模由各地根據實際需要自行確定,民政部將采取資助固定建設面積的辦法,按照東、中、西部不同的建筑造價和資助比例,本著福利彩票公益金適當向中西部傾斜的原則,予以資助。具體資助辦法是:部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資助的固定建設面積,根據兒童福利機構服務實際覆蓋地區的人口數量測算,設定6個檔次的建設面積。
1.100萬人口以下的,資助建設面積2000平方米;
2.100-200萬人口的,資助建設面積3000平方米;
3.200-300萬人口的,資助建設面積4000平方米;
4.300-400萬人口的,資助建設面積5000平方米;
5.400-500萬人口的,資助建設面積6000平方米;
6.500萬人口以上的,資助建設面積8000平方米。
其中,人口數以公安部統計的戶籍人口為準。每平方米建筑造價根據對全國各地建筑造價的調研結果,參照國家發改委確定的有關標準,定為兒童福利機構建設每平方米造價東部1500元,中部1200元,西部1000元。部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按東部30%,中部50%,西部70%的比例進行資助。根據資助固定建設面積、每平方米建筑造價和部本級公益金資助比例,計算出每個項目的資助額度。
四、申請資助的條件和要求
(一)申報項目要提交完整的基建審批手續,包括項目可行性報告、土地使用權證、發展改革部門出具的立項批準書等,這“三證”是三個基本要件,是確定是否給予資助的前提條件,缺一不可。
(二)各地要科學規劃,分期實施,制定5年的整體規劃,依據規劃和項目輕重緩急,分年度上報,每年上報的建設項目數量不超過本省地市級行政區劃單位數量的1/4。民政部按照各省民政廳(局)排定的順序,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每年按照各省地市級行政區劃單位數量的1/5予以資助。
(三)各地要在每年4月份前上報本年度的項目申報計劃。上報項目時,要注明新建或改、擴建的兒童福利機構服務覆蓋的行政區域及人口數量。
(四)“藍天計劃”項目要設立統一標識。凡由福利彩票公益金資助的“兒童福利機構設施建設藍天計劃”項目,今后應在主體建筑物的顯著位置設立永久性標識。標識圖樣參見《民政部辦公廳關于設立中國福利彩票公益金資助項目標識的通知》(民辦函〔*〕264號)。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實施“藍天計劃”,是貫徹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的實際行動,是落實“*”規劃的具體舉措,是發展孤殘兒童福利事業的“愛心工程”。為此,民政部成立了“兒童福利機構建設藍天計劃”領導小組,由民政部副部長竇玉沛同志擔任組長,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司司長張明亮同志擔任副組長,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司、財務和機關事務司、中國福利彩票發行管理中心、中國收養中心、福利中心各一名負責同志為成員,負責“藍天計劃”的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
各地也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加強領導,爭取地方黨委政府領導的高度重視;要積極協調同級發展改革、財政、土地管理、稅收等部門,爭取把兒童福利機構建設納入當地基本建設規劃和財政預算;要制定本地區“藍天計劃”的實施方案,科學編制5年規劃和年度計劃,認真組織實施,切實做到認識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責任到位、管理到位,保證“藍天計劃”的順利實施。
(二)落實資金,保證投入。“藍天計劃”的實施,必須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采取財政資金、福利彩票公益金和社會捐贈資金相結合的資金保障機制。各地要根據“*”規劃要求,將兒童福利機構建設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積極爭取地方政府加大財政投入;各級民政部門要將本級留成的彩票公益金重點用于資助“藍天計劃”;要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多渠道、多形式吸引慈善資金、捐贈資金等社會資源參與“藍天計劃”的實施。新建的兒童福利機構,要落實機構、編制和日常經費,保證建成后的正常運轉。
(三)強化宣傳,擴大影響。“藍天計劃”是繼“星光計劃”、“明天計劃”順利實施后,民政部門開展的又一項“愛心工程”,體現了福利彩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發行理念,彰顯了福利彩票“扶老、助殘、救孤、濟困”的發行宗旨。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創新工作方式,形成強大的宣傳聲勢和廣泛的社會影響,使“藍天計劃”成為廣為人知的民政品牌。要大力表彰計劃實施過程中涌現出來的先進集體和個人,及時總結經驗并加以推廣,促進“藍天計劃”的順利實施。要結合項目的實施,加強宣傳,充分發揮福利金使用與福利彩票發行雙向互動、相互促進的作用。
(四)落實政策,嚴格程序。地方各級民政部門要積極協調相關部門,用好、用足國家在規劃用地、建設、電信、用水、用電等方面的優惠政策,并根據當地實際,及時研究制定新的優惠政策。要嚴格執行項目法人負責制,按基建程序和施工標準辦事,保證工程項目按要求、保進度、高標準完成。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各方面保障力度,確保建成項目的設施資源不浪費、不流失,維護兒童福利機構的持續運行和發展。
(五)加強管理,強化監督。各級民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工程項目的管理,著力完善項目申報、審批、實施、驗收、登記等制度,建立項目建設檔案,尤其是要加強對項目資金的管理,保證項目資金按時足額、專款專用于項目建設,不得截留、挪用,更不準許貪污浪費。地方各級民政部門要認真監督項目實施的全過程,重點加強對項目的規模布局、建筑設計、工程進度、管理機制、資金撥付和使用等方面的跟蹤和檢查。民政部也將采取查閱書面報告、實地抽查、各地交叉互查等方式,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監督檢查。對于發現存在問題的地方和單位,將予以通報批評,酌情扣減下一年度部資助資金額度。各地民政部門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和使命感,自覺接受社會公眾和新聞媒體的監督,真正把“藍天計劃”做成陽光工程、廉政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