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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大政策,切實改善農村金融生態環境,更好地發揮金融服務“三農”的作用,促進縣域經濟和統籌城鄉協調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若干意見》(國辦發[*]17號)、《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若干意見〉的意見》(川辦發[*]65號)、人行成都分行《關于下發〈四川省農村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成銀發[*]157號)精神,結合*實際,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思路
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總體思路是:全面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契機,以征信體系為載體,以信用評價為手段,以構建激勵懲戒機制為重點,加大政府組織推動農村信用宣傳的力度,不斷完善信用擔保體系,積極倡導誠實守信的文明風尚,營造良好的農村信用環境,探索農村信用體系建設與擴大農村信貸支持的有效方式,促進農村經濟金融良性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政府主導。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由政府組織、領導和推動,構建組織保障體系,做到推動有力、管理有序、各負其責。
(二)多方參與、多方受益。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在政府主導下,由人行*支行和縣級有關部門聯合推動,農村金融機構、各鄉鎮政府、農戶及農民專合組織等多方參與,上下聯動。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本著多方受益的原則設計,既有利于金融機構控制風險,又有利于緩解“三農”融資難的問題,使農村、農戶得到實惠,地方經濟從中受益,確保工作開展的持續性。
(三)統一標準。建立和完善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配套措施,構建良好的政策環境;在借鑒國際先進理論、學習國內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制訂統一的農村信用信息檔案標準和信用評價標準基本框架與運行機制。
(四)重點突破。農村信用體系建設以建立信用檔案和信用評價體系為突破口,以創建金融生態環境建設模范縣、信用鄉(鎮)、信用村、信用農業專合組織、信用農戶的創建活動為抓手,由淺入深,由點到面,有序推進。
三、主要內容
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既包括信用文化、法律法規、信用數據庫建設,又包括政府各相關部門的各種配套政策措施,需要硬件與軟件緊密結合。我縣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主要內容是:打造兩個保障平臺,構建構建兩套信用檔案,完善兩套評價體系,創新業務管理模式,建立激勵懲戒機制,完善農村信用擔保機制。
(一)打造兩大保障平臺
打造政策保障平臺。即建立組織領導體系和明確相關責任。構建由縣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縣委農辦、人行*支行、農村金融機構(農行*支行、農發行*支行、農村信用社)等相關部門、單位負責人任成員的農村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負責信用縣、信用鄉(鎮)、信用村、信用農民專合組織、信用農戶的創建和規劃,審定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方案,對建設過程中的重大問題進行協調、研究和決策,對各階段的目標任務進行規劃和部署。縣政府目標辦將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納入政府目標考核管理;人行*支行組織策劃并編制信用檔案指標和評分標準,設計開發農戶信用信息數據庫和農戶信貸評分系統,指導農村金融機構創新業務管理模式,創新信貸產品,增加農村信貸投入;縣委農辦制定具體配套支持政策,主動運用評價結果,出臺激勵懲戒措施;農村金融機構全力征集農戶信用檔案,建立數據質量責任制和數據更新機制,積極推廣應用農戶信用信息數據庫和農戶信貸評分系統,按照大數定理盈利模式創新農戶信貸管理體制,主動打造新型信貸業務管理流程。
打造宣傳教育平臺。即建立信用及金融知識宣傳教育長效機制。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培育農村信用文化,充分利用廣播、電視、標語、報紙等公共輿論工具加大對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宣傳和引導力度,突出宣傳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目的意義、評定標準、程序步驟等有關內容。農村金融機構加強對貸款農戶的宣傳,教育廣大農民誠實守信,遵紀守法,重視積累自身良好信用記錄。
(二)構建兩套信用檔案
一是構建農民專合組織、農戶信用檔案。人行*支行負責構建農民專合組織、農戶信用檔案。農戶信用檔案以農村信用社農戶經濟檔案為基礎,以完善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為目標,依據農戶基本狀況、自有資產、誠信記錄、經營能力及項目等情況逐戶建檔,并建立數據質量責任制和數據定期更新機制。同時,有對貸款資格的專業合作組織的信用檔案進行相應采集。
二是構建信用鄉(鎮)、信用村信息檔案。人行*支行負責構建信用鄉(鎮)、信用村信息檔案,組織農村金融機制編制統一的《信用鄉(鎮)、信用村信用檔案參考指標》,按照少而精的原則選取建檔指標,盡量降低采集和維護成本,簡潔實用地反映鄉(鎮)、村的基本信用狀況,并建立動態考核機制。
(三)完善兩套評價體系
一是完善農戶信貸評分體系。針對農戶特點,人行*支行按照成都分行下發的評分模型,組織金融機構編制統一的《農戶信貸評分參考標準》(以下簡稱《評分標準》)。農村金融機構參考《評分標準》,結合各自內部授信規定對農戶進行信貸評分。評分過程屬于金融機構授信前的內部評價,應免費進行。各農村金融機構共同認可依據《參考標準》評出的結果。對于加入農業保險的農戶,在相關指標的評分上可適當上調。
二是完善信用鄉(鎮)、信用村、信用農民專合組織評價體系。由各鄉鎮政府進行組織,人行*支行牽頭,農村金融機構參與,開展信用村、信用鄉(鎮)、信用農民專合組織評價工作,并進行表彰和授牌。人行*支行組織農村金融機構編制統一的《*縣信用鄉(鎮)、信用村評定辦法》及《*縣信用農民專合組織評定辦法》。對信用村、信用鄉(鎮)、信用農民專合組織,由縣農村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統一授牌表彰。
(四)創新業務管理模式
設計、開發、推廣應用農戶信用信息數據庫和農戶信貸評分系統,指導農村金融機構創新業務管理模式。在設計上,將農戶評分系統與農戶信用信息數據庫進行無縫鏈接,實現評分結果與信用報告的同步反映;將農戶信用信息數據庫與人民銀行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的指標銜接,實現征信數據自動轉換。在開發上,注重結合實際,使農戶信用信息數據庫和農戶信貸評分系統與農村金融機構的電子化和信息化水平相配套,實現前瞻性的實用性的統一。在應用上,使農戶信用信息數據庫和農戶信貸評分系統有機地嵌入農村金融機構信貸審批、風險控制、產品營銷等各個環節,打造新型的業務管理模式。
(五)建立激勵、懲戒機制
根據對農戶、農民專合組織的評價結果,農村金融機構在授信額度、審批權限、服務種類、適用利率、抵質押物、推薦評優等方面實行差別政策。對信用良好的農戶、農民專合組織給予優惠和便利,對信用不良予以限制。根據對信用鄉(鎮)、信用村的評價結果,政府管理部門制定行政性懲戒和獎勵措施。信用鄉(鎮)、信用村可在農業項目開發、優惠利率、農村配套服務等方面優先享受政府各部門和金融機構的優惠政策;縣政府建立對信用鄉(鎮)公務員和信用村組干部在選拔任用、職務晉升、評選評先等方面的正向激勵機制。
(六)完善農村信用擔保機制
人行*支行和金融機構積極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加強對農村信用擔保機構的支持,推動建立和完善對信用擔保機構的激勵約束機制,調動擔保機構的積極性,協調推動政府、農村金融機構和擔保機構探索有效擔保機制,推動擔保機構提高服務效率、服務功能、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
四、工作安排
(一)宣傳啟動階段(*年8月-9月)。結合*實際,制定全縣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實施方案。成立全縣農村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細化工作職責,明確工作任務,廣泛開展多層次的宣傳動員,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同時,縣級有關部門、人行*支行、農村金融機構共同開展調查研究,探討、設計農戶和信用鄉(鎮)、信用村、信用農民專合組織的信用檔案參考指標和評價參考標準,提出農戶信用信息數據庫和農戶信貸評分系統的業務需求書。
(二)建設實施階段(*年9月—2009年12月)。人行*支行組織征集農戶信用檔案,把好數據質量第一關;推廣應用農戶信用信息數據庫和農戶信貸評分系統,制定配套辦法和措施,指導農村金融機構依托農戶信用評分,按照大數定理盈利模式發放農戶貸款;建立信用鄉(鎮)、信用村的信用檔案,開展信用鄉(鎮)、信用村的評定工作;推動政府及相關部門在政務活動中使用評價結果,發揮評價體系的激勵懲戒作用。
(三)總結提高階段(2010年1月—12月)。在認真總結工作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數據庫和評分系統,拓展農村金融機構和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對評價結果的應用范圍,加大對金融創新力度和信貸資金支持力度,完善農村信用擔保機制,深化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內涵,擴大其社會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