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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政府關于全面推進"十小"行業質量安全整治與規范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結合我市"十小"行業整治工作總體部署和《浙江省小菜場整治標準規范》要求,為加快推進我市農村(含社區,下同)小菜場整治規范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根據省政府確定的"全面鋪開、有序推進、基本完成"的工作目標和要求,以及市政府《關于加強市場建設與管理的若干意見》和《關于進一步規范農貿市場經營秩序若干問題的意見》精神,堅持"政府領導、工商牽頭、部門聯動"和"誰舉辦、誰負責"的原則,遵循"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堵疏結合、分類規范"的方針,切實解決當前農村小菜場名稱登記、經營戶依法登記、食品安全、衛生秩序等突出問題,鞏固和擴大去年整治的成果,確保到今年底,全市80%以上的農村小菜場按照標準完成整治規范工作。
二、整治內容
(一)規范小菜場市場名稱登記
1.對已經取得市場名稱登記的小菜場,認真對照《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和《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場名稱登記管理辦法》,完備材料,規范程序,使之符合現行規定的要求,并建立商品準入制度,實行規范管理。
2.對尚未登記,但已基本符合市場開辦條件的小菜場,由市場舉辦單位提出開辦申請,報當地鎮鄉、街道書面批準同意后,工商行政部門辦理市場名稱登記,并監督指導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納入規范管理。
3.對不具備登記條件,但確屬經濟發展和市民生活需要,有固定場所和設施且基本符合安全條件的小菜場,由所在村(居)委會提出申請并出具證明,明確由村(居)委會負責統一管理,承擔第一責任人責任,經當地政府同意后,工商部門對場內的固定經營戶進行個體工商戶登記,并加強監管。
4.對以農民自產自銷為主、設施簡陋、交易時間短的臨時性集市,提請所在鎮鄉、街道和村居加強日常管理,解決臟亂差等突出問題。
5.對設施破敗且存在嚴重違法和重大食品安全隱患的小菜場,一律予以取締。
(二)加強小菜場食品安全管理
1.強化食品安全準入工作。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和商務部《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管理辦法》以及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場食品準入管理規范要求,對轄區已登記的小菜場,100%建立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制,實行上市商品準入、不合格產品退市等機制。進一步完善索證索票和進貨臺帳登記制度。
2.加大快速定性檢測力度。充分發揮檢測體系的作用,加強對小菜場食品的檢測。具有一定規模的小菜場和新建小菜場,要逐步建立檢測室,開展快速定性檢測工作。
3.建立信用分類監管制度。要根據小菜場的特殊性,因地制宜,建立簡便易行、動態長效的信用分類監管制度。提高經營戶的誠信守法意識,推進小菜場信用建設。
(三)引導小菜場改造提升
小菜場主辦單位要以本次整治為契機,針對市場建筑結構不合理,設施普遍陳舊落后,行業布局混亂,消防疏散通道不暢,管理無序等問題認真研究整改方案,提出切實可行的改進措施,并付諸實施。同時要做出規劃,加快改造提升,爭創星級市場。
三、部門職責
鎮鄉(街道):負責小菜場整治規范的組織協調工作。組建小菜場整治規范工作領導小組,制定轄區小菜場整治與規范工作實施方案,協調解決小菜場整治規范中的用地性質、設施安全、環境衛生、管理機構、管理措施等突出問題,落實各項整治任務。督促市場舉辦者和主管單位建立整治規范工作班子,設立市場管理機構、配備管理人員、安排管理經費、健全管理制度,真正落實經營秩序、環境衛生、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第一責任人職責。
工商部門:負責小菜場整治規范牽頭工作,著重抓好小菜場名稱登記、固定經營戶依法登記、食品安全監管。
有關城鄉小菜場違法建設查處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關于明確城鄉違法建設執法主體的意見》(東政發〔2009〕38號),分別由市國土、規劃、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和相關鎮鄉(街道)負責查處;有關規范城鄉菜場周邊經營秩序和取締馬路菜場事宜,按照《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農貿市場經營秩序的意見》(東政辦發〔2009〕141號),分別由市工商、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和鎮鄉(街道)負責執行。
國土、規劃、建設、公安、消防、衛生等部門:要創新方法,放寬條件、簡化手續、便利服務,根據各自職責,著重指導規范小菜場的規劃、用地、建設、安全、衛生秩序等問題。
四、工作步驟
(一)準備發動階段(5月1日-7月15日)。按整治內容分類摸清轄區小菜場底數,列出清單,制定整治規范工作計劃。召開全市小菜場整治與規范工作推進會,部署并實施小菜場整治規范工作。
(二)全面整治階段(7月16日-9月30日)。鎮鄉、街道建立整治規范組織,現場察勘、逐個分類制定整治規范方案,協調解決存在問題與矛盾,組織實施整治規范工作。
(三)考核驗收階段(10月1日-12月31日)。根據市"十小行業"整治辦公室統一安排,實施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驗收,采取"回頭看"的形式,鞏固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鎮鄉、街道要成立小菜場整治規范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領導小菜場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鎮鄉長(街道主任)擔任,工商、商務、農業、國土、規劃、建設、城管、公安、食品、衛生等站所負責人以及菜場舉辦單位負責人為成員,辦公室設在所屬工商所。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制定實施方案,分解落實各部門各單位職責任務。
(二)強化宣傳,形成氛圍。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重要作用,切實加強輿論引導。要深入農村、社區大力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知識,宣傳開展小菜場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提高公眾消費安全意識。要建立健全信息制度,及時小菜場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先進經驗,擴大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重視消費安全的良好氛圍。
(三)細化目標,扎實推進。小菜場整治規范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按照分類規范、"一場一策"原則,對照標準、逐個制定工作計劃,分解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定時間、定人員、定措施,認真組織實施。要創新工作方法,要把小菜場整治與規范工作與"三城同創"、新農村建設、服務業發展等工作有機結合,用足用好相關扶持政策,促進小菜場規范與提升。在具體實施中要重點抓好以下幾個環節:
1.每個小菜場都要由舉辦者提出申報意見,當地鎮鄉(街道)做出是否繼續開辦、按哪一類型實施整治規范的意見,并與舉辦單位簽訂整治規范與監管責任書。
2.符合登記條件的小菜場,工商部門憑鎮鄉(街道)同意開辦的書面意見(應包括內容:市場舉辦主體明確、硬件設施基本齊全、建筑質量及消防安全基本符合、場地使用和布局符合新農村建設要求、同意繼續保留使用)辦理市場名稱登記。
3.對各類市場內固定經營戶辦理營業登記。
4.市場舉辦單位與經營戶簽訂食品安全管理責任書。區分固定經營和自產自銷(臨時經營),建立食品安全索證索票、進貨臺賬登記、不合格食品下柜等管理制度。
5.每個市場應建立管理機構,明確管理人員,制定商品質量、秩序、安全、保潔等管理制度并上墻公開。
6.各鎮鄉(街道)小菜場整治規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隨時跟蹤,全面掌握,不斷總結好的經驗和做法,按照"十小整治規范辦"的要求,將小菜場整治規范情況和《全市小菜場整治與規范工作進度表》于每單月的30日前,上報市加快市場發展和規范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市工商局,聯系人:洪偉杰,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