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寫調工作申請書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加快我市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步伐,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和完善鄉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法。
第二條本方法所稱鄉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有鄉村常住戶口的居民實施基本生活救助。
第三條鄉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屬地管理,公開、公平、公正,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和動態管理原則。堅持國家保障與政策優惠、社會救助、勞動自救相結合的方針。
第四條鄉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實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制。
縣(區)民政部門負責本轄區內鄉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體管理工作;鄉鎮人民政府及轄有農業戶口居民的街道辦事處,市民政局是本市鄉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鄉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組織實施工作;村民委員會和社區配合管理審批機關做好鄉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
根據《*林權登記中心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實施方案》的安排,我中心支部組織黨員楊長職、李國忠、薛行忠、劉相明、林名堂四位同志組成林權流轉專題調研組,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沿海的*縣、*市,城市的*區,山區的*縣、*區五地,就我*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后如何加強林權流轉管理、規范林權抵押登記與當地市縣林業部門的領導、業務進行座談,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調研背景
*年以來,我*率先開展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以摧枯拉朽之勢,橫掃市場經濟條件下滯后的林業體制機制,明晰產權、確權發證、規范流轉,三大重拳連環出擊,消除了林木產權不明晰、經營機制不靈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的弊端,基本建立了經營主體多元化,權、責、利相統一的集體林經營管理新機制。但我們也清醒地看到,林權流轉這項工作最早開展,卻遠未規范。改革前的不規范流轉,出現了山林歸大戶,致使群體性上訪案件持續不斷;改革中仍有一些地方采取簡單做法,不規范轉讓集體山林,群眾反映強烈;分到山林的林農,我們如何妥善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如何在充分尊重林農流轉意愿的前提下,避免失山失地,實現可持續經營,等等,這些問題不解決,我*林權流轉市場就很難出現流轉順暢、充滿活力、和諧安定的發展局面。抱著這些問題和擔憂,以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為契機,以小學生的心態求教基層,問策于民,為加強我*林權流轉市場管理打基礎、理思路。
二、調研內容與方法
(一)調研內容
一是調查市、縣(區,)集體、個人林權流轉現狀,包括流轉的市場需求、流轉的發展趨勢、流轉程序、流轉規模、流轉信息采集和、流轉平臺建設、流轉合同訂立、流轉業務培訓、流轉費用收支等方面情況;
各中小學、直屬各單位、中心幼兒園:
根據《*縣中小學教職工全員聘任制暫行辦法》的精神,為進一步規范教師調動和應屆畢業生分配工作,經研究,對2009年中小學教師調配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畢業生分配
對高校畢業生堅持“逢進必考”的原則,嚴把教師入口關。通過公開招考聘用的畢業生,高中的分配在縣城高中任教,初中和小學視學校需求,由教育局公布學校崗位后根據招聘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先*年12月招錄,后2009年5月招錄)的順序由畢業生自主選擇崗位,畢業生分配到農村初中、小學任教的,服務期滿三年方可參加縣城學校競聘。
二、教師跨縣調動或轉行
除組織調動外,教師要求外調或轉行的,必須于5月31日前向縣教育局人事科上交簽署學校意見的調動申請(同時上交辭職申請書),經局黨組研究后報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審批。若對方接收不了,必須于7月31日前告知縣教育局,否則不予保留原崗位。若在9月1日學校開學前申請人既不能辦理調動手續,又未到學校上課的,由縣教育局給予辦理辭職手續,并將其個人檔案轉縣人才交流中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縣大學生創業園管理,確保園內各創業企業工作的正常運行,營造一個文明、整潔、安全、有序的辦公、科研和生產環境,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縣大學生創業園設在縣城立山國際辦公大樓13-14層,以后根據形勢發展逐步拓展新的創業場地,進一步擴大規模,提升檔次。
第三條縣大學生創業園由縣人事局委托縣人才開發中心負責日常管理。園內設管理辦公室,配備專門工作人員,具體負責大學生創業園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第四條縣大學生創業園主要是為大學生自主創業企業提供科研、辦公等場所,不提供生產性用房。入園企業不得轉讓給他人使用;出園時必須繳訖相關所有費用,辦理出園手續。
第五條入園企業園內孵化期一般不超過2年。從入園之日起2年內免費使用50平方米辦公用房;第三年確需續用的,經申請同意后收取50%場地租賃費,第四年開始全額收取場地租賃費(租賃按先繳費后使用的原則執行)。孵化期內或租賃期間若閑置2個月及以上的將視為自動放棄使用權,由管理辦公室收回,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企業自負;若是租賃的必須辦結相關手續和相關費用。物業管理費由入園企業全額支付。
各中小學、直屬各單位、中心幼兒園:
根據《慶元縣中小學教職工全員聘任制暫行辦法》的精神,為進一步規范教師調動和應屆畢業生分配工作,經研究,對*年中小學教師調配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畢業生分配
對高校畢業生堅持“逢進必考”的原則,嚴把教師入口關。通過公開招考聘用的畢業生,高中的分配在縣城高中任教,初中和小學視學校需求,由教育局公布學校崗位后根據招聘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由畢業生自主擇崗,從*年起,畢業生分配到農村初中、小學任教的,服務期滿三年方可參加縣城學校競聘。
二、教師跨縣調動或轉行
除組織調動外,教師要求外調或轉行的,必須于5月31日前向縣教育局人事科上交簽署學校意見的調動申請(同時上交辭職申請書),經局黨組研究后報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審批。若對方接收不了,必須于7月31日前告知縣教育局,否則不予保留原崗位。若在9月1日學校開學前申請人既不能辦理調動手續,又未到學校上課的,由縣教育局給予辦理辭職手續,并將其個人檔案轉縣人才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