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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重點企業專利申請質量
突出重點企業,提高專利申請質量,是鞏義市知識產權工作的一大亮點。
其中,河南中孚實業有限公司一枝獨秀,該公司技術管理部經理曹雯向本刊記者介紹:中孚實業“鋁電解槽系列不停電停開槽裝置”獲得第十二屆中國專利獎金獎,“低溫低電壓鋁電解新技術”已經通過科技部863計劃攻關項目驗收、噸鋁直流電耗由2008年的13235千瓦時降低到了11819千瓦時,降幅達10.7%,大型鋁電解連續穩定運行工藝技術及裝備開發獲得國家技術發明二等獎。
近年來,中孚實業被評為“鄭州市專利工作示范企業”“鄭州市專利工作先進單位”,并于2010年4月被授予“河南省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多次得到政府的表彰和獎勵,累計獲得獎勵70余萬元。
2009年以來,鞏義市知識產權局先后榮獲“河南省知識產權系統先進集體”“目標管理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2010年又被鞏義市委宣傳部評為“三下鄉”工作先進單位。2012年,全市專利申請量達到541件,授權345件,職務申請328件,占比60%以上,專利密度在河南省18個省轄市和10個直管縣中名列第三。
多方引導企業樹立專利意識
鞏義市知識產權局局長梁靜言談中不時提及他們的宗旨就是從各個方面為企業服務好,讓企業通過專利創新提升自身競爭力,創造更多的經濟效益。
在引導企業樹立專利意識方面,鞏義市知識產權局下足了功夫:依靠大專院校和科研單位在技術、人才、項目等方面的優勢,主動送專利服務上門。通過專利機構在鞏義市設點、現場辦公,幫助企業挖掘專利、專業專利文件,將企業的技術創新及時申請專利。
2013年9月,梁靜一行到河南興旺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調研,當她看到該公司那些精美的地板圖案時,忍不住驚嘆。隨即,她向隨行的該公司負責人王曉君建議,可以將那些公司獨創的圖案申請專利。
除此,鞏義市知識產權局也鼓勵企業自主研發專利。鞏義市委、市政府每年都要聽取全市的知識產權工作匯報,確定發展目標、謀劃出臺有關政策。早在2007年,鞏義市就將專利申請目標納入全市各鎮、街道、管委會的競爭激勵機制目標;2010年將授權發明專利作為加分因素列入全市考核細則;2012年鞏義市出臺的三大主導產業中,都提到了要加強科技創新,形成更多核心專利,提升產業的市場競爭力;2013年又將專利申請目標列入新型工業化考核目標,奠定了知識產權在基層開展的工作基礎。
積極協調企業知識產權糾紛
位于鞏義市郊的河南敦煌地毯有限公司現擁有資產兩億元,員工560名。2012年,該公司產銷地毯1000余萬平方米,產值2.5億元,位居中國地毯行業前列。
很難想象,這家地毯公司曾經深陷知識產權糾紛。車間主任楊勝利見到梁靜一行很是激動,說若是沒有知識產局積極協調他們與東北某公司的糾紛,還不知道敦煌地毯的下一步會如何呢。公司早些年發展時,專利意識不強,加之各個地毯公司在圖案設計上相互模仿,他們一時陷入困境。遭遇糾紛時,年輕的公司領頭人崔光燦一趟一趟飛往東北,身心俱疲……最后找到了鞏義市知識產權局,糾紛得以和平解決。
如今,敦煌地毯商標已先后獲得“河南省著名商標”“中國著名品牌”“中國優質產品”“中國消費者滿意名優特品牌”“綠色環保首選品牌”“全國工程建材首選品牌”“中國3·15誠信品牌”等多項殊榮。
【摘要】本文中,筆者結合農村實證調查對宅基地使用現狀進行較為深入的描述,并對其面臨的主要問題和產生原因進行了一定的分析,最后筆者從不同角度對問題提出了相關的解決建議。
【關鍵字】宅基地使用權;困境;成因;建議
一、農村宅基地使用面臨的主要問題
一是大部分農村宅基地自然坐落,許多宅基地布局結構不太合理,且經常占用耕地建造,私自擴大面積現象頻發。在實踐調研中,筆者發現大部分農村宅基地都依地形等自然坐落,但許多宅基地布局不合理,布局混亂,占用農田建設宅基地事情時有發生。具體來說宅基地基本沿交通要道或地勢平坦的地方建立,一些農戶建設宅基地時私自占用村莊道路、農場等,以擴大宅基地面積,這容易導致農村可耕地面積減少,“一戶多宅”現象出現,對農村的可持續發展造成不利影響。二是相關部門對農村用地規劃不合理,與實際脫節,宅基地建設混亂。隨著經濟逐漸發展和農村建設的推進,鄉鎮部門對用地規劃越來越重視,但其往往有重鄉鎮輕農村的傾向。土地部門會對村莊用地進行規劃,但問題重重。在實際操作中,有的規劃起點高,標準高,不符合實際情況,在實踐中無法操作;有的雖然符合實際,但要損害到大多數人的眼前利益,操作起來也困難重重。 農村作為一個被忽視的地方,其合理發展仍未得到足夠重視,再加上自身因素影響,土地管理部門與村委會的互相推諉,使得農村宅基地建設比較混亂,私自擴張現象頻繁。三是“一戶多宅”的現象比較普遍,多數村莊都有閑置宅基地。《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但在筆者調查中發現許多村莊的部分村民擁有兩處宅基地有的甚至更多,不論他們是地處川區還是山區。這種現象主要是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舊有風俗習慣的影響造成的。由于多數居民搬入新宅基地,其中部分舊宅基地由于位置偏僻、荒敗破落,無法出租或出賣,使得許多舊宅基地閑置,造成土地資源的浪費。四是農村宅基地流轉頻繁,私下交易多發。伴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村宅基地流轉比較多見。盡管法律規定宅基地只能在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流轉,但現實中當事人是非集體經濟組織內部之間的流轉更為頻繁。這種宅基地的流轉,多表現為私下交易,一般只需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達成協商,給付金錢和交付標的物即可,大多數不通過法律程序進行,不做宅基地登記或做延期登記。這些宅基地使用過程中的諸多問題與現象,成為制約或推動宅基地使用權發展的困境,這些問題或現象需要改革規制或規范化,才能使得宅基地用益物權適宜新農村建設的需要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的要求。
二、宅基地使用權發展困境形成的原因分析
一是農村舊有的土地風俗等觀念的影響。我國農村社會是“鄉土社會”,時至今日,舊有土地觀念及農村風俗習慣對村民仍有很大的影響,這也使得農村宅基地使用出現了諸多不合法問題。受傳統土地私有觀念、娶妻蓋房觀念和農村傳統繼承等的影響,加上許多村民對《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知之甚少,使得農村“一戶多宅”現象大量存在,宅基地閑置和農村宅基地私下交易頻繁。二是鄉鎮用地規劃工作滯后和不合理,對宅基地法律宣傳和監督不到位。雖然近年來農村建設有了一定的發展,但鄉鎮對農村規劃仍不重視,資金投入少,優惠措施少,制定的規劃或不符合農村實際,操作起來困難重重,或不符合多數人利益而無法開展下去。同時,政府部門在農村的法律宣傳不到位或根本不宣傳,這使得村民隨意建造宅基地,造成布局結構混亂,閑置宅基地沒有得到充分利用,土地浪費嚴重,宅基地不合法現象多發。三是農村宅基地登記和流轉制度不完善,導致宅基地私建和私下交易現象多發。涉及宅基地使用權的法律規定主要有《物權法》第153條、《土地管理法》第62條等,但這些規定顯然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現實中宅基地實然運作程序卻與法律規定大不相同。究其原因,主要有:宅基地使用權運作程序不夠規范和具體;農戶私有觀念影響,自身思想素質落后和法律意識淡薄;對宅基地實然運作的監督管理缺失或不到位。四是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夠完善,在實踐中缺乏可操作性和缺失對某些問題的規定。我國現有的關于農村宅基地制度規定的最重要法律法規是《土地管理法》和《物權法》,但這兩部法律法規中涉及宅基地的大都是原則性規定,在實踐中很不具體,缺乏操作性,或者對實踐中出現的一些宅基地問題法律沒有規定,做不到有法可依,使得不合法現象突出。例如法律規定“一戶一宅”,但由于對戶的界定不清晰和其他因素影響,實踐中“一戶多宅”現象比較普遍,還有對閑置宅基地如何處理未做出明確規定等。
三、解決宅基地發展困境的相關建議
>> 民族地區民事糾紛解決機制的協調 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在民事糾紛解決中的適用 談我國民事糾紛解決機制發展不協調的解決措施 我國民事糾紛及其解決機制簡述 論和諧社會民事糾紛解決機制系統的建構 中國古代民事糾紛的解決機制及其當代價值 論企業民事糾紛的解決途徑選擇 略談我國民事糾紛解決機制現狀及發展不協調的原因 試論我國民事糾紛及解決機制 “中國證券民事糾紛第一案”紅光案的訴訟歷程 民事糾紛中的調解制度 論民事糾紛的行政調解 農村民事糾紛解決的經濟學解讀 羌族傳統習慣在民事糾紛解決中的功能 論當前中國自力救濟解決民事糾紛的必要性 審判內外民事糾紛解決方式關系探析 市場經濟呼喚行政調解解決民事糾紛 行政確認介入民事糾紛解決研究 論我國公安機關調解民事糾紛的必要性及制度完善 關于民事糾紛的幾個問題 常見問題解答 當前所在位置:l,最后訪問時間:2016.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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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小產權房 法律特征 標本兼治 改革與對策
一、小產權房概念之界定
對小產權房的解釋主要有三種:第一種是針對發展商的產權而言,將發展商的產權叫大產權,購房人的產權叫小產權,這種詮釋是基于購房人的產權由發展商的產權分割而來;第二種解釋是按房屋再轉讓時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來區分的,不用再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大產權房,要補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小產權房。按這種解釋,普通商品房就是大產權房,經濟適用房、軍產房、政府和原國有企事業單位的集體房產(住房)就是小產權房;第三種解釋是按產權證的發證機關來區分的,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房管部門頒發產權證的叫大產權房,由鄉鎮人民政府頒發產權證的叫小產權房。第三類小產權房的法律屬性目前仍存在較大爭議,目前面臨整治的,就是這一種。本文所指稱的"小產權房",屬于第三種。
二、小產權房產生成因
1、政府(主要是地方政府)。政府的角色并不是單純的"管理者",更多的現象表明政府實際上是以"參與者"和"管理者"的雙重身份介入市場關系的。當涉及政府與其他經濟主體的經濟關系時,政府所制定的制度、政策必然會以保護和增進政府的經濟利益為目的,而將公共利益的需求置后,進而影響市場中經濟主體之間的利益分配關系。
2、農民和農村集體。在現在的"小產權房"具體制度及其問題中,農民是集體土地的最終使用者和利益最容易遭受侵害的弱勢群體,因此應當成為"小產權房"首先考慮的最為相關的利益主體。正是因為現有的土地征用制度將國家征收和征用的集體土地交給房地產開發商進行開發,造成作為土地原來的利益主體農民并沒有分得應有的土地重新開發的增值收益,所以才有農民以集體的形式將土地交給房地產開發商進行開發的"小產權房"問題的產生。
3、房地產開發商。房地產開發商為了獲得政府特許并壟斷地使用土地資源進行房地產開發,會不惜一切代價進行尋租行為,并且從這種行為中獲得巨大的利益。在高額利潤的驅使下,房地產開發商會為了獲得排他性的土地產權,實現商業利益的最大化,不顧社會成本以及社會穩定的影響。
4、購房者。自住型購房者選擇小產權房的原因在于:城區的高房價和住房保障體系的不完善導致常年在城市工作和生活的農民工、外來務工者、單身族、新畢業大學生等社會群體都因為戶籍的原因被排斥在住房保障體系之外,加上沒有固定的正式工作或沒有銀行愿意提供按揭貸款,使得他們不能購買該城市的經濟適用房和限價商品房,只能迫不得已地選擇價格適中的小產權房。
三、小產權房存在的問題
第一,"小產權房 "開發過程中,占用大量農村集體土地,導致國家耕地面積銳減,威脅到糧食安全。當前反對將"小產權房"合法化的最正當也最為有力的理由就是其可能導致耕地面積銳減,威脅到國家的糧食安全。
第二,"小產權房"的產權存在瑕疵,難以得到法律的保護和救濟。由于"小產權房"的產權證是由鄉級政府或村民委員會頒發,按照《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只有縣級以上政府房管部門才有權頒發,因此,小產權房并不具有當然的法律效力。此外,購房者也不能用"小產權房"進行抵押貸款和財產證明,若遇到拆遷還會因為不受法律保護而無法主張自身的權益。
第三,"小產權房"的質量讓人擔憂且容易與城市的總體規劃發生沖突。一旦建在不適宜建筑的地塊上,將給消費者的安全帶來巨大的隱患,可能釀成城市突發安全事件。此外,"小產權房"的開發因未納入城市建設規劃,容易與總體規劃產生各種沖突。因此,現實中"小產權房"和城市規劃發生沖突的概率極高,嚴重影響了城市的總體發展和面貌。
四、解決小產權房問題的路徑選擇
(一)治標方面
1、現有小產權房除占用農村宅基地這部分之外,還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占用耕地,甚至基本農田的情況。對耕地和基本農田的保護是國家的基本國策,也是《憲法》、《土地管理法》所確認的基本原則,拆除這一類小產權房是唯一的方法。
2、在依法批準的宅基地上建造的小產權房,如果農民想收回房屋或城市購房者不想繼續居住,則農民應將購房款返還給購房者;如果雙方有意繼續,則可以簽訂租賃合同,將購房者的購房款轉為租賃費。超出租賃費的購房款應返還給購房者。
3、對于符合城市規劃的小產權房,宜分類處理:(1)建筑設計和施工符合相關標準的。在政府付給村委會和農民征收補償款、開發單位補辦相關手續和補交土地出讓金與相關稅費、購房者補交交易稅費后,解決其房屋屋登記和產權證問題。(2)不符合相關標準的。對于經過整改后符合標準的小產權房,可按上述符合標準的小產權房處理,房屋修整費由建設單位支付。對于難以補救的小產權房,必須堅決拆除,拆除費用由開發單位承擔,村委會或開發商應將已收入的購房款退還給城市購房者。(3)不符合城市規劃的。對于此類房,應當拆除,拆除費用由開發單位承擔,村委會或開發商應將已收入的購房款退還給城市購房者。
(二)根本措施
1、建立、健全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流轉制度。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作為一種用益物權,應當被加以利用,使之進入流通領域,發揮其使用和收益的功效。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流轉,是大勢所趨,人心所向。
2、完善土地征收法律制度。明確公共利益的內容,提高土地征收的補償標準與范圍等方面是政府的首要考慮。
3、優化社會保障性住房體系。住房制度改革之初所設計的城鎮居民住房供應體制是:高收入家庭購買商品房,中、低收入家庭購買經濟適用房,最低收入家庭租住政府或單位提供的廉租房。但實際執行過程中,由于種種原因,我國住房供應的結構是商品住房占大頭,經濟適用住房不經濟,廉租房僧多粥少,從而將廣大的中低收入家庭推向購買高價商品房的行列。
4、改革城鄉二元戶籍制度。第一、近期目標。先由各省市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戶籍改革措施,容許符合一定條件的農村居民轉為城鎮居民。該措施實施目的在于循序漸進地吸收部分農村人口,穩定社會秩序,為下一步目標做好準備。第二、遠期目標。按照居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并立法賦予公民的遷徙、居住的權利。
結 語
小產權房作為中國特有的一種現象,是受我國城市房價居高不下,城鎮化進程和新農村建設加快、小產權房利益群體驅動、社會保障性住房不足、土地監察執法不力等現實因素,以及我國不健全的城鄉二元土地法律制度交織而成。面對這樣一個處于灰色地帶的事物,我們應該對現有小產權房給予分類處理,修正我國農村土地法律制度,完善社會保障性住房、農村社會保障、戶籍管理等相關配套制度,以實現小產權房的合法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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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村;環境污染;現狀;對策
1 我市農村環境現狀
1.1 村容村貌
近年來,我市農村經濟的飛速發展,人民的生活水平顯著提高,使得各種生活垃圾大量增加;然而由于各村的垃圾存放點設置不合理、清運不及時,進而導致了大量的生活垃圾和廢棄雜物亂堆亂放;再有就是由于我市的好多農村處于石家莊市的周邊,隨著石家莊市城中村改造步伐的加快,市里好多拆遷后的建筑垃圾被轉移到各村的周圍,造成了村容村貌的“臟亂差”,嚴重破壞了我市農村的環境質量,危害著村民的身體健康,惡化了人們的生活環境。
1.2 農作物秸稈利用率低
作物秸稈占農作物產量的50%以上,是非常豐富的能夠被直接利用有機資源,據調查,我市每年都收獲大量的農作物秸稈,然而這些可利用的作物秸稈資源卻得不到充分的利用,到處堆放、日曬雨淋、腐爛變質,完全處于高消耗、高污染、低產出的狀況,相當多的農作物秸稈被就地焚燒,這樣不但浪費了大量的資源,而且還增加了大氣中二氧化硫和飄塵的濃度,嚴重的破壞了大氣環境質量。
1.3農業面源污染
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使種植規模擴大,產量增加。很多農作物由零星種植發展到規模種植,由自然狀態發展到精耕細作,農藥、化肥、農膜的大量不合理使用,對土壤環境造成了嚴重的污染。使土壤結構遭受破壞,土地生產力下降,導致病蟲害的抗藥性增強,陷入惡性循環。[3]這些不僅導致蔬菜、糧食等農作物農藥殘留很多,還使農業的面源污染日益嚴重。
1.4 鄉鎮工業企業污染不斷加劇
隨著環境執法力度的加大,城市居民環保意識的增強,一些污染嚴重的建設項目紛紛向農村轉移,有些鄉鎮急于摘掉落后經濟的帽子,對招商引資的項目往往不加選擇的引進,導致一些耗能大、污染重的項目得以開工生產。這些企業大多數是工藝落后、管理水平低,污染物排放量比較大,且治理效率較低,他們為了追求經濟效益,往往以犧牲農村生態環境為代價,來換取企業利潤的增長。這種污染的轉移,對農村環境造成了嚴重破壞,使得農村生態環境進一步惡化。
1.5 礦產資源
人為的破壞生態環境的現象仍時有發生,如開山炸石、亂挖亂采仍屢禁不止,而這些采石場、磚廠等礦山資源型企業,普遍規模小、能耗低、生產設施簡陋,采挖不規范,廢渣亂堆亂濫放,尤其是廢棄砂、石、土,既未設立專門的存放地堆放,也未建設攔壩,大多堆放在山坡荒地,風吹揚塵,雨淋沖刷造成環境污染和水土流失。礦產資源不合理開發,既破壞了自然環境,也使其生態功能退化,還給當地人們的生產、生活和周邊生態環境造成了嚴重危害。
2 解決我市農村環境污染問題的對策
2.1 強化宣傳,提高我市廣大群眾的環保意識。
目前我市農民的環保意識還是比較淡薄,因此人為的、隨意性的破壞環境的問題還是十分突出,要徹底的解決這些問題,就要采取多種形式進行廣泛的宣傳,充分利用媒體,借助“六五”世界環境日,在農村的集市、人口密集的鄉鎮等地,通過各種有效方式,大力宣傳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此來提高廣大農民群眾愛護環境、保護環境、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的環保意識。
2.3 嚴格控制重污染項目的建設,加大對鄉鎮企業的治理力度。
各職能部門應根據有關的法律法規加強對建設項目的管理,嚴格環境準入,控制污染物新增量,投資項目再大,環保不過關,也絕對不能落戶。在項目建設中各部門按照審批要求,督促建設項目嚴格按照“三同時制度”進行。加大對鄉鎮企業污染的治理力度,加快企業升級改造和進一步的深化治理。鄉鎮企業的規劃應該相對集中,由政府主導和建設污水處理廠或者是垃圾處理廠,實行排污收費制度,這樣既能減少環境污染,又能減輕鄉鎮企業的壓力。
2.4 開拓創新,依靠科技的力量解決農業面源污染問題。
依靠環境科學技術,以技術創新促進農村環境問題的解決,把現代科學技術與傳統農業技術的精華有機結合,采取秸稈還田,作物倒茬輪作和生物固氮等措施來增加土壤有機質含量,提高地力。大力推進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積極引導農民科學合理施用化肥和農藥,推廣低毒高效農藥,擴大農家肥、有機肥的施用面積,最大限度的降低環境污染,使農村經濟走向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道路,從而達到環境、社會和經濟的有機統一。
2.5 全面推進村鎮清潔工程,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
大力推進清潔生產工藝和資源的綜合利用率,實行秸稈綜合利用技術,發展使用清潔能源,建立健全農村環境長效保護機制。對鄉鎮區的環境保護工作進行考核排隊,最大限度的解決農村普遍存在的畜禽養殖污染、飲用水污染、生活污水、垃圾污染等問題。
2.6 大力推進生態示范保護工作。
為了大力開展生態示范建設,我市編制了《鹿泉市生態市建設規劃》,全市13個鄉鎮區全部完成了城鎮環境保護規劃,獲鹿鎮創建了國家級優美小城鎮,銅冶鎮完成了省級優美小城鎮的創建工作,曲寨村創建了國家級生態村,全市80%以上村莊完成了文明村的建設工作。通過建立示范村寨,創建環境優美新農村等形式,發展一批生態致富、生態脫貧、減少污染的生態示范點,進一步推動鄉村環境建設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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