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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國家社會與文化”是高專院校英語專業開設的一門重要課程,對于學生增強對目的語國家文化的了解,從而學好英語具有重要意義。但實踐中教師教學方式陳舊落后,教學效果欠佳。嘗試探究情境教學法在高專“英語國家社會與文化”課程中的具體應用,以期從中摸索出該課程的教學規律,豐富該課程教學方法,最終服務于高專英語專業人才的培養。
關鍵詞:
情境教學法;英語國家社會與文化;教學方法
“情境教學”這個概念是Brown,Collin和Du-guid于1989年在他們的論文《情境認知與學習文化》中提出來的。他們認為“知識絕不能從它本身所處的環境中孤立出來,只有在它們產生及應用的情境中才能產生意義,學習知識的最好方法就是在情境中進行”〔1〕。這種理念與外語教學實踐相結合,成為外語教學中的一種重要教學法,受到廣大研究者和教師的青睞。其核心是根據教學內容創設相關情境,讓學生在具體的情境中感知和認識事物。情境教學法通過創設可以感知的情境,能夠將抽象的知識具體化、形象化,從而讓學生更容易接受知識和處理信息。英語國家社會與文化課程主要介紹西方國家地理、歷史、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知識,這些內容作為一種外來文化,學生相對陌生。尤其對于文化基礎薄弱的高專學生,聽起來更是一頭霧水,普遍感到遙不可及。因此,通過情境教學法,讓陌生的西方文化變得形象生動起來,這對于高專學生學好這門課程,不啻為一個不錯的方法。
一、英語國家社會與文化課程教學現狀
語言是文化的載體,學習外語必須結合文化,只注重語言形式而不注重語言的內涵是學不好外語的。學習英語的目的是能夠與英語國家的人實現有效交流,然而有效的交流不僅僅是一個語言技巧問題,還涉及到許多文化因素。因此,學好英語必須要熟知英語國家社會與文化。伴隨全球一體化的迅猛發展,國際交流日益增加,跨文化交際的問題得到凸顯,英語國家社會與文化課程成為外語教學中的一門重要課程。筆者所處的朔州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英語專業也開設了這門課程,并且作為一門必修課受到高度重視。為了解該課程教學情況,筆者對該校英語專業2013級的80名學生進行了問卷調查,他們已經開設了英語國家社會與文化課程,對該課程教學具備了一定的認識。從調查結果來看,80%以上的學生認為開設這門課很有必要,但對這門課感興趣的學生比例不足50%,主要原因是學生對教師的教學方式不滿意,絕大多數教師在教學中采用閱讀和翻譯相結合的教學方式。總體來看,高專院校雖然開設了英語國家社會與文化課程,但該課程教學效果較差。面對高專學生英語基礎薄弱、知識儲備不足、對英語國家歷史文化知識生疏的現實情況,大多數教師仍采用傳統的翻譯法,一字一句講解,學生感到枯燥乏味,最終往往流于形式,淪為學生自學課或課后閱讀課,無法達到讓學生了解英語國家文化的初衷。
二、情境教學法在英語國家社會與文化教學中的應用
情境教學法的核心是創設情境,具體到該種教學法在英語國家社會與文化教學中的應用,其核心就是結合教材內容,教師通過多種方法創設情境,將學生帶入具體情境,讓學生產生如同出國旅游、聽導游現場講解一樣的感受,從而調動他們學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本文以朱永濤、王立禮主編,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英語國家社會與文化入門》一書為例,探究情境教學法在該課程教學中的具體應用。
(一)運用多媒體做好課前熱身活動帶入情境
課前熱身活動即“導課”或者“導入”。葉圣陶老先生說過:“教者,在于引導、啟發”〔2〕,而引導、啟發的媒介是情境,課前熱身活動的本質是營造一種良好的學習情境。人在認識上普遍存在“先入為主”的問題,教師在教學中應該抓住這一認識規律,結合教學內容,創設相關情境,將學生的“先入為主”引導到對教學有效開展的軌道上來。它是整個課堂教學的第一步。多媒體能夠將聲音、文字、圖像等材料與教學內容緊密結合起來,使教學內容從靜態的教師灌輸轉變為視、音頻等相結合的動態傳播,使教學內容的演示更加形象化、立體化,有助于豐富學生的感性認識,促進其理解,增加學生的興趣。在具體的教學實踐中,筆者通過運用多媒體播放相關國家音頻、視頻資料,從視覺和聽覺上促使學生大腦興奮起來,使其注意力高度集中,讓他們對所學內容形成總體認識。比如,在介紹每一個國家之前,筆者一般通過多媒體播放該國攝制的旅游宣傳片進行導入,因為大多數國家的旅游宣傳片都會以美景結合當地特有的文化色彩來吸引目光,令人印象深刻。如在學習TheUnitedKingdomofGreatBrit-ainandNorthernIreland這一章時,筆者播放了英國旅游宣傳片(Britain———YourNextHoliday),該片內容豐富,先后呈現了泰晤士河、大笨鐘、皇家衛隊、白金漢宮、莎士比亞戲劇、甲殼蟲樂隊等歷史和文化景觀,學生看了以后有一種身臨其境的感受,從而增強了了解和認識英國的興趣。
(二)圍繞中外文化對比開展小組討論把握主要內容
按照建構主義理論,“學習不是被動接受教師所傳授的知識,而是通過利用各種教學資源,在特定情境下對教學內容積極主動的重構”〔3〕。對于學生來說,學習“英語國家社會與文化”這門課,不是一個從無到有的簡單過程,而是在學生個體原有認知的基礎上建造新的認知結構。教師在教學中應當基于所講授的英語國家文化知識,激活學生對本國相關文化知識的認識,幫助學生利用頭腦中已建構的知識,通過中西方的文化對比進行教學,從而達到幫助學生了解英語國家文化的目的。具體教學實踐中,筆者結合講授內容,組織學生通過小組討論的形式,討論與所學內容相類似的本國情況。在此基礎上再去講授英語國家相關文化知識,讓學生在對比中增強學習興趣,提高學習效率。如在講授Australia這一章第三單元WorkandFamilyLife時,先根據這一部分內容列出相關知識要點,主要包括以下幾個問題:澳大利亞男女平等在工作方面的情況;結婚生子情況;家庭組織形式,具體包括單親家庭、混合家庭、獨生子女家庭、同性戀家庭情況;工作與家庭之間的平衡情況;家庭生活中男女付出情況。然后讓學生圍繞以上問題,討論中國類似情況,并得出結論。在此基礎上再去講解課文,學生就能很容易掌握所學內容。
(三)利用模擬角色表演深化對所學知識的認識
模擬角色表演實質上是一種情境再現活動。在此過程中,學生通過角色扮演進入包含真實事件或問題的環境,在親身經歷探索事件和解決問題的過程中,深化對所學知識的認識,并且根據自己的親身經歷能夠實現對知識的重構。在英語國家社會與文化這門課上,教師可以在講解英語國家節日、政治活動等主題時進行角色扮演,可以設置一些相關場景,讓學生分組進行角色扮演。通過角色扮演,學生對所講的主題有著更加深刻的理解,從而達到學習和提高的目的。比如,在講授Sport,HolidaysandFestivalsinBritain這一單元時,由于英國圣誕節有一項非常重要的傳統,就是每年女王都會通過廣播和電視作賀詞,為了對英國圣誕節這一傳統有更加深刻的體會,組織學生扮演英國女王發表演講。通過在“英語國家社會與文化”課程教學中的實踐,筆者認為,運用情境教學法開展教學,教師能夠把學生感到生疏、費解的內容轉變成具體生動、可以感知的情境,這樣就能調動學生的學習興趣,增強其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此外,情境教學法的應用可以為學生提供良好的、令人愉悅的語言學習環境,它使英語國家社會與文化課堂更加有趣和生動,教師和學生以及學生與學生之間的互動加強,能夠達到師生互動、教學相長的目的,提高教學效果。需要注意的是,應用情境教學法要根據學生的英語水平去創建不同的情境。
作者:徐麗麗 單位:朔州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參考文獻
【關鍵詞】法治社會 程序理念 正義
所謂現代程序理念,就是與市場經濟的本質和規律相適應的、由程序法的信仰、目標、理想、精神、理論、手段、方法、準則等構成的有機綜合體。法律理念上的擇優決策,不但直接決定著法律觀念的更新和法律意識水平的提升,而且直接影響著法律制度的創設、存廢和具體運作程式的優化。
一、從程序工具主義到程序的獨立價值
中華法系的基本特點就是諸法合體、民刑不分、訴訟法地位甚低。雖然市場經濟的發展在相當程度上改變了重刑輕民的傳統觀念,但對“重實體輕程序”的不等式則沒有大的觸動。很多人認為程序僅為實現實體法的手段,只具有工具性價值,把程序法看作是為實現實體法而隨心所欲的工具,既可以為實現實體法而擴大程序主體的權利,同樣也能廢棄某些權利。人民法院違反法定程序,也只有在“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時”,才能成為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法定事由。可見違反訴訟程序的法律后果并不具備獨立性。實際上,審判程序不僅是用以實現實體法的工具,它也有一種獨立于程序結果的內在價值。
首先,程序通過確保訴訟各方對裁判制作過程的參與以及對裁判結果的積極影響,使他們的人格尊嚴和自主意志得到了保障。公正的審判程序無論是否有助于公正裁判結果的產生,它都能夠使那些即將受到裁判結果直接影響的人與代表國家進行追訴的人一起擁有平等的訴訟主體地位,能夠進行理性的辯論、說服和交涉,并對裁判結果發揮積極的影響和作用。他們不是被動地等待國家對自己命運的判定,消極地聽從國家權力機構對自己權益的處置,由此使其作為人的尊嚴得到了承認和尊重。
其次,審判是一項理性的事業。理性的審判要求法院作出的裁判結果必須有合理根據并且經過了充分的論證。正如有的學者所言:“在對一種至今會使一部分人的權益受到有利或者不利影響的活動或決定作出評價時,不能僅僅關注其結果的正當性,而且要看這種結果的形成過程或者結果據以形成的程序本身是否符合一些客觀的正當性、合理性標準”。鑒于此,現代程序法理念認為法律程序具有一種獨立的而非工具性價值,即法律程序是為保障一些獨立于判決結果的程序價值而設計的,它強調尊重程序參與者作為自主、負責和理性主體的地位,要求裁判機構與他一起參與裁判結果的形成過程,向他論證裁判結果的合理性和正當性,從而使他成為裁判制作過程的協商者、對話者、辯論者和被說服者,使其作為人的尊嚴和價值得到充分的尊重。
二、從強調國家權力到保障訴訟主體的程序權利
我國歷來是一個缺乏法制基礎與傳統、奉行“權力本位”和“社會本位”的國家,為了維護社會的安全和秩序而不惜抑制個體利益和欲望,訴訟制度一直把控制犯罪或解決糾紛作為唯一的目標。雖然近幾十年來,隨著我國法制的健全,人們的權利意識逐漸覺醒,但國家作為經濟活動中絕對化的利益主體和決策主體的地位并無根本改變。在訴訟體制上,便體現為人民法院在整個訴訟過程中處于主導和支配地位,是訴訟的指揮者和控制者,他們對訴訟的開始、發展和終結具有決定性意義。因而在刑事訴訟中,刑事被告人就不可避免地成為了訴訟客體,始終處于被支配的地位。
第一,在現代社會中,人的自由和權利普遍受到了法律的尊重和確認。權利本位被當作是現代法精神之首要因素。由于訴訟涉及到公民的權利,而公民的權利應當受到保障又是現代法制的一項基本原則。所以訴訟法制在從傳統向現代轉型的時候,公民訴訟權利的保障就成為一個重要的價值目標,也理應成為訴訟法的首要任務。它要求在訴訟中公民的人身權利、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不受國家司法行為的侵害,保障公民享有為維護自己合法權益所必需的訴訟上的權利和自由,對當事人法律責任的追究必須準確無誤。正是這一價值目標,引導著訴訟法制的不斷革新,推動著程序法向著現代化的更高水平發展。
第二,從程序的實質和特點來看,訴訟法“實際上是在當事人之間合理分配程序性權利和利益的過程”,程序追求的是糾紛處理過程的透明度和一般規律,它關注和解決的是權力或權利行使與權利保障的正當過程,它使得程序主體在訴訟體制內獲得相對最大的限度和自由,所以訴訟程序的目的除保障實體權利與義務的實現外,更直接、更首要的目標是保障程序主體的程序權利及其實現。
三、從追求無訟境界到追求實現正義
我國傳統社會中崇尚“和諧”、“以和為貴”,在訴訟制度中形成了自己獨特的法律價值觀,即雖然訴訟是以制裁為核心,但制裁并不是它的終極目標或者價值取向,它所追求的實際上是取消制裁和法律的無訟。歷史上不管是道家的“無為而治”還是儒家的“修禮復仁”,抑或是法家的“以刑去刑”,都體現著以追求勸訟、止訟、息訟為宗旨的訴訟目的。這種思想的產生和構成,是和傳統社會封閉的社會結構相適應的。然而當今中國在經濟體制劇烈變革的過程中,各種沖突不斷涌現。如果還把追求無訟作為訴訟制度的境界,必定要阻礙法制的更新和完善,制約社會的發展和進步。在訴訟法制上,人們已不僅僅滿足于糾紛的解決或對違法的制裁,同時還追求著平等、公正的實現,要求在訴訟中體現社會正義,司法官應該是正義與非正義的裁判者。正如羅馬法對司法官職責的認定,“人們有理由稱我們為法的司鐸,因為我們是在培植正義,并傳播善良和公正的知識;區分公正與不公正,區別合法與非法;我們希望在教導人們行善時不僅借助刑罰的威嚇,而且也利用獎賞的鼓勵,我們追求的是真正的哲理。”
參考文獻:
[1]陳瑞華.程序正義論.中外法學,1997,(2).
[2]張文顯.市場經濟與現代法的精神論略.中國法學,1994,(6).
[3]陳桂明.訴訟公正與程序保障.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社.
關鍵詞:和諧社會 青少年 法制宣傳教育
一、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基本表現
1.缺乏理智,感情沖動,不計后果。當前,在社會上有些青少年違法犯罪,往往是由于一時的感情沖動,不計后果釀成的。發生這種情況的根本原因在于這些青少年不學法、不知法、不懂法,一旦在青少年之間因為某種利害關系而發生沖突時,總是缺乏理智,靠一時的感情沖動,就習慣于“白刀子進去,紅刀子出來”,釀成大禍后又追悔莫及。可是,、事已造成,無法挽回了。有些青少年犯罪,進了監獄,才如夢方醒,頓足擊首,痛哭流涕,悔之晚矣。
2.講情面,不講原則,哥們兒意氣,為朋友兩肋插刀。有些青少年受舊的“俠”、“義”之類影視片的影響,江湖義氣十足,遇事不動腦思考、不講原則,往往習慣于從義氣出發,幫助“朋友”打“抱不平”,并美其名日“為朋友兩肋插刀”。這種江湖義氣十分容易使人感情沖動,不該出手也出手,重拳出擊致人重傷或致死,釀成大禍。
3.由于失業、失學等,游手好閑,被犯罪團伙脅迫。有的青少年由于父母離異,缺乏家教;有的由于學業不佳,被學校推向社會;有的由于經常出入賭場、網吧、舞廳,受到不良熏染,逐漸養成了游手好閑、好逸惡勞的惡習。在這種情況下,很容易被犯罪團伙所收買、利用,去做一些搶劫、盜竊等不法活動。時間長了,想脫身都很難,死死地被團伙所控制,犯罪活動愈演愈烈,所犯罪行也日益加深,難以自拔。
4.視錢如命,鋌而走險,圖財害命。青少年犯罪總是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地一步一步地走向犯罪道路的。最初往往是從掏人腰包開始;進而撬門別鎖,闖入民宅行竊;再發展下去,就可能去搶出租車、搶銀行,甚至為了搶以出租車而致出租車司機死命,為了搶得銀行現金而打死銀行守衛人員等等,從而犯下彌天大罪。
5.長期屢教不改,一犯再犯,不能自拔。社會上流行一種說法,把刑滿釋放人員再次進入監獄,稱為“二進宮”。其實,有些青少年何止是“二進宮”,有的是“三進宮”、“四進宮”,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家庭的原因,有社會的原因,但主要的還是違法犯罪青少年個人的原因。即其缺乏翻然悔悟,痛改痛非的決心和毅力。
二、影響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客觀原因分析
其一是家庭原因。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家庭原因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當前社會上的家庭多為獨生子女,嬌慣、溺愛是家庭教育中較為普遍的現象。絕大多數的獨生子女過的是“飯來張口、衣來伸手”的生活,做父母的在孩子面前,總是“要星星不敢摘月亮”,百依百順,致使某些青少年從小就養成了花錢大手大腳、毫無節制的不良習慣,講吃、講穿、趕時髦。久而久之,很容易浪蕩下去,成為游手好閑、好逸惡勞的浪蕩公子,為違法犯罪埋下“種子”。二是父母離異,使孩子失去應有的正常家教。一些離異后的父母,所迷戀的新婚的甜蜜生活,一心關注的是建設各自的新家,無心照料原有子女的生活和進行應有的教育,致使本來很好的孩子,由于失去了應有的家庭教育而誤入歧途。
其二是學校原因。當前我國的學校教育雖然黨和國家一再強調要實施素質教育,但實際上目前的學校教育仍然是傳統的應試教育,有點改變也多半是表層的東西,實質性的改變微乎其微。由于傳統的應試教育仍然主宰著學校的教育教學活動,學校追求考試成績,追求升學率的傾向并無根本性的轉變。表現得最為明顯的是,黨和國家規定公民都要受完九年義務教育,即達到初中畢業。可是,有些學校一到初中二年,看到有些學習差的學生升高中無望,就把這些學生動員回家,并答應畢業時發給畢業證書。就這樣不負責任地把一些初中生沒等到畢業就被推向了社會。這些被推向社會的學生,一時找不到工作,加之自控能力差,就很容易在各種不良的社會熏染下走上邪路。
其三是社會原因。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社會就業不夠充分,致使一些初、高中畢業生考不上上級學校,又無適當的職業可做,只好在社會上流浪。由于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社會狀況十分復雜,對青少年進行精神污染的因素比比皆是,使青少年很難自控。二是對失足青少年的幫教體系尚未形成,幫教無力。尤其是對那些解除勞教或刑滿釋放的青少年,既無一定的就業安置,又無日常的幫教管理,這是一些青少年“二進宮”的主要原因。三是法制宣傳教育滯后。雖然近年來國家進行了幾個五年普法教育,但給人的感覺是上級號召的多,采取的實際措施少;形式的東西多,實質性的東西少;對成年人的教育活動多,對青少年的教育活動少。這是造成青少年不學法、不知法、不懂法,致使個別青少年違法犯罪的主要原因。
三、加強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基本做法
首先,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力度,努力形成全民學法、知法、懂法、守法的社會大環境。黨和國家要在前一段對全民進行普法教育的基礎上,進一步搞好全民的普法宣傳教育,尤其是對青少年的普法宣傳教育更應進一步加強,要有一些特殊的宣傳教育的活動安排。比如,在中、小學適當開設法制教育課;請政法部門有關領導同志到學校作法制報告;適當組織中、小學生參加一些司法機關組織的庭審活動,使青少年受到實際的法制教育;還應當抓住一些有違法犯罪行為,但經過教育改造,翻然悔悟、棄舊圖新的典型,對青少年進行現身說法,以提高廣大青少年的遵紀守法意識。
其次,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行素質教育,為青少年全面健康發展創造條件。眾所周知,傳統的“應試教育”是淘汰主義的“精英教育”,為了以考試的形式選拔少數尖子學生,而不惜淘汰絕大多數學生。而素質教育則是以提高全民族素質為宗旨的教育;素質教育是為實現國家教育方針規定的目標,著眼于受教育群眾和社會長遠發展要求,以面向全體學生、全面提高學生的基本素質為根本目的,以注重開發受教育者的潛能,促進受教育者德智體美勞諸方面生動活潑地發展為基本特征的教育。素質教育要求面向絕大多數學一,它所體現的是教育公平的原則。如果所有的學校都能真正地實施素質教育,都能關愛每一個學生,就不會再出現因為學生的學習成績差而不等到畢業就過早地把學生推向社會的現象了,也就相應地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可能性。
再次,加快社會的經濟發展,為充分就業創造條件。青少年學生違法犯罪,與我國目前社會就業不充分有著直接的關系。一些青少年學生畢業以后,由于找不到適當的工作,就只能在社會上閑逛,受社會不良風氣的影響,久而久之就可能浪蕩壞了。因此,必須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抓住發展這個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聚精會神搞建設,一心一意謀發展,為擴大青少年就業問題奠定堅實的物質基礎。
【關鍵詞】和諧社會;經濟建設;法治建設
一、前言
和諧社會的構建是全黨全國人民共同的奮斗目標,是黨與政府工作的核心, 與人民的生活息息相關。經濟與法律是我國社會生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構建和諧社會有緊密關系。和諧社會的發展離不開經濟建設和法制建設,而在和諧社會的背景要求下,經濟與法制建設工作的開展也面臨著巨大的挑戰
二、和諧社會下的經濟建設
1.和諧社會與經濟建設的關系
一方面,經濟建設是構建和諧社會的核心基礎。穩定作為發展的前提保障,只有確保我國經濟的穩定,才能促進我國的發展,而經濟關系作為我國社會關系中的核心要素,其也將對社會關系的和諧產生決定性的影響。由此可見,只有當國內的經濟處于和諧穩定發展的基礎上,才能為和諧社會的構建帶來積極的影響,并提升國內的生產力,為社會的發展提供穩定的物質保障;另一方面,和諧社會是經濟建設開展的前提。發展是建立在穩定基礎上的,經濟的建設與發展需要一個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一旦出現社會不和諧的情況,則會使大部分人民出現不良的社會情緒,將會極大阻礙經濟的穩定發展。可以發現,和諧社會與經濟建設具有密不可分的關系,只有加強經濟建設,才能推動和諧社會的發展。
2.和諧社會下的經濟建設途徑
首先,應當對我國現有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進行完善。世界經濟一體化趨勢的到來,使我國實現了現代化的經濟改革,并建立起了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市場經濟制度。但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市場經濟內的公平、公正等功能并沒有得到充分地實現,部分地區甚至出現了行業壟斷的不良經濟現象。因此,應當對現有的市場價格機制進行完善,加強對市場經濟的法制化管理,確保經濟市場內的公平競爭。其次,以科學發展觀為基本原則,實現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由于經濟的發展會受到資源以及環境等多方面的影響,因此應當以我國的科學發展觀為基本原則,并在綠色經濟的基本理念下,實現對現有經濟模式的完善與改革,推動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必要時也可以鼓勵企業開展循環經濟發展模式,營造良好的市場經濟環境。最后,實現對專業性人才的合理配置,解決當前投資分布不均勻的問題,制定相應的優惠政策為經濟發展較為落后的地區吸引大量的人才和投資企業,促進我國經濟的綜合發展。
三、和諧社會下的法制建設
1.和諧社會與法制建設的關系
法制建設作為和諧社會發展的決定性因素,營造良好的法制社會環境,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由之路。首先,和諧社會的建立要求我國必須實現民主與法治的綜合管理,一旦出現法律制度不健全的現象,則會導致和諧社會構建工作無法得到有效開展。其次,和諧社會的構建是以法治社會的建立為基礎的,其不僅可以為社會的有效運轉提供穩定的環境保障,同時也將為規范我國國民行為,實現對社會發展的約束帶來積極的影響。最后,民主與法制建設作為推動和諧社會發展的主要途徑,在維護人民權利,減少社會矛盾的出現和激化上也起著不可磨滅的作用。
2.和諧社會下的法制建設途徑
首先,對現有法制建設中的內容進行完善,加強立法工作。和諧社會的構建離不開法律制度的完善,只有將其與法律制度進行有效結合,才能為我國的綜合發展產生積極的影響。因此,相關的立法機關可以通過對立法工作的加強,并通過對我國法制建設內容的完善,建立規范性、科學化的法律法規,為和諧社會的發展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其次,以民主為原則建立現代化的法制建設模式。民主是推動社會和諧發展的主要因素,只有實現法制模式的民主化,方能確保法制建設工作開展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公開。國家應該對現有的法制模式進行完善與改革,提高公民對法制生活的參與熱情,并保障參與途徑的通暢,體現出民主法制的基本理念。最后,積極維護經濟發展與社會秩序。維護社會秩序作為法制建設工作中的核心內容,只有確保社會的和諧、安定,推動和諧社會的發展才有了前提。同時,也應當加強并完善國內有關經濟安全方面的立法,實現與國際經濟市場的接軌,加強對市場經濟的合理調控,最終實現對和諧社會的有效構建。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只有實現對經濟體制和法制體系的完善,在經濟發展的同時不斷地完善法制建設,和諧社會的構建才能夠得到保障。本文通過對和諧社會下的經濟建設與法制建設的分析,希望可以成為進一步健全國內的經濟與法制建設體系,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的參考。
參考文獻:
[1]陳聞君.科學發展觀與建設和諧社會的非經濟視角――教育、法制、文化[J].科學經濟社會,2010,08(03):117-120.
“陌生人社會”這一概念由美國法學家勞倫斯?弗里德曼在《美國法簡史》中首次提出,他指出:“在當代世界,我們的健康、生活以及財富受到我們從未而且也永遠不會謀面的人的支配。我們打開包裝和罐子吃下陌生人在遙遠的地方制造和加工的食品;我們不知道這些加工者的名字或者他們的任何情況。”這生動地描述了現代人和無數陌生人不可避免地發生關系,同時又什么關系都沒有的奇特體驗。
這個描述包含著一些看似矛盾之處:陌生人雖陌生,但深刻地影響甚至支配著我們每天的生活;我們不了解陌生人,但我們顯然接受甚至信任他們在我們生活中的作用。這里的關鍵問題是:身在陌生人社會就必須信任陌生人,但同時陌生人是否值得信任又并非理所當然。中國人恐怕最深有體會:孩子不能不喝奶,可是敢問奶里有沒有有害物質?大人要吃米面,可是誰知米里、面里摻沒摻礦物油、滑石粉?老年人難免看病吃藥,可是你能放心藥無假冒、醫不虛價嗎?如果身處陌生人之間卻無法信任陌生人,在這個社會中必定無法安居。“陌生人社會”話題在當代一再成為熱點,顯然是由于中國正處在一個從熟人社會向陌生人社會轉型的時期,舊貌已換,新景未競,在復雜的巨變之中有新生的喜悅和希望,也有陣痛的焦慮和疑懼。
常與之對舉的另一個概念“熟人社會”,是先生用以命名中國傳統社會的一個詞,他認為在鄉土中國,人與人之間通過密切的私人關系聯系起來,結成一張張關系網,個人即處在彼此交織的熟人關系網之中。熟人社會往往由各種小圈子構成,受親緣關系和地緣關系的束縛,相對封閉,經過長期的共同生活,乃至世世代代的交往,人與人之間建立起一種活生生的有機聯系,彼此了解,相互信任。“人們生于斯、長于斯、歌于斯、哭于斯”,與生養其中的小環境血脈相連,很多情況下也與這個小環境中的人血脈相連,不僅是熟人,還是親人。
與熟人社會緊密的血緣聯系和地緣聯系對比鮮明的是,當今社會正經歷一場“陌生化”的蛻變,而且這場蛻變就發生在我們身邊:子女越來越少,家庭和家族結構大大簡化,家庭約束力越來越弱,離婚率不斷攀升;人口大規模流動,年輕人紛紛離家,外出求學、工作,越來越多的中老年人獨守空巢。由于人口流動頻繁,社會環境復雜多變,人們在生活中遇到的常常不僅是陌生人,而且是匿名者,人際交往范圍廣、程度淺、聯系弱,接觸的人越多,陌生人就越多,建立熟人關系的可能也就越小。人與人之間聯系松散,社會約束力也就隨之減弱。
熟人社會未必人人熟識,陌生人社會也未必人人陌生,這兩個概念呈現的是社會結構和人際關系的總體狀況,而從熟人社會向陌生人社會的這種轉變,必將引起從宏觀的政治、經濟體制到微觀的文化、交往模式的變化。中國人喜歡用“根”來形容自己和家鄉及親人的關系,根不僅是供養之源、依賴之憑,也是約束的紐帶,世世代代的中國人正是這樣被束縛在堅實的土地上,束縛在溫厚的熟人社會中。“根”既是一條實實在在的社會紐帶,也是精神上的寄托之所,社會的陌生化也就是一個“失根”的過程。陌生人社會中的陌生人普遍處于一種無根狀態,人們不再生長在鄉土之上,束縛于熟人之中,而是正如“北漂”一詞形象表述的那樣,四處奔走飄蕩,仿佛互不相干的原子,眾多而零散,孤獨又冷漠。熟人社會要面子、重口碑,相信因果報應,有些話不能說,有些事不能做,而今似乎并無太多顧忌了,茫茫人海之中,坑蒙拐騙一兩個陌生人好像也沒太大的風險和代價。在廣袤的社會空間,面對眾多的陌生人,生活的不可預期性和風險大大提升,人的安全感和對人的信任也隨之減弱。
現代化過程中的陌生人社會
陌生人社會常被看做伴隨著現代化進程產生的。現代化是一個漫長曲折的過程,在中國尤為如此,而且由于特殊的歷史原因長期徘徊不前,鄉土社會的封閉性得以經久保存,直到1978年改革開放,市場經濟突飛猛進,“陌生人社會”帶來的種種問題和困惑才姍姍遲到,并滾滾而來。在市場經濟大潮之中,經濟利益日益成為人們價值觀的標桿,“一切向錢看”成為俏皮的流行語。從字面解讀,“一切向錢看”就是拜金,就意味著經濟考量壓過了其他任何價值追求,壓過了法律、道德,成為社會運作的首要原則――似乎只要抱定這一原則,就可以漠視法律、不屑道德、幾乎無法無天了。一個社會如果唯經濟利益馬首是瞻而缺乏法律和道德的規約,生存風險必然會瘋狂飆升,而安全感的缺失將進一步加劇人與人之間的冷漠和不信任。感慨世風日下、今不如昔在中西方似乎都是種歷史悠久的傳統,但中國近30年中這種感慨之聲越來越大。問題的存在不可否認,但無須就此對陌生人社會抱以失望乃至絕望態度,也不能把所有問題統統歸結為道德問題,特別是歸結為傳統道德的失效。
那么,陌生人社會是否必然是一個信任缺失的社會?恐怕也未必如此,大部分西方發達國家都已更早進入陌生人社會,然而許多人出國在外時感受到的并不是冷漠和排擠,而是陌生人的友好與信任。我們常說陌生人社會是現代化帶來的結果,究其根本則主要是經濟現代化或生產力現代化的結果。按馬克思的理論,人類社會的構成有經濟基礎,有上層建筑,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但二者的發展往往并不平衡。陌生人社會給中國帶來的問題,可以說正是上層建筑的發展滯后于經濟基礎所帶來的后果。正如陶東風先生在他的博文《文化現代化是對“四個現代化”的重要補充》中提到的:“合理的現代化應該是全面的現代化,器物層面、制度層面和精神層面必須同時進行”。既然是制度層面和精神層面的現代化未能跟上經濟層面的現代化進程,成為制約社會發展的短板,進而造成了陌生人社會的諸種問題,那么,要解決這些問題自然也就必須在制度層面和精神層面的現代化上下工夫。
在制度層面主要是加強法制建設,為陌生人社會涌現的種種“陌生”現象制定規則,并保證這些規則得到有效執行;在精神層面則要依賴文化的發展和道德的建構。
困境之源:法律VS道德
俗話說“無規矩不成方圓”,雖然熟人社會的許多規范都已經失效或瀕臨失效之危,但并不表示陌生人社會不再需要規范――它需要新的規范。由于兩種社會中人們交往的方式不同,維系信任的方式也有差異,前者以私人關系的親疏遠近作為基準,后者則是靠法律制度、公共道德等社會規范來維系。要保障陌生人社會的平穩運行,必須同時豐滿法律和道德的雙翼,兩者盡失必如剪翅之鷹,墮地難行,厚此薄彼也會偏離方向,終將逶迤跌落。
法律和道德在許多情況下是一致的,比如殺人不僅在法律上是犯罪,而且在道德上是邪惡。但二者之間的界限更不容忽略。猶太裔政治理論家漢娜?阿倫特區分了人類社會的兩種行為規范:一種是法律,它限制人的行動卻并不激發人的行動,只限定人
不應該做什么,而從來不說人應該做什么;另一種是道德,它不僅標示了各種禁忌,而且樹立了正面的價值典范,能夠激勵和引導人們的行動。守法就是不去做法律禁止的事,而有德則是不僅不去做道德禁止的事,而且要去做道德倡導的事。可以說法律是一種消極的行為規范,而道德是積極的行為規范。
從正面說,法律的正義與道德的正義不應該混為一談,法律的正義僅僅是使行不義者受到應有的懲罰,道德的正義除了要譴責不義者,還要表彰義者。守法的人不一定是義者,不一定有德,但法律具有強制性的約束力量;有德的人除了守法,而且是道德典范,但道德的約束力量是約定俗成的,有一定的彈性和不透明性。法律比道德更具有強制性的約束力量,更明確、更穩固,因此加強陌生人社會的法制建設,將能在制度層面提供強有力的規范力量,限制不義行為的產生。
從反面說,行不義和不行義不同,二者有質的區別:行不義是對共同體基本準則的惡意踐踏,是違法犯罪;而不行義僅僅是面對正面價值典范消極退避、無動于衷,卻并不直接傷害他人、破壞共同體。當今社會,行不義者常常逍遙法外,行義者有時不僅沒有得到表彰反而受到誣陷,不行義者面對洶涌的道德輿論壓力往往難以保護自己最基本的人身權利,被辱罵、被“人肉”。這似乎產生了一種道德困境:一個行不義者未能得到應有懲罰的社會,是否有資格去譴責不行義者?這個困境,從根本上說并不在于道德越界侵入了應由法律規范的領域,而是在于法律制度本身的不健全和執行不力。
在2011年10月13日廣東佛山兩歲女童小悅悅(化名)被軋事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民眾對見死不救的18位路人的憤怒和發難,陌生人社會的冷漠麻木和道德缺失一時間成為抨擊和反思的焦點。然而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另一些人對路人表示理解,他們的理由是:即使想救人,也未必敢救。如今“助人為樂”有風險,有時還是高風險――最令人悲哀的是,這個風險往往并不在于助人過程中的困難和危險(比如救助落水者),而是來自救人反遭誣陷的可怕后果(比如救助交通事故傷者)。近年來此類例子屢見不鮮、頻頻見報,一方面問題本身的曝光有利于澄清事實和明辨是非,而另一方面又似乎在客觀上加深了普遍的怕事自保心理,使得道德危機進一步激化。
見死不救者固然麻木冷漠,但擔心被救者以怨報德似乎也情有可原;污蔑救命恩人的受害者固然可鄙可恨,但其心理也略可推知:他們擔心加害自己的肇事者逍遙法外,而自己受的傷害和損失卻無處著落。這兩種情況實際反映了社會成員普遍的不安全感,而這種不安全感在很大程度上源自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如果還不確定自己最基本的權利能得到保障,還有幾個人敢冒險去幫助別人?也就是說,法律不能發揮應有的功能,公正懲罰違法行為,保護公民免受不法侵害,那么公民就會因此喪失對法律的信心,乃至對共同生活其中的社會的信心。
另一方面,道德領域的獨特價值也是法律所不能替代和不應侵越的,為“見義勇為”立法獎勵或把“見死不救”立法入刑都模糊了德與法之間的界限,試圖用法律的手段來實現道德的功能,自不可行。法律可以保障人的生命不受侵犯,但是法律卻不能教會人去愛生命、尊重生命,不能教人以善。法律須務實、客觀,只能消極地限制人的行為;而道德的意義在于樹立某種超越性的價值典范,激勵人們積極主動地去追尋。一個法律制度完美運作的社會可能是安全穩定的,但不一定是美好可親的,只有建構一套健康向上的道德規范,才能為社會帶來生機和希望、確立目標和夢想、促之昂揚向前,才能使人們在世界中的棲居既安且樂。
法制建設――陌生人社會的基石
將法制建設稱為陌生人社會的基石,并不意味著法律比道德更重要,只是在中國目前的社會境況下,法制建設更加刻不容緩,而且可能更容易、更快收到成效――相較而言,道德的培育和弘揚過程更為漫長。另一方面,陌生人社會缺乏緊密的人際關系,倫理道德的約束力減弱,而法律的強制性規范卻不受人際關系影響,可以穩定發揮作用。另外,法律的有效施行也是維護道德領域的重要因素。如果法律不能有效保護自己本應保護的東西,一方面會使得道德趁機僭越界限,踐踏法律的準則,甚至會演變成道德“暴力”,比如“小悅悅”事件中網民對路人的“人肉”搜索和騷擾;另一方面法律正義的失守也將引發道德正義的動搖和傾塌,比如由于食品質量監測不力而屢屢發生的毒奶粉、毒牛奶、毒大米、毒黃瓜事件,既暴露了相關法律的不健全和執法部門的無作為,也大大動搖了人們對道德的信心和認同感。
家長們常常教導小朋友說:“不要吃陌生人給的糖!”無論這是為了教養,還是出于安全考慮,都和另一個事實形成了有意思的對照。弗里曼指出在陌生人社會,“我們的健康、生活以及財富受到我們從未而且也永遠不會謀面的人的支配。我們打開包裝和罐子吃下陌生人在遙遠的地方制造和加工的食品……”這就回到了文章開頭的一個問題:憑什么信任陌生人?憑的是法律體制的保障。陌生人生產的食品可以安心而食,這大概是陌生人社會正常運轉的根基。然而,中國人最擔心的恰恰就是“菜籃子”:“陌生人給的糖”尚可不吃,但市場上的米面油、蔬果奶你能不吃嗎?只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之下,才能規范市場秩序,保障產品質量,讓百姓吃得放心、過得安心。
當然,法制建設不只裝在菜籃子里,在橫向上它涉及國家社會的方方面面,在縱向上既包括卷帙浩繁的成文法文本的制訂,也包括法律的執行和遵守狀況。關于法制建設的具體舉措,自有行內專家的專業意見,無需贅述,普通百姓最關注的是政府的典范作用。作為執法者,首先政府必須是守法者,只有遵守自己制訂的規則的政府,才能令公民信服地遵守這些規則,而如果執法者自身不守法,其執法行為的合法性也將受到質疑。其次,政府必須執法有力、執法公正,使既有法律制度得以堅決執行和穩定運行,違者必罰,犯者必究,絕無姑息縱容,否則即使再完美的法律制度也難以發揮效用。第三,政府應當鼓勵和重視民眾參與法律制度的建設和完善,并為之提供通暢有效的參與渠道,這樣法制建設才能更快、更好地進行。公共道德――陌生人的承諾和契約
在明確了法律和道德的界限之后,我們還可以進一步區分兩種道德:倫理道德和公共道德。前者在熟人社會中長期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后者則主要致力于維護公共領域的運轉。“公共”二字既表示公共道德的施行之所乃公共的社會空間,又表示其信守之人乃共居陌生人社會的廣大公眾。在中國的熟人社會中,成員的私人關系是構成共同體的基石和聯系共同體的黏合劑,就像一個有機整體,往往公私不分。現代化進程將人逐漸從這個有機的鄉同體中離散出來,驅趕到廣漠的陌生人社會中,于是來自
各個角落的陌生人在這個公共空間中遭遇了,原先熟人社會的那套交際模式已不能完全適用,這就呼吁一種新的交往方式和新的行為規范。
倫理道德只有在較小、較封閉、較緊密的共同體內才能夠很好地發揮規范作用,而在開放、流動、松散的陌生人社會顯然就不夠用了。熟人相互熟悉了解,不僅使成員之間建立起充分的信任,而且能夠產生巨大的約束力,監督和規范成員的行為,與熟人的交往是可以預期,甚至是可以控制的。當熟人圈子的籬笆被逐漸拔除,人們更多地暴露在廣闊無蔽的公共社會中,直接面對著陌生人的未知與不可預期,處處包含風險。人是行動著的人,行動推動社會進步,然而又不可預期,無數陌生人的行動匯合起來造成的結果更難以預測,如果缺乏協調和規范將不可避免地帶來混亂。無論是現今經濟和政治領域內的混亂,還是精神道德領域內的荒蕪,都無疑是缺乏規范或不遵守規范造成的。針對內在于行動的這種威脅,阿倫特在其著作《人的境況》中強調承諾和契約的意義,以承諾和契約為中介,就為人們的行動“建立起一些可靠的路標”,使人們能夠“協同行動”。這種承諾和契約不僅是向熟人做出的,而且預設了那些同時在場或雖不在場卻同在一片藍天下的陌生人的存在,甚至向前人和后人開放――換句話說,這種承諾和契約是面向一個共同世界敞開的,它征求每一成員的同意和遵守,并通過這種普遍的同意和遵守保障成員行動和交往的順利展開。法律在其起源和制訂上也屬于這種承諾和契約,但由于法律本身的消極性,只有公共道德能不僅規范人們的行動,而且協調和激發行動,在陌生人中建立起一種不同于熟人關系的公共關系。
面對陌生人社會帶來的諸多問題,感慨世風日下、人心不古的懷舊心態和憤懣情緒沒有實際意義,犬儒式的漠不關心、放任自流更不可取。應該看到陌生人社會為人際交往提供了更開放的場所,也為人的行動打開了更廣闊的空間,這是一次探索新的生活方式和社會形態的機遇。當然,陌生人社會中也有熟人和親人,依然存在私人空間,倫理道德在其中依然有重要價值,應予以維護。而在更廣闊、更生機勃勃的公共空間,公共道德的建構將能為人們面對陌生人提供一個更好的交往框架,我們期待它能在陌生人之間構建出一種新的友好和信任。這種友好和信任不是仰賴血緣、熟識、習俗或利益,而是出于對自己承諾和契約的堅守,以及對陌生人會與自己同樣遵守承諾和契約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