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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服務行業侵權責任;歸責原則;過錯責任原則
[中圖分類號]D90[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2426(2007)12-0034-02
2006年9月20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提起的首起醫療糾紛抗訴案在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第一法庭開庭,原告是一名腦癱兒,被告是安徽省立醫院。一起普通的醫療糾紛案件,竟然驚動了最高人民檢察院,影響可想而知:醫患關系、醫療服務糾紛再次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其實,只要稍微回顧一下,我們就會發現不僅醫療服務,中國的整個服務行業侵權問題十分嚴重,旅游、物業、餐飲、美容美發等,幾乎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現象。歸責原則是確定行為人侵權民事責任的根據和標準,在侵權行為法中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然而,理論界對服務行業侵權責任,尤其是其歸責原則的復雜性缺乏較為深入的理論分析。筆者認為,只有立足本國實際,比較各國立法現狀,才能保證制度架構的合理性。因此,筆者擬就我國服務行業侵權責任歸責原則作一簡要分析,以期拋磚引玉。
一、歸責原則之體系
關于我國侵權行為法的獨立成編,法學界已有較為統一的意見,但是關于侵權行為法歸責原則的體系仍然存在較大爭議。一種觀點主張過錯責任原則應該是唯一的歸責原則,但是由于此種觀點已嚴重滯后于現實生活,并且無法自圓其說,其影響日漸式微。另一種觀點主張多元歸責原則,其中又有分歧:有的學者主張過錯責任原則和無過錯責任原則,以米健先生為代表;有的學者主張過錯責任原則、過錯推定責任原則和公平責任原則,以王利明先生為代表;還有的學者主張過錯責任原則、無過錯責任原則和公平責任原則,以楊立新先生為代表。
筆者認為我國侵權行為法的歸責原則應為過錯責任原則和無過錯責任原則。眾所周知,作為近代民法三大原則之一的過錯責任原則至今仍為各國所遵從,構成各國法制之基礎。關于無過錯責任原則的興起,則是由于近代工業革命以來,機器大生產的蓬勃發展,導致大量交通事故、工傷事故、缺陷產品致害事故的發生,而受害者由于自身地位、知識等的劣勢,證明加害方的過錯異常困難,因此,為彌補過錯責任對受害者保護的不足確立了無過錯責任原則。在現代社會,它已逐漸成為不可預料不可避免危險作業侵權責任的專有原則。至于有些學者主張的所謂過錯推定責任原則和公平責任原則,筆者認為,過錯推定乃是過錯責任原則的一個特殊規則,應主要適用于特殊侵權行為,其特殊性在于推定加害人有過錯,只有加害人能舉證證明自己沒有過錯才能免予承擔責任,本質上它并沒有脫離過錯責任原則,因此并無獨立存在的必要。而公平責任原則的適用范圍更小,只在于當事人對損害發生都沒有過錯,而根據實際,基于公平原則,由當事人分擔民事責任的情況。
此外,關于嚴格責任和無過錯責任的關系,有學者主張二者毫無可比性,沒有任何關系。而在英國,無論是理論界還是實務界都對具有普遍適用效力的歸責原則極為反感。其中,作為英美法系國家普遍使用的概念,嚴格責任只不過是個模糊的用語,其具體規則隨侵權行為的不同而不同。但是筆者認為,無過錯責任原則的主要特征是不以過錯為構成要件,受害者不需要證明加害者的過錯,加害者也不能以無過錯作為抗辯理由,其適用范圍僅限于法律的明確規定。這和嚴格責任十分相似,雖然嚴格責任屬于英美法系的概念,而我國使用的是無過錯責任,但是這只是兩國法律術語的不同,嚴格責任在英美侵權法上的適用范圍是值得我國借鑒的。
二、我國現行法關于服務行業侵權責任歸責原則規定之不足
我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規范經營者經營行為的基本法律規范,對產品侵權責任和服務行業侵權責任作了一般規定。其中,產品侵權責任是指有缺陷的產品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害,該產品的制造者、銷售者等所應承擔的特殊侵權責任。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產品質量法》的規定,我國產品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是無過錯責任原則,在這一點上法學界已無太大分歧。
關于服務行業侵權責任我國目前尚無專門立法,學者對其歸責原則的探討也相當缺乏。何謂服務行業侵權責任呢?筆者認為,服務行業侵權責任簡稱服務侵權責任,是指服務的提供者提供的服務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害而應承擔的特殊侵權責任。我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于服務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沒有作出明確的一般的規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釋義》認為:“消費者只要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而受到了人身財產的損害,就可以依法獲得賠償。這里并不需要生產者、銷售者或服務提供者具有過錯。”毫無疑問,這里主張的是不論產品侵權責任還是服務侵權責任,都一律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但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釋義》只可以作為一種學理分析,并不具有法定解釋的效力。然而,對于醫療服務侵權責任,我國的相關行政法規卻明確規定了過錯責任原則:2002年國務院頒布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2條規定:本條例所稱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傷害的事故。
作為基本法律規范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服務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缺乏明確規定,而處于下一位階的行政法規卻對具體的醫療服務侵權責任明確規定了過錯責任原則,這無疑為法律的正確適用造成了混亂,帶來了困難。僅僅因為一個行政法規對醫療服務侵權責任規定了過錯責任原則,而推而廣之,對所有的服務侵權責任亦采用過錯責任原則,在當今中國的司法系統中,這種情況不是不可能發生的。但是,眾所周知,服務業的范圍是極其廣泛的,包括旅游、餐飲、物業、通信、美容美發等等,如果無視它們的差異,通通采用過錯責任原則,勢必將使處于弱勢地位的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無從保護。而且,從比較法的角度來看,許多國家對于服務行業侵權責任都沒有采納單一的歸責原則,尤其是在經濟發達的英美等國。這也正是筆者在下文將要詳細闡述的內容。
三、我國現行法之改進建議
法律是規范社會生活的,而現實的社會生活是法律的存在基礎。關于我國的服務行業侵權責任歸責原則的探討,當然要立足于我國的經濟生活實際,取他人之長,補自家之短。
首先,眾所周知,消費者是分散的個體,在經濟上處于弱勢地位,根本無法與作為強者的服務提供者抗衡,因此,作為基本法律規范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應該強化對消費者的保護,明確規定服務行業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以實現消費者和服務提供商之間的平等。具體而言,應該借鑒美國法的規則,根據服務的性質將其區分為商業易服務和專業職業服務。對于商業易服務,若是純粹的服務,應該采用傳統的過錯責任原則,堅持誰主張誰舉證的規則;若是產品銷售和服務提供的混合行為,應該采用無過錯責任原則;對于專業職業服務,應該采用過錯責任原則,堅持舉證責任倒置的規則。
關鍵詞:醫療服務;信任度;影響
中圖分類號:R19 文獻標識碼:A
原標題:我國醫療服務對患者信任度的影響研究
收錄日期:2013年5月7日
當今社會矛盾突出,醫療服務機構和患者之間的矛盾日趨顯現,并成為社會矛盾的一個典型噴發點,日趨緊張的醫患關系已被多方機構所關注,但收效甚微反而愈演愈烈,近年來全國聞名的“醫鬧”此漲彼伏。據衛生部中國醫師協會2007年完成的一項調查結果顯示,“醫鬧”現象在全國一直呈上升趨勢。
一、我國醫療服務患者信任現狀
在醫患矛盾日益突出的現狀中,不僅是患者滿意度低,醫生也深感苦惱,據中華醫師協會調研報告顯示:將近3/4的醫師認為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能得到保護,認為當前醫師職業環境“較差”和“極為惡劣”的達到60%之多。醫學科學本身是集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一身的科學,它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工作,有許多的未知領域,也有很多目前還未能解決的問題。由于其服務對象是具有生命的人,所以醫療服務過程更存在著高風險、高技術、高智力、高壓力。患者的個體差異性決定了醫療服務行為具有比其他服務行業更多的不可預測性、不可控制性。而患者對醫學存在著認識上的偏差,對醫療技術抱有過高期望,對醫療行為的高風險性認識不足。這種醫患雙方觀念上的差異,雙方溝通不夠,一旦治療失敗,往往產生醫患矛盾,甚至醫療糾紛,為解決糾紛,醫院不得不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財力,另外醫院受到的不良影響也越來越大,這是目前困擾醫療機構解決醫患矛盾的一個難題。
二、醫療服務對患者信任的影響
醫療服務是一個特殊的服務行業,影響醫療服務與患者之間的因素也是多種原因,但信任是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也是醫療服務能否完整進行和醫患矛盾的關鍵因素。醫療服務的主體就是醫療機構中的從業人員——醫生,患者和醫生如果存在不信任、不尊重、信息不對稱的時候便形成醫療服務對患者信任的障礙,影響患者信任,從而出現不配合、不服從,導致影響醫療成果。
(一)醫療服務質量與患者信任的關系。對于醫療服務質量和患者信任的關系中如果患者信任有所提高,那么在醫患關系的改善方面和醫療服務質量方面有著積極的影響。在關于醫療服務質量的研究成果中,醫療服務被視為對健康問題的管理過程。對這一管理過程進行進一步的細分,技術性管理和人際關系管理構成了緊密相關而又截然不同的兩個方面,前者涵蓋了利用醫學科學與技術對患者的健康問題進行管理所涉及的領域,后者則是對患者與醫生之間社會和心理相互作用過程的管理。質量是在服務過程中的每一步考慮預期收益和損失后,使患者福利最大化,其實質核心是收益和損害之差,醫療服務是解決患者問題的手段,但服務在帶來收益的同時也引發了風險和損失。
(二)醫療服務中的溝通與患者信任的關系。醫療服務中作為主體的醫生與患者溝通是影響患者信任的重要因素,醫生與患者能否達成共識,是相互信任的關鍵,因此必須建立友好、和諧的關系和氛圍。醫生為了能夠與患者達成共識,實踐中使用的技術包括專業化服務、傾聽患者的描述和盡量使用患者能夠接受的語言和表達方式,大多數患者希望醫生能完全傾聽患者對病情的描述和有關問題的敘述,并且同醫生形成共識,如圖1所示。(圖1)
(三)醫療服務的時間與患者信任的關系。信任有的時候需要很長時間的推敲,但有時候可以在極短的時間達成共識,醫療服務與患者間的信任就必須在較短的時間內建立,過多的時間投入也許并不能得到及時治療或是良好的效果。而醫生在繁重的工作和快的工作節奏中,很難投入足夠的時間與患者進行溝通。同患者保持關系能促使醫療服務的提升和患者與醫生間知識水平的差距的縮短,因此患者只會選擇信任的醫生為自己長期服務,但是現有的醫療體制制約了醫患關系的發展。
三、提升患者信任的建議
(一)醫療服務效果是影響醫患關系的主要因素,提高醫療服務質量是醫院價值追求的出發點。患者對醫療服務效果的滿意度影響到醫患關系的評價和患者信任度。醫療服務質量的形成既是一個過程,又有一定規律。從技術層面來講,就是要求水平高的醫生運用最優化的技術為病人提供高質量的醫療服務,表現為醫生的最佳化、技術的最優化、效果的最大化,關鍵環節在于采取切實措施,提高醫療專業人員的業務能力和水平;科學評價判斷治療效果,合理使用最優化的技術方案。實施全過程運用質量管理,以達到最優的醫療結果。
同時,醫療服務效果在一定程度上取決于患者為醫生提供的準確病情信息。醫患互信有利于醫患在溝通中互相理解、形成共識、互相合作。如果醫患互不信任,很容易引發矛盾糾紛。可以說,醫患互信不僅是醫患有效溝通的倫理條件,還是醫患有效溝通的前提。
(二)加強規范醫療體系和醫療體系的透明度,增強患者對醫療服務的信任。目前,我國醫療服務行業中,大部分醫療資源被壟斷,一部分從事醫療服務人員的誠信缺失使得患者對醫療服務整體產生了不信任。要想改善這個現狀就必須從主體出發,那么醫療機構就成為醫療服務的主體,故醫療機構應重視醫療服務體系流程化、標準化、規范化、制度化的建設,從而合理地進行醫療資源配置,與此同時,應當改善目前的醫療服務機構的激勵管理制度和監督管理制度,切實有效打造一個公開、透明、合理的醫療服務體系。加大力度改善醫德建設,從道德角度入手培養和梳理優秀的醫療服務榜樣和模范,使醫患關系得到良好發展,從不信任到信任,從感性到理性的信任,從盲目到科學信任,從而建立科學、理性、客觀的患者信任體系,使醫患關系得到可持續發展。
(三)合理的醫療收費有助于改善醫患關系。目前,患者諸多關注的焦點是反映出“看病難、看病貴”問題,也是我們國家政府目前極力改善和倡導民生的首要問題。醫院盲目追求經濟效益最大化,醫生個人對自己經濟收入的不滿,加劇了醫療服務中的醫療費用成本,醫療費用的不斷高漲,這是患者不滿和不信任的主要原因之一構成醫患緊張甚至沖突的導火線。目前,我國經濟利益矛盾已成為社會矛盾突發點,也是醫患矛盾的核心問題,醫療保障機制的不完善、管理制度的滯后,就會導致市場經濟杠桿難以起到調節的作用,進而成為影響醫患關系的因素。因此,在目前狀況下,要想改善醫患關系的矛盾,就必須從我國醫療體制改革入手,改革目前的收入分配制度,使醫院成為公益性體質,改變了價值取向,完善國家的醫療保障體質,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收入水平,從根部本上解決矛盾問題。
(四)大力完善醫療服務機構的文化理念,提高顧客滿意。強化“以顧客(患者)為中心”的服務理念,在市場營銷領域服務理念是企業長期生存和發展的關鍵,只有在生存和發展過程中不斷吸取經驗和教訓,才能在生存的過程中形成自己的文化精華。對醫院這個“企業”來說,“企業文化”總結為一點就是服務的理念,這一個要素對于醫護人員和醫院工作人員都是必須深入行為之中的。 “以顧客(患者)為中心”的服務理念能使醫護人員和醫院工作人員產生讓顧客(患者)更滿意的強烈愿望,從而在與顧客(患者)接觸的過程中重視他們的各種意見和建議,關注患者對服務質量的感知和評價,自覺地產生改進醫療服務質量的要求。
主要參考文獻:
[1]劉桂英,梁毅.醫療服務的顧客滿意研究[J].中國衛生事業管理,2002.
(中國中醫科學院副院長)
中醫是一個服務行業,這個過程中必然會涉及到商業化運作,但是這并非中醫的商業化。醫療事業具有其特殊性,具有很強的公益性,無法完全走向市場,讓市場來調節供需。挽救一個人的生命,你如何去衡量它的價值?救死扶傷的醫療服務無法完全按照市場規則來衡量價值。市場的調節也會極大地扭曲醫療機構的公益性。商業化的目標是追求利益最大化,而醫療行業追求的是服務最佳化。中醫商業化讓人感覺要通過市場的營銷來實現利益的最大化,這是不恰當的。
孔令謙
(孔伯華醫館館長、孔伯華國醫學堂校長)
中醫在發展過程中會面對一些現實的問題,但僅僅就醫療機構而言,不適宜完全商業化。醫者仁術,如果醫生把賺錢放在首位的話,那么他就不能成為一個好的醫生。但是如果完全不考慮經濟收益,中醫也是無法維系的。源自西方的商業文化是有可取之處的,我們應該找到中西文化的匯通點,而不是用西方的文化來改造中國的文化。中醫在發展過程中是需要一些商業化運作的,但是即使進行商業化運作,也要基于兩點:一是藥品的療效,如果藥物沒有療效的話,即使你鼓吹得再好也不會有人來捧場;二是要基于德性,再好的大夫也有看不好的病,不能言過其實。西方的商業化在中國傳統道德的制約下運作時,才不會跑偏。
商仲良
(擁有數十年臨床實踐經驗的職業中醫師)
做中醫不賺錢這已經是很多人的共識,而中醫不賺錢的現狀,很大程度上與中醫的運作現狀有關。從此意義出發,中醫商業化不是要牟取暴利,而是要走出困境。其實我們所談及的商業化,所指的就是關于中醫價值的重新衡量以及由此所可能帶來的利益合理分配。之所以要談到價值的重新衡量,是因為基于對現有中醫價值衡量標準的不滿。而之所以會提及利益的合理分配,是因為現有的對于中醫價值的不合理衡量體系直接導致了中醫醫務人員這個群體所獲得的物質基礎已經微薄到了不足以維系中醫事業的地步。我認為中醫的商業化運作是當前應對中醫困境的一個比較好的選項。
馮夏紅
營利性醫療機構存在“稅收歧視”
醫改之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對醫院、診所和其他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免征營業稅。2000年醫改后,開始實施《關于醫療衛生機構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調整和明確了新的醫療衛生機構有關稅收政策。
新稅收政策規定,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取得的醫療服務收入,免征營業稅。不按照國家規定價格取得的醫療服務收入不得享受這項政策。對其從事非醫療服務取得的收入,如租賃收入、財產轉讓收入、培,訓收入、對外投資收入等,應按規定征收營業稅及其他各項稅收。
對營利性醫療機構取得的收入,按規定征收各項稅收。但如果將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醫療衛生條件的,自其取得執業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征醫療服務收入營業稅。
對疾病控制機構和婦幼保健機構等衛生機構,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取得的衛生服務收入(含疫苗接種和調撥、銷售收入),免征營業稅及其他各項稅收。不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取得的衛生服務收入不得享受這項政策。
可以看出,現行醫療服務征稅政策的出臺,是為了配合醫療機構分類管理制度的實施。目前對該項稅收政策的意見,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對營利性醫療機構存在稅收歧視:二是營利性醫療機構收入少、稅負重,難以發展。
7方面完善現有醫療服務征稅制度
醫療服務是一項特殊的社會服務,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福利和公益的特征,與人民群眾的健康幸福密切相關。醫療服務征稅體系建設,既要體現支持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要求,又要能夠促進城鎮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步伐。根據現行征稅政策的具體執行情況,筆者認為,可初步從以下方面考慮完善醫療服務項目征稅。
增設醫療衛生稅目。現行稅制于1994年建立時,對醫療服務的政策是給予免稅,因此沒有具體確定適用稅目和對應稅率。隨著政策的調整,筆者建議,在營業稅征收范圍內,應增設醫療衛生稅目。相對于現有政策對醫療服務的界定,該稅目范圍還應增加護理等項目。具體內容包括:醫療服務機構對患者進行檢查、診斷、治療、護理、康復和提供預防保健、接生、計劃生育方面的服務,以及與這些服務有關的提供藥品、醫用材料器具、救護車、病房住宿和伙食的業務。
調整醫療服務的營業稅稅率。一方面,醫療服務不同于市場提供的普通服務和產品,密切關系到人民群眾基本生活保障要求,屬于應由政府給予支持的社會事業,不能夠完全實行市場化經營;另一方面,我國醫療衛生事業發展還很不充分,城鄉醫療服務水平差異較大。因此,在進一步加強醫療衛生監管的基礎上,建議對醫療服務收入實施相對較低的稅率,以降低行業整體稅負。
實行更有效的稅收優惠政策。由于現行政策對營利性醫療機構取得的收入只給予3年內免征營業稅的優惠。部分營利性醫療機構在3年免稅期滿后,反映稅收負擔明顯加重,難以形成積累以進一步發展。
目前,我國醫療衛生事業存在投入總量少、醫療資源分布不均衡、收費不合理、服務水平低等問題。在我國,占總人口不足2%的大中城市擁有80%以上的醫療機構、人才和經費,而擁有總人口80%以上的廣大農村則缺醫少藥。基于對醫療服務特殊屬性以及我國城鎮醫院布局現狀的考慮,建議稅收政策的確立要有利于促進改善醫院布局,優化醫療資源配置,便于百姓更好地就醫。對符合條件的營利性醫療機構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醫療衛生條件的,延長其稅收優惠政策時間,或可確定在2010年前,對符合條件的營利性醫療機構給予營業稅免稅政策,優惠政策具體執行時間由國務院根據城鎮醫療衛生體制改革進展逐期核批,或授權省級人民政府決定。
性質不明確的醫療衛生機構應照章征收營業稅。城鎮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主要內容之一是,實行衛生工作全行業管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醫療衛生機構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規定,醫療機構需要書面向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申明其性質,按《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進行設置審批和登記注冊,并由接受其登記注冊的衛生行政部門核定,在執業登記中注明“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和“營利性醫療機構”。稅務機關據此判斷適用征免稅政策。但是,在實際稅收征收管理過程中發現,有的醫療衛生機構既未注明屬“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又未注明“營利性醫療機構”性質。對此類醫療機構取得的醫療服務收入征免稅問題,應按照城鎮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精神,照章征收營業稅。
同時,還存在醫療機構性質轉換問題,即有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經年度審批轉成了營利性醫療機構,有的營利性醫療機構經審批又轉成了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這反映醫療衛生體制尚不健全,導致稅收政策及征收管理的依據和基礎欠穩定。
加強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中合資合作部門的征管。現有法規和政策規定,政府舉辦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不得投資與其他組織合資合作設立非獨立法人資格的營利性的“科室”“病區”“項目”。已投資與其他組織合資合作舉辦營利性的“科室”“病區”“項目”的,應停辦或經衛生行政和財政等部門批準,轉為獨立法人單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與境內外社會組織或個人合資合作設立的非獨立法人營利性的“科室”“病區”和“項目”等部分。原則上應分立為獨立法人的營利性醫療機構。
然而,這種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中的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營利性部門,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范圍內依然存在。對這類部門的醫療服務,在稅收政策和征收管理上,都應予以明確和加強。
把握信息化管理特點,加強醫療機構稅收征管。對醫療服務行業稅收征收管理,是隨著醫療衛生體制改革逐漸產生的,其經驗和方法還不夠豐富成熟,需要不斷探索總結。目前,城鎮醫療機構提供醫療服務,已經廣泛運用計算機進行管理,這種形勢給加強稅收征收管理既提出了新的要求,也提供了新的條件。要落實醫療服務的稅收征免政策,配合城鎮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就必須研究醫療服務項目特點,掌握醫療服務收費項目規律,分析醫療服務信息化管理具體形式,通過日收管理和專項稅務檢查,歸納行業稅收管理特點,為逐步完善和加強醫療服務行業稅收征收管理不斷積累經驗。
關鍵詞 水平 人文培育 文化建設 作用
中圖分類號:F270 文獻標識:A 文章編號:1674-1145(2017)06-000-01
一、醫院人文建設的現狀
(一)醫療服務越來越商業化
患者是醫院的消費主體,同時也是醫院收入的來源。然而醫院腐敗現象卻逐漸增多,很多醫務人員為了追逐利益,頻繁收取回扣以及紅包。在這樣的情況下,醫院的人文精神喪失,醫療保健制度也成為了獲取利潤的渠道,醫療服務越來越商業化。
(二)醫患關系越來越緊張
醫療糾紛發生的頻率增多,醫患關系也越來越緊張。在這樣的狀況下,患者對醫生失去了信賴,認為醫生不可信。醫院不重視對醫務人員進行人文精神的培育,使得醫生在診治的過程中,缺乏人文關懷,容易和患者之間產生一些矛盾。
(三)醫院只注重技術的提升
在進行診治的時候,醫生僅僅只是將患者看成是技術運用的對象,沒有和患者進行溝通,更沒有關心患者。醫院只注重技術的提升,使得醫生也將重點放在了分析數據、病因等方面。不僅如此,醫生關注的核心也在化驗單的數字和結果上,因為缺乏人文精神,一些患者可能會認為醫生冷漠,缺乏人情味。
二、人文培育在醫院文化建設中的作用
(一)人文培育可以緩解醫患關系緊張
醫院對醫生進行人文精神的培育,可以使得醫生更加關愛患者,和患者進行溝通交流。因為一個合格的醫生除了是技術過關的醫師,更應該是患者的心理觀察者,能對患者的不安情緒進行安撫。
(二)人文培育可以滿足患者的需求
隨著時代的不斷發展,患者對醫療服務的要求也不斷提高。很多患者不僅僅只是要求醫院治療疾病,更加注重的是醫療服務的質量和過程,以及在就診過程中主要的體驗,這也是醫院人文關懷的重點。很多患者對醫院的診療水平的評價不是很在行,但是對于醫療人員的服務水平卻是十分的關心和在意。
(三)人文培育可以提高醫生的素質
隨著醫療服務質量的提高,對醫生素質的要求也越來越高。要求醫生除了具備相關的醫學知識,同時也要擁有心理學、社會學、哲學等方面的知識,這樣才能適應診治工作的需要。醫院對醫生進行人文精神的培育,使得醫生除了關注疾病本身,也關注患者的情況,對患者體貼入微,提高醫院的總體服務質量。
(四)人文培育可以提高醫院競爭力
到了如今,服務質量已經成為了每一個行業主要的競爭手段。服務質量的高低,關系到醫院自身的發展潛力、競爭力等。醫療行業同樣也屬于服務行業,每個醫院比拼的不僅僅是醫療技術,更是服務質量。如果服務質量很高,那么就會為醫院帶來良好的口碑。也因此,做好人文培育工作,可以提高醫院的綜合競爭力。
(五)人文培育有利于優化醫院人文環境
醫院的人文環境關系到醫院在行業中的發展,醫院通過人文培育,優化自身的人文環境,有利于醫院的規劃和發展。所以,醫院需在合理的基礎上,對人文環境進行優化,從而使醫院和患者的關系更加協調,對醫院環境起到優化的作用。
三、醫院如何做好人文培育工作
(一)將人文培育結果納入考核體系
醫院除了要對醫務人員進行人文培育,更要將培育的結果納入到考核體系里,使工作人員的薪酬獎勵與之掛鉤。為此,醫院需要建立隨訪中心,對出院的患者進行一定的隨訪,了解和關心患者的情況。在診治的過程中,還需要對醫生的醫德、醫風進行調查,監督醫生的精神風貌、用語、紀律以及其他表現,將監督結果放入到績效考核里,使得監督起到良好的作用。
(二)在醫院的格局布置中展現出人文關懷
醫院需要對每一個科室進行調整,使得患者能夠得到更優質的服務。為此,為了方便患者,醫院可以建立檢查科室,將常規檢查項目安排在一個樓層當中。而且也要增加一些指示牌,使得護理人員對患者進行引導。總而言之,醫院要使得自身的環境布置更加溫馨,更加人性化,最終提高患者的滿意程度。
(三)加強文化宣傳工作
為了做好人文培育工作,醫院需要建立專門的管理部門,打造一個文化小組,負責對醫院文化進行宣傳和展示。在平時,除了要經常帶領醫務人員開展義診活動、公益活動,更要多多舉行一些文化活動、娛樂活動,豐富醫生的業余生活,做好醫院文化建設的工作。
四、Y語
人文精神是醫院的重要文化資源,其不但能優化醫院環境,而且能提高醫院的服務質量。因此,醫院管理者需要加強人文精神的培育,促進醫院的大力發展,為醫院帶來社會效益、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