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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中圖分類號:
D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3)12014401
1管理效益審計遇到的問題及難點
1.1管理效益審計的理念貫徹還不到位
管理效益審計是監督與服務的有機結合體,部分企業內部控制、管理效益、風險管理的審計理念還沒有貫徹到位,認為審計只是監督檢查,沒有意識到管理效益審計的目的是為促進企業提高競爭力,達到效益最大化,與自身發展的目標是一致的,是為共同解決企業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而存在的。要使管理效益審計達到預期的審計效果,就必須加強與同企業管理層的溝通與交流,使管理效益審計的理念貫穿到企業管理者的思想當中。
1.2管理效益評價體系需進一步完善
管理效益審計的關鍵在評價,就目前開展的情況來看,還缺少一套系統、完善的評價標準。如在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評價中,項目發揮的社會作用,對環境的影響及后果,目前只能用簡單的好與差來評價,一定程度上影響審計結果的客觀性、公正性,導致審計結果缺乏約束力和權威性,更不用說上升到宏觀管理層面加以評價。
1.3審計人員的素質影響了審計質量
由于長期以來財務收支審計占主導地位,現有審計人員知識結構狹窄,對管理沒有感性認識和理論功底,知識儲備和能力不足。同時由于審計人員沒有置身于現實的管理當中,實踐經驗匱乏。上述原因導致審計人員要么查不出問題,提不出建議,要么查出的問題細枝末節,提出的建議幼稚、可笑,不被管理者接受。
2管理效益審計的重點
2.1要科學合理的確立審計項目
傳統審計已有成熟的審計模式,而管理效益審計是以企業管理系統為審計對象,涉及管理的各個領域,點多面廣,沒有成型的審計方法借鑒,難度相對較大。在審計立項時,審計人員要遵循重要性、時效性、可行性和增值性原則,圍繞被審計企業發展目標和經營管理核心,選擇與管理和經濟效益有關的重要環節或薄弱環節進行立項。審計項目的確定,要經過反復篩選論證,突出重點,量力而行。實踐中應首先從管理比較混亂,漏洞較多,對經濟效益影響較大的環節入手,先行試點,總結經驗,由點到面,逐步展開。
2.2要結合實際創新審計方法
開展管理效益審計在方法上要突破傳統以查賬防弊為主的審計模式,更多的是了解事實、收集數據,進行分析和評估。實際操作中可以將管理效益審計與財務收支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專項審計調查等結合起來,推動管理效益審計全面開展。在技術層面可以將管理效益審計與計算機技術相結合,建立管理效益審計信息庫,查找帶有傾向性、普遍性的問題。審計中還要重視對非財務數據的分析與評價,非財務指標不但能更真實、全面反映企業生產經營情況,而且能夠全方位反映公司長遠發展,預測公司發展前景,彌補財務指標不足。
2.3要建立科學的評價指標體系
管理效益審計評價指標體系主要包括兩種:定性評價標準和定量評價標準。定性評價標準包括對國家方針、政策、法律以及有關生產經營活動和其他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好壞的評估。定量評價標準可以通過對盈利能力、資產質量、債務風險、發展能力等指標的計算,來評價企業管理效益情況,找出差距,明確企業的改進目標。在設立評價指標體系時要具備可靠性、客觀性、實用性、易懂性和可比性,必須有證據支撐,并得到公眾的認可。
2.4要以企業可持續發展為目的提出管理建議
管理效益審計要將審計視點和分析問題的著眼點從具體經濟業務轉移到管理過程上來,將傳統的直觀反映審計發現問題轉變為揭示經營管理、內控體系中的薄弱環節及存在的普遍性問題,注重分析其深層次原因,提出建設性意見,提高審計服務質量。在提出合理化建議時:一是要從宏觀層面去認識和分析審計查出的問題,把審計的著力點放到為推動企業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二是要善于從全局著眼,從微觀入手,有針對性地從完善制度和政策的層面提出審計意見和建議,促進企業從根本上解決影響發展的問題。
2.5要提高審計人員的綜合業務水平
管理效益審計對審計人員綜合素質提出了較高的要求,要求審計人員熟悉多方面的專業知識;熟識法律法規和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熟悉國際、國內發展狀況和趨勢;掌握現代經濟管理知識,具有敏銳的洞察力和判斷力。審計人員必須加強業務培訓、經驗交流、學歷教育等,提高適應形勢發展所必須的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使審計人員具備創新能力,能夠以聯系發展的觀念看待和解決審計查出的問題,逐步成為掌握財務會計、生產工藝、計算機等一專多能的復合型人才。
3結束語
開展管理效益審計使審計職能由單純監督向監督與服務并重轉變,審計目標從查錯糾弊向內部控制評價和風險評估轉變,審計方式由事后監督向事前、事中全過程監督轉變。隨著管理效益審計的日益成熟,開展管理效益審計必將成為企業挖掘潛力,增強動力,持續提高經濟效益的法寶。
參考文獻
關鍵詞:社保 基金 審計
一、社?;饘徲嫶嬖诘膯栴}
(一)社保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
當前我國的社會保障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社會保障法》缺乏有操作性的具體規定,其他相關政策法規對基金管理中的違法違規現象也沒有明確的規定,社?;饘徲嬋狈τ行У姆杀U虾蛯徲嫎藴?,對社?;鹣嚓P管理部門及工作人員行為是否合法合規很難準確把握和處理。
(二)社保管理部門數據不準確
社保基金的管理涉及財政、社保經辦、勞動、稅務等多個行政部門,由于缺乏有效的溝通和信息共享機制,這種多頭管理的制度造成社保基金的應征數、實征數和入庫數等數據在不同管理部門大相徑庭。
(三)社保專項審計力量不匹配
社?;饘m棇徲媰热葺^多、程序復雜。與基金審計工作復雜形成強烈反差的是審計力量嚴重不足。審計機關的人手本來就十分有限,同時要負責預算審計、部門審計、離任審計、績效審計、重大工程審計等工作,使社保基金審計力量相對不足。
(四)社?;痤A算管理不到位
新《預算法》雖然已經實施,但部分基層政府尚未單獨建立社會保障預算,審計工作缺少相應平臺。如果沒有完整有效的社?;痤A算,對社保基金籌集、分配和使用進行全程審計監督就難以取得實質性效果。
針對上述四個問題,應從健全社保相關法律法規、推進監管部門信息共享、優化審計力量配備、完善社保基金預算、強化社?;鹑瘫O管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促使社保基金審計工作走上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軌道。
二、社?;饘徲嫷膬热莺椭攸c
(一)社?;鹗杖雽徲?/p>
對社?;鸬睦U款單位和個人,檢查其繳納基金的項目和此例是否正確,是否及時足額繳納,單位有無截留、挪用甚至非法侵占基金現象。對基金管理機構,檢查其基金征收的基礎資料是否全面準確。例如對財政部門劃轉的基金,應重點檢查劃轉是否及時,金額是否準確;對基金的利息收人和投資收益,重點檢查是否及時記帳和收回,賬款是否一致,有無設立賬外賬等問題。
(二)社?;鹬С鰧徲?/p>
1、審計基金的??顚S们闆r
對社保管理機構,檢查社?;鹗欠駠栏駡绦杏嘘P規定,專用于社會保障事業,有無擅自改變基金用途的現象。對參保單位,檢查其有無挪用社?;瓞F象。
2、審計基金的開支范圍
重點檢查社?;痖_支范圍是否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是否擅自改變開支范圍。例如對工傷保險基金,檢查職工傷病是否屬于工傷保險基金規定的開支范圍,是否扣除保險公司或第三人的賠償金額等。
3、審計基金的開支標準
重點檢查有無擅自降低或提高基金開支標準現象。例如對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檢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標準是否嚴格按照職工傷殘等級,同一地區是否執行相同支付標準。
4、審計基金的支出結構
主要檢查基金支出結構是否合理,管理機構提取的管理費與基金支出總額的比例是否符合規定,有無管理費畸高擠占基金問題。
(三)社?;鸸芾韺徲?/p>
(1)檢查基金是否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地方政府制定的管理制度和國家相關法規制度是否一致,基金管理的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基金運作是否合法、合理、合規。
(2)檢查基金是否專戶儲存?;鹗杖霊獓栏駡绦小笆罩蓷l線”規定,及時足額上繳財政部門規定的專戶。應重點檢查社保經辦機構是否存在私自開戶,將基金公款私存等問題。
(3)檢查基金個人賬戶管理是否規范。養老和醫療保險基金個人賬戶管理應合法合規,重點檢查個人帳戶是否按規定建立,賬戶設置是否科學、規范,個人賬戶資金的收支是否合法、清晰,有無挪用個人賬戶資金情況。
(4)檢查基金是否做到保值增值。主要檢查基金的運作是否合法、合規,是否規避相關風險,做到保值增值;基金投向是否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有無將基金投向國家禁止的項目;基金有無貶值風險。
(四)內部控制審計
重點對基金經辦機構的以下內部控制進行審計。一是檢查基金各項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內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有無內部監督機構,基金運作制度是否合法合規;二是檢查各項基金是否按規定單獨核算,會計憑證、賬簿、報表是否全面、正確,有無錯漏,財務人員變動是否及時辦理交接;三是檢查基金個人賬戶,看其收支是否合規、清晰;四是檢查會計、出納、審批、經辦等崗位人員職責是否明確并相互分離、相互制約。
(五)突出審計重點
基金審計時要突出重點,統籌兼顧,提高審計工作的質量和效率。應根據基金征繳、管理和使用中容易發生的共性問題,確定審計重點。例如,對企業職工養老和失業保險基金,因其涉及繳款企業、個人、基金管理部門和受益人等多個利益相關方,從信息掌控和審計實踐看,繳費單位和基金管理部門處于相對強勢地位,容易發生違規問題,所以繳費單位和基金管理部門應作為這兩類基金審計的重點。對工傷、醫療及生育保險基金,普遍在資金使用環節易發生問題,故定點醫療機構及受益人應作為這兩類基金審計的重點。
參考文獻:
[1]馮毅.淺議完善社保審計的有效途徑[J].中國集體經濟,2014,(8)
摘 要 隨著“項目法”施工的普遍推行, 工程項目效益水平成為施工企業生存、發展的最重要的根源,而項目盈虧水平又是評價工程項目效益的重要參考指標。離開工程項目盈虧而談施工企業利潤和管理將會是“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關鍵詞 工程項目 盈虧 審計
隨著施工企業在工程項目管控方面的加大,工程項目效益考核已成為施工企業加強項目控制、成本管理的一項重要管理工作。工程項目效益水平成為施工企業生存、發展的最重要的根源,而工程項目盈虧水平又是評價項目效益的重要參考指標,因此,施工企業內部審計機構在履行各項審計工作的同時,審計重點已向項目盈虧審計偏移,以滿足施工項目管理工作的需要。同時,施工項目又有其自身獨特的生產流程、成本費用歸集模式,明確項目盈虧審計的重點就顯得必要。本人就工程項目審計工作中的心得體會淺談如下:
一、項目收入審計
項目收入包含合同內收入和合同外收入,合同內收入大家都很明白,也即為主合同的結算價,項目收入審計的重點在于合同外收入,包括工程變更收入、零星委托合同收入、各項獎勵收入、工程索賠收入等一切與實施項目相關的經濟利益流入。收入審計應審查合同內外收入是否全部列賬,有無帳外消化、隱匿收入等情況,審計時應結合合同、簽章登記記錄、工程施工記錄、對方的付款明細賬(或對賬資料)等資料進行核查。
二、項目成本審計
工程項目盈虧審計要以成本費用為重要審計內容。在工程結算收入較為確定的情況下,項目經理部若控制住了工程成本,就是抓住了項目管理的核心。項目成本審計是項目盈虧審計的主要內容,項目成本審計應全面核實項目成本費用是否真實、合理、完整。同時,在審計過程中,需結合項目承包責任書或項目利潤測算表中的成本計劃指標,對比分析實際成本超、節情況,以便分析項目產生盈虧的具體原因。審計項目成本應堅持的原則是,一切與項目相關的經濟利益流出都屬于項目成本,而無論財務部門以何種方式核算。項目成本審計的重點具體如下:
(一)項目直接發生,且已直接歸集到項目成本中的人、材、機等成本費用,此部分成本費用發生和歸集流程比較明晰,應重點審查是否存在擠占成本費用、各項成本費用是否真實、合理,成本費用核算依據是否充分。在對成本中的人、材、機等主要成本類別進行審計時,需結合對項目施工工程中的各種情況進行了解、對簽訂的各項合同進行審計、對各類費用的結算價格進行審查。
(二)無論財務部門如何核算相關的成本費用、往來款項,項目成本費用中應包含項目人員的五保一金、計提的相關費用(如工會經費)、為項目發生的財務費用、項目產生的營業外收支、相關賠償、招投標費用等,原則上是只要是由于進行被審計項目的承接、施工、結算等而產生一切成本費用開支,都應當隸屬于項目成本,而不管財務部門如何核算。審計時應重點審查以上所述方面,審計時應擴大審查范圍,通過詢問、了解、檢查等審計程序,核查被審計項目所屬工程項目部(也即為二線管理部門,下同)的財務資料,必要時核查公司層面的財務資料(比如招投標費用),以求項目成本費用真實、全面。
(三)在成本費用審計時,要重點加強對分包工程的審計監督,若監督不力,效益很容易從此流失。如果忽視分包單位的工程結算審計,就會出現審計結論與客觀事實相違背的結果,必然會導致審計失敗,其后果較為嚴重。因此,要結合工程施工實際情況、分包合同、工程量確認單、各項支付款、代墊款、調撥單等資料,及時審核確認各項分包成本。
三、項目結束時的資產價值審計
(一)項目完工,應對庫存物資進行盤點、清核,按實際可使用價值或合理公允的價值計量。以項目名義購買的但尚未使用的材料物資,應考慮其可使用性,可在公司內部調撥、可出售的,按實際所得與購買價的差額調整項目成本,無法使用的,按購買價補進成本。工程完工回收的材料物資(含廢舊材料),領用時已全額進入項目成本的,應按再利用價值(或售價)沖抵項目成本。
(二)項目臨時設施等資產,應考慮資產的可再次利用情況,核定資產的實際價值,而不應僅僅根據財務部門的攤余成本來計量,二者之間的差額應及時調整項目成本。
(三)項目所購固定資產,項目完工時,應及時盤點,核定其折舊是否計提充分且已及時進入成本費用。
四、項目結束時的債權債務審計
在項目盈虧審計過程中,應審核項目所屬債權債務的真實性、完整性,因為債權債務的虛實將影響項目收入、成本費用的虛實。審計重點如下:
(一)應收賬款審核:應收賬款審核應結合結算價、收款對賬情況進行審查,是否存在代扣代繳款項、墊付款項、工程稅金、領用材料物資等尚未入賬的情況,同時審查項目所承擔的各種款項是否真實。
(二)應付賬款、預付賬款審核:應結合完整的結算資料、付款對賬情況進行核對,明確是否結算、欠款是否真實。
(三)其他應收、應付款審核:主要審核其真實性、完整性,審核金額是否準確、款項是否真實,是否存在調整成本、雙邊掛賬、暫時掛賬情況,應計提的款項是否存在應提未提、少提、多提的情況。
對于審核發現以上情況的,應及時調整成本費用、明確實際的債權債務。
五、其他方面
項目盈虧審計過程中,存在比較隱含的的審計難點,就是已發生未進成本、預計發生但尚未估計進入成本的成本費用,在審計時,應及時督促相關人員及時進行估計、確認、處理、歸集,項目應扎帳關門。
關鍵詞:工程分包 結算審計
在經濟高速發展的今天,工程分包施工已經普遍存在并廣泛應用于工程建設的各個方面,為國家建設和民生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與此同時,工程分包施工也存在一些問題。由于工程分包在法律法規層面沒有更為詳盡的規定,在實際施工操作過程中,容易引起分包各方的法律糾紛,而且這種糾紛也常常因為沒有統一的規定,解決起來當對困難,結果就會造成工程分包結算無法正常進行。
本文將從工程分包的不同角度,通過審計獨立客觀的審查活動,真實評價工程分包所產生的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以及分包結算控制效果是否合理展開論述。
1.工程分包結算審計目的
開展工程分包結算審計的目的,就是希望通過審查工程分包管理的各個環節,查找其中還存在哪些問題和不足之處,從而幫助工程分包單位總結經驗,提高工程分包管理水平,避免出現不必要的法律糾紛。同時通過審計,從經濟監督的角度,真實而客觀地反映工程分包結算管理執行情況。
2.工程分包結算審計內容與關注重點
工程分包施工內容豐富,這在2000年1月30日國務院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279號)第二條規定中可以了解。但工程分包形式只有專業工程分包與勞務分包兩種,審計工作可以從這兩種分包形式展開。審計內容不能只局限于分包結算審查,同時需要審查工程分包企業資質、人員資格;市場準入許可;招(投)標程序;合同簽訂;工程分包機構設置;分包工程質量、進度、投資管理文件;材料、設備管理;現場變更簽證;分包施工資料;財務掛賬及付款情況等。這些與工程結算息息相關的不同方面,構成了工程分包結算審計的內容,當然,具體實施審計過程中,受人力、物力、時間等的限制,審計工作需要突出關注重點。
2.1招投標與合同管理
工程分包是否合規合法,取決于工程分包招投標過程是否嚴格執行有關規定。許多違規工程分包情況的出現,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發包方不嚴格執行規定造成的。
審計對工程分包招投(議)標與合同管理的審查,需要不斷拓寬視角,深入細化審查內容:招標是否經過授權,投標單位是否辦理相關市場準入手續,招標文件所確定的投標人條件、評標方法等是否符合相關規定;評標過程是否合規,招標單位按照招標文件所確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組織招標;合同內容是否與招標文件的要求一致,合同約定的結算和付款方式、質量標準、工期目標及雙方權利義務等條款是否清晰、明確;簽訂的勞務分包合同是否存在事后合同,是否存在簽訂補充合同規避招標的情況;勞務分包合同的履約過程是否存在違約情況,違約后有無依據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2.2工程設備與材料管理
勞務分包一般不存在,它主要是指專業工程分包對于工程設備、材料的管理。發包方、分包方對于這種管理如果不到位,容易出現工程設備、材料丟失或過度浪費,往往直接抵消分包施工費用,造成工程分包方財務虧損,發方包管理被動。
審計工作需要審查發包方與分包方設備、材料領用的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領用、登記手續是否完備,料單是否齊全;分包方自購料的相關資料是否齊全,指導價中未包含的自購料是否及時報上級部門進行批價并按程序組織采購;工程分包結算中發方包是否按分包方實際領用設備、材料抵扣其分包施工費;發方包設備租賃是否執行相關規定等。
需要特別注意審查發包方的概預算管理部、物資供應站、財務科、現場施工項目部等各方所持領用設備、材料清單是否完整一致,避免出現分包結算費用未扣、少扣或者多扣設備、材料費的情況。
2.3工程質量、安全與進度控制
根據工程分包的實際情況,發包方應該就工程分包制訂專門的分包工程質量、安全、進度控制制度,嚴格工程分包質量、安全、進度等方面的管理,這里所指不是建設方、監理方對總承包方與分包方的管理與控制,而是指總承包方作為發包方,它對分包方在工程質量、安全與進度上的管理與控制。實際上,目前很多工程項目均缺少總承包方對分包方層面的管理與控制措施,總承包方常把建設方、監理方的管理與控制,等同于它對分包方的管理與控制,這種做法欠妥。工程分包在質量、安全與進度上的管理與控制,既有建設方、監理方對總承包方、分包方層面的,又有總承包方對分包方層面的,二者相輔相承,不能混淆。對于工程分包結算審計,要側重關注總承包方對分包方層面的質量、安全、進度的控制和管理。
審計審查主要方面有:是否成立專門機構對分包隊伍進行管理;施工單位、材料機具進場、關鍵工序檢查、隱蔽工程驗收等技術資料是否與工程同步;出現不合格項等質量問題是否按要求返修;是否制訂專門的安全管理應急制度;是否定期檢查分包方進度控制情況,出現進度拖延情況是否及時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有無按合同條款進行處罰等。
2.4分包結算管理
分包結算作為審計核心內容,其審查質量直接決定了工程分包結算審計的效果。工程分包結算審計也與一般的工程造價審計,存在不同。一般工程造價審計,關注的是整個工程的造價;工程分包結算審計,關注的重點則是整個工程的分包結算,以及與它相關的其它方面。審計過程中,區別二者的不同,隨時調整審查內容。
審計在工程分包結算審查過程中需要側重的方面有:分包結算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分包結算是否執行工程分包合同約定;分包結算中工程量計量、定額子目套用、材料價格及取費等是否合理;分包方上報的資料是否及時、完整、準確,重大變更是否按程序進行,相關記錄是否齊全;分包工程結算金額是否超出建設單位與總包單位的結算金額,并分析超出原因等。
2.5財務掛帳與付款
資金是否及時到位往往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工程分包進度,進而會影響到整個工程項目的建設工期,如果處理不當,可能引起勞資或者法律糾紛。在審計過程中,對財務掛帳與付款情況的審查自然相當嚴格。需要審核對外分包工程款項是否按工程項目列帳,掛帳依據是否充分、準確;支付進度款是否有相關部門簽字確認,形象進度是否符合工程實際;支付結算款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手續是否完備,甲供料是否按規定在結算時全部扣回,有無存在超付款情況;質量保證金是否按規定預留,質保期滿、質保金支付手續是否齊全等。
審查翻閱財務掛帳與付款等憑證工作量巨大,對開展企業工程分包結算審計或是某項工程分包結算審計,需要審計人員事前做好基礎財務工作,抓住重點深入審計,以提高審計效率與審計質量。
關鍵詞:全過程跟蹤審計;工程造價審計;瓶頸;方法
中圖分類號:TU723.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一、 制約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的瓶頸問題分析
(一)在全過程跟蹤審計工作中,審計人員如何把握好角色定位和“度”的問題,面臨著嚴峻的現實考驗。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過程中, 審計人員工作目標定位是監督、咨詢和建議。由于全過程跟蹤審計是以堵塞項目建設漏洞、 完善建設項目管理機制為總體工作目標,這就要求審計人員對建設工程項目提前介入,作為第三者(區別于建設管理方、項目施工方的審計監督方)全程參與項目建設全過程,但工作中絕不涉及建設項目負責人、 施工和監理的角色職能。 即必須明確的是,審計機構不從事建設項目管理、施工、監理方面的具體工作,僅履行對上述工作的監督職能,實現促進這些工作有效、規范地運行;對跟蹤審計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與項目建設單位取得聯系, 并以書面形式反映和溝通,而不是直接干涉相關建設單位的具體工作。跟蹤審計把握好監督者的角色定位, 具體的要求和衡量標準就是做到角色到位而不缺位、不錯位、不越位。 這種“度”的把握在工作實踐中,的確構成了對審計工作者的嚴峻考驗,如果缺位,將面臨審計監督無法獨立開展工作,從而導致防火墻功能喪失、無法發揮“免疫系統”功能,甚至成為違規行為擋箭牌的風險;如果越位,將導致審計人員偏離監督、咨詢、建議的工作目標定位,會在無形中介入到建設項目管理的職能領域; 如果錯位,有可能排斥和替代監理的職位,涉足工程質量的直接評判監督領域。不管是錯位還是越位,審計均將會有意和無意中參與到建設項目事項的具體決策和管理工作中去,從監督、咨詢和建議的工作目標定位中迷失方向。因此,準確處理、把握好審計監督與管理決策、施工監理的合理關系和尺度, 是現實全過程跟蹤審計工作中面臨的一項艱巨任務。
(二) 審計環境的優化是制約跟蹤審計的重要環節。 首先,跟蹤審計一般屬于內部審計,往往僅具有相對的獨立性, 并不具備政府審計的絕對權威性和強制性。 跟蹤審計是多部門參與、多單位協作的一項工作,加之跟蹤審計工作的開展處于不斷實踐和探索階段,機制、法規、制度尚未完全理順和健全,如果建設項目各部門不理解、不配合,跟蹤審計的效果和實施過程將大打折扣,因此,優化審計環境尤為重要。 決策層在對審計部門通過跟蹤審計, 為單位創造和帶來有形和無形價值的意識上亟待提高,在政策鼓勵、人員保障、經費支持, 部門的理解和配合上的工作提升拓展空間仍然很大。
(三)審計工作業績標準衡量指標面臨調整,且尚未形成統一和廣泛認可的業績衡量標準?,F實工作中,審計人員的工作容易陷入到可有可無的自我感受和氛圍中,跟蹤審計的地位得不到實際的認可和保證。因為傳統竣工結算審計通常把工程造價的審查、 損失浪費和違規違紀問題的查出作為衡量審計業績的標準,如使用外部審計中介機構介入, 審減額的多少往往與社會中介結構的收費掛鉤,這種體現在膚淺、滯后層面上的績衡量標準也較為直觀和明確。然而,在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事前控制,防范風險”的本質特征要求下,審計成果更多的則表現為機制和制度的完善、程序的健全、管理漏洞的堵塞等方面,必然導致既成事實的可量化審計成果(如審減額)較少,如果用傳統審計業績標準衡量,審計人員在跟蹤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性質和金額可能都不如傳統審計明顯, 審計的虛無化將在表面程度上客觀呈現, 權威和威懾性將受到一定的制約,審計工作業績的衡量標準,在更高文化和業務層面上急需調整。
(四)成本—效益原則的貫徹體現需要強化,審計人員素質能力與工作需求吻合需要提升。現實工作中,跟蹤審計業務范圍和內容的擴大與審計成本提高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與竣工決算審計相比,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無論是對象還是范圍、內容、環境和要求均有很大的拓展。這必將導致審計過程付出更多的人力、精力,審計成本隨之上升,即跟蹤審計的廣泛性、全面性、 過程性決定了其審計成本相對于傳統審計要高出許多。 然而,審計成本是有一定限制額度的,既受限于審計收費的標準,也受限于審計人力資源自身條件、能力、結構和投入的數量,在較高的審計成本下,全過程跟蹤審計工作的開展確定關鍵環節, 有取有舍的開展工作,落實審計程序將成為常態,這就有可能造成一些關鍵環節的漏審,導致審計風險的加大。這種審計風險的增加,還體現在審計力量的有限制約方面,如前面提到的審計人員專業技術性和知識廣泛性的限制。 跟蹤審計對審計人員的自身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不僅要有精湛的審計專業技術和能力水平, 而且還要具備較寬的知識面和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 對建設項目的新方法和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不熟悉,對施工程序和技術手段不了解, 就無法發揮跟蹤審計的監督和服務作用。
二、 促進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質量提升的對策
(一)準確把握好角色定位,處理好監督與服務的關系。全過程跟蹤審計的職能是“監督與服務”,在建設項目跟蹤審計運行機制下, 審計人員需要頻繁介入審計現場開展審計工作, 才能提出審計意見供被審單位進行糾偏和改進,這很容易導致審計人員偏離監督、咨詢、建議的工作目標,有意或無意介入到建設項目管理的職能范圍中來。準確把握好角色定位,處理好監督與服務的關系, 首先明確審計人員不從事建設管理、施工、監理方面的具體工作,而是履行對上述職能的監督工作,以促進建設管理、施工、監理工作規范、有效運行為己任。 其次就具體的工作要求而言,就是要做到“到位不越位,參與不干預,介入不陷入,建議不包辦”,現實全過程跟蹤審計工作開展應遵循的程序是: 費用審核應直接向乙方即施工方了解情況,并深入施工現場,而面對施工程序上的問題, 審計人員不得直接面向乙方, 要由工程主管部門將所有資料準備齊全后報審計部門,審計部門給出審定意見后,提交工程主管部門,由工程主管部門協商落實解決。 如果審計方直接對乙方或施工方提出建議,必將產生越俎代庖的效應,導致職能越位,無意間履行了管理者職能,無意間承擔和涉及到了現場管理的責任。但是,在實際工作中,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往往先要求審計人員表態后才予以現場簽署,這就導致了審計工作的錯位和越位,致使審計工作在客觀上不自覺地履行了監理的工作職責。
這些問題是導致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權力制衡機制喪失的直接反映。 準確把握好全過程跟蹤審計人員的角色定位。 第一,重點在于關注對建設工程技術指標、經濟指標的合理控制以及程序規范、 職責條例的遵守鑒定工作上來,不涉足和干涉建設管理、施工、監理的具體工作,更不代行管理職能。 第二,同時注重提高審計人員自身素質即職業道德和廉政建設, 有效防止審計人員, 確保審計人員與建設施工單位間的獨立性,如果出現了涉及到審計人員的利益交易,審計工作必將形同虛設。 因此, 在確保審計獨立性的前提下, 審計文化建設和精神層面的價值體現挖掘是極其重要的, 只有確保審計人員自身的獨立性和精神制高點, 才能在根本上確立保障建設項目各個工作環節陽光操作的前提, 發揮審計防患于未然的先導作用。 第三,提高工程質量及工程造價管理的科學性,有效控制投資規模、降低成本,當好政府投入資金的經濟衛士、項目建設單位的謀士。 第四,提高審核效率和質量,確保建設方、 施工方為主體的建設工程相關各方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體現, 從而在整體上確保工程進度和質量。第五,取代被動式、查弊糾錯的傳統觀念,將咨詢服務業務的開展和意識貫穿于建設項目的始終。
(二)加強跟蹤審計的自身管理,統一協調相關部門的工作配合,優化審計環境。 就內部審計環境而言,審計工作組成人員應當同心同德。 價值觀和職業道德的共同遵守和認同, 是確立和組成審計工作組成人員的先決條件,這也是創造和形成和諧工作環境的保障。同時,切實發揮、調動群眾主動參與的積極性,群策群力推動陽光工程,除涉及國家安全的內容以外,督促建設單位開展預算公開、進度公開、業務內容公開、程序公開,優化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自身管理,防微杜漸,有效發揮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免疫系統”預防功能。就外部環境而言,一是積極取得上級部門的有力支持,二是在上級部門的組織下, 積極開展有關部門包括監理部門、建設部門、施工單位的工作協調,在認識上、目標上取得一致意見,從而得到監理部門、建設部門和施工單位的認同理解和工作配合。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