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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的觀點認為,礦產資源開發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大多是消極的,積極的作用很小。礦產資源開發會導致土地占用、地質結構破環、化學污染、空氣污染,以及植被和景觀破環,但也會通過生態修復、治理和生態景觀再造等,改善局部生態環境、增加當地就業機會、改善地區經濟結構、帶動地區經濟發展、改善交通條件、增加資源供給等[1]。但最新的觀點認為,礦產資源開發必然造成環境擾動,但大部分礦產資源開發對環境的擾動較小,進一步從開采規模、開采階段、開采方式、油氣開發等多方面進行探討,認為各開發方式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大不相同[2]。另外,保護區和“三條紅線”內也應允許開采礦產資源,但條件更加苛刻而已。
1客觀分析礦產資源開發對環境的影響
1.1不同規模礦山對生態環境影響程度不同
1)大型礦山對環境的影響較大。大型(地下)礦山,尤其是大型沉積型礦山的開采,會造成大面積地下水潛水面下降,對生態環境的破壞較大。大型露天煤礦(地表)及大型露天鐵礦等的開采,因剝離表土和廢石、尾礦堆放,造成占地和地表生態破壞比較嚴重,可能導致塌陷、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需要重點關注和整治,但如果采用回填技術,所造成的地質災害可大大減少。2)中小型礦山開采對環境的影響不大。對于中小型礦山開采而言,只要控制廢水,不使其流入河流和農田,保護地下水不受污染,并處理好廢石和尾礦的堆放問題,其對生態環境的破壞仍屬于點狀污染的可控范圍內,影響不大。如果采用綠色開發技術(如地下開采和廢石回填),邊開采邊治理,其環境影響程度可以控制在較小范圍內。當前突出的問題是中小型礦山的資金實力、技術實力較差,環境治理動力不足,需要政府伸出援手。
1.2不同開采階段對生態環境影響程度不同
一般認為,礦產資源開發過程分成三個階段:①開采前階段,包括詳查、勘探階段;②開發利用階段,指開采階段;③閉坑階段,即開采后階段。由于這三個開采階段對生態環境的影響不同,對應的生態恢復治理方式也不相同,因此,所采取的治理政策和治理措施不同。1)開采前階段的影響。在勘查階段,有些勘查活動需要使用鉆機、挖探槽,少部分需要挖巷道(坑探),但因其挖掘的土方量有限,對環境的擾動很小。只要控制好打鉆的廢水不使其流入農田和溪流,控制挖掘土方的堆放位置,確保點狀污染源不變成線狀污染源,則其影響程度很小。2)開采階段的影響。開采階段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礦山生產周期>(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礦山環境治理恢復基金)頒布的時間,這時,礦山企業應承擔的責任年限=(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礦山環境治理恢復基金)頒布的時間,政府承擔的周期=礦山生產周期>(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礦山環境治理恢復基金)頒布的時間;二是礦山生產周期<(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礦山環境治理恢復基金)頒布的時間,礦山企業承擔的責任年限=礦山生產周期時間內的礦山治理恢復責任。3)開采后階段的影響。對于老礦山而言,由于歷史原因,沒有規定應收取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或礦山環境治理恢復基金,因此,應按照“老礦山老辦法”的原則進行處理,由政府承擔恢復治理的全部費用。如果生產周期較短,礦山企業已經閉坑,礦山企業生產周期<礦山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礦山環境恢復治理基金,則責任應由礦山企業或第三方承擔。
1.3不同開采方式對生態環境影響程度不同
根據礦床埋藏深度的不同和技術經濟合理性的要求,礦山開采分為露天開采和地下開采兩種方式。接近地表和埋藏較淺的部分采用露天開采方式,深部則采用地下開采方式[3]。一般來說,地下開采會影響地下的應力結構和地下潛水面,因此,只要做好安全防護,不會對地下的環境產生影響。但露天開采,會對大氣、地表和水產生負面的環境影響。露天開采,多為煤、油頁巖、鐵礦、鋁土礦等層狀分布的沉積型礦床,在生產過程中重要的環節是掘溝、剝離和采礦,其下降速度的快慢、新水平準備時間的長短,主要取決于掘溝速度。為保證露天礦持續正常的生產,掘溝、剝離和采礦三者之間,在空間和時間上必須保持一定的超前關系,遵循“采剝并舉,剝離先行”的原則組織生產。
1.4油氣開發對生態環境影響可控
油氣大都是埋藏在幾千米深的地下,上部有蓋層,只要保持正常生產,則其對環境的影響不大,但是如果出現鉆井、采油污水隨意排放、油氣揮發和燃燒、采油過程的“跑冒滴漏”、生產事故等問題,則其對環境的影響較大。但只要加強對生產過程中的管理,減少生產事故和“跑冒滴漏”情況的發生,并做好污水處理,油田氣開發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可以控制在很小范圍內。綜上所述,不能籠統地說礦產資源開發帶來嚴重的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而應根據不同類型的礦產資源開發對環境擾動的特點不同,采取差異化的措施。
2礦產資源開發過程中生態環境治理恢復的重點
2.1不同開采階段礦山生態治理恢復重點
2.1.1開采前階段在詳查和勘探階段,隨著投入和勘探密度的增加,以及槽探、鉆探和坑探的增強,找礦活動對生態環境的干擾加重。如果環境的承載力很大,則詳查、勘探活動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很小,反之則很大。如果是生態保護區和旅游景區,因其環境承載力較小,則影響更大。在開采前階段,生態環境治理恢復的重點是修路的渣土和打鉆的泥漿,防止點狀污染源變成線狀污染源。
2.1.2開采階段開采階段要進一步區分單個礦開采、多個礦開采和特殊情況。1)單個礦開采。從生命周期來看,單個礦成長歷程可分為成長期、成熟期和衰退期。隨著成長期、成熟期和衰退期三個階段的推進,除了產量由小到大、穩定到逐漸減少外,礦產資源開發對生態環境的壓力、對土地的壓力也隨之增大。因此,單個礦的治理恢復重點是成熟期產量對生態環境的壓力,以及中晚期礦山對尾礦庫在壓力。2)多個礦開采。多個礦山開采期是指多個礦山或多個礦種不是同時開發,但卻是聚集性的,如整裝勘查區礦產資源開發、礦業經濟區開發。由于多個礦山或多個礦種不是同時開發,有的處在詳查、勘探期,有的處在開采期,有的處在開采后期,但總體上是聚集的,規模較大,因此,從規劃期到衰退期都要嚴格管理。3)特殊情況。在煤炭開采過程中,煤矸石排放量為原煤的10%~20%,在洗煤加工過程中,其排放量為洗煤量的15%~20%,排放量較大。因此,要加強管控,防止煤炭在開發過程中發生“跑冒滴漏”情況。
2.1.3開采后階段開采后礦山,尤其指廢棄礦山,要因地制宜,考慮廢棄礦山土地恢復后適合如何利用,如建設用地、農田開發、城市垃圾廢棄物填埋場、水產養殖場、地質公園[3],先做好規劃,再進行開發。
2.2不同規模礦山生態恢復治理重點
1)中小型礦山。中小型礦山的開發總體上對環境的影響不大,但應注意,不要讓中小型礦山的點狀污染源(點狀的渣土、植被、污水)變成線狀污染源、面狀污染源,則其環境影響不大。2)大型以上礦山。大型以上礦山開采對生態環境的影響較大。無論修建廠房的面積、職工生活宿舍的面積,還是尾礦庫的面積,均比較大。如果是露天開采(煤礦、鐵礦、鋁土礦等),則還需考慮排土場、露天采場的數量;如果采用地下綠色開采,由于尾礦庫和排土場都在地下,則只需考慮修建廠房的面積和職工生活宿舍面積。2.3不同開采方式生態恢復治理重點1)地下開采。傳統的地下開采,影響地下結構和地下潛水面,但如果采用邊采邊回填的技術,則可以大大減少傳統的地下開采對環境的影響。現實情況是兩種技術都在使用,所以,應注意更多地采用邊采邊回填技術。2)露天開采。露天開采突出的是露天采場、排土場、尾礦庫,應盡量減少露天采場、排土場和尾礦庫的面積,從而減少露天開采的揚沙、粉塵的影響面積和占覆(壓覆)面積。
2.4油氣開采不同階段的恢復治理重點
1)油氣勘查階段。油氣勘查不同于固體礦產勘查,允許“邊探邊采”,因此,油氣開采的階段劃分與固體礦產不同,其分為圈閉預探和油氣藏評價兩個時期。油氣勘查階段的重點是勘查后期的“跑冒滴漏”問題和搭建鉆塔、修建公路對周邊環境影響。2)油氣開采階段。油氣開采階段的重點是開采過程的管理,減少“跑冒滴漏”情況、生產事故和隨意性的發生。需要二次注水的石油開采均對環境造成影響,包括鉆井污水,每口井約產生300m3重金屬超標;采油污水,采油1t需注水2.5t(如長慶油田);洗凈污水以及處理人工注水產生的污水。不過油氣開采會造成地下水位下降、地表下沉、水資源極度匱乏[4],應注意節約用水,盡量避免地下水位下降、地表下層和水資源極度匱乏,注意污水的再次利用。3)廢棄油田。廢棄油田包括兩種情況:一種是老油田,老油田沒有規定收取礦山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和礦山環境恢復治理基金,以及油田的治理責任主體和責任大小。生態恢復治理基金(恢復治理基金)部分,已通過利潤、成本等方式走賬,所以老油田的治理責任應由國家、地方政府和企業負責,即廢棄油田的治理責任由政府負責;另一種是油田生產周期》(礦山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礦山環境恢復治理基金)頒布的時間,這種情況下,企業或第三方只承擔(礦山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礦山環境恢復治理基金)頒布的時間。
關鍵詞:礦產資源 生態環境 環境保護 環境恢復
中圖分類號:F062.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98X(2013)05(a)-0084-01
查清礦產資源生態環境狀況,加強礦產資源生態環境保護和恢復治理,積極推進礦產土地復墾,有利于促進當地經濟社會的協調快速發展。目前我國礦產資源的開發力度在不斷加強,而礦山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的力度卻沒有跟上,甚至遠遠落后于環境破壞的速度[1]。必須根據礦產資源生態環境現狀調查結果以及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地開展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工作。
1 深入開展礦產資源生態環境調查評價
1.1 實行礦產資源生態環境調查評價制度
建立健全并實行政府主導、礦產企業配合、社會參與的生態環境調查評價制度,對礦產資源開發區域開展定期、不定期的地質環境背景、開發活動對地質環境的影響、工礦廢棄地狀況、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情況等調查評價工作,查清礦產資源生態環境現狀,分析存在問題及其變化趨勢,合理評價和劃分礦產資源生態環境影響區域,提出改善環境的對策建議,為因地制宜地開展礦產資源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工作提供科學依據。礦產企業要依法加強礦山地質環境調查評價,制定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土地復墾與綜合治理方案。
1.2 建立和完善礦產資源生態環境監測體系和管理信息系統
加強礦產資源生態環境動態監測體系,特別是基層礦產資源生態環境監測機構的建設,建立重點區域和重點礦產資源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立重點礦區礦產資源生態環境災害預警預報體系,及時預報信息,開發應用動態管理信息系統,形成礦產資源生態環境及其災害監測、預報、預警報告制度。
2 加強礦產資源生態環境保護的措施
把礦產資源生態環境保護作為開發礦產資源的必要條件之一。新建、改建、擴建礦產企業必須執行礦產資源生態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及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提交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中應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土地復墾實施方案,制訂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的目標、措施和資金預算,經有關部門參與的規劃論證后作為申辦礦產企業許可證的依據。制定和完善礦產建設項目地質環境影響評價的指標體系和標準,切實加強礦產建設項目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建設。禁止新建對地質環境產生不可恢復的、破壞性影響的礦產資源開采項目。
加強礦產資源生態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制定完善礦產資源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的技術規范和標準,引導并強制礦產企業邊開發,邊治理,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實行礦產資源生態環境保護年度檢查制度和不定期抽查制度,生產企業應向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送反映礦產資源生態環境保護情況的年度報告,并接受監督檢查。對不符合法律和政策要求,造成礦產資源生態環境破壞的,要依法查處,責令限期整改、達標,并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償,逾期不能達標的,實行限產或者關閉。
2.1 新建礦產企業
必須符合礦產資源開發的環境準入條件,即必須具備經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礦山環境影響報告和礦山地質環境影響報告,并依法繳存礦山環境治理與恢復保證金。經審查,若礦產資源開采對環境影響和破壞較大或遭破壞后難以恢復治理,則實行環境一票否決制。嚴格實施“誰開發,誰保護”、“誰污染,誰治理”、“誰破壞,誰恢復”的原則,落實礦產資源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責任制。在建設過程中,應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不允許在禁止開采區內勘查和開采礦產資源。
2.2 改擴建礦產企業
堅持礦產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并重的原則,落實礦產企業環境保護和恢復責任制,按有關規定繳存礦山地質環境治理與恢復保證金。在改擴建過程中,應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三廢”排放總量應有效控制并達標排放。
2.3 生產企業
礦產企業應編制礦產資源生態環境環境保護專項規劃,落實保護和恢復責任制。礦產固體廢棄物、廢水及廢氣應按相關標準和規定處理達標后排放,對引發的地質災害應積極治理。生產中必須做到邊生產、邊恢復(治理),對治理不力、造成生態環境破壞的,應依法責令其停產整頓,直至吊銷采礦許可證。
3 礦產資源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和土地復墾
3.1 因地制宜地進行環境恢復治理
按照“誰破壞,誰恢復;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必須依法明確責任,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按期完成礦產資源生態環境環境恢復治理工作。造成地質環境破壞或引發地質災害的,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處理。針對礦產資源生態環境問題的類型,依據其誘發原因的不同,有針對性地采用恢復治理措施和方法。
3.2 多渠道投資進行環境治理恢復
按照不同類型礦產資源生態環境恢復治理的責任區別對待,充分調動多元經濟成分投入環境恢復治理之中,加快環境恢復治理的進程。對于新建和生產企業,全面實施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制度。對已關閉企業,要采取有力措施,通過競爭出讓復墾土地和整治工程使用權等方式,鼓勵多元化投資進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
3.3 積極推進礦產資源土地復墾
要建立土地復墾監管和監測制度。新建企業沒有土地復墾方案不予受理開采礦產資源申請。加強生產企業對損毀土地的復墾,實行并完善損毀土地復墾的鼓勵政策,引導和鼓勵各方力量從事土地復墾,擴大投資主體范圍,加快廢棄地的復墾。明晰復墾土地的產權,在優先安排農業利用的前提下,鼓勵多用途使用。
3.4 學習開采資源生態環境恢復治理經驗[1]
2010年全國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現場會在太原召開,會議旨在探索強化煤炭資源開發生態環境保護監管的制度與政策,學習和推廣山西在煤炭礦山資源開發中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的先進經驗,推進建立礦產資源尤其是煤炭礦產資源開發和利用中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的責任機制,進一步完善保證金制度,全面加強我國煤炭礦山和其他類型礦產資源開發中的生態保護與恢復工作。如平朔公司在資源開發的同時,不斷加大綠化復墾和環境保護力度,因地制宜大力發展綠色生態產業,建設高標準的循環經濟示范園區,加強與科研院所合作,采用多學科交叉融合、多專家聯手攻關的方式,不斷拓展和深化生態建設內容、層次,促進了綠色生態產業的發展。先后與多所院所院校共同承擔生態重建與土地資源綜合利用的多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課題,致力研制與應用新技術、新方法,通過采取綜合開發利用復墾土地、促進失地農民就業等措施,增強了企業可持續發展能力。
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會不同程度地對周圍生態環境造成影響,主要是對地形地貌景觀格局的改變,土壤侵蝕和植被砍伐造成水土流失,引發地質災害以及生態環境質量下降,給周圍居民生活、工作等帶來負面影響。本文以工程實例介紹了礦山廢棄地破壞形成的原因、生態環境破壞程度和生態環境治理工程具體實施技術方法,從青山工程實施過程中土地權屬、技術、監管等方面提出幾點建議,為其他工程項目提供依據,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關鍵詞:
生態環境治理;礦山廢棄地;青山工程;工程實踐
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穩步發展以及人們生產、生活的需要,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規模不斷擴大。它不僅提供了資源保障,同時也產生了相關的礦山地質環境問題,較明顯的是礦產開發后形成廢石堆積物、損毀的山體對地形和地貌景觀的破壞、森林覆蓋率降低和土壤污染對周邊生態環境產生負面的影響等。為了使礦山被破壞的地質環境、生態環境得以恢復,需要采取一系列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措施,保護生態環境資源。筆者以遼寧省鞍山市岫巖滿族自治縣偏嶺鎮荒溝村取土場(下稱荒溝取土場)的破損山體治理工程為工程實例,分析了破損山體形成的原因、生態環境破壞的情況、采取的治理措施、達到的治理效果以及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啟示。
1礦區損壞形成原因以及生態環境破壞程度的分析
1.1礦區損壞形成原因及概況
進入20世紀90年代,在“要想富,先修路”的思想指導下,岫巖山區的公路建設進入了新的發展機遇期。但是,相關設計規范標準低,粗放型經營管理,開采設備較陳舊,無序開采等原因都會造成本來綠綠的青山滿目瘡痍。水土流失、生態失衡、植被破壞、地質災害隱患等問題層出不窮。荒溝取土場就是其中之一,系高速公路建設用碎石土取土場。經數年來的開采,已形成了南、北兩個露天采場,總破壞面積約97938.23m2。北部采場:在治理地區的北部,近圓形,長約為363m,寬約為281m。采場最大開采高度為68m,開采邊坡角度一般為7°~42°,部分采場邊坡角度為60°~80°。該取土場采挖主要以風化巖及表土為主,開采無規律,采區內形成很多巖體及采坑。南部采場:在治理地區的西南部,為北西—南東向展的橢圓狀,長約為213m,最大寬度約為95m。采場最大開采高度約為24m,開采邊坡角度一般為45°~80°,開采性質與北部采場基本相同。
1.2礦區生態環境破壞程度分析
整個礦區沒有形成統一的規劃和規模開采,導致地形地貌的局部改變。樹木的砍伐導致植被破壞,土壤的侵蝕與破壞造成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一系列的礦山活動使得整個礦區景觀格局發生改變,生物數量造成一定程度上的減少,生態環境造成一定程度上的破壞,與地質災害隱患并存。
1.2.1植被及野生動物棲息場所的破壞
我國生態系統分為草原生態系統、森林生態系統、農業生態系統、荒漠生態系統、海洋生態系統和濕地生態系統。每個生態系統中都有特定的生物群落[1]。本礦山采用的是露天開采,采礦使礦區及其附近地區的植被和野生動物消失或干擾、破壞它們的棲息地,使這些生物的數量在自然界或局部地區減少。生物不能脫離環境而生存,而是在特定的環境中生存和繁衍,所以采礦行為在一定程度破壞了礦區生態系統生物群落,也影響了礦區生態系統的循環。
1.2.2地形地貌景觀格局的破壞
采礦的剝巖(土),使得巖石、土壤風化后的半風化、殘積層基巖和巖石在外面,特別是露天采礦,在地表形成新的凹陷坑,改變了自然地形,改變了原地貌特征的使用價值和存在價值,在綠色覆蓋區域呈現出與自然景色呈巨大反差的灰白色“天窗”。礦區在岫巖山區交通沿線上,不僅降低了視覺影響效應,而且影響當地居民的生活質量,也影響到該地區經濟發展。另外,礦區地形的變化也直接導致礦區內地表水、地下水的補給和排泄條件的改變,造成水土流失,進而存在地質災害的隱患。
2治理措施
按照《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編制規范》和《遼寧省“青山工程”閉坑礦山破損山體治理工程技術管理要求》等相關文件要求,結合礦山地質環境特點及因地制宜治理原則,對露天采場邊坡進行生態護坡處理,對整個場區進行平整、客土、灌排工程及植被恢復工程以達到生態環境治理要求。
2.1清理工程
由于長期風化剝蝕,基巖面開裂以及原始殘存有許多危險巖塊,但體積較小,因此采用人工拉撬危巖的方式,整理巖腔和巖坎中的碎石,把坡上的危巖清理掉。這種方式清理過程相對安全,投資相對較低,適合本項目工程實際需要。
2.2邊坡工程
主要對南部采場的高陡邊坡進行治理。將采場高于60°的斜坡劃分為A、B兩個剖面,根據設計要求采用液壓鎬由上向下進行,10m左右劃分為一個臺階。中間留有3m寬的作業平臺。為防止坡體失穩滑動,清除邊坡局部的危巖,對角度較大的邊坡進行削坡處理,削至30°以下以消除崩塌和滑塌地質災害隱患,邊坡坡面進行生態護坡處理,利于植物生長使坡面總體美觀自然。
2.3場區平整工程
邊坡工程完成后,需對治理區內的平臺和采場坑底及工業場地進行平整。平整時對于平臺堆積的大塊碎石可用挖掘機進行填埋,對于小塊的碎石可用推土機進行平整、夯實。施工平整時要把小塊碎石盡力推在平臺表面上,當表面廢石粒徑大過客土時,防止土壤填到縫隙損耗土量。平整時還應注意到平臺及邊坡傾斜角度,作業面形成向低處傾斜3‰左右坡度,使雨水向低處出口處匯集。場區平整地塊為2塊,北部采場不進行大面積平整,全面撒播草籽,部分種植刺槐,經過一段時間可自行復綠。南部采場進行全面平整。
2.4客土工程
根據礦山破壞現狀及恢復生態環境需要,整個治理區內需全面客土,以確保植樹種草的成活率。南部采場客土平均厚度為0.5m,來滿足植物的生長需求。北部地區種植刺槐,采用穴栽,規格0.8m×0.5m×0.6m。客土源土質基本為生土,因此需要用雞糞和草炭土對土壤進行改良,以增加土壤的保水保肥能力,必要時加入土壤改良劑等使土壤理化性質快速改變而達到種植需求,在加入時必須與土壤充分攪拌均勻,防止出現“燒苗”現象,影響栽種苗木的存活率。
2.5種植工程
由于治理區的露天開采造成土地的損毀和生態環境的破壞,很難依靠自然條件進行恢復,且因恢復周期較長,所以采用人工種植進行恢復植被,從而達到生態環境協調平衡。首先選出合適的植物來重建人工的生態系統。按照治理區植被重建任務和生態重建的目標,根據治理區自然條件,選定的植被要具備很強的適應抗逆境和脆弱環境的能力;生命力強才能形成較穩定的植物群落;根系發達、有好的生長速度才能形成網狀根來固持土壤;相比之下播種栽培容易,成活率較高。采用喬灌草混播方式重建植被生態系統,植物種類選擇種植刺槐、紫穗槐、羊胡草等。刺槐耐濕、耐寒、抗擬性、抗風沙極強,在濕度大的地區適宜種植,根部根疣有改良土壤的作用,枝葉吸收煙塵效果較好。紫穗槐耐水濕、耐瘠、耐輕度鹽堿土,適宜在河堤、河岸、山坡、沙地及鐵路沿線種植,可以護堤防沙、防風固沙。羊胡草喜溫、耐旱,耐寒不耐水淹,土壤條件要求不高,除低洼內澇地外,其他土壤條件都可以種植,適合土層厚、排水好、富含有機質的土壤,根莖分蘗力很強,向四周輻射成根網狀,可以保持水土。平臺播種刺槐,種植間距1.5m×1.5m,坑穴規格0.5m×0.6m×0.8m,每穴種1株。坡面種植紫穗槐,開挖魚鱗坑規格為0.7m×0.5m×0.6m。此外,整個治理區均勻撒播羊胡草籽以達到喬灌草混播種植,使生態環境協調統一,景觀格局自然美觀。
3治理效果
(1)按照合理的治理措施施工,大大提升了礦山廢棄地的生態環境。新增大量綠地,增加了土地利用面積,使因采礦而破壞的土地植被得到全面恢復,提高了生態環境質量,促進了生態系統的良性發展。(2)實施礦山地質環境的治理工程后,提高了礦區附近空氣質量。栽種的樹木可以防風、保持水土和涵養水源。綠樹成行、芳草如茵的景觀格局基本形成,為當地居民生產、生活提供良好的生態環境。(3)治理后提高了礦區的植被覆蓋率,制止礦區和周邊地區環境惡化,合理管護會達到植物生態系統的穩定性與多樣性的效果。吸引周邊動物群落的回遷,增加動物群落多樣性,達到植物動物群落的動態平衡,使生態系統恢復到初始狀態。
4工程實施中遇到的問題及建議
4.1土地利用及權屬方面
項目區土地所有權是遼寧省鞍山市岫巖滿族自治縣偏嶺鎮荒溝村。在工程施工前,需要進駐大型工程設備,這就需要對部分進入礦山的山間道路進行擴路及修繕加固,一方面方便設備、車輛順利進入治理區,保證工程的正常順利進行,另一方面對項目治理結束后管護工作有利。而在實施道路工程時,涉及占用村民所謂自家“小開荒”“坡耕地”等土地權屬問題,實際上是村民自行開荒種植并非個人承包土地,但在實施工程時,村民卻要求不同程度的賠償,影響了工程進度及資金合理分配。形成這種情況的原因主要一是歷史遺留問題,村民在條件允許沒有任何監管的前提下已經進行了開荒種植;二是村民對生態環境治理沒有概念,對環境保護、地質災害等意識淡薄,只看到眼前經濟利益而沒有看到未來宏觀整體面的環境效益、社會經濟效益。首先,要加大對環境保護、生態環境治理、地質災害防治等相關知識和政策的宣傳力度,切實深入鄉村,提高村民的環保意識和整體素質;其次,項目承包單位應與村委會等土地直接管轄組織及時溝通,在村民和項目單位中架起一座溝通的橋梁,充分發揮村級組織的協調能力,保證工程的順利實施;最后,可以根據治理情況,治理結束后給予村民分配管護等工作以達到補償目的,若項目采用種植經濟林進行生態治理,可以優先承包給之前占用土地的村民,既滿足了村民的補償要求,又可以帶動當地生態、經濟協調發展。
4.2工程施工技術方面
在工程具體實施過程中,對南部采場高陡邊坡進行削坡工程時,施工難度較大,如果坡面未滿足種植要求的角度,就要重新損毀植被和土地,或者采用大量廢石堆積成坡面,但后者穩定性差、易產生地質災害。后經過專家論證,提出采用掛網噴播技術對此處高陡邊坡進行生態環境治理以達到治理要求。現在我國礦山環境的恢復治理技術方法單一,水平低,工作起步慢,問題礦山多,礦山治理的科學化、規范化不足[2]。模式化、固定化的礦山環境治理技術占主導,導致不同類型的礦山治理措施一致,不能因地制宜,根據需要治理,恢復成更具有經濟、生態環境、景觀價值的礦山綠地。應創新礦山生態環境治理技術,拓寬治理領域,針對不同類型的礦山,分別采用團粒或高分子植生、噴播、覆土植綠、削坡整形等復合技術措施進行治理。同時,根據不同礦山所處地理位置、周圍景觀等分析社會經濟因素,打破植被恢復傳統理念,可適時將礦山廢棄地恢復成經濟林地、地質公園等新型生態治理模式。
4.3監管及管護方面
在礦山開采使用保護中,地方政府對待礦山保護意識不足,缺少生態保護的全局觀念,注重地方政績,刻意加快經濟發展速度,對環保意識認識不足[3]。利益驅使小型礦山單位過度開采礦產資源,同時沒有保護和治理當地生態環境,導致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問題非常嚴重。地方政府只顧眼前利益,對這些中小企業的監管不力,出現礦山企業亂采濫挖、無證偷采、越界開采等現象,甚至礦產開采項目沒有經過環評審批就直接開采,導致礦產資源的耗費和破壞生態,影響周邊群眾的正常生活。地方政府監管部門、礦山企業以及當地居民三方面應該建立起積極的協作關系,共同努力尋求資源、生態、經濟的共享發展模式。礦山環境治理工程后,存在的問題有礦山地質的環境監測、植被管護等。防治地質災害,保證植被的成活率,需要相關專業人員定期監測以及修剪、補栽樹苗。省市縣成立了青山工程專職管理局,但是后期監管管護責任主體仍不明確,監管存在不及時、不到位的情況。建議明確責任主體、責任人,建立項目跟蹤檔案,對項目的方案、設計、施工、竣工以及后期管護都要嚴格監督監管,保證工程質量。同時,重視加強后期管護工作的監督監管,同第三方建立合作,定期對工程項目進行監測檢查,讓前期工程資金、人力、資源等投入得到有效利用,實現環境治理,保證生態環境有效循環。
5結論與建議
“青山工程”是一項利國利民、功在千秋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礦山廢棄地生態環境治理工程的實施使礦山建設運行產生的不利環境影響得到了有效控制,保護了治理區生態環境資源,對于維護和改善治理區環境質量起到了良好作用。本次生態環境治理工作,提高了治理區生態環境質量,預防了水土流失、崩(滑)塌、滑坡坍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改善了礦區周圍農民的作業和生活環境,在一定程度提高了當地經濟效益。當然,生態環境治理工程不是簡單的植樹種草工程,是系統的、綜合的、可持續性的治理工程。需使用景觀生態學、生態環境學、地質災害治理與防治、環境工程學、植被恢復技術等理論,聯系治理區社會、環境、經濟等因素系統地綜合治理和合理規劃項目。需要不斷創新治理技術,積累治理經驗,拓寬治理領域,使礦山環境治理工程規范、科學、合理,實現區域生態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姜建軍.礦山環境管理使用指南[M].北京:地震出版社,2004.
2李君滸,董永觀,董志高.我國礦山環境的治理現狀與前景[J].生態經濟,2008,(12):76-81.
關鍵詞:礦山生態;環境保護;問題;對策
引言
生態環境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進入新世紀以來,科學技術的迅速發達和生態環境的逐漸惡化形成了明顯的對比。目前我國在開發、加工和利用礦產資源,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同時,也引發了多種生態環境問題。隨著各種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程度的加大,礦山生態環境問題已成為影響區域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最突出、最嚴重的問題之一。
一、提高對礦山生態環境保護重要意義的認識
我國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提高了我國的世界地位,以及綜合實力,但是隨之而來的生態資源問題也日益嚴峻,對于礦山開采領域來說,其開采礦石的過程中,原本就是一種機械式的破壞大自然的過程,因此,如果不加以有效的監督和管理,那么所帶來的資源與環境問題就會更加嚴重,這樣一來,資源生態問題與經濟的發展之間的矛盾就會更加突出,同時也非常不利于我國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因此,我國各省市中的相關部門應該以發展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為前提,充分體會到礦山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意義,從而盡快轉變自身職能,根據實際發展情況,不斷的完善和制定的新的制度,不斷研究和探索新的環境保護方法,從而有效維系好環境與經濟之間的和諧[1]。
二、礦山生態環境保護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1、基層礦山管理部門和企業業主的生態環境意識薄弱
在礦山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過程中,地方政府的宏觀調控非常重要,其決策的正確與否,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生態環境保護的效果,但是,實際管理中,政府對于資源開發過于重視,對于生態環境的保護有所忽視,這就導致了基層礦山管理部門以及企業重生產,輕生態的現象普遍存在,久而久之,管理部門更加重視業務管理,對于生態環境的監督和管理力度越來越減退,人們往往只是看到了眼前利益,從而忽視長遠發展。這對于礦山生態環境的持續發展非常不利。
2、礦山生態環境保護的執法能力有待提高
從我目前的生態環境法律規章制度以及相關條例中看,礦山生態環境保護的相關內容,相對較少,在很多問題上沒有明確規定,這也是我國目前礦山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問題叢生的主要因素之一。也就是說,在生態環境保護執行力度上,我國一部分地區在礦上生態環保工作上還是十分薄弱,具體表現為:執行機構體系不健全、在很多環保單位內部,根本沒有單獨的生態保護科室,其次管理人員的素質低,不重視自身工作,環境監理的專業人才相對缺乏,其中還有少數人員在礦山環保中對于生態環境與地質環境不夠重視,資金投入力度不夠,基于上述種種問題,導致了我國礦山生態環境問題一直沒能得以有效控制和解決[2]。
3、礦山生態環境的監督管理職能相互脫節
現階段,我國環保局在礦山生態環境監督管理方面,雖然已經逐漸加大了力度,但是與實際要求相比,還是遠遠不夠,國土資源部在礦山環境管理職能上缺乏明確規定,也就是各部門的責任和義務都沒有明確,環保局項目審查與監督部門分別隸屬于不同的科室,彼此之間缺乏交流和聯系,在具體進行工作的時候,由于管理部門與監督部門長期處于相互疏離的狀態,因此,就會出現工作相互脫節的問題,同時采礦許可證與環境許可證件的審批也相互脫節,造成審批不管監督,監督無法真正履行的被動局面。具體到礦山項目的環保上,還沒有突出生態環境和地質環境的特性,不能從源頭上把握生態環境關。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職能的生態部門不能真正履行其職責,不能實現礦山項目建設前期和生產過程的全程監督。
三、解決礦山生態環境保護問題的對策建議探究
1、健全礦山生態環境許可證制度
第一,應立法規定礦山企業在進行礦山開發前不僅必須申請礦山生態環境許可證,還要具備環境計劃、開采方式、環境影響評價、資源評價、復墾計劃登記等資料,并對具體的計劃方案、評價標準、開采及復墾的具體方案做出具體要求。第二,應當限制礦山企業的排污量,建議由主管部門進行登記及審核,審核時一定要對申報材料進行嚴格的核實,匯總當地排污總量信息,根據本地區的環境容量確定污染物排放總量數,通過可行性分析和擇優計算,確定礦山企業的允許排污量。
2、深化礦山生態環境影響評價制度
在借鑒國外先進的經驗及法律之后,我國在《環境影響評價法》頒布實施后建立了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在處理我國礦山生態環境的過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針對礦山項目的特殊性仍然存在不足,建議在下列方面予以加強。第一,在對區域環境實行評價時,充分考慮礦山周邊生態環境的復雜性、環境污染的嚴重性和潛伏性。第二,對礦山生態環境進行評價的過程中應該加大對環境影響的預測評價,盡量避免預測結果帶有主觀性。第三,要定期地對礦山開發的各個階段、各個環節做動態的環境影響評價,使開發活動與環境影響評價同步進行。
3、建立完善的礦山生態環境恢復保證金制度
首先,采礦權人必須依法履行礦山環境治理的義務。保證金是采礦權人為履行礦山環境恢復治理義務而繳存的保證資金,促使采礦權人保護地質環境和自然景觀。其次,保證金數額的確定也要與地方的經濟發展水平相一致,不得過高或過低。再次,建議有地質環境治理任務的地方政府設立地質環境治理專項資金,對停辦、關閉、閉坑的礦山,由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組織治理。保證金的繳納數額的多少必須能夠保障礦山生態環境可以得到全部完整恢復和治理。第四,如果礦山生態環境的治理成效顯著,環境恢復較好,那么當礦山生態環境治理驗收合格后,保證金及其利息會全部返還給礦業主。
4、完善礦山生態環境污染監督檢查制度
為了加強我國礦山的環境治理,我們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完善。在礦山生態環境監督檢查制度中,政府要對礦山企業環境治理的進度與程度進行監督檢查,并規定報告制度;要嚴格按照“誰破壞,誰治理”的原則落實企業具體的治理責任。可以借鑒國外的有效做法,在每個礦山設立一個礦山監察員,幫助有關執法部門進行一線執法。
5、建立礦山生態環境污染強制保險制
礦山開采過程中存在的風險大,極易受到氣候和地質災害的影響,尤其是遇到地震、泥石流等不可抗力時,往往給環境和他人都會造成巨大的損失,根據我國民法中的無過錯責任原則來看,又無人承擔相關責任,從整個社會效益來說,對整個社會乃至受害人均不利。因此在此情況之下,建立礦山生態環境責任強制保險制是刻不容緩的[3]。
6、完善土地復墾制度
目前,隨著我國礦山開發活動的全面開展,對礦山土地復墾法律制度作一個完善勢在必行。在土地復墾制度中,采礦企業應該上交土地復墾計劃,明確土地復墾及治理的對象、治理目標、治理辦法、實施的進度和成本等內容,由主管部門監督執行。
結束語
采礦產業一直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對礦產資源的開發也不可避免地使礦山周邊的生態環境遭受了破壞。我國現階段由于法律制度的滯后助長了這種趨勢。因此針對這一現狀,根據我國目前在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結合本國國情,汲取國外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先進經驗,建立健全相關法律制度體系可以說勢在必行且意義重大。
參考文獻:
[1]王克幫.礦區生態環境恢復法律問題研究[D].河南大學,2013.
錫林郭勒草原;礦產開發;草原生態保護
1.錫盟礦山開發現狀及存在問題
截至2011年5月,全盟實有在期采礦權635個。其中石油17個,煤炭32個,黑色金屬礦24個,有色金屬礦22個,貴金屬礦7個。目前,全國五大電力企業集團全部入駐錫盟,勝利煤田、白音華煤電、上都電廠等一批重點能源工業項目相繼建成。在礦產資源開發的同時,因開礦造成的環境破壞現象日趨突出。目前,全盟已形成明顯礦區生態環境破壞的有錫林浩特煤礦、西烏旗哈達圖煤礦及其建材工業區、西蘇旗查干淖爾堿礦及其工業區、東烏旗寶力格銀礦礦區等。部分礦產企業缺乏科學發展觀和循環經濟意識,在開采中只追求短期利益,環境恢復治理力度不夠,經費投入不足,礦產資源采、選、冶過程中“三廢”數量大,治理率低,礦業開發引發的地面塌陷、廢石堆放、破壞土地、污染水源等生態地質環境問題日益突出,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制度尚未健全,環境保護和治理力度仍需加強。
2.錫林郭勒草原的環境及現狀
錫林郭勒草原是我國乃至世界上典型草原類型最多,保護最完整的優質天然草原之一,也是我國北方最重要的綠色生態屏障。從自然資源利用角度而言,它既是一種生產資料,是發展畜牧業的物質基礎,千百年來,推動著傳統畜牧業經濟的發展,維系著廣大草原人民的生產生活;同時,作為地帶性植被,它又具有不可替代的綠色屏障功能,在調節氣候、保持水土、涵養水源、防風固沙、美化環境及生物多樣性保護等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自上世紀90年代起,由于超載過牧、礦產開發等原因,使原本脆弱的典型草原出現了明顯的退化趨勢,荒漠化進程正在加速,草原的各項功能出現減退。目前,不斷擴張的城市、露天煤礦及其它礦山和天然草場組合在一起,形成了當前的能源基地、生態屏障和邊疆少數民族牧區多重身份的形象注解,礦產開發、生態保護和牧民的生產生活在這片廣褒的草原上交織碰撞。
3.如何在礦產資源開發的同時,更好地保護草原生態
A.用科學發展觀指導草原地區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
科學發展觀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可持續發展,良好的草原生態環境是經濟增長的基礎和條件;同時,沒有經濟的快速增長就會缺乏改善草原生態環境的條件和資金支持。堅持科學的發展觀,就是要重視對循環經濟的認識和加快推進循環經濟發展,將經濟增長、社會進步和環境保護要求納入統一的發展模式之中,實現社會、經濟與環境的“共贏”發展。
B.加大投資力度,采用先進技術,恢復礦區的植被與環境,實現開發與恢復并舉,經濟快速發展與環境保護雙贏
如采用先進的植被恢復技術,用專業的噴播設備,在被破壞植被的高陡巖石邊坡上,瞬間制造出具有優異性能的“土壤培養基”,使邊坡快速形成理想的植物群落。此外還可以采取“生物笆”灌草結合(灌木、草本型)人工補播、自然恢復植被技術;草藤型(草本、藤本結合)綠化技術等,快速恢復礦區植被,減少粉塵對周邊草原的危害,保護草原生態環境。
C.進一步強化草原生態監理機制,為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力的草原生態支持
各級政府切實把實現草原可持續發展落實到草原生態監理上來,草原監理部門定期或不定期對草原作業進行監督檢查,對于相關證件齊全的單位,劃定占用草原的面積,明確界線,簽定保護周圍草原生態環境的協議,征收草原養護費,發放草原作業許可證。對于無任何證件的單位責令停產,加收草原養護費。對于一些可占可不占或少占草原的單位和個人,盡可能不占或少占草原,從而使草原的征、占、用有序進行,為草原環境保護設置一道制度保障。
D.把開發與保護和諧統一,樹立保護優先原則,實現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
首先,草原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前,考慮保護優先,并對開發利用與環境保護作評估。這里的保護優先主要是指首先考慮生態環境保護問題,明確哪些區域必須保護不能開發。另外,礦產資源開發建設項目的可行性方案,也要先期進行環境影響評價。通過環境影響評價可以明確礦產資源開發項目面臨哪些生態環境風險,需要有哪些環境污染和損害的治理項目。
其次,在草原礦產資源開發時,劃定禁采區、限采區、開采區。開采區要體現對生態環境破壞少,資源開發的相對利用價值高等特點,并遵循“保護、協調、治理相結合”的原則。礦產開發利用過程中,嚴格實施礦產生態環境治理備用金制度,落實“誰破壞,誰治理”原則,實現礦產開發與環境保護的和諧統一。最后,草原礦產資源開發后,要進行恢復。為此,礦產資源開發者應建立礦區環境治理恢復補償保證金,用于礦區資源開發過程對環境污染和破壞的治理與恢復,保證金的建立、運轉由草原環境保護行政部門進行監管,承擔監管責任。
E.建立健全生態環境補償機制
一方面補償草原地區的政府和人民為保護草原生態環境而導致的經濟收入減少,鼓勵其保護草原的積極性;另一方面也規范、督促企業,愛護環境、減少排污的自覺性。
總之,在發展資源開發經濟的同時,我們要充分認識到的草原環境價值和功能,認識到經濟增長和草原生態保護都是人們正當的需要,我們既反對完全排斥外來經濟發展的“生態原教旨主義”,也不贊成以犧牲草原生態環境換來經濟的高速發展,我們主張的是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護同時推進,實現雙贏。
[1]錫林郭勒盟行政公署.錫林郭勒盟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08—2015).2008.10
[2]錫林郭勒盟國土資源局.內蒙錫林郭勒盟礦產開發秩序督查工作階段總結.2011
[3] 王 堃.草地植被恢復與重建.北京:化學工業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