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生命與尊嚴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生命”。“尊嚴”到底誰重要?如果讓你在倆者中選一者,你會選哪一個呢?若讓我選,我個人認為應該選“生命”。俗話說的好“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這次沒了尊嚴我可以去找回來,若這次丟了生命,即使你流芳百世,也無能在這個世間翻身,這多冤啊!
另外,這個結論也是我從兩個古代故事中得出的。從前,越王勾踐因自己國家的腐敗,而丟掉尊嚴去吃吳王的大便才保住性命,回國后,越王勾踐不灰心,重新振作起來,他臥薪嘗膽,建國立業,終于等國家恢復強大了再去打吳國,吳王終于被打敗了。另一個故事是韓信放棄尊嚴從一個人的胯下爬過。
“生命”。“尊嚴”到底誰重要?我還是說“‘生命’最可貴。”就說抗日吧,一個八路軍想潛入敵人內部,為部隊打下基礎,到時候來一個里應外合,可是八路軍的偵察員誤會了,回部隊后硬是說那個八路軍是漢奸,當這個八路軍聽說后,如果他聰明的話就應該是鎮定自若,幫部隊里應外合,多殺幾個鬼子,來表示自己的清白。笨的話,就以死來表示清白。不過,這套“買賣”會虧大本,還沒殺鬼子就已經死了,一。白潛入敵營了。二。不值得。
“生命”。“尊嚴”到底誰重要?我已經說出了自己的認為。請問你有什么看法呢?
先救人還是先報道
汶川大地震發生以后,媒體記者迅速趕赴現場,趕在第一時間給受眾發回報道。然而在救災現場,有的記者不顧搶救傷員的緊迫形勢,要求營救人員為拍攝鏡頭讓路,例如一個場景中,廢墟中壓著兩位幸存者,央視某女主持人對營救人員說:“你讓讓好不好,我們先拍。”“只要5分鐘就好。”此時幸存者上方有一塊水泥板,隨時都有可能垮塌。營救人員要把板搬開,女主持人則說:“不用,就保持那樣別動”。為了追求效果,女主持人把話筒伸向地下,要求被壓的老大爺發出聲音。最后,一名女性得救了,但是下半身殘廢了;可能由于被壓得太久,老大爺被救出后不幸死亡。對此,采訪者應該自責!也許電視畫面很震撼,但這是建立在別人失去生命的基礎之上的。
又如,四川電視臺某記者問一個被壓在廢墟中的男子是哪里被壓到了,被壓男子說全身都被壓到了(只露出個頭)。記者又問他現在還能呼吸不,被壓男子回答說還能微弱呼吸,并希望記者快點喊人來救他。而記者仍然試圖問他其他問題……
在突發災難事件中,媒體究竟應該是先救人還是先報道?如此讓我們認識模糊、難以置評的事情,其實在新聞職業規范較為成熟的國家,也曾經發生過,經過爭議和討論后已經形成一種職業自律,并且為多數人認同。
1991年6月1日,甘尼特通訊社的圖片編輯比爾?佩里在約塞米蒂國家公園采訪時,得知一輛載有數人的汽車掉進湍急的梅塞德河后,迅速趕到現場。兩名婦女和3個小孩站在正在沉沒的汽車頂部!他不會游泳,車里也沒有應急設備,于是他飛速開車趕到最近的一個露營辦公室請求幫助,在確認公園的巡警已經整裝上路后,才趕回現場拿出相機拍照,這時,即將淹沒的車頂只剩下一位婦女! 這位婦女被救,另一個落水的孩子被下游的游客救起,事故共死亡3人! 這張一位婦女正在被救過程的照片發表后沒有受到指責!
1998年2月,俄亥俄州的《萊馬新聞報》記者克里斯?德維特在公路上偶遇一起車禍,一輛小車底朝天翻倒,一位婦女被困在車里,頭向下吊著。德維特說:“我的第一個本能是去幫助她。”他趕到出事的車旁,看到那位婦女傷得不重,并被告知已經有人給護理中心打過電話時,這才拿來相機,拍了幾張照片。但是,由于發表照片時并沒有說明記者當時如何做的,該報仍然接到了大量電話和信件,懷疑記者的拍攝有悖道德。
上面的這兩個事例說明,身處突發事件或危險時刻的記者,是救人在先還是采訪報道在先,多數情況下并不是一種兩難的選擇。之所以發生“選擇的困境”,在于當事記者把獲取“精彩”、有新聞價值的新聞素材置于救人之上了。這次大地震報道,可能記者當時確實想把地震的慘烈狀況、對人造成的巨大傷害原汁原味地呈現給讀者,但是對遇難者安危的忽視,恰恰暴露出我們平常采訪中對人的生命價值的淡漠。當事記者遇到這類情況,應該本能地自問,自己是否盡到了作為社會成員的救助責任,然后才是如何履行自己作為記者的職責。
媒體在災難中更重要的是發揮傳遞服務信息(包括救援情況、救災物資的供給情況、幫助離散家屬尋找親人等)和救援信息(為救援隊尋找救援目標)的作用,真正成為“社會雷達”,而不是為了煽情、追求更高的收視率而進行漠視受災者生命和尊嚴的采訪報道。
電視主持人需要更多的冷靜
在四川汶川發生8級特大地震后,趙普、海霞、寧遠、陳魯豫、白巖松等央視、鳳凰衛視和四川電視臺的多名主持人陸續出現哽咽、流淚的場面,嚴格地說,這是不夠專業的表現,至少主持人不該在鏡頭面前失控,因為你的情緒影響著數億觀眾。焦躁、震動、感動,這些情緒的交叉,使得每一個人都在播報死傷數字、播送援救畫面時,需要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緒。當然,觀眾們還是原諒了他們,網上很多人紛紛發帖子“表揚”。有網友表示,主持人為抗震救災過程的感人場面落淚,他們的敬業精神、真摯而不做作的情感,感動著億萬觀眾。
這個時候主持人淚流滿面是可以理解的,但需要指出的是,我們的主持人此時需要比普通觀眾理性、冷靜,從傳媒人的視角出發,思考如何才能救助更多的人,怎樣安撫受災者的心靈。這些問題都不是流淚和動情可以做到的。如果主持人在這個時候不夠冷靜,可能會出現差錯。例如某個學校校長說全校師生因為房屋堅固而基本沒有受傷時,央視主持人王世林脫口而出:“太好了!”事后,他自己也覺得話說得不合適,因為那個鄉還有其他很多人死傷。
采訪不能再次傷害受災者感情
一些奮戰在災區一線的醫護人員、志愿者們對自己家人的安危無暇顧及。很多記者不停追問他們:“家人去世了還堅持工作,有什么感受?”對已是悲痛萬分、同時還在前線工作的遇難者家屬問這樣刺痛人心的問題,無異于往傷口上撒鹽。映秀小學一個壓在廢墟下的9歲孩子沒有放棄,唱著歌等待救援。他被救后遭到記者的頻繁采訪,以致情緒失控,十分驚恐,在醫院里大喊大叫,拒絕所有人接近。心理專家施琪嘉教授就此呼吁:對獲救人員的采訪要節制!另一位心理專家趙丞智副教授進一步指出:
“如果媒體在報道地震救援的時候,總是提供慘烈的、震撼心魄的圖片,或者是夸大災難事件的恐怖性、可怕性和影響性,以達到抓取讀者的目的,那么這種報道就會給當事人和未經歷災難、關注災難幸存者的許多人,造成一個新的‘應激源’。”
筆者相信上面提到的新聞從業者都很敬業,可能僅僅是不會適當地提問或表現災難,但記者不了解傳媒職業規范中“減少傷害”原則,卻是共同的問題。“減少傷害”是傳媒新聞職業規范中一個不言而喻的基本原則,多數國際的或行業的職業自律都有表述,但我們很少進行這方面的職業素養教育。例如美國職業記者協會(SPJ)的《職業倫理規范》提到:
“當采訪受到悲傷事件影響的人們或使用其圖片時,記者要有同情心,謹慎使用圖片。要認識到采訪和報道可能會對采訪對象或公眾引起傷害和不安,自以為是地追逐新聞是不可取的。”
新聞圖片不宜直接展現死難者和人的肉體痛苦
此次的抗震救災報道,一些傳媒了一些具有強烈刺激性的悲慘照片,并被安排在顯著位置,更有記者刻意將死者臉部進行清洗后拍照,絲毫不顧及死者的尊嚴,也不顧及受眾的感受。
需要指出的是,此次我國傳媒大規模悲慘的、刺激性強烈的照片并非首開先河。2005年7月4日,《京華時報》頭版大照片展示被淹死男孩的全身。2006年6月以后,各家媒體持續數月追蹤多張身高78厘米的湖南半截人彭水林的照片,其中的部分照片讓人看了不寒而栗;央視2006年2月15日《共同關注》的一期節目“是誰毀了花季少女”,提供的被毀少女的面孔畫面慘不忍睹;2006年2月17日《北京青年報》頭版頭條刊登我援助巴基斯坦受害工程師家屬痛不欲生的照片,等等。發表這些照片或畫面的由頭,不論是同情,還是正義、救援,已經變得不重要了,重要的是這些畫面吸引了公眾的眼球,刺激著公眾的神經。
在災難報道中,媒體在傳播圖像或畫面時,要始終把握這樣一條底線:媒體上出現的畫面是面向大眾的(包括未成年人),而不是小眾的。
中國人民大學的新聞攝影教程提出了這樣的要求:
“并不是在任何時候都能用照片來說明一切,要分清什么時候需要照片,什么時候不需要照片;在需要用照片來說明問題時,對報道、表現的方法也應慎重選擇,而不應隨意傷害讀者的感情,更不應傷害被攝對象及其他有關人員。對不堪入目的場景也應少拍或不拍;編輯在使用照片時,對于令人震驚的照片和表現悲痛的照片尤其要慎重,應多想想該不該用,該怎樣用。”
早在1988年,我國出版的美國記者約翰?赫爾頓的書《美國新聞道德問題種種》就寫道:
“一個新聞工作者必須考慮,或應當考慮,是否僅因為這些照片具有新聞價值就應該采用它們?刊登這些照片會不會在受害者處于極度悲痛的時刻嚴重侵蝕他(她)的不受外界干擾的權利?(是不是正因為如此照片才吸引人?)這樣的照片會不會使遇難者的家屬對悲慘情景永留記憶,日夜不寧?倘若如此,這類照片的新聞性還值不值得利用?”
【關鍵詞】ICU;終末期病人;生命的尊嚴;死亡的尊嚴;醫學目的
巴金老人最后的6年時光,都是在醫院度過的,先是切開氣管,后來只能靠喂食管和呼吸機維持生命。周圍的人都表示希望他活,巴金不得不強打精神配合治療。但巨大的痛苦使巴金老人多次提到安樂死,還不止一次地說:“長壽是對我的折磨。”[1]
如今,越來越多的病人像巴金老人一樣躺在中國各個城市的ICU病房里。面對他們的身心痛苦,我們不得不思考:(1)ICU終末期病人的生命狀態如何(2)ICU終末期病人是否有死亡權利(3)醫學的目的是否是僅僅使人活著
1 生命價值:彰顯生命的尊嚴
1.1 人的本質追問
“人是什么”是亙古以來人類一直苦苦追尋的問題,而“什么是人”可以看作是對“人是什么”的終極追問。古希臘的斯芬克斯之謎是古代人類對于“人是什么?”的最早探索,然而其解答只是“動物”層面的,這里的“人”只是human being,純粹生物學意義上的“人”。柏拉圖“人是沒有羽毛兩腳走路的動物”的注解便可見一斑。自文藝復興始,哲學家們開始探討人性以解答“人是什么”,尤其是近代西方哲學,唯理論派將人定義為具有自我意識的實體;而經驗論派沿著感性途徑研究人的感性存在,二者都沒有正確把握人的本質。馬克思批判地繼承了費爾巴哈的“類本質”觀點,提出“人的本質,在其現實性上,是一切社會關系的總和”[2],可見,人的本質屬性是人的社會性,即人是“社會”的人,是person。
1.2 ICU終末期病人的生命的尊嚴
作為一個“社會”的人,是在社會關系中扮演一定社會角色的有自我意識的實體[3],其生命屬性包括生命的神圣屬性、質量屬性、價值屬性。堅持生命神圣論與生命質量論相統一的生命價值論認為,判斷生命價值的依據主要有兩個,“一是生命的內在價值,由生命本身的質量決定。二是生命的外在價值,即某一生命對他人、社會的意義”[4]。生命價值是內在價值與外在價值的統一。對于一個ICU終末期病人來說,被一大堆機械和管子包圍著,盡管他還有呼吸和心跳,他的生物學生命還存在,而他的人格生命已經不存在了,因為他已經脫離社會生活,他的生命質量和生命價值都不再可能通過他的處在一定社會關系中的實踐活動來實現。正因如此,我們可以說,ICU的終末期病人與其說是一個人,還不如說是醫療技術的一種客體化延伸,是不具有質量屬性和價值屬性的毫無尊嚴的生命。我們不得不反思此時的病人需要的究竟是生的權利還是死的尊嚴。
2 死亡權利:保障死亡的尊嚴
生命的盡頭,痛苦生還是痛快死,誰有權來做決定?在國外,越來越強調病人的自,醫生和家屬都應執行病人的決定。
2.1 死亡權利
病人自是病人權利中最為基本的一種權利,也是體現生命價值和人格尊嚴的重要內容[5]。病人自不僅包括病人擁有對自己的疾病的知情權,也有對治療表達自己意愿的決定權。同樣,面臨死亡的病人有自主選擇死亡狀態的權利。在歐美爭取病人權利的運動中,也存在著對死亡權利的要求,例如要求病人有權決定何時死亡及采取何種方式死亡[6]。
同時,自主原則作為醫學倫理學的一項基本原則,其內容就包括了尊重病人的人格和尊嚴、尊重病人的生命和生命價值、尊重病人的權利。而尊重病人的權利則可以延伸為尊重病人的選擇權利。1975年卡倫?安?昆蘭案,新澤西州最高法院在允許撤除昆蘭的一切治療時,就考慮了昆蘭曾有三次說過,她絕不要靠特殊手段活著,即沒有證據證明取走呼吸器違反了她已知的選擇。此案作為美國生命倫理學的里程碑,使有關“死的權利”的道德問題變得突出。昆蘭以持續性植物狀態活了10年,成為圍繞“保持尊嚴而死”問題的關注焦點[7]。
2.2 ICU終末期病人的死亡的尊嚴
美國死亡學研究的開拓者之一庫布勒?羅斯在《成長的最后階段》中將臨終或死亡過程描述為“(生命)成長的最后階段”,她反對一般人將死亡看作是一種威脅,提出將死亡看作是一種挑戰。如何面臨死亡的挑戰,即關涉如何保持生命的尊嚴也關涉如何保持死亡的尊嚴。所以,在此意義上來說,死亡尊嚴的本質在于:死亡的尊嚴內含在生命的尊嚴之中,是生命的尊嚴的一部分,生命的尊嚴問題與死亡的尊嚴問題實際上是一體兩面的問題;其次,傅偉勛老師倡導從起碼條件和理想條件去理解死亡的尊嚴的本質,他認為起碼條件是能夠按照本人的意愿,死得“像個樣子”[8],無苦無樂、心平氣和。
從病人角度看,按照本人的意愿,意味著醫生要尊重病人的意志自由,尊重病人的自主選擇。那么,什么情況下病人所做的死亡選擇才是合理的,應該得到尊重呢?首先,從病人的行為能力看,病人必須具有相應的自主決策能力,死亡選擇是其真實意愿的表達。在美國,病人的死亡自決權是通過簽署“生前預囑”和預立書面醫療指示來實現的,而我國才剛剛起步,民眾尚需宣傳普及,國家尚需立法保護;其次,從病人的生命質量看,當病人的身體健康進入無可逆轉的衰退階段,某些大腦及身體功能不可逆轉地消失或身體有嚴重及不可逆轉的殘障,生不如死的痛苦折磨,病人的生命質量下跌到不可接受的低水平,其生命價值也隨之消解。最后,從病人選擇死亡的目的(或理由)看,很簡單,就是要死得有尊嚴。與其被病魔折磨得失去尊嚴,不如選擇死亡以維護一己尊嚴。因此,病人此時對死亡的選擇,應看作是他(她)的基本人權,既避免了因疼痛折磨而被降低甚至是被剝奪了的生活品質和生命的尊嚴,又減輕了家屬的經濟負擔與精神負擔,同時也為社會和他人節約有限的醫療資源,是符合生命價值原則與衛生經濟倫理學原則的。
3 生死之間:反思醫學目的
生物-心理-社會醫學模式的建立和現代醫療危機直接導致新醫學目的的產生。1996年《醫學目的:確定新的優先發展戰略》將“治療和照料患者,照料那些無法治愈者;避免早死和追求安詳死亡”增加為新的醫學目的。此宣言還提出:尊重人的尊嚴和選擇。
遵從《希波克拉底誓言》和生命神圣論這一倫理原則,“救死扶傷”成為醫生的天職,醫學的目的就是防治疾病,延長壽命。隨著現代醫學技術的發展與醫療技術干預的高度泛化,“征服疾病”、“戰勝病魔”的“戰爭模型”的醫療觀大行其道;曾幾何時,“不惜任何代價讓病人活下去”成為臨床醫療行為的流行口號。然而,“當進一步治療可能無效時,醫療技術似乎為維持生命提供了不可思議的超自然的可能性,但是維持生命的技術對于病患的生命質量產生了怎樣的影響呢?”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現代醫療技術只是延長了瀕死過程,只能延長生命的量,卻不能提高生命的質。我們不禁要問,醫學的目的是否是僅僅使人活著,無論其生命質量如何。
傳統醫學目的要求不惜一切代價延長壽命,把死亡視為醫學的最大敵人。然而,任何個體的死亡都是不可避免的,即使最好的醫學也不能消滅死亡。當死亡不可避免,終末期病人已無康復可能時,采用姑息療法,促使安詳死亡就成為醫學倫理學的不傷害原則的要求,因而不促進也不延遲患者死亡是符合生命倫理原則的[9]。
參考文獻:
[1] 女兒推動尊嚴死亡:把死亡的權利還給本人[N].中國青年報,2012-11-21(8).
[2] 馬克思恩格斯.《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56
[3] 邱仁宗.生命倫理學[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0.
[4] 施衛星,何黃鋼.生物醫學倫理[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152
[5] 蘇令銀.生命自主:當代生命倫理學的終極價值追求[J].醫學與哲學,2002,23(5):31-33.
[6] 梁莉.病人權利運動綜述[J].醫學與哲學,1999,20(2):12-14.
[7] 林恩?德斯佩爾德,艾伯特?斯特里克蘭著.夏侯炳.陳瑾譯.《最后的舞蹈 關于死亡》[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9,235.
人生如葉,堅定而不華麗,永恒卻又短暫。余華說,人是為了純粹的活著而活著,而絕非為了活著以外的事情而活著。秋雨先生用最質樸的筆調勾勒出了人生的線條,迷蒙淡美的文風總是讓人想到秋季的雨絲,伴著漫天輕飄的黃葉,舞出了秋的韻律。在和諧的韻律中,江南的女子會撐著油紙傘,在小巷中走出整個秋天的風景。秋雨先生就像一位智者,用他的智慧透析著人生,筆墨間隱藏著對人生沉甸甸的詮釋。不經意間,我嗅出了山林的氣息。
人生滋味如醇香的美酒,干凈清純。啜飲一口,酒香溢在口齒之間,真切而回味無窮。擺在面前的是一張白紙,需要你用自信去涂抹色彩,用朝氣去書寫文字。如果說人生滋味是黃昏里燒得熱烈的火燒云,那么人格尊嚴便是夕陽的余輝。它震懾一切,包攬萬物。萬道金光鋪滿大地的那一刻,讓人聯想起人生的雄渾與偉大。不管是淡泊自若的老年,繁忙實際的中年,還是天真爛漫的少年,堅守著人格尊嚴才是最后的歸宿。秋雨先生這樣解釋人格尊嚴的涵義:“由于長久維護,這種生命結構和精神造型成為社會一種不可輕侮的高貴存在。”
人生靈魂在于高貴,這高貴便是一種人格尊嚴,缺少人格尊嚴的生命如河面上的薄水,在陽光普照大地的那一刻,立刻土崩瓦解、灰飛煙滅。溫文爾雅的蘭花有尊嚴,耐寒傲雪的臘梅有尊嚴,那片蔥蔥郁郁的胡楊林也有尊嚴。一千年不死,一千年不倒,一千年不腐,三千年的歲月便是胡楊樹堅守尊嚴的見證。尊嚴是它們人生的籌碼。
那么人呢?放棄人格尊嚴意味著什么?在沒有人格尊嚴的人生中,黑暗如潮水一般涌來,生命對于自己,除行尸走肉,再無他義。就像花,一夜落盡,生命凋零。
人格尊嚴與文化還有淵源,“西方文化人類學家說,一切文化最終都沉淀為人格。”如果放棄人格尊嚴,那片茂盛的文化森林在須臾間便只剩下枯枝敗葉,此時的我們哪有資格談文化?人格尊嚴是文化的奠基。
讀了《余秋雨人生哲言》中一段經典的論述后,我才明白當初走遍萬水千山的三毛為什么選擇將生命的重量交給襪子去承載;我才明白王國維、老舍為什么將生命融入湖水;我才明白海子為什么選擇在鐵軌上聽春暖花開的聲音。他們為了人格尊嚴,選擇了與文化共存亡。一種文化沒落時,他們的生命便走到了盡頭,凄美得如童話。
秋雨先生說:“真正的尊嚴,不是激烈斗爭的成果,而是肯定和贊許的積累。”正處于叛逆期的我們,有著數不清的煩惱,數不清的沖動。但我們不必為了所謂的尊嚴而跟母親生一天的氣,或者故意跟老師對著干。我們需要用自信在人格尊嚴的堡壘上鍍上金光,用堅強守住人格尊嚴的陣地,在努力中讀懂人格尊嚴。史鐵生如是說:“孩子,這是你的罪孽,也是你的福祉。”
1、沒有自我尊重,就沒有道德的純潔性和豐富的個性精神。對自身的尊重榮譽感自豪感自尊心,這是以塊磨練細膩的感情的礪石。——蘇霍姆林斯基
2、自尊自愛,作為一種力求完善的動力,卻是一切偉大事業的淵源。——屠格涅夫
3、人受到震動有種種不同:有的是在脊椎骨上;有的是在神經上;有的是在道德感受上;而最強烈的最持久的則是在個人尊嚴上。——約翰高而斯華餒
4、每一個正直的人都應該維護自己的尊嚴。——盧梭
5、一個人開朗豁達,就會感受到自尊的快樂。
6、過度的自尊,則使我們越發敏感,作繭自縛,最終體驗不到生活的樂趣。
7、忌妒,是心靈的腫瘤。——艾青
8、自暴自棄,這是一條永遠腐蝕啃嗤著心靈的毒蛇,它吸走心靈的新鮮血液,并在其中注入厭世和絕望的毒汁。——馬克思
9、一個人如果能懂得知恥,就格外珍惜自尊,就會主動維護他人的尊嚴。
10、把尊重自己與尊重他人結合起來,就會散發出高貴的氣質。
11、高度的自尊心不是驕傲自大或缺乏自我批評精神的同義詞。自尊心強的人不是認為自己比別人優越,而只是對自己有信心,相信自己能夠克服自己的缺點。——伊謝科恩
12、我們可以把我們的財物生命轉借給我們的朋友,以滿足他們的需求,但是,轉讓尊嚴之名,把自己的榮譽安在他人頭上,這卻是罕見的。——蒙田
13、只有當你想得到別人的尊重而又沒有其他辦法時,漂亮的衣服才能派上用場。——塞繆爾·約翰遜
14、不知道他自己的尊嚴的人,便不能尊重別人的尊嚴。——席勒
15、雖然尊嚴不是一種美德,卻是許多美德之母。——柯林斯托姆
16、尊重他人是人生的一道底線,是人生的一個亮點,自尊是無價的。
17、尊重他人是一門學問,是人生的一片風景,尊人優雅。
18、塑造更好的形象,贏得別人對自己的肯定,贏得集體和社會的贊揚,這就是自尊的表現。
19、自尊,迄今為止一直是少數人所必備的一種德性。(名人名言 )凡是在權力不平等的地方,它都不可能在服從于其他人統治的那些人的身上找到。——羅素
20、人與人之間需要一種平衡,就像大自然需要平衡一樣。不尊重別人感情的人,最終只會引起別人的討厭和憎恨。——戴爾·卡耐基
21、尊重生命尊重他人也尊重自己的生命,是生命進程中的伴隨物,也是心理健康的一個條件。——弗洛姆
22、對別人的意見要表示尊重。千萬別說:“你錯了。”——卡耐基
23、對人來說,最最重要的東西是尊嚴。——普列姆昌德
24、珍視思想的人,必然珍視自己的尊嚴。——蘇霍姆林斯基
25、雖然尊嚴不是一種美德,卻是許多美德之母。——柯林斯托姆
26、根本不該為取悅別人而使自己失敬于人。——盧梭
27、要人敬者,必先自敬。——陶行知
28、生命的尊嚴正是超等價物的一切事物的基點。——池田大作
29、哪里有理性智慧,哪里就有尊嚴。——馬丹·杜·加爾
30、人的一切尊嚴,就在于思想。——巴斯葛
31、我們的尊嚴不在于我們做什么,而在于我們懂得什么。——桑塔亞那
32、人的尊嚴可以用一句話來概括:即他的信念……它比金錢地位權勢,甚至比生命都更有價值。——海卡爾
33、不要讓一個人去守衛他的尊嚴,而應讓他的尊嚴來守衛他。——愛默生
34、生命的尊嚴使普遍的絕對的準則。生命的尊嚴是沒有等價物的,是任何東西都不能代替的。——池田大作
35、擦地板何洗痰盂的工作何總統的職務一樣,都有其尊嚴存在。——尼克松
36、這個令人肅然起敬的“人格”觀念,一面使我們從頭注意到自己的行為同它有欠符合,并因些挫抑了我們的自負心,同時卻使我們明白地看出了我們的天性的崇高;這個觀念就是在極平常的人類理性方面也是自然發生顯而易見的。凡稍知廉恥的人不是有時會發現,他原來可以撒一次無傷大雅的謊,以便擺脫某種可厭之舉。甚或為其可愛可敬的友人求得某種利益,可是他卻僅僅因為害怕暗自鄙棄,而畢竟不曾撒謊嗎?一個正直的人只要廢棄職責,原可擺脫某種慘境,而其所以能夠不辭辛苦,堅持下去,不是由于他自覺到這樣才可以身作則,維護人的尊嚴,加以尊崇,才可以內省不疚,不怕良心譴責嗎?——康德
37、不知道他自己的人的尊嚴,他就完全不能尊重別人的尊嚴。——席勒
38、幽默乃是尊嚴的肯定,又是對人類超然物外的胸襟之明證——羅曼尼·葛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