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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缺陷管理的基本要素有5個:公開,目標,界定缺陷,測量缺陷,獎勵。所謂公開,即每個職工都要用書面或口頭形式公開做出自己對致力于無缺陷工作的承諾。所謂目標,即公司為每項工作和個人確定現實的可操作的工作目標。在界定缺陷時,考慮到每個公司情況以及每項定貨要求不同,對缺陷的理解也是多種多樣的。如西屋公司界定的缺陷有12個:
(1)沒有按照計劃工作;(2)在送貨之前重復性工作;(3)從事了本來完全可以減少費用的工作;(4)低于用戶或公司質量標準的工作;(5)高于用戶已經確定為合理實用的質量標準的工作;(6)沒有完成規定的具體任務;(7)沒有事先具體計劃、指導工人實行這些具體計劃,并且沒有事先采取必要的糾錯行動;(8)沒有有效管理成本;(9)從事了雖然能被接受但以某種方式導致其他高成本或延誤送貨結果的工作;(10)設立比實際報價要高的預計成本項目;(11)對預計成本項目的忽略;(12)沒有滿足預算要求。
測量缺陷也有各種方式。有的通過目標完成情況來確定缺陷數量。西屋公司的無缺陷測量公式為:績效=100-有缺陷項目數/無缺陷項目數×100。如果有缺陷項目數等于無缺陷項目數,績效值為零;如果有缺陷項目數多于或小于無缺陷項目數,績效值就為負或為正。
全面質量管理(totalqualitycontrol,TQC)來自日本企業管理實踐,20世紀80年代大力引入我國。日本企業結合科學管理和零缺陷管理的理論,提出過程質量控制的理念,即將產品的質量缺陷消滅在產品的制造過程中,這樣最終產品必然是符合質量要求的。為了做到這點,生產過程的每個環節都是一個質量控制點,每個環節的操作員工都是質量控制人員。為了保障每個質量控制點不出廢品,每個質量控制點都設立了嚴格的質量控制標準和客觀檢測手段。按照這種控制要求操作,最終生產出來的產品不用檢測都是合格產品。
個別工商組織推行的零缺陷管理或全面質量管理在經濟全球化過程中已經顯得不夠通用和規范,適應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的需要,1988年由國際標準組織推行的ISO9000系列的質量認證體系,融合零缺陷管理和全面質量管理的管理理念,成為保障質量管理更加規范的國際化標準。ISO9000實施的是已經具有的制造業和服務業質量國家標準,它適用于整個生產過程,而不是某一具體產品。該體系認證在市場上標志著質量,國際購買者往往會堅持要求其固定供應商獲得這種認證。ISO9000質量體系認證有嚴格的程序及考核要求,按照系列分為ISO9001、ISO9002、ISO9003和ISO9004等,依照不同行業設立,但制定質量管理手冊、程序文件和作業指導書等三個通用文件是其核心。其中ISO9001標準的用途是:當合同要求進行設計,并對產品性能要求有原則規定或有待制定,只有當供貨方充分證實了其設計、開發、安裝和服務的能力時,才能相信產品符合規定的要求,應要求供貨方按ISO9001提供質量保障。該質量體系得到國際社會的普遍承認與尊重。因而,只要企業通過考核達到ISO9000質量體系并嚴格按照這一體系的要求去做,其產品質量就是可靠的,其服務就是值得信賴的。
ISO9000質量體系認證代表著規范化管理的方向,迅速從工商業領域推廣到其他領域。在用企業精神、市場原則改革政府組織的新公共管理理念影響下,規范化管理的思想以及成功經驗也開始推廣到公共管理領域,國外許多公共機構如醫院、學校、非營利組織和政府組織也開始推行規范化管理。在我國,2000年9月深圳市國稅局蛇口分局通過了ISO9001稅收質量管理體系認證,以后河北省地稅局也開始學習深圳的經驗,在基層機構進行ISO9001體系試點建設。
綜合起來,規范化管理的特點就是程序性管理、標準化管理、質量控制,其根本目的是提高管理效率。
二、政府組織規范化管理的含義
應當說,在政府組織內部推行規范化管理還是一件新鮮事物。盡管在實踐中已經取得一些好的經驗,但是理論上的探討還不夠充分,因此有必要對政府組織推行規范化管理的含義及其相關理論問題進行深入討論。
規范化管理是對政府行為的一種約束或自律。政府作為一種社會組織的顯著特質,誠如美國學者斯蒂格利茨所說:“第一,政府是一種對全體社會成員具有普遍性的組織;第二,政府擁有其他經濟組織所不具備的強制力。”這兩個特性,決定了政府行動必須受到約束。約束的形式多種多樣,法律和社會輿論是對政府的外在約束,或政府他律,而規范化管理則是政府的自身約束,或政府自律。推行政府規范化管理能夠有助于消除政府失靈。
20世紀90年代,西方國家開始將工商組織的質量管理理念引入公共機構,政府作為公共服務的提供方,按照工商管理的原則和理念,向社會公眾作為公共服務的需求方提供高質量的服務,政府規范化管理應運而生。在80年代,我國曾經在政府管理中大力推行過目標管理(managementbyobjective,MBO)。實踐證明,目標管理比起規范化管理有許多不足。由于目標管理強調終極結果,容易導致政府行為短期化弊端,而規范化管理強調的是過程結果,能夠促使政府持續不斷地改進管理質量與效率,因此規范化管理更符合政府組織的特性。
政府規范化管理就是按程序辦事。所謂規范化,就是政府按照事先的規定行動,這種規定實際上就是程序。簡言之,政府按程序辦事,就是規范化管理。政府組織本身就是依照程序建立和運行的,但是由于法制不健全和信息不對稱,政府組織并沒有完全按照程序辦事,主觀隨意性、長官意志以及以職謀私等現象大量存在,以致出現許多不規范行為,嚴重的還發生犯罪行為。嚴格按照程序辦事,就可以大量減少這種不規范行為和犯罪行為,最終提高政府服務社會公眾的質量與效率。推行政府規范化管理的目的,就是要增強政府的管理效率和提高管理質量。應當將這個目的作為統帥政府規范化管理工作的最終目的,不能為規范而規范,以致走向規范化管理的消極面,搞形式主義。
規范化管理要有制度和考核標準。規范化是一個制度建立和強化考核標準的過程。一般說來,制度建立的依據是法規和慣例。法規比較明確,也容易執行。在建立具體的規章制度過程中,要特別注意不要與現行黨和國家的有關法規條文相沖突。而慣例是一個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東西,而且從行為結果上看具有利弊雙重性特點。過去在沒有規范化管理要求的時候,實際工作也按照許多工作慣例來運作,并取得成效。因此,政府規范化管理應力求將慣例趨利避害,將好的慣例轉化成制度安排,將不好的慣例通過制度安排革除。有了制度,還需要對制度執行的情況進行考核,為此就需要設立獨立的考核標準以及考核機構。首先,標準應是指標化、量化和可操作的。而且標準起著導向的作用,需要下功夫來設計一套標準體系。ISO9000引入公共組織,就是一種標準體系的建立。除ISO9000以外,還可以根據各個機構的實際情況設立其他標準化體系。其后,對運行情況需要有外在的獨立機構對政府組織進行考核。政府同級組織或上下級組織之間由于形成了一定的利益共同性,比較難以做到考核的客觀性和公正性,考核容易流于形式。目前在這方面的工作尚未真正制度化,任重而道遠。
三、政府組織規范化管理的難點及解決
全面推行政府組織的規范化管理也有一定難度,這與政府組織的自身特性和承擔功能有關。政府是非生產性組織,非營利組織,因此在理解政府管理質量、管理效率方面與工商組織有許多不同,這直接影響政府規范化管理考核標準的設立。政府的行為績效應當不同于工商組織績效,不能以政府機構取得的收益當作考核標準,或政府基層組織不能只是以完成上級交辦的任務作為考核標準,而應以社會公眾對政府服務的數量及質量的滿意程度作為績效考核標準。進一步說,由于政府面對的社會經濟事務錯綜復雜,瞬息萬變,因此不是所有的政府行為都能夠走程序,實行規范化管理。實事求是地說,政府規范化管理不是萬能的。
推行規范化管理在實踐中會遇到兩個突出的矛盾:第一,政府行為合法與合理悖論問題。要么政府行為合法但不合理,比如事事都要按照程序辦結果導致不合理行為的發生;要么政府行為合理但不合法,比如為了便利服務對象的需求,省去繁瑣的辦事程序,結果違反了國家的有關法規。到底以哪種標尺來規范政府行為,沒有統一意見,要通過實踐來檢驗。一是依據現行法規來規范政府行為,如火車站內廁所收費;以改革精神來合理規范政府行為,如對娛樂、休閑場所服務人員征收個人所得稅。第二,工作講求實際效率和辦事遵從程序形式的矛盾。應當說,一個好的制度安排可以將效率與形式有機結合起來,有效的制度形式有助于管理效率的提高,但是在政府組織規范化管理過程中,由于不可能事事都提前考慮,特殊情況時時出現,需要具體情況靈活處理才能得到合理的結果。因此,刻板地遵循已有的制度規定,也不利于管理效率的提高。進一步說,制度是由人創造的,并由人去遵守。而人是具有創新能力的,在規范化管理中也要給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留出空間。21世紀的最新管理理念是以人為本,由于這種理念的傳播,使得許多具有創新特性的工商企業開始推行彈性工作制以及創立學習型管理組織。作為側重程序性管理的政府組織,當然不可能照搬這種彈性工作制,必須推行規范化管理。但是政府組織也會遇到如何處理效率與形式的矛盾,為此,需要上級關注來自基層的創新思維與創新做法,及時地將一些不符合慣例或已有規定的做法納入到制度創新中。不能忘記,規范化管理的終極目的,還是提高政府組織的管理質量和服務效率。
建立政府組織的規范化管理,可以考慮以下做法。
1.建立具有可操作法和可檢驗性的制度。ISO9000是一個可供選擇的制度,但是需要有相關條件的具備和落實。畢竟,按照ISO9000的要求,需要制定比較繁瑣的質量管理手冊、程序文件和作業指導書等三個通用文件,許多政府機構還不具備制定這三類文件的條件。美國學者詹姆斯·Q·威爾遜將政府組織機構分成四種類型:付出和成果二者都能觀察得到的生產型機構;可以觀察到付出但觀察不到成果的程序型機構;可以觀察到成果但觀察不到付出的工藝型機構;付出和成果二者都觀察不到的應付型機構。顯然,只有生產型和程序型的政府組織才具備條件實行規范化管理,對于其他類型的政府組織實施有效管理就需要尋找新的解決方案。一般說來在我國,窗口服務性的政府機構可以參照服務業的ISO9000體系進行規范化管理制度建設,政策制定和調控性的政府機構主要圍繞決策的科學化和民主化建立相應的規范化管理制度。
2.細化制度,責任量化到人。政府組織都多多少少建立了管理制度,但是缺乏實施細則,就使得既有制度不能落實。實際部門的經驗比較看重領導的重視,以及抓落實就是領導重視,組織到位,實際上制度細化和責任量化到人也能起到落實的作用。為了將制度細化和責任量化到人,需要有一套考核政府組織管理績效的指標體系。但目前國內對政府組織的管理績效及相關指標體系的研究還比較粗糙和不具體,今后這應是政府組織理論研究需要突破的難題。
3.盡快建立獨立的政府業績考核機構。對政府組織行為是否規范,從根本上講不能由政府組織自身說了算,而應當由政府提供服務的受益方社會各界來評價。目前我國政府組織規范化管理及其考評主要是來自政府自身的努力,這是適應新的社會經濟環境政府做出的積極努力,值得高度評價。但是從長遠看,對政府行為的規范化約束應當是兩個方面的共同努力:政府自律和社會他律。實現社會他律的一個重要途徑就是建立相對獨立的政府業績考核機構。
4.強化政府信息的透明度。政府規范化管理固然是政府內部的事情,但是由于與服務的對象社會公眾有直接聯系,因此需要將政府規范化管理的相關信息向社會公眾公開,讓社會公眾了解政府相關服務的質量要求和標準,這樣從外部增加了一條對政府規范化管理的督促和檢查渠道。實際上,政府規范化管理的最終受益者是社會公眾,讓這些受益者了解政府規范化管理制定規定,會更加有利于政府行為的規范化。
5.提高政府管理人員的個人修養與管理素質。制度再好,也需要人去執行。因此政府管理人員的個人修養和管理素質對完成規范化管理有重要意義。搞ISO9000,首先需要人人掌握相關規定和知識,通過學習而獲得更多的知識,提高管理的自覺性。
6.加快電子政務的建設。利用計算機網絡技術來推進政府規范化管理,是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潮流的需要。未來我國經濟社會將加快信息化進程,信息化本身就需要有規范化的信息輸入與輸出,同時基于互聯網平臺構建的電子政府可以滿足政府改革的多種目的和要求。因此,把電子政務納入政府組織規范化管理的構成要素是順理成章的事情,應當從這個角度審視政府組織規范化管理工作,對電子政務給予充分的重視,加快建設進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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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也是中國車市由過渡到全面發展的一道分水嶺,市場的變化主宰著廠家在市場上的一切行為,而汽車產業政策、環保要求、關說、油價等因素又會左右車市,與消費者利益息息相關。一年來,國家和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競相出臺,猶如一雙無形的巨手,為汽車市場劃定了邊界,消費者也在這些政策的變化中受益。
還有些政策雖醞釀已久,可能由于各種翻益關系一時無法平衡,今年已不能如期。希望這些政策能夠早日出臺,發力在2007年!
已出臺的政策法規
限小解禁
實施時間:2006年1月4日
1月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建設部、公安部、財政部、監察部、環保總局六部委聯合《關于鼓勵發展節能環保型小排量汽車意見》,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取消一切針對節能環保型小排量汽車在行駛線路和出租汽車運營等方面的限制,并要求該工作必須在2006年3月底前完成。
經銷商資質評估
實施時間:2006年7月1日
1月12日,商務部《汽車總經銷商和品牌經銷商資質條件評估實施細則》。該細則明確規定,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指導并委托汽車行業協會,組建汽車品牌銷售專家庫,對全國的汽車總經銷商和品牌經銷商進行評估。根據《實施細則》設立的專家庫將擁有40~50人,專家庫工作人員的主要工作是對全國各地經銷商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防止汽車經銷商越權經營。
雙碰標準考驗廠家
實施時間:2006年7月1日
1月18日,國家標準委員會《汽車側面碰撞的乘員保護》及《乘用車后碰撞燃油系統安全要求》兩項強制性國家標準。標準明確規定,所有9座(以下)4輪(以上)載客機動車輛和最大設計總質量≤3.5噸的4輪(以上)載貨機動車輛都必須滿足側碰強制性規定。而在后碰撞標準中則規定,所有9座(以下)4輪(以上)載客機動車輛都必須滿足后碰撞的強制性規定。從2006年7月1日起國內汽車廠家新上車型必須達到強制性標準,才能列入國家發改委汽車產品公告,在產在銷車型如果滿足不了側碰和后碰標準,則必須在2009年1月18日之前的緩沖期內達到標準,否則到時也不得入市銷售。
中文車標不再羞答答
實施時間:2006年2月1日
2月1日,由國家發改委制定的《汽車外部標識管理辦法》正式開始實施,根據《辦法》規定,凡在中國境內生產的面向國內市場銷售的汽車,其外部標識中的車企名稱均必須采用中文漢字標注。自2006年2月1日起,申報《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新產品必須符合《汽車產品外部標識管理辦法》的規定,不符合要求的,將不予登錄《公告》;5月1日起,《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內所有車型均需符合該辦法的要求,否則將暫停有關車型《公告》。
汽車產品回收利用
實施時間:2010年起
2月14日,國家發改委、科技部、環保總局《汽車產品回收利用政策》。提出,2010年起,所有國產及進口的M2類和M3類、N2類和N3類車輛的可回收利用率要達到85%左右,其中材料的再利用率不低于80%;所有國產及進口的M1類N1類車輛的可回收利用率要達到80%,其中材料的再利用率不低于75%;同時,除含鉛合金、蓄電池、鍍鉛、鍍鉻、添加劑(穩定劑)、燈用水銀外,限制使用鉛、汞、鎘及六價鉻。而到2012年起,所有國產及進口汽車的可回收利用率要達到90%左右,其中材料的再利用率不低于80%。
汽車召回范圍擴大
實施時間:2006年8月1日
2月27日,國家質檢總局、國家發改委、商務部和海關總署聯合公告,自2006年8月1日起,將實施范圍擴大到M2、M3類車輛(包括駕駛員座位在內座位數超過9個的載客車輛)。至此,《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的實施范圍已擴大到M類全部車輛。
新汽車消費稅
實施時間:2006年4月1日
3月21日,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了《關于調整和完善消費稅政策的通知》,從2006年4月1日起,汽車行業執行新的消費稅率。乘用車消費稅分為5檔,即排氣量小于1.0升的稅率為3%排氣量1.0升(含)~2.2升的稅率為5‰排氣量2.2升(含)~3.0升的稅率為9‰排氣量3.0升(含)~4.0升的稅率為14%;排氣量4.0升(含)以上征收20%消費稅。同時對24座以下的客車,排氣量小于2.0升的,仍適用現行的3%稅率,對排氣量2.0升(含)~3.0升的適用5%稅率,對排氣量在3.0升(含)以上的增設8%的稅率。
交強險統一征收
實施時間:2006年7月1日
3月28日,國務院頒布《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自2006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輛,包括汽車、摩托車和拖拉機,都應當在3個月內前往保監會指定的保險公司上“交強險”,并在車上貼一個保險標志。原有商業三者險尚未到期的,保單繼續有效,期滿后及時續保“交強險”。
二手車交易出規范
實施時間:2006年4月4日
4月4日,商務部公布《二手車交易規范》。規定二手車可進行直接交易;規定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在直接交易過程中承擔有關義務,明確直接交易的有關操作程序;規定無論在任何交易方式下都應簽訂交易合同,明確交易雙方的權利義務,以便約束交易者行為,有利于政府部門對二手車交易過程實施監管。
進口車關稅觸底
實施時間:2006年7月1日
6月21日,財政部公布汽車進口關稅調整表,其中小轎車、越野車、小客車整車的進口稅率由之前的28%降至25%,車身、底盤、中低排量汽油發動機等汽車零部件的進口稅率由13.8%~16.4%降至10%。至此,我國加入WTO時關于降低整車和零部件關稅的承諾將履行完畢。
授牌出口基地
時間:2006年8月17日
8月17日,商務部和國家發改委向長春、上海、蕪湖等8個首批國家汽車及零部件出口基地授牌,并授予一汽集團、奇瑞汽車公司等160家企業“國家汽車及零部件出口基地企業”稱號。此外亦會借鑒國外經驗,按照國際通行做法在金融、保險、信息服務等方面,給予基地城市和基地企業必要的支持,以培育中國汽車及零部件出口的重點企業,力爭成為世界汽車零部件重要供應基地。
非實名購買汽車叫停
實施時間:2006年8月22日
8月22日,北京市交通管理局《關于加強機動車登記管理的公告》,規定凡租用、借用他人身份證明辦理機動車登記的車輛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與車輛登記所有人聯系,并到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車輛管理所辦理轉移登記。逾期不辦理的,經查證屬租用、借用他人身份證明辦理機動車登記的,市交管局將依據《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三條的規定撤銷機動車登記。
汽車涂裝定清潔生產標準
實施時間:2006年12月1日
8月15日,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清潔生產標準汽車制造業(涂裝)國家環境保護行業標準》。該標準為汽車涂裝行業開展清潔生產提供技術支持和導向,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進一步推動中國的清潔生產,防止生態破壞。
確定車輛購置稅計稅依據
實施時間:2006年12月1日
11月30日,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確定車輛購置稅計稅依據的通知》。明確了納稅人銷售貨物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的計算公式為: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或征收率)。主管稅務機關在計征車輛購置稅確定計稅依據時,計算車輛不含增值稅價格的計算方法與增值稅相同,即:不含稅價=(全部價款+價外費用)÷(1+增值稅稅率或征收率)。
節能環保型汽車認證實施規則
實施時間:2006年9月1日
7月21日,國家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節能環保型汽車認證實施規則――輕型汽車產品》。推行由企業自愿性認證的節能環保型汽車認證。該規則要求:獲得證書的產品,方可加貼國家認監委頒發的國家節能環保型汽車標志,通過該標志,消費者可以查閱到認證機構名稱、汽車噪聲及排放量等相關信息。
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
實施時間:2006年12月1日
12月1日,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經濟政策的意見》。提出以下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若干經濟政策:1、加大城市公共交通的投入;2、建立低票價的補貼機制;3、認真落實燃油補助及其他各項補貼4、規范專項經濟補償。
強制OBD加裝
實施時間:2006年12月1日
12月1日,北京地區正式實施了關于沒有裝配OBD的車型不能銷售的環保政策,今后北京市機動車的環保標志將按照尾氣達標排放標準分為3個星級,并作為今后車輛限行的主要依據。未加載OBD的國Ⅲ車只能拿到兩星綠標。
已出臺征求意見稿的政策法規
《中國汽車產業“十一五”發展規劃綱要》(討論稿)
首次明確提出“自主乘用車品牌”要在2010年達到百分之六十以上市場份額的指導性目標。
規范不正當低價出口行為
5月10日,商務部將《不正當低價出口行為調查和處罰規定(暫行)》(修訂草案)公布在其網站上并公開征求意見。新《規定》對不正當低價出口行為、調查申請程序、處罰等都有了更明確的規定。明確了不正當低價出口行為;引入了危害對外貿易秩序概念;違規者將面臨雙重處罰;強調了出口商會作用。
調整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
9月30日,商務部在其官方網站公布了《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征求意見稿)》。
《征求意見稿》中對機動車報廢標準做出重大調整: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取消使用年限的強制報廢限制。將私家車行駛里程限制由50萬公里增至60萬公里,并延長微型、小型和大型出租車行駛里程限制,由50萬公里增加到60萬公里;使用年限方面除微型和小型出租車仍維持在8年外,其他車輛的使用年限都有不同程度增加。
限制排氣污染物
11月8日,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公布“關于征求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重型車用汽油發動機與汽車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Ⅲ、Ⅳ階段)(征求意見稿)》”。該方法要求,自2007年7月1日起,凡不滿足國m相應階段要求的新型發動機和新型汽車均不得予以上公告,第Ⅳ階段則從2010年7月1日起,車載診斷(OBD)系統試驗則在2008年7月1日起實施,相應標準新車的注冊登記、銷售和使用的實施日期順延一年。
汽車產業結構調整措施
據悉,國家發改委《汽車產業結構調整細則》已經通過高層審批。“細則”將結構調整作為核心內容,提出了一系列的解決措施。主要措施有:一、為推動自主品牌的建設,對新建企業、跨類生產企業提出了自有商標的要求。二、鼓勵發展大型集團,提倡企業間的聯合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三、鼓勵發展節能、環保汽車,緩解社會性突出矛盾。四、支持企業自主創新,為企業自主開發創造條件。五、嚴控新上項目,提高企業生產準入門檻。六、對產能嚴重過剩的廂式車、自卸車等改裝車,兩年內不再批新項目。“細則”還根據當前汽車產業發展的需要,對《汽車產業發展政策》的部分內容進行了補充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