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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多,價值高
在國務院公布的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共1437項中,中原經濟區所轄的30個地市共有101項(如表1所示),占7.03%。中原經濟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具有較高的品位價值、為旅游開發提供了高價值、高品位的基礎,使中原經濟區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資源擁有巨大的開發價值。
類型全,名氣大
在中原經濟區的101項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中,涵蓋了10個大類中的9項,除了傳統醫藥這個類型沒有。如圖1所示。但在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中,河南有5個傳統醫藥類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種類齊全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使得中原經濟區的文化旅游具有了切實的可行性。資源的多樣性也必然會帶來開發的多樣化和綜合化。
歷史悠,底蘊深
中原經濟區是中華文明重要的發祥地。中原經濟區的非物質文化在遠古時代就有呈現。如以“河圖”、“洛書”、“周易”為代表的中國“易文化”,以少林拳、太極拳等為代表的中國武術文化,以甲骨文為代表的最早的文字文化等,都能在中原找到它的印跡。中原經濟區非物質文化所體現的根源性,說明中原文化既是民族之根,又是文化之源。
美感強,特色鮮
關鍵詞:旅游;旅游文化;概念研究
引言:
我國的旅游文化內涵十分豐富,其中包括理論探討、實際應用和學科建設等方面,旅游文化的研究成果更是數不勝數,為我國的旅游業作出巨大貢獻。但是,由于旅游文化的理論和概念上存在著爭議,使人們對旅游文化的概念含糊不明,導致學術交流方面出現了問題。因此,解決旅游文化概念方面的問題成了當務之急。
一、旅游文化概念的界定概況
旅游文化的概念之所以會發生混亂是因為沒有明確旅游文化的界定原則。在對旅游文化的概念進行界定時,通常會在他人定義的基礎上給出自己的定義,但這種做法只能停留在表面,探索不到更深層的含義。
(一)相關概念界定的現狀
旅游文化中包含旅游和文化兩個不同的概念,由于旅游和文化兩者皆賦有豐富的內涵。因此,對旅游文化和文化旅游的概念界定標準也不同。但是,在目前市場流通的著作中存在旅游文化和文化旅游概念混淆的現象,而旅游方面的研究系統中所注明的又是另外一個意思。這兩種不統一的意見,導致讀者和學者們在旅游文化方面的閱讀和學術交流出現問題。
(二)旅游和旅游文化概念的界定及原則
1概念界定。旅游和旅游文化在概念上有所區別,旅游的概念是指人們從自己日常的居所去到另一個目的地進行游玩、欣賞、放松身心的過程。而旅游文化的概念是指人們在旅游的過程中或者在旅游的目的地游玩、欣賞時所感受到的文化氣息。這種文化氣息對游人的身心發展將產生潛移默化的影響,將使游人的內在素養得到充實和提高,在強烈的文化內涵的熏陶下,游人的外表氣質也會發生質的改變,使人們的外表看起來更加儒雅、文藝。因此,旅游是一種外在動態的表現,而旅游文化則是對人有重要的內在影響。
2.界定原則。旅游文化的概念應該可以很好的解釋出旅游文化的本質與特點。認識事物的過程都是漫長而艱辛的,我們對旅游文化概念的探索也不能幸免。雖然探索過程十分艱難,但我們仍然不能放棄,回避不是我們的態度。我們已經不應該僅僅局限于旅游的表層涵義或者對經濟的影響方面的研究了,應該打破其表面,探究旅游文化的本質,用其豐富的文化內涵代替對其發展規律的研究。此外,那些各種各樣的旅游文化的外在形式,都只是表面的光鮮,不能夠成為旅游文化的內涵,不是旅游文化研究中的實實在在的部分[1]。
二、旅游學科視角下的旅游文化概念
在旅游方面,有幾組相似的概念常常被混淆,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專家與學者間的交流。想要旅游文化的概念得以明確的界定,首先要區分好這幾組概念。
(一)旅游與休閑
旅游與休閑二者之間在概念上也有所區別,休閑是指人們利用空閑的時間進行的活動,比如,遛狗、練字、去公園散步等等,可以是室內也可以是室外,但都是在自己生活的地方進行的。而旅游則不同,旅游強調的是人們離開自己的日常居所,轉而取向另一個目的地,是另一種休閑形式,與休閑是從屬關系的。
(二)旅游文化和文化旅游
旅游文化和文化旅游聯系十分密切,因此常常被人弄混。在部分旅游方面的研究文獻上面,旅游文化和文化旅游有時會代表不同的事物,但大部分情況都是指代的同一事物。但是,有些學術論文中作者的標題里包含的是“旅游文化”,而內容中在涉及到這類詞時有時則是用“文化旅游”的現象也時有發生,讀者和作者對旅游文化和文化旅游的具體概念都不是十分了解,因此常常把二者混為一談。
直至目前,專家和學者們仍然沒有研究出具體的文化旅游的概念。將“旅游文化資源”與“文化旅游資源”混為一談的大有人在。一般認為,文化旅游是指在具有歷史古跡、民族風情為特色的景區進行的旅游活動稱為文化旅游。在文化旅游的過程中,外地的游客可以對本地的文化景點進行充分的欣賞,感受文化的氣息,豐富自身的精神內涵,滿足其文化需求。旅游文化則指的是旅游者在異地旅游的過程中所產生的一種文化形態。旅游文化的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是以旅游為目的的,在旅行過程中產生的文化現象,叫做旅游文化。
(三)旅游文化與定居文化
旅游是一種人口流動的現象,定居是一種人口安定的現象,二者在表現形態上是相對立的。旅游是將游客本身的文化與所去旅游地的文化,以及在旅游過程中所產生的文化相結合,使旅游文化成為了一種移動性強的文化。因此,旅游文化與定居文化之間產生了差別,二者之間是可以互補的。
(四)旅游文化載體和旅游載體文化
旅游文化載體和旅游載體文化二者的概念也及其容易被混淆。旅游文化的載體是旅游,因為如果沒有旅游這個活動發生的話,就不可能會在過程當中出現旅游文化。因此,無論是人文資源還是物質資源,當旅游者對其進行游玩欣賞的時候,它都將成為旅游資源。在旅行者對其進行改造,賦予其文化內涵時,它將變成有文化內涵的旅游資源。客觀事實表明,沒有經過人們加工改造的歷史文物,不能稱之為文物,只有當人類對他進行文化的改造或者賦予其文化內涵,并且對其進行文化活動的開展時,它才成為一個真正的文物,并且對正在履行的人們進行文化方面的熏陶,才可以被視為一種旅行文化[2]。
結束語:
隨著我國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科學家們對旅游文化的探索將會不斷加深,在不久的將來,將會給旅游文化概念一個清晰明確的界定方式。雖然前方的探索之路充滿著荊棘與坎坷,但是我國科學家與學者仍然不會停止探索的腳步,將更加加深對旅游文化內涵的剖析,只有對文化內涵進行深層次的研究,才能夠使旅游文化登上文學藝術的殿堂。
參考文獻:
論文摘要: 近年來,我國旅游業作為一門新興的產業,取得了突飛猛進的發展。本文從旅游文化學的角度,論述了旅游和文化的關系,以及旅游對傳統文化的影響,并指出由旅游引起的文化交流創造出一種新的文化態勢——旅游文化,剖析了湖北省旅游業存在的主要問題,同時提出了湖北省發展旅游文化的主要對策。
隨著我國旅游業的興起和迅猛發展,文化在旅游業中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重要,它正在成為整個旅游業的靈魂和支柱,決定著旅游業的發展方向和興衰成敗。旅游文化是一種獨立的文化形態,它是環繞旅游活動有機形成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總和;旅游文化具有繼承性、創造性、服務性和時空差異性;旅游文化是旅游業的靈魂和支柱,在旅游經濟、旅游管理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有巨大作用。
1.文化和旅游的概念
文化是什么?由于其語意的豐富性,多年來一直是文化學者、人類學家、哲學家、社會學家、考古學家說不清、道不明的一個問題。美國學者克羅伯和克拉克洪在《文化,概念和定義的批判回顧》中列舉了歐美對文化的一百六十多種定義。就西方而言,基本能夠達成共識的,在最寬泛的意義上,文化指特定民族的生活方式。著名人類學學者泰勒(edward burnett tylor)這樣給文化定義:“文化或者文明就是由作為社會成員的人所獲得的,包括知識、信念、藝術、道德法則、法律、風俗以及其他能力和習慣的復雜整體。就對其可以作一般原理的研究的意義上說,在不同社會中的文化條件是一個適于對人類思想和活動法則進行研究的主題。”(引自馬文·哈里斯《文化人自然——普通人類學導引》,顧建光、高云霞譯,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36頁)它將文化定義為特定的生活方式的整體,包括觀念形態和行為方式,提供道德的和理智的規范。它是學習而得的行為方式,并非源于生物學,而且為社會成員所共有。文化作為信息、知識和工具的載體,它是社會生活環境的映照。文化作為制序(institution)、器物與精神產品,它給予我們以歷史感、自豪感,據此我們理解人的生命存在、意義和人在宇宙中的地位。文化作為人類認知世界和認知自身的符號系統,它是人類社會實踐的一切成果。
“旅游”一詞,最早見于南朝梁沈約的《悲哉行》一詩:“旅游媚年春,年春媚游人。”從沈詩中看,旅游在當時已含有外出旅行游覽的意思了。從字面上理解,旅游是指人在空間中有目的的活動,到異地他鄉去旅行游覽。遠古時代,人們為了爭取最佳生存空間,采取了種種方式,其中就包括旅游。人們在崇拜遠方的心理的驅使下,懷著對異地的憧憬,不知不覺邁出了旅游的第一步,從此一發不可收。近現代意義的旅游,始于十九世紀中葉。從此,人類的旅游活動出現了嶄新的面貌,旅游業逐漸成為一項新興產業得到蓬勃發展。旅游,作為人們的一種生活方式,已經成為人們日常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
2.旅游和文化的關系
2.1民族文化關系著旅游產品的競爭力。
文化是旅游發展的靈魂,旅游是文化發展的依托。旅游產品的競爭力最終體現為文化的競爭。業內人士都清楚,旅游的各要素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和體現著對文化的應用、旅游產品的品位,反映了策劃、規劃、開發者對文化的理解。只有把旅游與文化緊密結合起來,這樣的旅游產品才更具有生命力。這個基本規律對于民族文化資源的旅游開發,更是表現得極為突出和典型,例如:西雙版納的傣族潑水節、楊麗萍的原生態大型歌舞《云南印象》等,都是對民族文化充分理解和挖掘運用的典型。
2.2旅游和文化密不可分。
文化,作為旅游的靈魂,始終蘊含在旅游活動中,表現出極大的魅力。綜觀旅游發展史,雖然各個時期都有自己獨特的表現形式,但在本質上卻有許多共同之處,即旅游者在旅游活動中所追求的文化享受。文化有很強的民族性和發展性,任何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它們的地域性決定了文化的差異性。但是,地域文化在發展過程中,必然相互聯系、相互交流,而人類的旅游活動,就是各種文化相互交流、相互結合的運動。旅游的主旨和內涵,主要是文化。因此,組織旅游和參與旅游的一切活動,必然與文化緊密結合在一起。
2.3旅游文化。
旅游文化并不是旅游和文化的簡單相加,而是一種全新的文化形態,它是環繞旅游活動有機形成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總和。它以一般文化的內在價值為依據,以行、吃、住、游、購、娛六大要素為依托,以旅游主體、旅游客體、旅游中介間的相互關系為基礎,始終作用于旅游活動整個過程之中。首先,旅游文化包括人們對旅游的理論研究成果,如旅游經濟學、旅游管理學、旅游心理學、旅游美學、旅游文學、旅游地學、旅游教育學、旅游影視藝術等,具有為旅游業奠基和定向的作用。其次,旅游文化是在與多學科的結合、碰撞、融會過程中形成的學科和專業,它主旨鮮明、內容豐富、研究內容獨具特色。此外,它還肩負著為旅游業服務,提高旅游品位和格調的任務,如主要體現在行、吃、住、游、購、娛六大旅游要素中的特色文化。對旅游者來說,旅行游覽、食宿、服務、旅游環境的文化氛圍直接影響著他們的旅游活動。最后,與旅游有關的文化載體,如機場、車站、餐館、市場、導游人員等,都能通過不同的角度和多種方式給游客以文化的熏陶和啟迪。因此,旅游與文化是分不開的,旅游要發展就必須與文化聯系在一起。
3.湖北省旅游業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當前旅游業發展的一個突出特點是旅游文化性競爭日益激烈,利用文化來發展旅游,繁榮經濟,已成為世界旅游發展的大趨勢和主潮流。有“千湖之省”之稱的湖北省在人文資源的開發上面明顯不足。
3.1旅游資源的賦存狀況與開發錯位。
湖北省自然風景資源豐富,人文景觀博大精深。但是,從資源開發的現狀來看,全省旅游資源的開發與賦存狀況存在著錯位現象,一是在資源開發種類方面,各地更注重自然旅游資源的開發,對人文資源的開發明顯不足;二是在資源及其開發的匹配方面,全省旅游行業與資源開發的匹配現狀不理想。湖北省目前的旅游行業開發層次主要是基本層次,提高層次的開發薄弱,專業層次的旅游資源豐富,但開發程度低。
3.2旅游產品同質化、區域旅游產業同構化現象嚴重。
從總體上看,全省旅游產品的開發還主要停留在傳統旅游產品的設計與組合上,旅游新產品的開發明顯不足,特別是對旅游資源的文化內涵挖掘不夠,缺少高品位、大規模、有鮮明特色的綜合性旅游產品。由于對資源特色與開發方向把握不夠,出現了較嚴重的旅游產品同質化和區域旅游產業同構化現象,突出地表現為各地的旅游產品多以觀光型為主。
4.發展旅游文化的主要對策
4.1充分發掘文化內涵,提高旅游文化品位。
湖北省旅游資源的文化底蘊非常深厚,開發利用潛力巨大。全省各地要深入調查研究,大力加強對旅游歷史文獻的收集整理和開發利用,使蘊含在旅游資源中的文化潛能得以充分釋放;要通過舉辦一系列的旅游節慶活動或者建設一批主題文化公園來顯示博大精深的楚文化內涵;要特別重視旅游文化策劃工作,切實解決存在的整體旅游形象不夠清晰、旅游產品文化檔次不高、旅游市場文化營銷策略不高明的問題,真正把旅游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4.2加強了解旅游消費者的文化需求。
作為旅游經營者必須了解旅游消費者的文化需求和文化精神特征。比如,外國旅游者來中國,除了欣賞我國秀美的山川名勝、體會燦爛的歷史文化和品嘗中國的美味佳肴外,更希望能夠了解中國的社會經濟文化發展狀況,了解中華民族的生產、生活、信仰、娛樂等方面的習俗。這就要研究不同的旅游消費群體,把握消費者的文化消費心理。
4.3進一步調整和優化旅游開發格局。
當前,旅游需求消費的重心正在由觀光型向文化型、保健型和生態型等方面轉化。湖北省委、省政府提出,從今年起全力打造宜昌、恩施、神農架等8個城市組成的“鄂西生態文化旅游圈”,壯大湖北旅游產業。武漢城市圈,三峽與神農架、武當山,武當山與三國、鐘祥明顯陵,以及鄂東地區,或以都市度假旅游為概念,或以一江兩山(長江三峽、神農架、武當山)為標榜,或以世界遺產、紅色旅游為主題,有望取得實質性進展。全省要下功夫打造一批旅游精品,重點開發有關生態文化、健康娛樂、度假休閑、會務和商務型旅游產品,以及獨具楚文化特色的旅游商品。
4.4全面加強旅游文化建設。
旅游業是一項涉及“吃、住、行、游、購、娛”六要素的綜合性產業,其文化建設除抓好旅游資源文化內涵的挖掘外,還要抓好旅行社、旅游賓館、旅游車船公司等企業、旅游目的地的文化建設。旅游企業的有形產品,除了要具備實用的功能外,還必須滿足顧客求美、求新、求知的文化功能。作為主要接待的旅游飯店,要突出其建筑文化、裝潢文化、功能文化和服務文化的建設,重視大堂文化、樓同文化、衛生間文化、餐廳文化和休閑娛樂文化等方面的設計和建設。旅游目的地要營造一種濃厚的文化氛圍,借以提高旅游區的品位和檔次。旅游市場營銷,除加大產品的文化內涵外,營銷人員自身的文化素質、言談舉止、禮節禮儀都要體現一個民族、一個區域的文化特征,給人以鮮明的高品位文化形象。
參考文獻:
[1]馬文·哈里斯著.顧建光,高云霞譯.文化人自然——普通人類學導引.浙江人民出版社,1992.
摘 要:旅游介入文化是旅游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因旅游者的旅游活動而產生并直接介入其間施加影響的文化。本文分析了旅游介入文化的分類與特點。旅游介入文化的提出為旅游文化研究提供了一個新的視角,在實踐上有助于介入主體明確方向,制定合理而又具針對性的旅游文化建設舉措,促進旅游的持續健康發展。
關鍵詞:旅游文化;旅游體驗文化;旅游介入文化
一、旅游介入文化的提出
在現行的旅游文化論著中,并無“旅游介入文化”概念,所以提出這一概念,一則緣于旅游文化的概念界定,二則緣于旅游文化的實際情況,三則緣于旅游文化的研究現狀。
目前,國內學者對旅游文化概念的界定眾說紛紜,雖然對旅游文化的研究產生了不利的影響,但也給進一步研究留下了較大的空間。為此,在綜合比較眾多旅游文化的定義之后,筆者將旅游文化的概念界定如下:旅游文化是人們的旅游體驗與介入過程及其產品的總和。這一定義表明,旅游文化是人們以旅游為對象創造出來的一種新的文化形態,它既是一個過程――旅游體驗和旅游介入,也是一種結果――旅游體驗與旅游介入的產品(拙作《旅游文化學》,中國旅游出版社,2008:6)。這在邏輯上必然導出這樣的命題:整體的旅游文化是由旅游體驗文化和旅游介入文化兩大部分構成的。因此,探討旅游介入文化是對旅游文化進行深入探討的必然要求。
從旅游文化的實際情況看,旅游者是旅游文化的首要創造者,其在旅游活動中所產生的旅游審美體驗、旅游求知體驗、旅游交往體驗、旅游情感體驗等是旅游文化的核心部分。沒有旅游者這一主體的參與,旅游活動便不能成行,旅游文化也就無從產生。然而,旅游者并不是旅游文化的唯一創造者。隨著旅游活動的展開,那些非旅游者,如旅游服務者、景觀開發者、旅游宣傳者、旅游規范者、旅游研究者等常常出于不同的目的和動機介入到旅游者的旅游活動中來,盡管這些“介入者”的介入行為及其結果在整個旅游文化中并不處于核心地位,但卻是整個旅游文化不可缺少的部分。因此,將旅游者以參與的方式體驗旅游所創造的文化稱之為“旅游體驗文化”,非旅游者以介入的方式影響旅游所創造的文化稱之為“旅游介入文化”,符合旅游文化發展的實際情況。
從旅游文化的研究現狀來看,國內的研究空前繁榮,構建旅游文化學理論體系的呼聲日漸高漲。理論體系的構建需要獨特的概念體系,但目前的旅游文化學很難說已形成科學的概念體系。有的旅游文化學論著以旅游主體文化、旅游客體文化、旅游中介體文化為核心概念[1],這些概念明顯來自旅游學和文化學的嫁接;有的旅游文化學論著以文化交流、文化傳播、文化震驚、文化認證為核心概念[2],這些概念亦多從文化學中移植而來。概念是對對象的抽象與概括,旅游文化學的概念體系應建立在旅游文化這個實體之上而非其它。因此,旅游介入文化概念的提出有利于旅游文化學概念體系的研究與探討。
旅游介入文化的提出對于正確認識和理解旅游文化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雖然它只是旅游文化的一個組成部分,特別是同處于核心地位的旅游體驗文化相比僅處于邊緣位置,但它卻為人們全面而深刻地認識旅游文化提供了一個新的視角,有助于廓清人們對旅游文化的種種片面的、錯誤的認識,恢復旅游文化的本來面目和真實含義。同時,旅游介入文化的提出對旅游文化建設的實踐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它從旅游介入者的角度明確了旅游文化建設的方向,從而有利于人們制定出更加合理、更加具有針對性的旅游文化建設對策,促進旅游文化的持續健康發展。
二、旅游介入文化的內涵
旅游介入文化是旅游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其概念進行科學的界定是進一步研究的基礎。為此,筆者將旅游介入文化定義為:“旅游介入文化是指因旅游者的旅游活動而產生并直接介入其間施加影響的文化”。其概念內涵有四:
第一,旅游介入文化因旅游活動而產生。旅游介入文化產生的前提條件是旅游活動的產生,沒有旅游者的旅游活動,便沒有旅游介入文化。一個文化現象往往是個體行為和整個過程的統一,而確定整個文化現象的本質和特征的關鍵往往不是現象中的個體行為,而是整個過程[3]。以旅游者參加旅行社的旅游為例,就每個個體旅游者的旅游活動看來,其參加旅行社組織的旅游活動的確常常是先由旅行社設計了旅游路線,然后才是旅游者按照路線進行的參觀游覽,但就人類整體的旅游活動而言則應當是先有旅游者的旅游需求,然后才有旅行社等提供的旅游供給。沒有旅游者的旅游需求,沒有旅游者的旅游活動的產生,旅行社無利可圖,自然不會提供旅游供給。因此,旅游活動是旅游介入文化產生的前提和基礎,這是個不爭的事實。
第二,旅游介入文化的介入對象是旅游。因旅游而產生的文化并不都是旅游文化,比如旅游目的地因旅游而產生的文化變遷,其中只有很小一部分是非旅游者有意識介入旅游的結果,更多的是旅游者帶來的外地文化對目的地文化的沖擊。這種沖擊屬于旅游效應,自然不能稱之為旅游介入文化。因此,旅游介入文化的形成除了前提基礎外,還必須具備第二個條件――介入對象是旅游。這里的旅游,既包括旅游整體――旅游者的全部活動過程,也包括旅游要素――旅游者和旅游對象。對旅游整體的介入,形成整體的旅游介入文化,亦即全部的旅游介入過程及成果;對旅游要素的介入,形成單項的旅游介入文化,如旅游服務文化、旅游景觀開發文化等。因此,判斷一種文化是否是旅游介入文化的根本標準就在于看其是否直接介入旅游者的旅游活動并對其施加影響。
第三,旅游介入文化的主體是非旅游者。一般說來,凡是參加旅游文化創造的人都是旅游文化的主體,但具體到旅游體驗文化和旅游介入文化,其參與或介入的主體則有著明顯的不同。旅游體驗文化的主體是旅游者,其內容包括在旅游活動中所產生的審美體驗、求知體驗、交往體驗、情感體驗等不同的層面。總體看來,旅游者參與與自己目標相同的旅游活動,其目的是尋求內心的愉悅與暢快,無意改變所參加活動的方向;而旅游介入文化的主體則既包括旅游從業人員,也包括旅游行政管理人員、旅游研究者、旅游地居民、社會上旅游思考者等在內的非旅游者,其介入旅游活動的行為是一種有目的的干預,目的在于促使旅游向著自己預期的方向和目標發展。因此,凡是以各種方式有意識介入旅游者的旅游活動的人,都是旅游介入文化的創造者,但不包括旅游體驗文化的創造者――旅游者。
第四,旅游介入文化是精神內涵與物質外顯的綜合體。旅游介入文化從本質上來說實際上是一個對旅游的應對過程與結果。面對洶涌的旅游大潮,旅游從業人員、旅游行政管理人員、旅游地居民、旅游研究者等旅游介入者或欣喜,或憎恨,或引導,或排斥……,思緒萬千,招法各異,除了戰爭以外,幾乎所有的應對手段都能派上用場。雖然上述心理與行為在總體上屬于文化二分法中的精神范疇,但在現實世界中人們很難將精神與物質截然分開。任何精神文化都需要一定的物質載體,沒有這種載體的存在,精神文化充其量只是一種文化心理和行為。旅游介入文化的結果,如產品形態的旅游服務、旅游景觀、旅游宣傳等無論從那個角度來看都不能否定其物質實體性,盡管我們可以說這些產品多以觀念為核心、物質為載體,是一種觀念的外化和顯現,其核心主要應屬于精神文化,卻不能忽視其物質性的顯現。因此,旅游介入文化從本質上說是旅游介入主體在旅游介入活動中形成的“觀念形態及其外在表現的總和”[4],是精神-物質的綜合體。
旅游介入文化與旅游介體文化既有聯系,又有區別。旅游介體文化一般認為即旅游業文化[5],但并不是所有的旅游業文化都是旅游介入文化。旅游業內部的管理文化,其指向是企業內部的員工,沒有直接介入旅游者的旅游活動,是旅游介體文化但不是旅游介入文化;旅游業對外服務、開發、宣傳、規范等文化,其指向主要是旅游者,直接介入旅游者的旅游活動,既是旅游介體文化又是旅游介入文化。
此外,社會的旅游觀念、旅游研究者的旅游研究、旅游目的地的旅游傳說一般不屬于旅游介體文化,但這些均以旅游活動為研究、思考、演繹的對象,對旅游活動具有較為深遠的影響,不能不屬于旅游介入文化。
三、旅游介入文化的結構
對旅游介入文化的構成要素與構成方式進行剖析有助于深刻認識和把握其內涵與本質,也是旅游介入文化研究走向深入的必然要求。剖析旅游介入文化的結構,一要找準對象,二要選好視角。剖析對象為旅游介入文化本身而非其它自毋需贅言,而旅游介入文化的文化屬性決定其最佳視角非文化學莫屬。從文化層面的角度來分析,旅游介入文化的發生發展,最初是從“文化的心態”開始醞釀,然后經過“文化的行為”逐層向外,以特定的“物質形態”――旅游產品的形式表現出來,并以這最外層的“物態文化”直接與人們碰觸。因此,旅游介入文化結構由心理、行為和產品3個層面所構成。
1. 旅游介入文化的心理層面
心理學認為,個性包含個性傾向性與個體差異性兩方面的內容,個性傾向性包括需要、動機、興趣、理想、信念、世界觀等,而個體差異性包括能力、氣質、性格等心理成分[6]。旅游介入活動總體上屬于介入主體的個別,個性傾向性較為明顯。因此,分析和探討旅游介入文化結構的心理層面應主要從個性心理的角度,特別是從動機、理念、期望等個性傾向性的層面入手。旅游介入文化的介入動機揭示著介入主體介入旅游活動的目的和動因;介入理念是介入主體對旅游介入活動的總的看法,決定著介入方式、方法和行為;介入期望是介入主體對其介入活動的質量和效果的心理預期,通常決定和影響著介入強度與效果。
旅游介入文化的心理層面在旅游介入文化結構中居于核心地位,具有動力基礎和前提條件的作用,決定著旅游介入文化行為層面的發生和面貌。一般情況下,有什么樣的旅游介入文化心理,就有什么樣的旅游介入文化行為。同時,旅游介入文化心理也對處于產品形態的旅游介入文化整體產生一定的影響。
2. 旅游介入文化的行為層面
行為是由一系列動作、運動、反映構成的,簡單地說,人在日常生活中所表現出來的一切動作統稱行為[7]。心理學家認為,行為是有機體在環境的影響下所引起的內在生理和心理變化的外在反映[8]。由此可見,行為與需要動機之間存在著密不可分的關系,分析和探討旅游介入文化結構中的行為層面不能脫離心理層面。因此,旅游介入文化的行為層面實際上就是旅游介入主體在心理支配之下的各種具體的旅游介入行為,如旅游服務、景觀開發、旅游宣傳、旅游規范、旅游研究等,它們是旅游介入文化心理層面的外化和顯現。當然,由于具體的介入手段和方式的不同,旅游介入文化各組成部分在外顯的行為方式上存在著一定的差異性。
旅游介入文化的行為層面在整個旅游介入文化的結構中具有橋梁和紐帶的作用,是旅游介入活動從心理動因到形成最終產品的過渡環節,對旅游介入文化產品的質量與介入活動的效果影響較大。
3. 旅游介入文化的產品層面
產品是一個內涵非常寬泛的概念,常與過程緊密相連,在一定意義上來說,任何過程的結果都可稱為“產品”。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將“產品”分為服務、軟件、硬件和流程性材料4種通用的類別[9],它既可以是有形的如硬件,也可以是無形的如服務等。對旅游介入文化結構中的產品層面的分析與探討亦當作如是觀。旅游介入文化的產品層面是指旅游介入主體介入旅游后最終形成的文化產品,包括旅游服務(既是行為又是產品)、旅游景觀藝術、旅游行為準則、旅游宣傳品、旅游法規文獻、旅游研究論著、旅游傳說等。旅游介入文化是一種觀念形態及其外顯的總和,如果說其核心屬心理和行為等精神范疇,那它的外殼一定屬物質范疇,否則不但在邏輯上講不通,也違背旅游介入文化的現實。試想一個為滿足旅游者的旅游需求而開發建造出來的具體的旅游景觀,如果全然無視其客觀實體性,只強調它是一種精神文化,無論如何都說不過去。
旅游文化的產品層面是心理層面和行為層面的結晶,屬于表層結構,它對旅游介入活動的重要影響在于它是可以被人們感知和評價旅游介入活動過程的最終結果,反映著旅游介入的程度與效果。
四、旅游介入文化的分類
對事物進行分類是進行科學研究的重要方法之一,也是認識事物本質屬性的重要途徑。旅游介入文化雖因旅游活動而產生,但它不處于旅游活動之內,而是通過介入旅游活動并對其施加影響。因此,在確定旅游介入文化的分類標準時必須重點考慮介入主體和介入目的兩個問題,在此基礎上進行科學的分類。
1. 按照介入主體的分類
按照介入主體的不同,旅游介入文化可以劃分為企業介入型、行政介入型、學界介入型、居民介入型、社會介入型5類。
企業介入型主要指旅游企業對旅游活動的介入而形成的旅游介入文化,如旅游企業的旅游服務、旅游地的景觀開發、旅游企業的旅游宣傳等,其介入的主要目的在于通過優質的旅游服務、優美的景觀建設、強勁的旅游宣傳招徠吸引旅游者前來旅游觀光或休閑度假,維持企業的正常經營運作,進而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促進經濟、社會、環境的協調發展。
行政介入型主要指各行政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對旅游活動的介入而形成的旅游介入文化,如政府制定的旅游法規、旅游政策、旅游規劃等,其目的在于通過行政手段約束、規范、協調、指導旅游的發展和進步。
學界介入型主要指學界對旅游活動的介入而形成的旅游介入文化,如學術界的各研究主體所進行的旅游研究、旅游評論等,其主要目的在于對旅游活動形成科學的認知,進而為旅游的健康發展提供理論指導。
居民介入型主要指目的地居民對旅游活動的介入而形成的旅游介入文化,如居民提供的旅游服務,編撰或傳承下來的旅游傳說,當地居民對旅游的觀念、看法等等,其目的較為復雜,往往經濟、社會、環境指向兼而有之。
社會介入型主要指社會群體對旅游活動的介入而形成的旅游介入文化,包括社會的旅游觀念、旅游思想、旅游道德、旅游習俗等等,其對旅游活動的影響往往是積極與消極并存,贊成與反對各執一端,但目前社會大眾對旅游的評價總體上是積極的。
2. 按照介入目的的分類
按照按介入目的的不同,旅游介入文化可以劃分營利型、規范型、認知型三大類。
營利型是指以營利為目的介入旅游而形成的旅游介入文化,如旅游服務部門、景觀開發部門、旅游宣傳部門介入旅游活動所創造的旅游服務文化、景觀開發文化、旅游宣傳文化等。由于上述各部分均屬于企業的范疇,他們介入旅游活動的最終目的就在于通過介入獲得經營利潤和各種經濟利益。由此決定了他們所創造的旅游介入文化主要屬于營利型。部分旅游地居民所創造的旅游服務文化、部分學者創造的旅游規劃文化也屬此類。
規范型是指以規范為目的介入旅游而形成的旅游介入文化,如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制定旅游法規、強化旅游道德、約束旅游習俗等,其目的在于通過介入進一步規范和約束旅游者的旅游行為和旅游企業的經營活動,促進旅游和旅游業的健康發展。由此決定了他們所創造的旅游介入文化主要屬于規范型。部分企業、旅游地居民、學界、社會群體所創造的針對旅游者的旅游道德、旅游習俗也屬此類。
認知型指以求知為目的介入旅游而形成的旅游介入文化。主要指各學界、業界、政界所創造的旅游研究文化。其目的在于通過自身的研究活動,對旅游活動形成正確的認知,進而為旅游和旅游業的發展提供必要的理論指導。部分旅游地居民、社會人士對旅游的研究也屬此類。
五、旅游介入文化的特點
旅游介入文化的特點是其本質屬性的外在顯現,也是旅游介入文化區別于非旅游介入文化的重要標志之一。對旅游介入文化的特點進行分析探討有助于認識和掌握旅游介入文化的本質與內涵,對旅游介入文化建設具有重要的意義。
旅游介入文化的特點突出地表現在旅游指向性、經濟功利性、內涵獨特性、行為規范性、地位從屬性等幾方面。
1. 旅游指向性
旅游指向性是指因旅游活動而產生的旅游介入文化雖然外在于旅游者的旅游活動并成為同旅游體驗文化相對應的獨立部分,但其介入的對象卻始終是旅游者的旅游活動。從旅游介入文化的介入主體來看,不管是旅游服務者、景觀開發者,還是旅游宣傳者、旅游規范者,其要對旅游活動施加影響必須通過自己的介入活動介入到旅游活動中去才能達到目的。從旅游介入文化主體介入的目的來看,無論是為了營利、為了規范,還是為了認知,要切實收到介入的功效也只能將介入的方向指向旅游活動。因此,同已經身在旅游活動之中的旅游體驗文化相比,旅游介入文化具有明顯的旅游指向性。
2. 經濟功利性
旅游活動本身是一項消費活動,它會給眾多的企業和部門帶來無限的商機。盡管各自的目的和動機有所不同,但看中旅游活動所帶來的各種經濟功效和利益正是旅游介入主體介入旅游活動的重要原因之一。如旅游者要享受旅游服務需要以付費的方式進行購買,要到目的地參觀游覽旅游景觀需要以購買門票的方式支付價款,這無疑都為介入主體帶來巨大的經濟收益。雖然旅游服務和景觀開發的功利性不僅表現在經濟上,但較其它功利性而言,經濟上的功利性無論如何都具有直接性和外顯性,需求與供給的關系易于被人們所感知。旅游宣傳、旅游規范和旅游研究的經濟功利性常常因與社會、環境等方面的功利性融為一體而顯得不那么直接和明顯,但仍是功利性的最終體現。
3. 內涵吸引性
旅游活動本身就是一種追求新、奇、特、異的心理與精神愉悅的活動。為了滿足旅游者的需求,旅游介入活動及其提供的旅游產品必須具有內涵的吸引性,充分展示魅力獨具的地域與民族特色。相對于見怪不怪、熟視無睹的慣常居住環境而言,異地獨特的旅游服務、旅游景觀、風土人情等造就的別樣風景、別樣體驗與別樣心情,正是眾多旅游者對旅游活動樂此不疲的原因。同時,旅游主體對旅游介入者所在民族的獨特文化的強烈好奇常常使得旅游介入者千方百計地精心打造具有民族特色的旅游產品與服務,以滿足旅游者旨在于文化的反差中體驗感受異質文化獨特韻味的需求心理。因此,內涵的吸引性既是旅游介入文化的特點,也是旅游者對旅游介入文化的普遍需要。
4. 行為規范性
旅游介入文化主體介入旅游活動的最終目的在于通過介入活動影響旅游者及其旅游活動進而實現介入的目標。旅游介入活動要真正收到實效,必須為旅游者所接受、認同,并因有助于旅游者旅游活動質量的提高而使旅游者產生一種舒適感、滿足感。因此,為了規范旅游介入者的介入行為,確保旅游介入活動的質量,提高旅游體驗的水平,無論是旅游服務者、景觀開發者,還是旅游宣傳者、旅游規范者都將對自己的介入行為提出一定的約束與限制條件,使得旅游介入文化體現出較強的行為規范性。以旅游服務為例,人們經常見到的“文明服務”、“微笑服務”、“顧客是上帝”等用語,就暗含著較為明顯的行為規范意義。而旅游宣傳活動中所要求遵循的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等原則也對旅游宣傳者的宣傳行為具有一定的約束作用。
5. 地位從屬性
旅游介入文化是因旅游活動而產生并介入其中對其施加影響的文化,從先后順序來說當是先有旅游活動然后才有旅游介入活動。沒有旅游活動的產生,旅游介入文化也便因失去了介入對象而無法形成。既然旅游活動對旅游介入活動具有某種意義上的規定與制約作用,這就使得旅游者的體驗文化對旅游介入者的介入文化具有一定意義的決定作用。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旅游活動畢竟是旅游者的活動,旅游介入活動雖然對旅游活動具有一定的影響,但最終的目的必須服從和服務于旅游者的旅游活動,只有這樣才能保證整個旅游活動的正常進行。因此,在整個旅游文化中,旅游體驗文化始終而且必須處于核心地位,而旅游介入文化不管其對旅游活動介入程度多深,影響多大,只能而且必須居于從屬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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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tudy on Tourism Intervention Culture
XIE Chunshan1,ZOU Bentao2
(1.College of History & Tourism,Liaoning Normal University,Dalian 116029,China;2.College of Tourism,Bohai University,Liaoning Jinzhou 121013,China)
關鍵詞: 湘西地區 旅游文化演藝產品 民族傳統體育文化
1.引言
近年來,隨著旅游文化的快速發展,旅游產業成為國民經濟的新型支柱性產業,并且受到當地旅游部門的高度重視。湘西地區風景優美,人文底蘊濃厚,民族風情彪悍,是融風景與人文為一體的旅游產品。旅游文化演藝產品是指借助舞臺表象形式,通過人體肢體語言的特殊性手段向游客展現地域性文化產品,讓游客在觀看表演時體驗其民族文化魅力,從而達到愉悅身心的目的,它與傳統的一站式的風景旅游模式相比更能吸引游客。當前學術界對旅游文化演藝產品的概念還缺乏統一的定義,也被學者稱為“旅游表演”、“旅游演出”,通常認為,其概念包括:第一,地域性的文藝演出;第二,相匹配的多功能綜合型娛樂劇場(劇院);第三,以演出為核心產品之一的主題公園,為項目收益的保障點;第四,項目周邊的旅游休閑綜合配套區,這是產業鏈延伸部分;第五,圍繞演藝項目構建歷史文明的話語體系,則屬于營銷和推廣部分;第六,產權質押和股權交易,此為最關鍵的融資和流轉部分[1]。但是當前旅游文化演藝產品屬于新興產業,存在發展時間較短、種類較少、創新不夠等缺點;反之,湘西地區種類豐富的民族傳統體育文化項目正在瀕臨消亡或失傳。通過對湘西地區旅游文化演藝產品和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的協同發展研究,分析二者互動發展的思路,民族傳統體育文化是旅游文化演藝產品豐富和創新的新內容,旅游文化演藝產品是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發揚和傳承的新途徑。二者協同發展有利于豐富湘西旅游文化市場,提高旅游文化演藝產品質量,同時為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的傳承與發展搭建了文化舞臺,對湘西區域經濟發展具有重要的實際意義。
2.湘西旅游文化演藝產品的表現形式
湘西地區旅游文化演藝產品市場的開發始于21世紀初,以張家界武陵源景區的魅力湘西大劇院為代表。張家界?魅力湘西搜集和整理了一大批民間傳統文化表演素材,將民間藝人請出山寨、請上舞臺,令很多隱匿深山、瀕臨失傳的湘西民俗和民間技藝重新展現在世人面前。當前張家界的旅游文化演藝產品有10多項,以雜技為主,引進了湘西地區少數民族特色的歌舞,展示了湘西多姿多彩的民族文化,弘揚了燦爛的文明;土家風情園每天下午4點左右的民俗晚會上演繹土家大型擺手舞、茅古斯舞、銅鈴舞等;德夯苗寨有苗族鼓舞、苗家跳歌晚會、攔門對歌、歌舞會、燈火送客等各類演藝產品。湘西地區平時客流量遠遠少于民俗節慶期間和民族集會時,其原因在于除了節假日有空閑時間之外,更重要的是,在節慶期間和民族集會時,有很多民俗活動,少數民族居民們都盛裝打扮、載歌載舞,民族體育活動開展非常熱鬧,值得游客前去參觀和感受,因此,國內外游客絡繹不絕,紛紛選在節慶期間和民族集會時匯聚在此。
3.湘西旅游文化演藝產品與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的協同發展
湘西地區旅游文化演藝產品與民族傳統體育文化二者是相互依存、相互促進的關系,民族傳統體育文化是旅游文化演藝產品豐富和創新的新內容,旅游文化演藝產品是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發揚和傳承的新途徑、新平臺。
3.1旅游文化演藝產品為體,搭建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發展的舞臺。
旅游文化演藝產品作為展示文化的載體,能夠讓“地下的東西走上來,書本的東西走出來,‘死’的東西‘活’起來,靜的東西動起來”,賦予傳統體育文化以市場活力和經濟價值。旅游文化演藝產品是民族傳統體育文化傳承中生產性保護的一種方式。民族傳統體育不論目的是娛樂、健身還是競技,其形式上都是身體展演,并與游客產生積極的互動,通過資源整合與互動,形成跨區、跨文化圈的產業聯盟,以實現生產性傳承目標;與此同時,推進民族體育的產業化發展,并使之融入旅游業的發展,提高旅游業的文化體育含量和產業附加值,促進旅游業的可持續發展。充分利用民族地區的自然環境、旅游市場、民俗、歌舞、節日文化等綜合發民族體育旅游產業,依托現有風景名勝區和民族體育文化生態村的布局開發地域性、民族性、趣味性、精彩性較強的體育旅游活動,使之形成突出的合力與優勢,打造旅游品牌,提高旅游區域的知名度與市場吸引力[3]。湘西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眾多,通過做成旅游產品,進入旅游市場,這些傳統體育文化遺產就立馬變得鮮活起來。旅游文化演藝產品能把零散的文化聚集化。大湘西地域遼闊,文化資源相當分散,分布在村村寨寨,需要旅游這根紅線串起這些散落的“珍珠”。比如一臺文藝晚會,就能將苗族鼓舞、舞龍舞獅、雜技、茅古斯舞等民間傳統體育文化匯聚一堂,讓游客享受一頓湘西民族傳統文化的“大餐”。
3.2民族傳統體育文化塑魂,提升旅游文化演藝產品內涵。
民族傳統體育之所以能夠長期得到傳承和人們的喜好,關鍵因素是它具有競技與表演功能。競技與表演和娛樂、藝術是不能分開的,民族傳統體育正好完美地把它們結合在一起。然而,隨著民族社會歷史的發展與變遷,一些民族傳統活動改變了原來的實用目的,演化成表演性和競技性很強的體育活動[4]。傳統體育文化的“軟實力”可轉化為旅游演藝產品的“硬實力”。近年來,湘西憑借其獨特的旅游資源,旅游市場發展得紅紅火火,產業規模快速擴大,但仍存在大而不強的問題。傳統體育文化的融入將提高旅游演藝產品品位、提高旅游素質,加快旅游業的產業升級。一方面,傳統體育文化融入將讓旅游產品更豐富,種類更加創新,另一方面,傳統體育文化融入將擦亮特色旅游品牌。湘西文化的特質,具有地域性、獨特性乃至唯一性,不可復制,成為神秘湘西旅游品牌的核心價值。它是讓湘西以外的世人最好奇、最感興趣也最能觸摸到湘西神秘氣質的關鍵所在。在打造湘西旅游文化演藝產品品牌核心價值體系時,融入神秘湘西的傳統體育文化元素,使之成為統領湘西旅游的總靈魂,最大限度地釋放出“神秘湘西”體育文化旅游的巨大魅力。創新是旅游產業可持續發展極其重要的因素,在當今的旅游市場中,競爭激烈化、旅客需求多元化,旅游演藝產品只有創新才有生命力;民族傳統體育作為民族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有效對其進行開發與利用,化為旅游文化演藝產品,不但可以增強旅游業的競爭力,而且可以促進湘西體育事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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