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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D922.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2596(2017)01-0069-04
最近幾年來全國各地校園暴力事件時有發生,尤其是最近幾年中呈現出逐步增多的趨勢。有關校園暴力事件不斷被媒體曝光,{1}諸如此類的畫面令人觸目驚心。除此之外,老師毆打學生事件和學生毆打老師事件也在各大新聞媒體上被曝光。頻頻發生的校園暴力事件,已經成為社會聚焦的敏感性話題。
為了充分了解校園暴力的產生原因、真實情況以及處理方式,結合本城市和各旗縣的地理分區,筆者采用自編問卷的方式,對赤峰地區的幾所學校校園暴力的基本情況進行了問卷調查。共發放了420份學生的問卷調查,經過剔除無效問卷和空白卷外,共獲得有效卷385份,調查問卷的有效率為91.67%。
本文試從法學角度對校園暴力進行界定,針對保障校園安全問題,提出構建校園暴力的法律防治體系的建議。
一、校園暴力的現狀
(一)校園暴力總體發生情況的調查結果
校園暴力總體發生情況的調查結果表明,大中學校的校園暴力的發生率仍然很高。無論是在高中還是大學,校園暴力發生的情況方面,選擇“存在,但是少數”選項的學生最多,高中占有66.12%,而大學占有52.97%;其次,選擇“不知道”選項的學生,高中和大學分別占有15.30%和26.24%;再次,在高中14.75%的學生認為本學校的校園里“不存在”校園暴力,而在大學13.86%的學生認為本學校的校園里“不存在”校園暴力的現象。無論是大學還是中學,校園暴力發生的情況方面,選擇“存在,很普遍”這個項目的學生人數最少,在高中和大學分別占有3.83%和6.93%。雖然選擇這個選項的人數最少,但是這依然表明,這種暴力現象在整個校園里依然存在著。
(二)學生對校園暴力的認知情況
通常情況下,學生對校園暴力這一行為持著一種極為反對的態度,而這一行為的認知和看法也能夠側面體現出學生本身的心理狀態特征。對校園暴力這一現象,如果學生認為是一種不足為奇的現象或是一種很正常的現象,甚至是一種時尚的現象,這說明學生對這一行為表示及其認可的,而這將會導致校園暴力的行為的無限蔓延和擴張。本次調研關于學生對校園暴力的認知方面,如下:
從表格2中,可以看到,學生對校園暴力的認知方面,占有40.26%的學生選擇“其他”選項;占有34.29%的學生認為校園暴力是一種“變態”行為;占有21.04%的學生認為校園暴力事件是一種“正常”行為,甚至有4.42%的學生認為校園暴力是一種“時尚”行為。被調查的全體學生的不足1/2的學生認為校園暴力是一種“變態”行為的。由此可以看出,學生對校園暴力事件已不足為奇了。
(三)校園暴力發生階段情況
占有52.99%的學生認為校園暴力多發生在“高中”階段;占有38.44%的學生認為校園暴力多發生在“初中階段”。對于青春期階段的中學生來說,神經系統處于高度敏感期,當他們的感情或觀念、想法方面一旦發生了改變,他們就變得及其亢奮、激動、做事盲目沖動,不加以理智認真地思考問題,很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響。青春期階段是及其敏感又必須要認真理智地對待和解決復雜矛盾問題的階段,因為又被稱之為“危機期”。面對很多復雜多樣的事情或矛盾時,他們通常處于緊張又困惑煩惱的情緒當中。在這種情緒的狀態下,有會導致情緒失控,無法達到心理上的平衡狀態,想發泄一下不滿的情緒,這就成為校園暴力發生的一大誘因。占有5.45%的學生認為校園暴力多發生在“小學”階段;占有3.12%的學生認為校園暴力多發生在“大學”階段。
(四)個人處理校園暴力的方式
當遭遇校園暴力事件時,學生采取的方式有很多。從上述圖表中可以看出,被調查的全體學生的將近一半的學生,即49.87%的學生仍然會選擇“告訴老師或家長”;其次就是選擇“報警”選項的學生,占22.08%。當學生遇到校園暴力時先告訴老師、家長或是報警,那么對校園暴力發展成為惡性事件而一發不可收拾的局面起到控制或減緩作用。選擇“以暴制暴,采取相同的方法或手段”的選項的學生也仍占有一定的比例,即11.95%。當這類學生遇到校園暴力的時候,如同火上澆油,原本是受害者卻將自己變成加害者,將校園暴力事件更加成為惡性嚴重的事件,后果極其可怕,其社會影響也就越惡劣。還有少部分同學,即占9.09%的學生采取其它方式;3.90%的學生選擇“忍氣吞聲,息事寧人”,盡量采取忍耐或妥協的方式;2.86%的學生選擇“轉學”的方式;這兩類學生主要持著一種“惹不起,躲得起”的想法,只要覺得校園暴力跟自己無關,那么就采取漠不關心或逃避的態度。而這種方式卻往往使施暴者更加毫無阻力和約束的實施暴力行為,更加囂張,對校園暴力的無限蔓延無法得到有效控制。0.26%的學生選擇了“加入他們的團伙”的方式;這也就成為校園暴力不斷擴張的源動力。不過這些被調查的學生里沒有一個學生選擇“花錢買平安,他要錢就給”的方式。
二、校園暴力的成因分析
(一)法律上的缺失
1.現有法律法規不全面
我國目前校園暴力的相關法律法規還不夠健全,仍然處于逐步完善階段。雖然現在已有防范校園暴力的法律法規,{2}有一些如何對在校學生的人身安全進行保護方面的規定。但它們對校園安全保障方面不具有全面性,只有解Q在校學生的校園安全保護的部分問題,具有片面性,而且仍存在許多空白與漏洞。因此,有必要制定詳細又有綜合性的《校園安全法》是很有必要的。
2.缺乏專門立法
由于校園安全保護本身具有自己的獨特性,具有行政法、民法和刑法所不能完全包容的特征,為了有效防范各類校園暴力情況的發生,有必要制定防范校園暴力的專門的法律法規。
國外一些國家專門規定了有關校園安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3}幾乎涵蓋了全部內容。比如校園暴力的預防方案和計劃、校園暴力發生后的管理措施和具體的法律程序、步驟等等。{4}我們可以借鑒美國的這一做法。
雖然我國也有一些保障校園安全方面的法律規定,但這些規定過于籠統,沒有形成一個統一、完整的體系。而且從校園安全方面的規定的內容上來看,過于模糊,缺乏可操作性。
到目前為止,我國還沒有詳細的專門的關于防范校園暴力方面的法律法規。除此之外,對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滿14周歲的學生違法后,如何進行有效懲處或采取替代性措施方面卻沒有規定。法律對未成年人沒有任何影響,更沒有任何足夠的威懾力。
(二)其他因素
1.社會不良風氣
社會不良風氣影響是引起校園暴力的最主要的原因。在當今享樂主義和功利主義等惡性風氣盛行的年代里,道德的淪喪,以及人們的日常生活中通過暴力的手段解決問題已習以為常了。而青少年也往往很容易受到這個環境所感染。如今,良好的道德風尚已被這個惡劣的風氣嚴重影響并破壞了。尤其是見義勇為和舍己救人的人也越來越少了。{5}只要發生了施暴事件,無人相救,出面制止的人不多,甚至無人出手相助。
此外,社會上許多小混混和不良青年的負面影響也是極其大的。社會心理學的研究表明,一個人的生活習性,價值理念和道德素質,在很大程度上與其所處的周圍環境和交往的人群有密切相關。所以,在校學生一旦交友不慎,很容易受到一些不良青少年的影響,一些惡性就由此誕生了。同時,如今的不良影視和媒體對青少年的影響和作用還是很大的。比如報刊雜志、影視廣播、網絡等。而這些當中都存在暴力傾向的內容,它們卻潛移默化地影響著青少年的身心發展。由于這些暴力性電影的主角很少受到懲罰,這些青少年看了這些電影之后誤以為不受任何不利約束和后果,因而常常模仿并學習這些行為。
很多參與或實施校園暴力無不與他們自身的價值觀和道德觀以及身心發展情況有關。一般13―24周歲的在校受教育的學生具有自己的獨立判斷能力,有自己的獨特思想,但是他們的心靈發展方面并不成熟,而且很容易沖動,做事比較極端,往往就是錯誤地判斷失誤,從而在這一錯誤的思想的引導下,很容易惹出事端。
心理學家認為,當人們受到一定的不順心的事或遭到挫折時,很容易產生暴躁的心理狀態,在這個心理狀態下,為了發泄一下自己內心深處的不滿情緒,校園暴力行為就由此而產生了。
2.家庭的教育環境
一個孩子的心理狀態和外在行為往往從側面反映出這個人的家庭教育環境的情況。如今,很多家長對自己的孩子的教育、德育方面還是比較重視的。但仍有些家長的本身的教導孩子的方式存在很多問題。在這些家庭中,這些家長往往采用粗暴的手段教育孩子,只重視孩子的學習情況,而很少關心孩子的心靈狀態和心理發展水平,以及思想上的變化。
3.學校的教育理念
引發校園暴力方面,學校的教育理念錯誤也是其中的一個重要元素。學校是培養學生的價值觀、道德觀和人身觀形式的主要場所。而大多數學校只重視學生的學習,如何提高學生的學習水平,如何提高學生的智力發展水平,而不重視學生的德育教育和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因而,很多在校學生由于法制觀念淡薄和心理承受能力差,因而并不知道自己的行為產生的法律后果。
三、校@暴力的法律防范對策
(一)完善防范校園暴力的相關立法
通過校園暴力事件能夠真正地反映出學生、學校、家庭和社會問題。只有建立校園暴力的防范體系,確立相應的責任制,建立較為完備的程序救濟機制,才能夠徹底解決并根除校園暴力這一現象。
為了提高相關法律的可操作性,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有必要對現行法律進行適當的修改。首先,《刑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中,對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的不承擔刑事責任這一規定,導致處于這一年齡段的未成年人不懼怕法律責任的承擔,更不懼怕法律的威懾力。因此,有必要針對這一年齡階段的孩子,制定一系列的懲罰改造性的教育方式和方法。比如,政府有關部分將這些未成年人在一定的場所一定的時間內進行觀察、監督、改造、教育或對他們的監護人進行罰款,從而挽救并教育這些未成年人,提高他們對法律的一種崇高敬畏感。其次,在《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本身存在一些漏洞和問題。因此,有必要增加相關的法律條款。比如,明確校園安全保護的責任主體以及具體職權范圍,違反法律后的懲罰性規定等法律條款。最后,我國可以先借鑒一下,美國的一些做法,先制定一些專門性法律法規。在制定的法律法規已成熟之后,即較為完備階段后,我們再制定一部專門的《校園安全法》,規范學校的管理行為和明確各項主體(學校、家長、學生、政府)的責任劃分,詳細規范獎懲規定和法律制裁條款,從而最大范圍內降低并減少在校學生人生傷害事件的發生。
(二)普法防范
對學校的要求是,應大量開展法制教育,根據不同年齡階段的青少年的特征,編寫不同類型的法律教材,對于低年級的學生(初中生、高中生)來說,盡量讓他們讀一些通俗易懂的法律讀物,甚至為了培養他們的興趣愛好,采用些插圖的解說形式或漫畫書的形式說明基本法律常識,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對于大學生來說,向他們提供的法律教材內容中盡量有現實生活中發生過的活生生的案例,了解相關法律條文,從而提高他們的法制意識,引領他們走向正規。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采取多種法律教育形式,比如在學校里建立模擬法庭。開設法律講座,組織法律知識競賽,帶學生去參加法院旁聽案件等等。對于青少年來說,不僅要讀懂法律條文內容,而且多用法律的思維去解決問題,正確運用法律法規,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增強法制觀念,樹立法制意識。
(三)執法防范
對于校園暴力的徹底防范防范方面,政府的角色和積極的作為也是不可或缺的。政府部門應當采取積極行為,在學校周邊開展專項整治活動,為保障校園周圍環境的安全,掃除社會中的毒瘤,應加強治安巡邏,從而防范校外閑雜人員的對在校學生的威脅。同時,還應當不定期檢查校園周邊環境的網吧、歌舞廳、游戲廳,嚴禁未成年人隨意進入這些娛樂場所,一旦被發現,對這些場所進行嚴厲處罰,從而凈化校園周邊環境。
(四)司法防范
為了加大校園暴力案件的懲罰力度,司法機關通過自己本身的震懾作用減少或避免校園暴力行為的發生。{6}對于社會外來閑雜人員對本校學生實施的校園暴力事件,對外來的施暴者盡量從重從快處罰。這對于保護在校學生利益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對未成年人實施的暴力犯罪案件,依據不同情況采取區別處理原則,盡量對這些第一次犯罪或犯罪情節較輕的未成年人罪犯,盡量給他們提供一次改邪歸正、悔過自新的機會。但對于整個犯罪團伙中頭目型或骨干型的未成年罪犯或累犯、慣犯的分子,必須要嚴懲。
對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未成年人,可以采取對其監護人予以罰款、責令未成年人從事社區改造或勞動、收容教養、工讀教育等刑罰替代措施,{7}不能讓未成年人以為年齡上的原因就不受任何影響或受到任何法律上的不利后果的錯覺。
當然,有效防范校園暴力必須由家庭、學校、社會和政府的齊心協作,全力配合,才能夠徹底的解決這一頑固性的問題。我國這一方面的研究仍處于雛形階段,尚未成熟。因此,借鑒國外的先進有效做法,不斷探索符合我國具體國情的校園暴力防范體系,這同時也是我們今后需要完成的重要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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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釋:
{1}比如大眾熟知的馬加爵事件、藥家鑫事件、山西弒師案等等,都給學校、社會、家庭都造成了極其嚴重的后果,讓人們扼腕嘆息。除此之外,網絡上也多次出現中學生或大學生被同學施暴的視頻,如抓頭發、扇耳光、輪番踢打、……等等。
{2}比如《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多部法律法。
{3}比如美國預防校園暴力的教育法規眾多,預防法、安全法、午餐法、經費法、校車法、授權法等等。
{4}范琪.校園暴力問題的探究與法律的思考[J].法制博覽,2015(12):221~222.
{5}羅小紅.高校校園暴力的狀況的分析及法律對策[J].當代教育理論與實踐,2009(2):13.
{6}李靖.校園暴力的法律思考[J].東北師大學報,2008(2):157.
{7}宋浩波.犯罪學原理[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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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婧.校園暴力的法律思考[J].東北師大學報,2008(2).
〔4〕朱作鑫.校園暴力之概念、現狀與防治對策[J].廣西青年干部學院學報,2006(6).
關鍵詞:欺凌;普遍性;成因;危害;干預
一、相關概念界定
(一)校園欺凌
關于欺凌的定義,有研究者認為欺凌是力量較強者在未受激惹的情況下對力量較弱者重復進行的攻擊,是一種故意傷害他人的行為。而人員高度集中的學校,必然成了欺凌滋生的土壤。隨著社會的發展以及網絡的普及,校園欺凌愈演愈烈,很多行為由欺凌變成了暴力,由此校園欺凌才受到較為廣泛的關注。
(二)欺凌的類型
關于欺凌的分類,心理學上把欺凌分為直接欺凌和間接欺凌。直接欺凌主要包括直接的身體欺凌(即欺凌者用身體上的動作直接對受欺凌者實施的攻擊)和直接的言語欺凌(即欺凌者通過口頭言語形式直接對受欺凌者實施的攻擊);間接欺凌主要是指通過某種中介手段來達到傷害對方的目的,如運用人際關系或關系網絡來孤立、冷落受欺凌者等形式給受欺凌者以精神上的打擊。隨著網絡的普及,以將欺凌視頻或受欺凌人的行為公布在網絡上為特征的網絡欺凌也成為一種主要方式。
二、校@欺凌的成因
學生的生長離不開周圍的環境的影響,家庭、學校、社會是學生所處的三大環境,耳濡目染,其思想和行為會或多或少會受到環境的一些影響。
(一)家庭環境
家庭是學生最先接觸到的也是學生所處時間最長的環境,對學生的影響也最大。多數家庭對獨生子女的嬌生慣養,使孩子形成了“唯我獨尊”,事事依賴他人的習慣。困難面前他們或是躲避退讓、忍氣吞聲,或是惱羞成怒,不計后果。單親家庭中的兒童,由于缺乏家庭原有的溫馨和關愛,可能會形成攻擊性較強的性格或回避型的性格特點。如果孩子曾經被毆打,則他們長大后也會如法炮制,誤認暴力是解決問題的方法。用父母對待他們的方式去對待別人,在他們看來,這是對自己父母不滿的一種發泄和釋放。
(二)學校因素
雖然素質教育的口號喊了很久,但是迫于升學壓力,幾乎所有學校仍然將智育放在的第一位,而忽視德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從領導到班主任都普遍缺乏防微杜漸的意識,往往是欺凌事件發生了,才逐步調查出一些細枝末節,而這些看似渺小的“嫩芽”長大的過程,除了學生有所察覺,幾乎沒有成年人知道。太多的因素在暗中長時間發酵,才最終醞釀出幕幕悲劇。
(三)社會環境
當今的青少年生活在社會轉軌時期,各種外界的不良信息使他們受到很多負面的影響。隨著越來越多的游戲廳、網吧等娛樂場所進入了青少年的學習生活,這些媒介所渲染的暴力行為在更寬廣的思想空間上影響甚至左右著青少年的道德和價值評判。當孩子的眼里有傷疤,看世界才會殘缺;欺凌一次次在校園發生,這意味著成人世界的不美好投射給孩子太多的陰影。諸多校園暴力事件發生,歸根到底必須先從反思和檢討成人社會的缺失開始!
(四)立法缺失問題
立法的缺失問題是國內校園暴力不斷發生,始終也無以得到遏制的真正原因。對欺凌者的各種欺凌僅僅停留在道德批判層次是遠遠不夠的。支持制定有關反校園暴力的法律法規,明確規定應對校園暴力的相關條文,司法機關及時介入校園暴力事件,提前刑事責任能力年齡,根據情況對施暴者定罪量刑,對監護人做出連帶處罰,以法律手段有效減少校園暴力事件的發生。
三、校園欺凌現象的危害
無論對于被欺凌者還是欺凌者,其危害都是顯而易見的。在欺凌事件中,受欺凌者大多處于弱勢,他們通常采取逃避、退縮、忍讓等方式。根據心理承受能力的不同,受欺凌者可能會出現恐懼、焦慮等癥狀,以至于不能專心于學業;一些應激能力較弱,敏感性較強的學生若不能得到及時有效的心理疏導,妥善處理欺凌事件帶來的影響,長期處在情緒不穩定、心情壓抑的狀態,久而久之可能會發展成心理疾病,嚴重影響身心健康; 對于欺凌者,學生時期的欺凌有可能會成為一種行為習慣,隨著年齡的增長日趨嚴重,甚至發展成違法犯罪行為。若不及時干預,任其發展,將來出現嚴重暴力行為乃至違法犯罪行為的風險也會極高。
四、干預:建議與對策
(一)家庭方面
1.做文明家長,杜絕家庭暴力,努力為孩子創造和諧的家庭氛圍
社會學習理論認為:人的行為是通過學習獲得的,主要是通過強化與觀察模仿兩種機制來完成。家庭環境的不良和父母的教養方式不當也必然會產生一些與之相對應的行為后果。例如,生活在家庭暴力環境中的孩子,更容易走上極端,長期的負面環境使他們更可能成為截然相反的兩種人:欺凌者和被欺凌者。前者把暴力看做一種情緒發泄,遇到問題后,不去尋找其他的解決渠道而是想當然地認為暴力是解決問題的唯一辦法;后者則是在形成了唯唯諾諾的心理,認為被暴力是正常的,不敢反對,不敢向老師或其他人求助。以致屢次被欺。因此,家長們要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對孩子產生的影響,要為孩子樹立良好的榜樣,為他們的健康成長創設一個和諧安寧的家庭氛圍。
2.加強學校與家長聯系,及時進行心理干預
家長首先要善于捕捉孩子欺凌他人或遭受欺凌的跡象。當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后,家長應及時與學校取得聯系,了解情況,進行情緒疏導和心理安撫。例如,告訴受欺凌者要及時向老師或家長反映,大膽說出自己的委屈,而不是一味地害怕或躲避;警告欺凌者這種行為是錯誤的,長期發展下去將會導致犯罪,可選擇更好的解決問題的方式。
(二)學校方面
1.引起重視,加強法律知識的教育普及
學校首先應當引起重視,把預防欺凌現象的發生作為學校日常教學管理的一部分。此外,可以利用班會、對學生進行法律知識的普及。很多學校是每周一個主題,但周周都在換,實際上根本起不到什么教育作用。一節感恩班會也只是讓學生給家長端了一盆洗腳水,僅此而已。若想從根本上根除某一問題,穩固一個觀念或培養一種習慣,我們可能需要一個學期甚至更長時間。
2.開展心理健康教育
學校通過開設心理健康教育課程,針對欺凌者和受欺凌者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提高欺凌者的自控能力,幫助他們學會控制情緒和行為的沖動性,不讓沖動的情感動作化,引導他們當出現緊張或憤怒的情緒時,可以用跑步、打球等活動代替,學會預見行為的后果以及換位思考,在其身上模擬侵犯動作,使其設身處地體驗受欺凌者的痛苦,從而達到改變其行為的目的;針對受欺凌者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積極引導受欺凌者表達出自己內心壓抑的消極情緒,防止這種情緒走向極端化,認識到自己受欺凌的原因,找到解決問題的對策,樹立改變現狀的信心。
3. 學校、社會、家庭合力,齊抓共管“后進生”
對學校和執法部門而言,學校要積極做好學困生的轉化工作,善于用我們的眼睛去發現美,發現后進生身上的閃光點,一旦發他們現有了點滴的進步,教育者就可以“小題大做”,公開表揚, 以此作為他們轉化的立足點。同時還要加強法制教育,針對學校出現的問題,請派出所給學生上專題法制課,與當地政府聯合召開后進生及其家長的座談會;和執法部門增強聯系,嚴懲社會不良分子對在校學生的騷擾,為其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
(三)社會方面
建議廣電部門嚴格審核機制,將非暴力的、適合中小學生收看的電視節目呈現給他們;同時呼吁執法部門著實加強對網吧、游戲室等場所的治理,最大限度地切斷中小學生模仿不良行為的渠道。
綜上,杜絕校園欺凌幾乎是不可能的,但我們至少可以盡力減小其危害。而且這是一項宏大的工程,不是哪一個教師或班主任能夠單獨完成的任務。我們不能簡單地認為某個班級的班主任應該負全責。從教育指導思想到教育、教學的組織和運作方式,都需要有根本性的變革。
參考文獻:
[1]朱 瑾.校園受欺負學生的心理分析與干預研究[J].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2011(2).
[關鍵詞]高職 安全保衛 工作探討
[中圖分類號]G71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5349(2013)10-0042-01
高職院校的安全保衛工作是學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是學校工作能否順利完成的基礎和保障。如何從高職院校的實際出發,做好校園安全保衛工作,是高職院校當前一個值得探討的課題。
一、高職校園安全保衛的現狀
(一)校園外界社會環境的復雜性依然存在
在經濟和社會不斷快速發展的環境下,高職院校所面臨的影響也很嚴峻,給校園環境帶來治安、消防問題等。比如學校周邊大都有很多網吧、娛樂場所、旅館等,還有大量的出租屋。這些存在既嚴重地腐蝕了學生的心靈,也給打架斗毆、搶劫、盜竊等暴力違法犯罪行為提供了存在的溫床,這對校園的治安問題構成了相對嚴重的威脅,在無形中間接導致學生違規違紀現象的發生。
(二)學生存在差異,心理健康問題不容樂觀
高職院校是培養專業技能型人才的高等學校,學生入學分數相對本科院校低,師資力量也相對薄弱,加之社會各界對高職的偏見,也缺乏重視,部分高職學生存在自卑和消極的心理。因而,高職學生在學習激情、學習態度、自律和自控能力等不如本科生,由于不能進入滿意的高校或者專業,在各種心理障礙沒有得到重視和及時的疏導干預,為心理危機埋下了不定時炸彈。
(三)校園內環境逐漸復雜,治安形勢嚴峻
隨著高職的迅猛發展,高職院校在校園面積、建筑物、實驗室等規模的不斷擴大,學生的逐漸增多,生源的各種差距,加重了安全保衛工作的負擔。校園出現了各種臨時工、建筑工、外界送貨工,等等,也很大程度上加大了校園安全保衛工作的難度。同時,一些高檔的現代化產品隨之進入了校園,學生的和科研教學設備方面的產品在逐年增多,特別是精密小型的高新技術的儀器設備,這些攜帶便攜的產品給予了一些違法分子可趁之機,這無疑給高職安全保衛工作提出了更高和更新的要求。
(四)安全防范意識較差和保護能力不足
高職院校在安全監控防范設備的缺乏,領導和保衛人員的不重視,加之學生多數是在家庭的溫床中長大和在學校老師的關心照顧下成長的,對于復雜多變的社會經驗嚴重不足,對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各種安全問題不懂處理和放松警惕,自我保護能力嚴重不足,引發安全隱患,甚至導致個別學生走向偏激。同時因監控和管理的缺乏,給某些違法分子可趁之機,造成不必要的安全問題發生。
(五)校園暴力和違法行為常有發生
由于高職院校的逐漸對外開放和信息的廣泛傳播,外界不良思潮對高職校園人員的影響也逐漸加大,而個別學生貪慕虛榮,不切實際地一味追求奢侈品等高消費,平板電腦、高檔手機、數碼相機、高級自行車以及高級化妝品等消費品在學生中的持有量比較普遍。而一些學生在自身條件不足的情況下,產生了盜竊的歪念,也就給違法犯罪提供了可能,同時也給安全保衛工作帶來困難。
二、解決高職校園安全保衛工作的建議
(一)建立校園全方位的安全防范體系
校園安全保衛部門根據學校實際,建立一套“人防、物防、技防”的全方位安全保衛防范體系,首先從提高學校師生素質和安全防范意識,對全校師生進行定期的安全教育。然后,提高校園保衛隊伍的素質,加強培訓和鍛煉。建議招聘受過安全保衛訓練或者退伍軍人等綜合素質高的保安人員,實行軍事化管理,對整個校園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上報,把問題降低到最低程度。
學校加大和嚴把校園入口的管理,對實驗室和辦公室等重點防護區的門窗等進行加工,在校園周邊、實驗室、宿舍公共空間等安裝高清攝像頭,24小時進行監控,同時,對一些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的區域安裝消防系統,在一定范圍內配置滅火器。對實驗室和宿舍等用電較大的地方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定時對線路、消防設施等進行檢修,積極排除各種安全隱患。
(二)學校加強與公安部門合作,優化校園及其周邊環境
學校根據實際情況,與所在地的公安部門加強合作,建立校園警務室,學校特別大的高職院校由當地派出所派出民警24小時值班巡邏,開展治安聯防,“校警”共建活動,堅決打擊校園內和校外人員在校園尋釁滋事、盜竊搶奪等違法犯罪活動。同時,與當地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門協調,得到支持,通過他們對周邊的存在違法犯罪等安全隱患的地方進行整治,創造一個優良的校園環境。
(三)進行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構建安全信息反饋和預警機制
高職院校通過入學教育、各種會議、講座和選修課等對學生實行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保衛教育。同時,借助互聯網、電子屏幕等媒體平臺對全校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安全防范意識和處理能力。
高職院校必須建立一套安全信息快速反饋體系,發現問題,積極通過各種突進以最快速度上報,確保安全信息暢通,使得事態的發展得到很好解決。構建靈敏、高效的預警機制,及早化解各種矛盾。
三、總結
當前,高職院校的安全保衛工作必須根據實際情況,積極探索和制定相應的對策加強管理,創建一個穩定、安全、平安的和諧校園。
【參考文獻】
眾所周知,日本文部科學省(簡稱“文科省”)十分重視校園暴力事件以及校園安全問題,專門制定了防止校園霸凌、確保學校安全的相關法律法規與政策;專門撥款立項研究霸凌對策問題,2015年預算達49.5億日元。然而,在中小學生的校園生活中,還存在自殺、暴力行為、拒絕上學、兒童貧困、兒童虐待等問題,霸凌僅是其中的一個分支。霸凌現象是不良的家庭教育和不良的社會文化所導致的人格失調在校園中的行為表現,而霸凌對霸凌者和受霸凌者的心理和人格發展都會產生不良的影響。健全人格的培育和形成是中小學生健康成長、構建和諧人際關系的基石。為了實現這一育人目標,文科省從課程滲透、專業人員、實踐指導、支持體系等多個方面著手,多管齊下采取應對措施。
一、通過學校課程滲透
日本通過學校課程滲透,促進中小學生正確認識自己和他人,形成構建和處理良好人際關系的能力,培養健全人格。課程滲透具體有兩種形式,一是將人格培養相關內容列入課程,二是通過課程教學過程影響學生人格形成。《學習指導要領》是日本基礎教育的指導大綱,對日本中小學校教育的展開影響重大。各個學段的《學習指導要領》在常規的教學科目中都涉及有關人格形成與人際關系構建的內容。以《高中學習指導要領》為例,除國語、數學、物理等學科課程外,還設有“公民”課程,包括現代社會、倫理、政治與經濟三個科目。其中,倫理一科的主要目的就在于提高學生在人格形成方面的努力意愿,培養學生作為良好公民應有的能力和態度,包括青年期自我發展以及人際關系的相關內容。[1]此外,高中階段還開設有“家庭”課程,包括家庭基礎、家庭綜合、生活設計三個科目,圍繞終身發展和生活展開,旨在讓學生理解家庭和家族的意義、理解家庭與社會的關系,掌握生活中必須的知識和技能,以及形成兩性合作共創生活的能力與態度。[2]
此外,從小學到高中,日本學校中都開設有“綜合學習時間”和“特別活動”這兩門課程,分別從不同的側面影響學生的人格形成。“綜合學習時間”強調通過主體性探究培養問題解決能力,推動學生思考自身當前的狀態。相比之下,“特別活動”則更加重視集體活動,旨在促進學生身心和諧發展與個性的發展,培養學生作為集體和社會一員的態度,自主地去構筑更好的生活和人際關系,同時深化對人類生存和生活方式的認識。換言之,在“特別活動”中,學生要學會通過自身的力量管理好所在的集體,學會在集體生活中構建良好的人際關系,提高學生作為集體一員的主體意識和責任感。
“特別活動”一般包括學校定期開展的集體活動(如開學典禮、運動會、志愿者活動等)、班級活動、學生會活動等,具體內容涉及廣泛。例如,高中階段班級活動的內容主要涉及三個方面:一是關于學校生活的內容,包括學校中遇到問題如何解決、班級組織建構與自主活動、如何提升學校多樣化的集體生活等;二是關于自身成長以及健康安全的內容,包括青春期的煩惱、理解和尊重自己與他人、認識自己的社會責任、溝通能力培養與建立人際關系、理解男女性別及其合作、身心健康的生活態度與規律的生活習慣等;三是關于學業與畢業后去向的內容。[3]可以看到,日本中小學生的健全人格培養主要是通過課程內容的學習以及在“綜合活動時間”“特別活動”中的體驗實現。
二、建立教育咨詢體制
日本通過建立教育咨詢體制,為中小學生和家長提供專業性支持,及時排解人格形成過程中的各種問題。早在戰前日本已經出現教育咨詢所,如東京本鄉區市立學校兒童教育健康咨詢所,為本地區內的學生和家庭提供咨詢服務,咨詢內容涉及學業、性格、升學與轉學等。但此時的教育咨詢所還游離于學校的外部,對校內學生的輻射范圍十分有限,而且咨詢方法主要是對學生進行精神檢查和診斷,具有較大的局限性。隨著戰后六七十年代對于學校咨詢研究的不斷深入,以及美國學校咨詢做法的影響,文科省積極倡導建立較為規范的教育咨詢體制,在中小學里設置名為“學校教育咨詢室”的專門機構,加強對中小學生的引導。“學校教育咨詢室”主要教育任務在于維護和促進學生的身心健康、培養學生適應社會變化的能力、調整人際關系的方法、促進個性的開發與成長、形成適應未來社會的價值觀。[4]總的來說該專業咨詢室工作的重點在于培養學生的“適應性”,即適應自己、他人、社會,促進學生處理好自己與眾多“他者”之間的關系。
此外,文科省要求教育咨詢制度除了要設置專業人員外,還要提供24小時SOS緊急電話咨詢(0120-0-78310)服務。據統計,每年咨詢量達1.5萬到2萬件。
三、加強專業人員設置
通過加強專業人員設置,為中小學以及家長等提供專業化的指導和建議,營造良好的人格培養氛圍。進入21世紀后,文科省進一步加強教育咨詢制度,在2007年專門組織了“教育咨詢調查研究協力者會議”,圍繞教育咨詢體制開展調查和研究,研究報告《關于學生教育咨詢的報告》,推動日本教育咨詢制度從地方各自為政的零散狀態走向全國性普及。
教育咨詢專業人員的設置分為兩類,一是學校咨詢師(School councilor,SC),二是學校社工(School social worker,SSW)。兩類人員各有分工,前者主要是通過提供心理咨詢服務等,幫助兒童解決各種煩惱和問題,優先在學校中配置;后者則主要面向兒童所在的外部環境(包括家庭、學校、社區),充當銜接和溝通的橋梁,促進有關問題的順利解決,優先在教育委員會中配置。從表1兩類專業人員的對比可以看到,兩類專業人員分別從學生自身及其所在環境兩方面切入,全方位地確保中小學生健康成長。
從兩類專業人員的配置情況來看,文科省的重視程度不斷提升,專業人員數量和經費投入不斷增加。1995年,日本全國僅有154名學校咨詢師,2000年發展到2 250人,此后SC人員數量快速增加,到2015年計劃增加到22 372名;配置學校咨詢師的學校類型也不斷多踴,從原來的小學、初中、高中擴展到特殊教育學校、教育委員會等。學校社工相對起步較晚,2008年上升到國家政策層面,到2014年實際共有1 186名學校社工。[5]
四、編制學生指導指南
通過編制出版學生指導指南,促進中小學校有效地實現教育目標,推動中小學生健全人格培養的有效實施。文科省在2010年了《學生指導提要》(見表2),為指導小學到高中教育階段的學生提供針對性強、有理論基礎、體系性強的指導建議。例如,在第二章“教育課程與學生指導”部分[6]25-41,分析了如何在學科教學過程中培養學生對自身和周圍的認識,建議在學科教學中通過明白易懂的教學養成學生主體性學習的態度、讓學生認識到與同伴共同學習的重要性等。在第六章“學生指導方法”部分[6]135-203,從全體學生和問題學生兩方面給出針對性建議,針對全體學生提出了學生指導體制、教師角色、基本指導內容等方面的建議;針對問題學生則根據不同的問題給出建議,包括問題行為、暴力行為、霸凌、網絡與手機問題、性問題、自殺、離家出走、拒絕上學、退學等。可以看到,日本中小學在引導學生的過程中同時從正面和負面兩方面著手,重視對問題的預防,既面向全體學生又兼顧個別存在問題的學生。
總的來看,日本中小學生健全人格培養通過多種途徑實施,形成了課內與課外、校內與校外、學校與教育行政機構、學校與家庭和社會之間協調聯動、相互配合的實施機制,依托相關教育政策和制度的支撐,多元共育,給我們提供了不少的參考和啟示。《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要求高中階段“建立學生發展指導制度”,但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尚未形成覆蓋中小學生、較為成熟的學生發展指導制度。研究表明,不同形式的學生指導對于中小學生在不同方面發揮著積極作用,課程指導可以促進學生多方面的積極發展,團體輔導更多地是幫助有相似問題的學生,個體指導側重促進學生學業、生涯發展,而心理咨詢則更多是幫助學生解決其所面臨的問題。構建我國學生指導制度需要綜合運動這些學生指導形式,從多個方面入手。首先是要做好頂層設計、整體規劃,構建學生指導有效實施的制度性保障。其次是要加強專業人才的培養,為指導學生構建良好人際關系提供智力支持和專業支撐。第三是要形成學校、社會和家庭的良好協作關系,為學生健全人格培養提供良好的環境和土壤。第四是要加強課程內容的滲透,改善課程內容和教學過程,增加情緒發展、認識自我與他人等相關內容,正確引導中小學生。
參考文獻:
[1]文部科學省.高等學校學指бI(公民).[EB/OL].(2014-10-01)[2016-12-30].http://mext.go.jp/component/a_menu/education/micro_detail/__icsFiles/afieldfile/2014/10/01/1282000_4.pdf.
[2]文部科學省.高等學校學指бI(家庭).[EB/OL]. {2010-07-29)[2016-12-30].http://mext.go.jp/component/a_menu/education/micro_detail/__icsFiles/afieldfile/2010/07/29/1282000_10_1.pdf.
[3]文部科學省.高等學校學指бI.[EB/OL]. (2011-03-30)[2016-12-30]. http://mext.go.jp/component/a_menu/education/micro_detail/__icsFiles/afieldfile/2011/03/30/1304427_002.pdf
[4]王建平.學校教育咨詢室:日本實施健康教育的重要場所[J].外國教育研究,2000(6):59-62.
[5]文部科學省初等中等教育局雇生徒n.學校における教育相にvするY料.[EB/OL].(2016-02-12)[2016-12-30].http://mext.go.jp/b_menu/shingi/chousa/shotou/120/gijiroku/__icsFiles/afieldfile/2016/02/12/1366025_07_1.pdf.
[6]文部科學省.生徒指提要[M].東京:教育株式會社,2010.
【李建民,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基礎教育研究所,助理研究員】
一、學校內部危機管理策略
觀念更新,樹立現代危機意識,進一步理清危機管理的理論基礎,確立新的危機觀:(1)隨著社會生活的節奏不斷加快,特別是我國社會正處在轉型期,社會結構全面分化成為危機發生的潛在因素。(2)現實的危機是客觀的。在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時代,危機信息是無法封鎖的,也不是宣稱就能夠避免社會的動蕩,恰恰是透明的、制度化的危機管理信息公開機制,以及強大而有效的應急反應能力能夠維護社會的安全秩序。
校園危機管理的組織與領導保障。學校設立常設的危機管理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校黨委書記、校長、副校長、各處室主任以及校長辦公室主任組成,由校長任組長。其主要職責是對涉及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的重大問題及時做出決策,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及時組織工作組趕赴現場實施搶救并做好各項善后工作。危機管理領導小組下設危機處理常務工作小組,應該包括班主任、醫生和護士、學校心理咨詢教師,其工作一般可分為兩類,一是負責日常的應急管理工作;二是緊急狀態下的具體協調工作。在危機時期,在學校危機管理領導小組的指揮下,負責落實危機管理小組的決策,協調各部門的應急響應行動,收集和分析各方面的重大信息并提出對策建議等。設立由校長負責的、學校各處室參加的應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的專門議事協調機構,作為應急決策的輔助和咨詢系統,賦予其特別權力。
全過程校園危機管理機制建立與完善。危機是過程的集合,有其產生、發展、消亡的階段和周期,有效的危機管理體制應包括危機的預警機制、控制機制和重建機制。
1.提高以危機的預測和防范能力,建立危機預警機制。預警機制主要功能包括兩項:一是化解矛盾和沖突,使危機在尚未爆發之前就消滅在端倪之中;二是為掌控危機事件進行充分的備戰,人為緩沖不可避免的事件爆發的時間和降低其破壞的程度。學校應當從“危機救治”向“危機預防”轉化。堅持防范優于救治的原則,對可能發生的隨機事件積極預測防范,建立起一套有效的預警機制,根據可能出現的不同種類的危機事件。制定科學的危機管理應急預案,明確啟動應急預案的程序和相關責任。定期檢查各種預防措施,定期檢修校舍建筑、消防器材、水電設備、教學設施、實驗設備、學生生活設施等,將各種可能發生的險情消滅于萌芽狀態之中。舉行應急演習、培訓、研討,保持和提高師生員工對學校危機的反應能力。
2.快速高效危機控制機制。當危機爆發的時候,危機管理小組和常務工作小組應立即展開工作,迅速啟動危機預案。校長自身的經驗和魄力對危機解決有重要影響,要充分運用自己的管理經驗和威信,充分發揮自己對于校園危機的領導能力,調動每個部門和教職員工正確處理事件的自主性。各部門也要充分履行自身的職責。互相協調,在常務工作小組的指導下,彌補一切可能的漏洞。
3.防范未來危機重建機制。在危機高發的現代社會,學校危機一方面造成校園安全秩序失調和生命財產的損失,同時也是檢驗學校應對危機的措施,成為學校發展的一次機遇,應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理解和進行危機重建機制。
二、學校外部危機管理策略
1.協調與政府主管部門的關系。就校園危機處理來說,失去了教育主管部門的指導和幫助,就失去了許多有價值的應對危機的資源。學校一旦發生危機事件,進行事件處理時,很有必要及時全面如實向上級政府主管機關報告并保持緊密聯系,隨時掌握危機事件的發展,以取得支持、指導。危機事件在主管部門的積極支持下圓滿得以解決,必要時政府部門可以干預危機,穩定公眾情緒,動員各種社會力量參與危機的應對。如遇特別嚴重的危機事件,應及時上報當地或上級公安部門、社區領導、醫療衛生部門、社會心理咨詢機構。
2.協調與新聞媒介的關系。加強學校與新聞媒體的互動,做好新聞媒介的工作,可以維護學校在危機中的形象,避免危機擴大。在危機時期,小道消息片面夸大事實,在很大程度上存在失真之處,如正常傳播渠道不能提供足夠的真實信息,小道消息的傳播就會增加人們的恐慌心理,造成真正的更大的危機。但最終“謠言止于公開”。學校信息公開必須及時準確,要爭取在第一時間站出來與媒體公開真實的信息,以避免出現信息真空后公眾以非正式渠道獲取虛假小道消息和謠言,對學校危機控制造成被動局面;其次,建立學校統一的信息體系,由專人負責危機事件處理的相關情況。與社會媒體建立良好的協作關系,提供給媒體以全面真實客觀的信息。
3.協調與受害者的關系。學校要建立與家長有效、積極的聯系,能促進相互理解,增強學校的影響力,一旦發生危機。更有利于溝通協調和達成共識。危機事件發生后,學校應妥善處理與受害者的關系,及時提供物質、醫療、精神的幫助。學校應該表現出足夠的人道與同情,及時探視受害人,安撫公眾,分清責任并主動承擔責任。學校要態度平和,認真傾聽當事人的主張、意見和要求,不要因處理方式不當而引發雙方在情緒和情感上的對立與沖突。更多地關注受害者的利益,把受害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善待被害者,盡量為受到危機影響的受害者提供合理合法的補償。這樣在有利于維護受害者利益和情感的前提下,雙方采取適當的方式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