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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司法實踐中各地法院對此類案件處理不一,有的判令建設單位承擔民事責任;有的判令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承擔連帶民事責任。因此,正確認定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損害相鄰建筑物的責任主體是非常必要的。
一、 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損害相鄰建筑物的民事責任適用特殊侵權的民事責任之規定。
1、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損害相鄰建筑物的侵權民事責任應適用《民法通則》之規定,而不應適用《建筑法》之規定。
《民法通則》調整的范圍和有關相鄰關系的規定及適用?!睹穹ㄍ▌t》第2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和法人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加害方侵害相鄰建筑物屬侵害他人的財產所有權或使用權,故該侵權的民事責任屬《民法通則》調整。該通則第83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損害相鄰建筑物,屬建設單位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后使用土地時侵害相鄰方不動產所有人或使用人的財產權利,故該侵權的民事責任應適用此規定。
《建筑法》調整的范圍和有關建筑安全管理規定及適用?!督ㄖā返诙l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筑活動,實施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法。本法所稱建筑活動,是指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活動”。由于從事建筑活動的主體包括建設單位、勘察設計單位、施工企業、監理單位,實施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的主體是管理機關,而并不包括建設工程相鄰的一方,故該法調整的主體為建設單位、勘察設計單位、施工企業、監理單位以及管理機關,而并不涉及相鄰建筑物的所有人或使用人。雖然,該法第五章有關建筑安全生產管理中規定了建設各方的法定義務,但并未規定發生安全事故損害相鄰建筑物時,加害方對相鄰一方的民事責任。
2、一般侵權的民事責任和特殊侵權的民事責任構成要件及區別
《民法通則》第106條第2款、第3款規定:“公民、法人由于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沒有過錯,但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第2款規定了一般侵權的民事責任,第3款規定了特殊侵權的民事責任。
一般侵權的民事責任是指行為人由于過錯侵害他人的財產或者人身,依法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其構成要件為(1)行為違法,包括作為與不作為;(2)有損害事實;(3)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有因果關系;(4)主觀過錯。特殊侵權的民事責任是指不要求完全具備一般侵權的民事責任的四個構成要件,而是根據法律的特別規定應當對于他人的財產、人身損害承擔的民事責任。
兩者的主要區別在于(1)一般侵權的民事責任主觀上適用過錯責任原則,即有過錯承擔民事責任,無過錯不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需承擔舉證責任。特殊侵權的民事責任主觀上則適用嚴格責任原則,也稱無過錯責任原則,即沒有過錯也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或適用過錯推定責任原則,即加害人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才能不承擔責任,否則就推定其有過錯,并承擔民事責任;或者適用公平責任原則,即對于損害的發生,加害人、受害人雙方均沒有過錯,法院視情況分擔損失的原則。(2)一般侵權的民事責任由《民法通則》第106條第2款作出了原則性的規定,特殊侵權的民事責任由法律特別規定。法律規定包括《民法通則》中的規定(第121條-127條、第133條)和民事法律規范中的有關規定。
3、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損害相鄰建筑物的民事責任屬于特殊侵權的民事責任,建設單位應當按無過錯責任原則獨立地向受害人承擔民事責任。
最高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03條(下稱意見第103條)規定:“相鄰一方在自己使用的土地上挖水溝、水池、地窖等或者種植的竹木根枝伸延,危及另一方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應當分別情況,責令其消除影響,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惫P者認為,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損害相鄰建筑物的民事責任應適用本條之規定。理由如下:
(1)該條為法律特別規定。該條規定雖不在《民法通則》特殊侵權的民事責任規定之列,但由于該規定屬于民法中有關相鄰關系的司法解釋,并具備民事法律規范的構成要素,因此,該條規定為法律特別規定。
(2)該條規定主觀上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而不適用過錯推定或公平責任原則。該條中沒有“相鄰一方(加害方)有過錯”之類似規定,同時該條中也沒有“但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及“當事人對造成損害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當事人分擔民事責任”之類似規定。因此,該法律規范為特殊侵權中無過錯責任原則之民事法律規范。
(3)該條在建設工程損害相鄰建筑物的民事責任范圍之內。該條雖未直接規定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損害相鄰建筑物的情形,但在該條規定的假設條件中的“等”字,理所當然地已包括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損害相鄰建筑物的情形。
(4)參照中國物權法研究課題組編制的《中國物權法草案建議稿》第135條之規定,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損害相鄰建筑物的民事責任也應適用特殊侵權中的無過錯民事責任。該條規定:“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挖掘土地或進行建筑時,不得因此使鄰地的地基動搖或發生危險,或使鄰地的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受其
損害。前款情形,鄰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可以請求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停止施工、除去危險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受有損害的,并可請求損害賠償”。同理,該條中也無加害人有過錯、舉證倒置、雙方均無過錯之規定,因此,該條規定更證明了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損害相鄰建筑物的特殊侵權應適用無過錯民事責任。
二、建設單位承擔民事責任后的追償權
在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損害相鄰建筑物糾紛中,建設單位按無過錯責任原則獨立地向受害人承擔民事責任后,如果參與工程建設的其他主體有過錯,那么建設單位有權向有過錯方行使追償權。
1、追償權的取得。
該權利不是按連帶責任之規定取得而是按約定或者法定取得。連帶責任,是指按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共同責任人不分份額地共同向權利人或者受害人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有權向所有連帶責任人請求承擔民事責任,也有權向連帶責任人之一請求承擔全部的民事責任。向受害人承擔責任超過自己份額的責任人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承擔連帶責任需要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之間約定。因參與工程建設的各方不可能與受害人約定承擔連帶責任;涉及建設工程安全事故的法律也沒有規定參與工程建設的各方向受害人承擔連帶責任;相反,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損害相鄰建筑物,法律已規定建設單位應獨立承擔特殊侵權的無過錯民事責任,故建設單位在承擔民事責任后,不具有按連帶責任規定取得追償權。
由于建設單位與參與工程建設的他方均有合同關系,與勘察設計單位有勘察設計合同關系;與施工企業有施工合同關系;與監理單位有委托監理合同關系,因此,建設單位在向受害人承擔民事責任后,可以根據上述合同關系及履約事實,向過錯方追償。
《建筑法》第五章建筑安全生產管理規定了建設各方注意安全義務。其中,主要是:第37條規定了設計單位的注意安全義務,即建筑工程設計應當符合建筑安全規程和技術規范,保證工程的安全性能。第38條、第39條、第40條、第41條、第44條、第47條、第51條規定了施工企業的注意安全義務,即制定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采取維護安全、防范風險等措施,對相鄰的建筑物等可能造成損害的,應當采取安全防護措施,采取措施保護地下管線,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采取措施防止安全生產事故發生,不得違章指揮或者違章作業發生事故時,應當采取緊急措施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第40條、第42條、第49條、50條規定了建設單位的注意安全義務,即向施工企業提供與施工現場相關的地下管線資料,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申請批準手續,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施工前委托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將房屋拆除委托給具備保證安全條件的施工企業承擔。如果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損害相鄰建筑物是由于勘察設計單位、施工企業、監理單位違反上述注意安全義務造成相鄰方的損害,那么建設單位可以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向過錯方主張權利。
2、追償權的限制
凡在甘溪鄉行政管理區域內的建設工程,施工總承包單位(人員)必須與甘溪鄉人民政府簽訂本責任書。
一、甲乙雙方要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強化安全意識,通過健全規章,加強防范,完善施工管理,發揚敢管、敢抓、敢處理的“三敢精神”,實現安全生產目標。
二、安全生產責任書期限:自進場施工至工程完工為止。
三、甲方責任及義務:
1、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整體布置,管理,負責開展日常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對發現的的問題及薄弱環節,督促限期整改。
2、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方面的問題,甲方應及時答復或三天內處理、解決。
3、向乙方及時傳達上級、地方政府部門等關于安全生產的有關文件精神。
四、乙方責任及義務:
1、依法對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2、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檢查中發現隱患或違章作業應及時停業整改。如有較大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向安全管理部門匯報,制定措施,按照“三定原則”落實。
3、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地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網絡,按照行業標準及規范組織實施。隨工程進度各項安全防護設施及時到位。施工現場的道路、圍擋、大門、消防設施、臨時用電、辦公室及其它臨時設施均必須達到標準化施工的要求。
4、必須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
5、工程總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特殊工種人員均應具備相應資格,持證上崗。設置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參與安全生產活動,并及時建立安全臺帳。
6、安全防護用品必須購置具有生產許可證、產品備案證,各項指標均應達到合格標準,嚴禁不合格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并建立勞動防護用品儲存、發放臺帳。
7、塔吊入場前應檢查合格,塔身及各種限位保險裝置齊全、有效,塔吊安裝必須牢固,操作人員應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8、施工區域應嚴格落實安全設備,確保施工人員和過往人員的安全。
9、嚴格執行《工傷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事故發生后,應在兩小時內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門及當地政府報告事故詳情,保護事故現場,采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對事故現場進行拍照或錄像。對事故的處理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情節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甘溪鄉人民政府 乙方:
項目質量管理責任書范文一
為落實本項目質量目標責任,根據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要求,確保該工程按合同履約,保證工程質量,用戶滿意。決定對工程項目施工與 簽訂質量目標責任書。
本工程按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規定達到的質量等級為合格,項目部擬達到的質量目標為合格。
一、項目部在質量管理工作中,必須服從公司和有關部門的管理,還應接受建設單位、政府主管部門,監理單位對工程的檢查和指導,并隨時征求他們的意見,作為持續改進的目標。
二、有關質量管理事項:
1、工程部指導項目部貫徹落實國家質量管理體系和公司對工程質量的要求,項目部應嚴格執行國家質量管理程序文件和技術操作文件,保證工程施工在正常狀態下進行,達到質量管理目標;
2、項目部應建立完整的質量保證體系,健全質量管理機制,制定質量管理制度,落實質量管理責任;
3、嚴格按照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及工程設計圖紙要求進行施工。遵守公司質量管理制度,工程質量必須達到施工合同承諾的質量等級;
4、工程部如發現項目部在工程施工中存在質量問題,有權要求其無條件改正和返工,并承擔所有損失,對施工中機械設備、項目部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達不到工程施工需求的,公司檢查人員在場要求更新設備及更換人員;
5、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質量問題,由公司與項目部共同配合有關單位進行調查處理,因此而發生的所有費用均由項目部承擔。在必要時下發質量懲罰通知書,其經濟罰款從工程進度款中扣除或當場繳納罰款;
6、若工程質量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建設單位給予的獎勵屬項目部所有,若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所造成的罰款等費用,由項目部承擔。若工程項目獲長安杯或更高的榮譽,按公司有關獎勵辦法對項目部進行獎勵;
7、特種作業人員須持證上崗;
8、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應進行技術、質量交底,完成后按驗收標準進行嚴格檢查,工程所用材料、隱蔽工程應按規定進行檢查驗收,工程技術資料齊全完整。
三、工期目標責任:
1、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工期
2、項目部就工程工期須延時或有關特殊情況要及時向公司匯報;
3、項目按合同約定提前完工的,建設單位給予的獎勵屬項目部所有。由于違約、工期延誤所造成的經濟處罰和損失,由項目部全部承擔。
建筑有限公司 單位
法定人: 法定人:
年月日 年月日
項目質量管理責任書范文二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78號令》、《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省工程建設質量檢測實行有見證取樣送檢的暫行規定》、《省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動態管理暫行辦法》及有關部門頒發的規章條款、文件精神和我司與你司簽定的施工合同之規定,為了達到統一認識、統一思想、加強對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的管理,把質量、安全責任到崗,做到責任到人,特簽訂如下質量安全責任書,以達到工程施工的順利竣工。
一、 甲方責任:
1 公司工程部和授權的項目監理部對乙方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經常開展質量安全施工教育,嚴格執行施工安全的操作規程和質量安全標準規范,強化質量安全意識,加強質量安全管理。
2公司工程部和項目監理部加強對項目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工作直接監督管理,并把項目建設質量安全工作當作頭等任務來抓,要求項目經理部建立質量安全機構和各項質量安全管理制度,不斷加強質量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及時消除各種質量安全隱患。
3公司工程部對項目工程展開經常性的質量安全檢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拉網式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認真督促項目經理抓好質量安全消防工作的組織落實、責任落實、措施落實、做到防范于未然。
二、乙方責任:
1、必須履行公司《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制度》、《建設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的具體內容,嚴格執行有關質量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標準,增強安全防范意識,制定具體的質量安全施工方案,并上報 公司工程部、監理部。
2、自覺接受工程部、項目監理部對質量安全生產的教育學習,同時在項目工程開工前,應對項目經理、施工員、質安員、各班組長及施工操作人員進行施工質量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的教育,經常召開質量安全會議,總結質量安全經驗,增強質量安全責任感,并做好記錄。
3、項目經理應向各崗位人員簽訂質量安全責任,落實到每位在崗員工,做到人人重視工程質量和安全。
4、項目經理部應自覺接受公司工程部、監理部對項目工程的質量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檢查時若發現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不在施工現場,第一次給予教育,第二次處以罰款 元/人,第三次罰款元/人,再違者按不稱職或要求更換人員處理。
5、項目經理部嚴格遵照《十項安全技術措施》,把好安全關。否則,公司將對項目經理部按以下規定進行處理,或重新更換崗位人員:
(1)工人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帶安全帽,嚴禁工人穿拖鞋和高跟鞋作業,否則按 元/人次罰款處理。
(2)從事外墻的搭架、裝飾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否則按元/人次罰款處理。
(3)腳手架首層必須設置2米寬安全網,每隔四層設固定安全網,且按規定設支桿,每交接處必須要重疊接密,網內無雜質。否則每次按 元罰款處理。
(4)樓梯、陽臺、屋面、預留洞口要有防護措施,否則按元/部位次進行罰款處理。
6、認真履行安全職責和遵守各種施工操作規程及安全生產的《六大紀律》。
7、施工現場必須設置各種安全生產標志牌,切實履行《安全令》和《施工現場十不準》,為保證施工安全創造必要條件。
8、一切工傷安全責任事故費用全由項目經理承擔。
9、保證所建設的工程質量、安全達標。造成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罰如下:
(1)項目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由于項目經理指揮造成的,根據事故大小,處罰項目經理元。
(2)項目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由于施工員、項目負責人指揮造成的 ,根據事故大小,處罰施工員、項目負責人元。
(3)項目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由于質檢員指揮造成的,根據事故大小,處罰安全員元。
(4)項目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由于安全員指揮造成的,根據事故大小,處罰安全員元。
(5)工程竣工后,不按時進行竣工驗收備案,竣工資料未完整交回公司的,處罰項目經理元。
(6)因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受到其他有關部門對我公司的處罰,均由乙方承擔該罰款,同時立即停工整改外,我司還要再加元的罰款處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施工安全責任書對于安全生產工作,防范和減少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以及保障建筑施工人員生命財產安全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以下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一些施工安全責任書樣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歡迎閱讀與借鑒。
施工安全責任書樣本1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切實加強建設工程管理,確保施工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福州城市客運場站運營有限公司
第二條 施工項目: 簽訂時間:
第三條 有效期限20__年06月至20__年06月
第四條 甲方安全責任
1、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
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三次不聽從整改,今后不得承接我司業務。
2、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
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
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3、材料進場需要檢查是否有出產合格證,同時應經甲方現場負責人或監理工程師驗證后方可使用。
4、施工期間,乙方應指派專職安全員作為安全工作聯系和現場安全管理。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臵施工。
6、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進場施工單。進場施工人員應掛牌施工。
7、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8、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日產、日清,確保施工場地衛生整潔。
9、做好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做好施工臨時用電;按規范要求搭設腳手架做好安全防護工作,確保施工人員和乘客安全。
10、建立整改責任制,對檢查中發現的質量安全隱患,采取有效措施立即進行整改,落實專人負責監控,確保質量安全。
11、現場工地要切實加強節日期間安全、文明生產工作,一旦發生各類突發事故和緊急情況,要立即啟動預案,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上報和妥善處臵。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2、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場站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6)施工過程中,因違反工程相關規定的,被相關管理機關勒令停工的。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乙方未設臵安監人員;
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第八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十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責任書樣本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河南省高速公路管理條例》為加強高速公路施工安全,預防施工安全事故,保障高速公路安全暢通和正常運營,我單位在尾工施工過程中時承諾如下:
1、施工作業車輛符合國家有關機關安全技術標準,牌證齊全,懸掛統一標志,在行駛和作業時按規定開啟黃色頻閃燈。
2、車輛不隨意開啟中央活動護欄、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轉彎、倒車、逆行。
3、農用三輪車、拖拉機等不進入高速公路進行施工作業。
4、施工作業時施工現場有現場管理責任人(項目經理)和現場管理人員、執勤人員等。
5、養護施工作業人員要經過專門的安全教育和養護施工作業操作規程培訓。
6、施工人員按規定著安全反光標志服,作業人員不得走出作業區,不將任何施工機具伸出或放到作業區域外,不得橫穿高速公路。
施工作業人員不擅自變更交通控制區或擴大作業區需要變更的需要路政部門的許可,影響交通安全的,需要公安交警部門許可。
8、施工標志、安全標志齊全、規范、清晰、視認性好、設置地點準確、設置牢固,能夠有效地提示和引導駕駛人員通過施工路段,施工作業不夜間施工。
9、施工場地各種材料、機具、設備等物品按規定范圍擺放整齊、有序,不隨意在施工路段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0、作業完成時,向路政管理部門報告,在不影響正常交通和保證安全的情況下,清理現場并有序的撤離施工現場,恢復正常使用的交通標志、標線等交通設施。
我單位承諾,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規范施工,確保零事故。如違反上述承諾,造成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本單位愿意承擔全部的法律責任。
承諾單位(簽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責任書樣本3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防范和減少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建筑施工人員生命財產安全,促進我市建筑安全生產局面的根本好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結合我市建筑行業安全管理實際,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對象
項目經理是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施工現場安全負責人,對現場安全生產日常監督檢查工作具體負責。
二、責任目標
1、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范標準。
2、認真實施本工程項目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
組織編制、完善本項目重大危險源的控制措施和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3、嚴格執行“五同時”要求,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工程項目生產工作的同時,要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
4、嚴格執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建筑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技術規程》(DB42/535-20__)和《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規程》(DB42/T553-20__),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提高安全防護質量,做到先防護后施工,施工現場各項安全評分合格率達100%。
5、項目部應按工程規模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項目負責人要領導和組織施工現場定期、專項和季節性的安全大檢查,支持工地安全員的工作,對施工中的事故隱患,組織制定措施,及時整改。
自覺接受行業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對上級提出的安全生產與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要按照定時、定人、定措施的要求予以整改。
6、執行國家用工管理的各項規定,嚴格持證上崗的管理制度,認真組織上崗前的各種安全教育培訓,并做好記錄。
積極為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工程分包的,要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防止以包代管。
7、在制定工程各項費用計劃時,要確保安全生產費用投入和有效使用,并建立安全生產投入臺帳。
8、發生事故時,要緊急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做好人員搶救與現場保護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上報、組織、配合事故的調查。
三、創建目標
創建目標:安全文明施工現場合格。
四、獎懲條件
在項目施工期間,市安全站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對本責任書責任目標落實和指標完成情況進行檢(巡)查,檢查結果將作為工程項目及項目經理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
該工程竣工安全評價為優秀的,其項目經理承接下一個工程時,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減收60%,建筑意外傷害保險費費率減至1.5‰。
凡不執行本責任目標第4、5兩款要求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的,每次扣除1萬元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轉為安全生產風險金基金。發生等級安全事故的,除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處罰外,其所繳納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將全部扣除,轉為安全生產風險金基金。施工期間未發生等級安全事故,且每一施工階段安全核驗達到合格標準,工程竣工后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一次性如數返還。
黃石市建筑行業安全監察站項目部名稱:
負責人代表簽字:項目經理簽字:
安全監督員簽字:
項目專職安全員簽字:
關鍵詞: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Abstract: housing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directly related to personal safety and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the construction unit and construction personnel in construction process should attach great importance to construction safety. Housing construction in reducing the security hidden danger, strengthen preventive measures, we should at the same time and improve the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perfect supporting management rules and regulations, puts housing construction safety to scientific and standardization.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housing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safety.
Keywords: houses; Architecture; The construction; Security;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P624.8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隨著國家經濟的快速發展,房屋建筑業也在飛速前進。建筑行業屬于事故發生率較高的行業,建筑工程項目的施工人員流動快、臨時員工多,多數情況下是露天高空作業,在現場又存在著多工種的立體交叉作業,手工勞動及繁重體力勞動多。這些情況的出現就決定了房屋建筑施工過程是個危險大、突發性強、容易發生傷亡事故,給安全管理帶來很大的困難的生產過程。因此,針對這些情況,我國房屋建筑業和建設管理體制改革也在不斷深化。為了能減少甚至消除房屋建筑施工時所出現的傷亡和損失,非常有必要在施工現場建立安全識別系統,來確保人的安全和健康。
一、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現狀分析
施工安全的實質就是確定施工危險和施工隱患, 而在施工過程中,不斷發現隱患和消除隱患,最終達到施工安全的目的。房屋建筑施工危險主要是由人和物兩方面影響的,人的因素主要指人的不安全行為產生了施工危險,如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無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安全檢查力度不夠、施工人員違章操作、監護人員失職、缺乏安全意識等;物的因素是指各種施工材料和機具產生的危險,主要有施工機械缺陷、危險物質等,因此現場管理人員要從這兩方面做好各項安全管理工作:
1.、安全教育嚴重滯后。當前, 我國從事建筑施工的人員眾多,施工企業的管理、施工質量水平也參差不齊,導致施工工人缺乏必要的專業教育和培訓,缺乏應有的安全知識,安全意識淡薄,安全操作水平低,自我防護能力差,很容易導致安全事故的發生。
2、安全意識重視不夠。一個施工企業應該從管理人員到施工人員都要有安全意識, 因為建筑工程是一個系統工程, 不管哪一個環節出現了問題, 都會導致工程的延誤,給企業帶來經濟損失。在施工中沒有注意安全管理,就可能會出現高空墜物、物體打擊、觸電、中毒等事故。因此,施工企業應該提高管理人員的安全意識,提高施工人員的準入制度,讓管理人員將建筑施工的安全責任和措施下放到各個施工技術人員、班組長、施工人員,不斷的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才能發揮建筑企業的優勢,解決建筑施工中出現的安全問題。
3、安全管理落實不夠。管理人員作為工程項目的決策者, 對工程安全產生著重大的影響,如果管理人員沒有落實安全管理,導致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分項交底和安全教育針對性不強,給施工安全帶來隱患。
4、安全防護不規范。在房屋建筑工程中, 常常會出現安全防護不到位的地方, 如起重機使用了不合格的鋼索、纜繩, 導致重物墜落, 砸傷現場的施工人員; 高空安全網的質量不符合要求,不能有效的攔截高空墜物,造成地面工作人員的傷亡;未使用標準配電箱或配電箱安裝位置不當,漏電開關參數不匹配,存在部分配電箱內無隔離,都可能會出現安全事故。
三、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提高施工安全意識
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素質是搞好安全生產的基礎。只有通過安全教育培訓才能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使之掌握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增強自我保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強化特殊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持證上崗,同時一般工人、管理人員以及指揮者和各級領導也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和培訓,加強教育,強化培訓,努力實現安全教育,定期培訓各級領導干部、技術人員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認真學習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要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崗前培訓,提高作業人員和管理者的安全防范意識。
2、強化施工過程安全管理
房屋建筑工程項目施工單位的資格上要做好考核工作, 所承接的施工單位應當接受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監督機構的監督管理, 分階段向當地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監督機構申請安全審核。建設工程項目施工單位的項目經理、安全管理人員應當經過上級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后, 持證上崗。
房屋建筑工程項目施工單位應當建立以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為核心的分級負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設立安全生產管理部門, 配備與工程規模相適應的安全管理人員, 并向工程項目派駐項目安全工程師。項目安全工程師負責有關項目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有效運行和實現安全管理目標的人員、物資、經費等資源計劃, 對項目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實施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組織參與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防護設施驗收, 糾正和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驗證預防措施和應急預案。在建設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 監管部門不得要求施工單位違反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進行施工。房屋建筑工程項目監理單位要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方案的安全審查相關內容納入建設工程項目監理范圍, 具體要做到建設工程項目實施安全、質量、進度和投資四項同步控制。
3、健全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施工安全,各項安全設施防護到位,材料質量及防護用品必須符合有關安全標準要求,并且對各項管理制度進行完善。
(1)施工現場班前交底制度。每天開工前班組長履行安全交底制度時,要針對不同情況,實行普遍交底和個別交底相結合, 做好交底記錄。交底雙方都應履行簽名手續, 提高全員的安全防范意識。
(2)施工現場檢查監督制度。施工現場安全檢查監督是一種必要的“執法”手段。第一, 項目經理部必須不折不扣地執行有關規范、標準、規定、實施辦法, 對照標準、規范、規定、辦法, 堅持自檢。對危險源, 找到一處, 整改一處,“以人為本”, 加強現場施工安全管理, 安全員每天進行巡查。第二,加大檢查頻率。企業層次每季度、項目部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 并不定期針對各專項進行檢查, 要建立一套專兼結合的施工安全目標管理控制網絡, 督促施工現場按科學規律組織施工。同時要把施工現場相關單位納入檢查范圍, 實行嚴格的檢查考評。
(3)施工現場經濟責任制度。根據安全考核指標, 企業層次對項目管理目標及管理人員進行考核, 項目經理對作業人員進行考核并在施工現場推行層層負責落實, 劃區分片管理的安全責任制, 實行目標管理。施工現場根據項目管理原則, 簽訂《項目管理安全責任書》、《作業班組安全責任書》, 鞭策施工現場有關單位定人員、定時限、定措施、定目標, 實行“四定”防范。在考評時, 對成績優秀的進行經濟獎勵, 對不合格的進行經濟處罰。
4、保證工程后期安全管理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后期的安全管理工作相當重要, 這關系到房屋建筑工程的完整性, 工程項目后期管理的安全性。
建設工程項目竣工安全管理資料是證明施工現場能否達到建設工程項目安全要求的程度。所提供建設工程項目的客觀檢測資料文件記錄, 是建設工程項目在施工現場能否達到實行全過程安全管理的主要依據, 同時也是房屋建筑工程監督機構對工程項目考核的重要內容。建設工程項目在實施全過程中的安全資料的記錄正確與否, 體現了建設工程項目相關單位對工程項目的安全管理能力和力度。在建設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過程中應有建設工程項目全過程安全記錄, 其中建設工程項目全過程安全記錄應包括以下相關內容: 臺賬、報表、原始記錄等, 并按有關規定去建立、收集和整理, 確定種類、格式;確定安全部門或相關人員, 收集、整理包括分包單位在內的各類安全管理資料, 進行標識、編目和立卷, 并裝訂成冊;安全記錄的貯存和保管, 要有專人負責, 貯存的環境應利于保存和檢索。在房屋建筑工程完工后, 施工單位要對該工程項目進行相關的質量檢測和整理相關資料, 同時要對該工程項目做好相關的建設工程項目竣工施工安全評價, 并向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監督機構提交單位工程竣工施工安全管理資料。
綜上所述,房屋建筑施工安全關系到人的生命,事關重大,只有在國家、建筑行業、企業和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下,建筑施工安全才能得到有效控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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