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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小(Ⅰ)、小(Ⅱ)型水庫工程的運行、調度、管理、保護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小型水庫是指總庫容100萬立方米以上、1000萬立方米以下(不含本數,下同)的小(Ⅰ)型水庫和總庫容10萬立方米以上、100萬立方米以下的小(Ⅱ)型水庫。
第四條按照水利工程“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農村集體組織所有的小型水庫,安全管理責任由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民委員會承擔;使用權歸企事業單位或個體經營的小型水庫,安全管理的責任主要由使用單位承擔。縣(區)政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必須明確各責任主體的安全管理責任,逐級、逐個水庫簽訂責任書,將責任落實到人。各鄉鎮(街道辦事處)水管所(水利所、水利會、水利站,下同),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小型水庫的蓄水、防洪調度、安全檢查、運行管理等技術業務指導和監督工作。
第五條小型水庫工程安全管理實行屬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行政領導負責制。鄉、鎮長(主任)是本鎮小型水庫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轄區內小型水庫安全管理負總責,包括建立管理機構、配備管理人員、落實管理經費、組織搶險和除險加固等。每宗小型水庫要確定一名鎮級黨政領導作為水庫安全管理的具體行政責任人,負責水庫安全管理工作的具體落實,并配備具有相應技術資格的技術負責人。
第六條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必須加強對小型水庫工程的管理和領導,增強責任感,強化安全意識,明確責、權、利關系,確保小型水庫工程的安全與正常運行。
第七條縣、區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所有小型水庫工程安全管理實施監督,提供技術和業務指導,向縣、區政府報告小型水庫的安全狀況,提出監督管理意見,切實履行行業主管部門的職能職責。
第二章水庫管理和保護
第八條縣、區人民政府應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小型水庫組建管理機構或管理隊伍的具體規定。
第九條小型水庫工程管理單位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規范運行管理,自覺接受當地政府和縣、區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監督,服從各級防汛指揮機構的防洪、抗旱調度。當水庫的發電、供水與防洪發生矛盾時,應當服從防洪。
第十條小型水庫必須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定員標準如下:
(一)小(Ⅰ)型水庫配備不少于2人;
(二)小(Ⅱ)型水庫配備不少于1人;
(三)重要的小型水庫可按實際需要組建管理機構。
第十一條小型水庫專職管理員采用聘用制,要求身體健康,具備一定的管理能力。其選聘條件、程序、工作職責、管理與考核、獎懲等辦法由縣、區水利部門根據當地實際制定。聘用人員可由鄉鎮(街道辦事處)水管所統一管理和考核。小型水庫管理人員逐步實行持證上崗制度,專職管理人員須取得《全國小型水庫崗位培訓合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第十二條小型水庫強制推行安全年度檢查制度。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每年汛期前應組織有關專業技術人員對所管轄的小型水庫逐庫進行年度安全檢查,提出檢查報告(內容應包括檢查內容、存在問題及整改意見)。對查出有安全隱患的小型水庫限期處理,將處理方案和處理結果報送縣、區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市、縣(區)水行政主管部門應對檢查情況進行抽查。
第十三條強化安全意識,嚴格運行管理。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觀念,根據國家防總頒布的《防洪預案編制要點(試行)》的規定編制防洪搶險預案,落實搶險隊伍和保障措施,科學蓄水調洪,規范運行管理,確保安全度汛。各縣、區水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各水庫的具體情況,逐宗設定防限水位,并在水庫明顯的位置設立防限水位標志牌。
第十四條切實做好工程的日常巡查、管理、維修養護工作。小型水庫管理單位應遵循水庫工程管理的相關技術標準和《土石壩養護修理規程》(SL210—98)的規定和要求進行規范化管理和維護,每年定期開展白蟻防治。管理單位應隨時掌握水庫運行狀況,發現異常現象和不安全因素時,應當立即報告當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區水行政主管部門,及時采取措施處理安全隱患。
第十五條每宗小型水庫必須建立調度運用、防汛值班、水文報汛、日常檢查、非常檢查、管理人員崗位職責等方面管理制度。具體實施細則由縣、區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制定。
第十六條規范小型水庫綜合經營行為,合理安排水庫使用功能。凡是小型水庫發包經營必須經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意見報縣、區水利部門同意,具有飲用水源功能的小型水庫須報縣、區環保部門同意。原已發包經營權的應報縣、區水利部門備案,凡違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簽訂的經營發包合同均為無效合同。具有飲用水源功能的小型水庫必須嚴格控制發包經營行為,原則上不應發包,不得有《*省飲用水源水質保護條例》所列的禁止行為,水庫的基本資料應報縣、區環保部門備案,原已發包經營權的應按照程序到縣、區環保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禁止在庫區內從事對水質有污染的養殖業務,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向水庫排放有毒、有害等污染物。縣、區環境保護部門負責對飲用水源水質實施監督管理;水利部門負責水資源配置及水土保持的監督管理;林業部門負責飲用水源涵養區內已種經濟林的監督管理;農業部門負責農業種植業、畜禽養殖業的監督管理;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飲用水源水質保護的具體協調和管理工作,建立自查自糾制度,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向縣、區環保部門報告。水庫以防洪、灌溉為主要功能的,不宜發包和租賃經營。承包經營管理者應守法經營,服從防洪、灌溉調度,保障水庫安全運行。
第十七條對存在險情隱患的小型水庫,縣、區政府應當限期除險加固,更新改造。所需資金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多渠道籌集。
第十八條縣、區政府應根據《*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和本地實際,進一步明確小型水庫工程管理范圍和保護范圍及其使用、保護以及禁止行為的具體規定。
第十九條推行水庫降等運行與報廢制度。對符合降等運行或報廢條件的小型水庫予以降等或報廢。需降等運行或報廢的小型水庫,水庫主管部門或所有者(業主)應按有關規定履行報批手續,并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第三章經費保障
第二十條小型水庫管理經費(含管理人員工資、福利、日常維修養護費等)由所在縣(區)、鄉鎮(街道辦事處)和使用單位統籌解決。市、縣(區)、鄉鎮(街道辦事處)三級財政對水庫管理人員經費實行定額補貼,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使用權歸屬企事業單位、個體經營或者具有發電、供水經營性收入的小型水庫除外。市級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由市財政局會同市水利局制定。縣(區)、鄉鎮(街道辦事處)級財政補助資金不落實的,市級財政停止相應補助。
第二十一條小型水庫管理人員工資原則上按照當地勞動力人均收入的標準按月核發,通信及交通補貼實行定額包干,市財政每年安排260萬元,其中考評和培訓經費10萬元,按各縣、區水庫類型和座數實行定額補貼。各縣、區應按規定制定相應的經費補助配套標準,每座水庫每人每年補助不低于市級補助標準。
第二十二條市、縣(區)級補助資金應專款專用,用于小型水庫工程管理人員工資補貼和水庫日常維修養護費補貼,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截留或挪用。
第二十三條各地應理順水利工程供水價格,落實收費辦法,加強水費收取力度,保障水庫管理經費。
第二十四條對于未能按要求落實管理人員及管理經費的小型水庫,由水庫所在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對水庫依法提出安全管理強制措施報縣、區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實施,必要時依法采取強制放空庫容、降等、報廢等措施,確保水庫防洪安全。
第四章罰則
第二十五條小型水庫管理單位、水庫管理人員要切實履行職責,規范管理,嚴格紀律,凡、瀆職、造假舞弊或不作為、亂作為的,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繼續大力度做好“一跑三爭”。進一步完善細化水利項目規劃,謀劃設立前期項目基金,健全前期工作責任體系和管理機制,繼續大力度向上爭跑項目和資金,努力爭取省以上資金10億元,完成固定資產投資2.5億元。2、確保財務收入穩步增長。努力落實增加水利投入政策,建立水利投入增長機制。以“保增長、促節支、保運轉、促發展”為指導思想,圍繞全面完成經濟技術指標、保障重點項目資金需求、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水價調整和制度建設五條主線,加強財務管理和增收節支,使財政收入實現穩步增長。
突出抓好五件大事,實現水利建設新突破
1、確保滏陽河如期實現通航目標。盡快開工實施滏陽河通航工程,展開河道清淤疏浚,并精心組織,倒排工期,掛圖作戰,在2013年3月底完成柳林閘以下段河道清淤疏浚,5月底完成通航段6.5公里河道疏浚和治理,6月份完成游船碼頭和船閘建設,具備通航條件。配合有關部門同步推進規劃設計和橋梁改造、兩岸綠化、夜景亮化、治污截污等工程,6月份實現滏陽河通航目標。2、進一步加快農村飲水安全工作步伐。按照“三年任務兩年完成”的要求,2013年全部解決氟超標問題,即12.8萬人1.2毫克/升以上的氟超標問題,以及污染水、苦咸水、缺水等共計77萬人飲水安全問題,2014年全部解決剩余64萬人飲水安全問題。要積極與省廳溝通對接,努力爭取國家項目資金支持,打破常規加快項目實施,嚴格執行項目建設規程,保證工程建設質量。并建立健全水質檢測制度和運行管理制度,確保工程良好運行。3、開工實施南水北調配套工程。繼續做好總干渠后續征遷工作,重點抓好臨時用地的復墾退還工作,為總干渠工程順利竣工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同時,將工作重點轉移到配套工程建設上來,完成水廠以上輸水管道的初步設計,全面啟動控制性節點工程和水廠及配水管網工程建設,確保實現2014年配套工程與總干渠“雙通水”的目標。4、加快實施“三條紅線”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制定我市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實施方案和考核辦法,構建“三條紅線”指標體系,著力抓好“三條紅線”分縣區指標分解確認,修訂用水定額指標體系,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分階段限排意見。加快地表水監測站網、地下水動態監測站網、水質監測站網、重點取用水戶監控網及市水資源管理信息平臺等“四網一平臺建設”,實施水資源實時監測與管理系統建設,完善計劃用水管理制度,促進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落實。5、大力實施引黃灌區建設。將引黃工程提升到國家大型灌區建設的高度,結合大規模的農田水利建設,疏通引黃總干渠、分干渠,恢復配套支渠工程,完善控制性調蓄工程,使總干渠輸水能力由不足10立方米/秒提高到20立方米/秒,年引水能力由1億立方米提高到2億立方米,灌溉面積由30萬畝擴大到70萬畝,三項指標均實現翻番。并將引黃灌區擠進國家灌區規劃,爭取國家資金支持,建立長效發展和運行機制。
奮力開拓積極進取,開創水利發展新局面
1、確保防汛抗旱和供水安全。強化防汛責任制落實,認真開展防汛檢查,及時修訂各類預案,搞好防汛物資增儲,加強防汛隊伍建設,開展培訓演練,嚴格防汛值班,做好防大汛、抗大洪的充分準備,確保全市防洪安全。充分發揮引黃、引漳、引衛等外調水工程作用,做好生態水網運行管理,增加水資源供給,完成生態水網總供水量4億立方米,在保障工業用水的基礎上,完成地表水灌溉200萬畝次,加上井水灌溉,全年澆地面積1300萬畝次。2、推進重點項目建設。支漳河治理項目,完成南湖分洪閘古建裝飾、水上亭榭等已治理段的配套景觀工程,做好兩岸綠化養護和通水運行管理,并結合中小河流治理項目開工實施王安堡閘以下段治理。滏陽河治理項目,完成北環至北湖、北湖至蘇里段綜合治理,相機開工實施蘇曹村等過村段河道治理。配合省推進引黃入冀補淀工程前期,力爭開工實施南水北調防洪影響處理工程。完成留壘河、魏大館等5條中小河流治理,完成八合、康西等21座重點小二型水庫除險加固項目。做好婁里水庫、洛子水庫、衛河建閘等重點項目前期,篩選包裝小屯閘、鄭二莊閘和沙東干渠治理等骨干工程,爭取國家投資支持。3、推進生態環境建設。以太行山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建設工程、省級小流域治理工程為重點,繼續抓好國家及省水土保持重點縣建設工程,積極開展水土保持生態修復和水源地保護工作,增強水源涵養能力,治理水土流失面積150平方公里。謀劃實施滏陽河馬頭段清淤等工程,推進生態水網綜合開發,修復河渠135公里,綠化河渠180公里,努力將生態水網建成防洪、灌溉、生態、景觀、旅游、交通等多功能為一體的綜合工程。4、持續深入推進農田水利建設。以引黃灌區建設為重點,繼續抓好漳滏河等四個大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項目以及肥鄉引滏和邱縣陳村兩個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項目,推進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現代農業縣建設,加強灌區末級渠系建設和田間工程配套,恢復改善灌溉面積45萬畝,發展節水灌溉面積40萬畝。5、深化行業管理和能力建設。一是繼續深入推進城鄉水資源統一管理,啟動實施涉水事務一體化管理改革,完成我市河、渠關鍵控制點的水位、流量和視頻監測設施的安裝并投入試運行。二是完成中央、省、市三級歲修工程和水利閘橋建設任務,切實加強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和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的審批管理,推進水利工程規范化管理,深化水管體制改革。三是加強水政監察,謀劃成立水利公安機構,爭取出臺《市水網建設與保護條例》,做好漳河上游水量分配工作,加大河道采砂管理和水事違法案件查處。四是重點謀劃落實《岳城水庫塌岸治理工程》項目,加強庫區和移民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做好移民扶持和管理,確保移民穩定。五是積極穩妥推進水利工程處改革改制工作。六是落實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安全隱患排查,嚴防發生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七是做好水利普查各項收尾工作,迎接國家和省級專項檢查和驗收。
關健詞:水利工程;運行;管理
水利樞紐工程項目一期工程涉及貴州省3市(貴陽、安順、六盤水)1州(黔南)1地區(畢節)的10個縣(區、特區)和貴陽、安順市區。工程總投資80億元,年調水量7.41億m2,擬解決貴陽、安順市城區城市供水,以及六枝北部和東部、普定南部、鎮寧北部、關嶺中部、西秀區南部和東部、平壩南部、長順西北部等7縣49個鄉鎮43 426.7 hm2農田灌溉用水和36.35萬頭牲畜飲水。
1工程運行
1.1工程環境及資源環境現狀。 水利樞紐工程水源水庫工程區地處貴州省西北部長江與珠江兩大水系上游交錯地帶的三岔河流域上游區,流經畢節地區的威寧、赫章、納雍、織金,六盤水市的鐘山區、水城、六枝等行政區,流域面積3 492 km2。區內喀斯特巖溶發育、生態環境脆弱,水土流失嚴重,但煤炭等主要礦產資源較為豐富。
1.2工程區工農業生產布局。 三岔河流域煤、鐵、鉛、鋅等礦產資源主要集中分布在中上游六盤水市的水城、六枝等地,區內工業行業主要為煤炭、鋼鐵、電力、有色金屬冶煉、建材、煉焦等,同時還有機械、化肥、釀造、糧油及其他農副產品加工等工業。流域內旱作坡耕地多,農耕基礎條件差。據統計,流域內排放廢水的主要企業有87家,排工業、生活污廢水0.66億m3/年;其中排懸浮物、有機物、氮、磷、石油類、銅、鉛、鎘、六價鉻、氰化物、硫化物等污染物5.2萬t/年。流域區農業及農村面源通過各種渠道排放的懸浮物、有機物、氮、磷等污染物約5.9萬t/年。這些排放物不僅會污染當地水環境,同時一些有機物、氮、磷及成分復雜的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也嚴重影響三岔河干流的水質。
2工程運行存在問題
目前在水利樞紐工程項目的實施過程中。仍存在不少矛盾和問題,若解決不好這些矛盾,一方面會給工程項目本身帶來不利影響,另一方面也將會使工程建成后的有效利用率大打折扣,甚至成為影響整個工程的長期重大隱患。其主要問題有以下方面。
2.1流域水環境問題突出,水源工程河段水質污染嚴重。1工業生產污染。六盤水市的工業主要集中分布在三岔河流域,周邊畢節所屬市、縣工業也有一定分布。環境污染和隱患主要是國有大企業生產排放。水礦、水鋼等6個大型國有企業及部分地方企業已相應建設了廢水處理設施,但有的企業由于設施落后或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廢水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目前區內地方煤炭工業的實際產能已達4 000多萬t,相當于規劃控制總產量的2倍;其中多數企業因不能穩定達標排放或基本無廢水處理設施,而嚴重污染影響區域水環境。2城市生活污染。目前六盤水市5萬m3/d城市污水處理廠及500 t/d垃圾處理場已建成并運行,但轄區及周邊由于設施建設及管理等方面的原因,部分生活污水和垃圾尚未及時收集處理,直接對流域區水環境造成相應的污染影響。3水土流失嚴重。目前流域區上游生態環境質量最差、水土流失最為嚴重的區域除畢節的威寧等相關地區外,主要集中在大灣、大河、汪家寨等3個鎮。但是因行政管轄或經費等方面的原因,該區域基本沒有得到真正意義上的治理,區域生態環境脆弱,水土流失嚴重。
2.2工程灌區和供水工程調節水庫水環境質量不容樂觀。 工程灌區和貴陽供水工程涉及到桂家湖等8座水庫水質,其由于總磷、總氮等營養物指標超標,不能完全滿足國家GB3838-2002Ⅱ或Ⅲ類標準要求。其中桂家湖等4座水庫總磷、總氮等營養物濃度水平都在Ⅳ~劣Ⅴ之間,水質相對較差。因此,工程灌區和供水工程調節水庫目前的水環境質量狀況壓力大。如果工程建成運行后,其長期嚴重污染的水源水與已不同程度污染的調節水庫水污染疊加,可能造成調節水庫原水質受到水源水的二次污染而不同程度下降,從而導致整個供水“受益區”出現新的水質安全等問題。
3工程管理
3.1加強水源保護和水環境規劃、治理,保證供水安全。黔中水利樞紐工程的開發目標是解決黔中地區缺水問題,保障黔中地區用水和糧食生產安全,促進區域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對全省的發展和繁榮具有重要戰略意義。因此,應加強工程區的水源保護、水環境規劃和重點治理,以確保工程供水質量安全。1制定、實施三岔河流域水環境專項規劃和治理方案。貴州省有關部門應盡快重點針對造成三岔河流域水環境問題的主要污染源及生態破壞嚴重的區域,在充分調查的基礎上編制措施有效、操作性強的專項規劃和治理方案。加大投入,抓緊實施,力爭在工程竣工通水前取得滿意實效,迅速扭轉水源工程河段水質污染嚴重的被動局面,確保水源工程供水質量。2加快“兩湖一庫”(紅楓湖、百花湖和阿哈水庫)治理步伐,全面開展調節水庫水源保護及治理。應加快“兩湖一庫”水環境綜合治理的步伐,并以此為契機和突破口,全面開展調節水庫的水源保護及治理。用最短的時間、最有效方法、最經濟的代價,爭取預期效果,全面保證工程系統供水質量。3制定《黔中水利樞紐工程水資源環境保護條例》,強化水源監管。黔中水利樞紐工程是解決黔中地區缺水問題的關鍵性重大工程,為全面保證其供水水量的長期穩定與水質安全,應制定《黔中水利樞紐工程水資源環境保護條例》地方性法規或規章,將工程的水資源環境保護納入法制軌道,強化監管。4將工程的水源治理與保護納入工程概算,確保資金支持。目前,三岔河水源工程河段水質污染嚴重,調節水庫水環境質量不容樂觀,嚴重制約著工程效益的整體發揮,因此解決整個供水工程的水質安全問題刻不容緩。
寧夏地勢南高北低,三面為沙漠包圍,國土面積6.64萬平方公里,全區國地面積全部屬于黃河流域,黃河干流橫貫北部,流程397公里。中部有清水河、苦水河等黃河一級支流,南部有涇河、葫蘆河、祖厲河等二級支流。
寧夏屬典型的大陸性氣候,多年平均年降水量289毫米,年蒸發量1250毫米,平均干旱指數達4.3。當地地表水資源量9.49億立方米,地下水資源量30.73億立方米,扣除地表水與地下水重復資源量28.59億立方米,水資源總量為11.63億立方米。地下水可開采資源量21.53億立方米。平原區地下水與地表水不重復的資源量1.5億立方米,加上國家分配的黃河水指標可耗用40億立方米,水資源可利用總量41.50億立方米。人均水資源量為696立方米。
按自然地理分為北部引黃灌區、中部干旱帶和南部山區。北部引黃灌區面積占25%,當地水資源總量3.69億立方米;中部干旱區面積占42%,當地水資源總量2.14億立方米;南部山區面積占33%,當地水資源總量5.8億立方米。引黃灌區由于引黃灌溉便利,用水總量占全區的90%以上。中部干旱帶由于干旱少雨,土地荒漠化和沙化嚴重,人均占有當地可利用水量僅51立方米,資源型、水質型和工程型缺水并存。
二、主要做法
(一)領導重視、法規健全
自治區黨委、政府把水資源管理和節約用水工作為優化環境、促進發展的重要工作來抓,從法律法規上保障管理力度。面對水資源的枯竭,自治區相繼出臺了《自治區環境保護“十一五”規劃》和印發了《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制定了《關于加強我區河流及湖泊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見》。同時加大了水環境保護的立法工作,在出臺的《寧夏節約用水條例》的基礎上,制定了《寧夏濕地保護條例》、《愛伊河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銀川市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區域水環境綜合整治的工作意見》、《銀川市城市供水節水管理條例》、《銀川市水資源管理條例》、《銀川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條例》。為了合理優化配置水資源,減少地下水開采,銀川市通過建設黃河水廠,利用黃河水替代工業企業自備井地下水,實現了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自去年以來,銀川市對城鎮飲用水源地保護范圍打樁界定,設立了水源地保護警示牌。
(二)水資源管理和保護并重
一是積極開展科學研究,支持社會經濟發展。完成了《自治區水資源綜合規劃》9項專題報告,開展了《地下水開發利用與保護規劃》、《城市飲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規劃》,完成了《寧夏經濟生態系統水資源合理配置研究》、《寧夏地表水功能區劃》等報告。
二是加強水源地保護和建設。自治區政府十分重視城鄉飲水安全問題,積極加強水資源地保護和建設,并把開展以飲用水源地環境保護作為10件為民辦實事之首,進行了一些系列保障飲水安全專項活動。提出了保護措施,要求在2009年底前取締了城市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所有工業企業和規模化畜禽養殖排污口,2009年底前關閉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所有污染源排污口。組織人員普查登記了全區195個入河排污口,排污管理“關口”前移。目前全區城市供水水源地水質基本符合標準。本著“優化優用”的原則,按照“先地表水、后地下水”的用水秩序,合理配置地表水、地下水。利用現有水利工程體系,實施多水源聯合調度和優化調度,保證城鄉供水水量和水質,在地下水超采地區,不準開采地下水。
三是加大水資源保護和水環境治理。從2009年開展《中華環保世紀行——寧夏行動》以來,積極配合自治區人大專項行動,形成了區、市、縣三級聯查行動,水利、環保、監察、經委等多部門聯合行動工作機制。銀川市實施了清潔能源行動計劃,石嘴山市實施了碧水藍天工程,吳忠市大力整治造紙廢水,固原市加快治理馬鈴薯淀粉加工廢水,中衛市積極推進城市水環境綜合整治,2009年全區COD排放量為13.7萬噸,比上年削減2.09%。
四是實施水資源綜合利用工程,提高雨洪水資源利用率。以提高防洪能力,提高水資源效率及城市品位為主要目標,結合城市建設總體規劃,整治靚化了唐徠渠穿銀川市城區段。通過建設艾依河(青銅峽河西總排干)實施防洪及水資源綜合利用工程,使防洪工程、排水工程與濕地保護系統聯用,地表水綜合利用與地下水有效補償相結合,實現洪水、溝水、濕地資源化,變害為利,既變污染排水為清污分離,又有效利用了城市排水及雨洪水資源,恢復了湖泊濕地,改善了城市人居環境。
五是健全取水許可制度,完善水資源論證制度。在全區范圍內實施了取水許可制度,至2009年底,全區發放取水許可證1100多戶。2009年8月1日出臺了《寧夏回族自治區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實施辦法》。對20多個重點建設項目進行了水資源論證,新上項目水資源論證達到100%。
六是強化突發性水污染事件應急監測。寧夏水環境監測部門于2009年6月4日深夜進行了寧夏水環境歷史上的第一次突發水污染事件處置和暴雨洪水測報應急綜合演練。演練單位反應迅速、上報信息及時、數據準確,為今后實戰中,做到為領導決策和相關部門及時提供信息,降低水污染危害和損失打下了堅實的技術保障。
七是建立預警機制。建立了突發性水污染月報制度和快速反應應急機制,頒布了《自治區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試行),制定了《寧夏重大水污染事件應急調查處理決定》,大大提高了處理寧夏重大污染事件快速反應能力。
(三)節約用水管理發展快
1、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啟動試點建設。自治區專門成立了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編制完成了《寧夏節水型社會建設試點實施方案》,確定節水型社會試點期的建設目標和內容。先期開展了綜合試點工作,一是啟動了靈武市、平羅縣兩個縣級節水型社會建設試點;二是首府銀川市開展了創建國家節水型城市活動;三是啟動了中衛市、海源縣和靈武市三個節水型灌區示范區建設;四是啟動了銀川市城市水資源實時監測與管理系統;五是初步完成了三個水權轉換試點項目。
2、以水權轉換為突破口,建立水資源高效利用模式。按照黃委會批復的《寧夏黃河水權轉換總體規劃》,一是制定了《寧夏黃河水權轉換實施意見》、《寧夏黃河水權轉換實施細則》和《寧夏水權轉換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等制度;二是將初始水權指標按生產、生活和生態三大部門分配至各縣市和灌區;三是加快試點項目節水工程建設,完成黃委會批復的三個水權轉換試點項目,合同資金1.51億元,并建成寧東供水工程向馬蓮臺、靈州電廠和甲醇項目提供,有力支持了寧東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設;四是開展了水權轉換相關配套技術政策和專題研究,提高水權轉換的科技含量;五是初步形成了“農業綜合節水—水權有償轉換—工業高效用水”的水資源高效利用模式。
3、加大污水處理廠建設力度,提高非常規水利用率。截至2009年,建成和正在建設城市污水處理廠15座,基本覆蓋沿黃各市縣,設計總處理能力68.5萬噸/日,全區綜合污水處理能力、集污管道總長、污水處理問量,2009年底比2000年分別增長633.3%、64.53%、215.8%。污水處理率達到62.4%,減少了污水直接排放黃河,使得黃河水質逐年好轉,大武口電廠“上大壓小”項目利用污水處理廠中水替代了原地下水源,有效保護節約了地下水資源。
4、改革水價和水費收取制度,促進各行各業節約用水。深化農村水費改革試點工作,實行“三位一體”的水管體制,“三費合一”的水價機制和“一費開票到戶、一票收費到戶”的水費收繳方式,自流灌區成立協會860家,注冊率85%。2009年調整引黃自流灌區水價,農業用水由試點前的每立方米1.95分提高到2.45分,企事業用水水價整體標準比試點前提高了3-5倍,為每立方米2元,其中水資源費每立方米0.1元,水資源費征收率達到90%以上;銀川市、石嘴山市推行了居民階梯式水價和非居民用水的超定額加價政策,特殊行業超定額每立方米達到8.50元,有效地促進了各行業節約用水。
5、大力開展農田水利基本建設,促進田間節水。采取“以獎代補”政策,每年財政拿出近2000萬元資金,調動全區開展聲勢浩大的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實施了灌排設施整治、中低產田改選、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水土保持生態治理、設施農業供水工程建設和高效節水補灌等重點建設項目。
6、推進水務一體化管理,完善節水型社會體制保障。全區共成立了17個水務局,5個地級市全部成立了水務局;相繼成立寧東、太陽山、寧西水務公司,積極推進城市、工業和農業的供水管理體制改革,石嘴山市初步實現了工業、農業和生活統一供水,并實行供水、用水和排水的一體化管理;加快推進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在3個水管單位開展了改革試點。
7、健全節水科技支撐,推進自主創新。開展了《寧夏節水型社會建設試點制度設計與專題研究》、《寧夏水權轉換價格體系研究》、《水權轉換項目區節水監測分析》、《中石油寧夏石化分公司工業綜合節水示范》及《全區工業用水與節水研究》、《寧夏城鎮生活污水及工業廢水資源化研究》等節水型社會建設課題研究。與中國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共同成立“寧夏節水型社會建設研究中心”,為我區節水型社會建設與試點提供系統的科技支撐。
三、幾點啟示和想法
學習借鑒外地的經驗,關鍵是要把他們成功的經驗和做法運用到我們的工作實踐中去,轉變為推動發展的強大動力,以與時俱進的思維方式、艱苦奮斗的創業精神、不斷創新的工作方法、真抓實干的工作作風,努力開創我市水資源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一)在思想認識上,要轉變觀念,按照市委“專業、認真、務實”的總體要求,不斷加強水資源管理工作,科學調度、優化利用、合理開采、節流與開源并重、依法行政做好水資源管理工作,保障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加大科技投入,繼續提高現代化管理水平
積極開展各項水資源項目研究,為政府決策提供可靠依據。加大資金保障力度,對水資源管理工作重點投入,為科學研究、優化調度、現代化管理水平,進一步做好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保障性、完善性、永續利用性的工作,做好水資源開發、保護,濕地利用,城市環境綠化的長遠發展規劃。
(三)管理和保護并重,加強部門聯合執法機制
我市水資源狀況不容樂觀,主要存在的威脅是水質型缺水和資源型缺水,資源型水資源的補給是我市被動性接受的,難以操控,今后的水資源潛力重點應放在城市節水和防止水質型缺水方面。怎樣加強水資源管理和保護、生態綠化工作,是水利及環保、城建、綠化、環衛等部門的共同責任,應共同做好我市經濟發展、生態綠化、資源和人文建設、城市規劃聯合協調執法機制,其中水資源管理重點做好水資源論證和節約用水工作。
【關鍵詞】青獅潭水庫;水源保護;生態修復;技術;管理;措施
1、前言
青獅潭水庫位于桂林市漓江上游靈川縣,是一座集城市供水、農業灌溉、漓江補水、防洪、發電、生態環境調節等綜合利用的大型水利工程,是桂林市重點應急備用水源地。是桂林市水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試點工程“六江四庫四湖一濕地”中唯一一座已建成并發揮重要生態調節作用的大型水庫。水庫水質從建庫至上世紀90年代中期均為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Ⅱ類。90年代中期以后由于水庫大規模的網箱養魚和旅游度假區的開發,致使水質污染日趨嚴重,已降為目前的Ⅲ--Ⅳ類。為切實凈化水庫水質,實現為國際旅游勝地桂林市提供優質水源的目標,對青獅潭水庫實施水源地保護與生態修復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2、青獅潭水庫水源地水質現狀
2.1水庫水環境評價標準及水環境質量狀況
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功能區劃》要求,青獅潭水庫水質目標為Ⅱ~Ⅲ類,水質評價采用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的Ⅲ類水質類別作為評價基準。桂林水環境監測中心提供的青獅潭水庫的水質情況為:2011年為Ⅱ、Ⅲ、Ⅳ、Ⅴ、劣Ⅴ類水質。其中Ⅱ類為3月,Ⅲ類為1、2、6、11、12月,Ⅳ類為5、7、8、10月,Ⅴ類為9月,劣Ⅴ類為4月。2012年為Ⅲ、Ⅳ類水:其中Ⅲ類水質有10個月,Ⅳ類水質有2個月(即6月、11月)。超標的主要成份為:高錳酸鹽指數、總磷、總氮、PH值。
2.2水華現象頻繁,危機初步顯現
水華出現的時段主要在春夏換季、國慶節前后庫水位較低和氣溫升高的時候。主要特征是水體呈黃綠色,透明度低,有粘滑感,懸浮物多,腥味臭味大,有死魚現象。2011年4月1—7日水庫出現了最寬面積為14平方公里水華現象,占當時整個庫水面的73%,庫面死魚量大,水質達到劣Ⅴ類,速度很快,整個水面幾乎成了藍藻的世界。
3. 水源地污染嚴重的原因分析
3.1大規模網箱養魚是造成嚴重污染的罪魁禍首
2010年7月調查表明:青獅潭水庫水面有網箱養魚226戶2970箱,面積68840平方米,比2005年底增加84%,網箱數量大且增長很快。
3.2旅游休閑度假污染水體,燈光誘捕導致藻類天敵的消失
在庫區周邊和入庫河兩岸有29個休閑山莊,庫區有16個采礦點,庫區生活污水、群眾用于生產的農藥、化肥及生活廢水直接排入水庫,致使水庫水質中氨氮、總磷嚴重超標。2010年7月青獅潭庫區有燈光誘捕魚類設施408處,面積60041平方米,對野生大頭魚、白鯽魚等食藻魚種大量捕撈和誘殺,加劇藻類的泛濫,降低了水庫的自凈能力。
3.3管理體制不明,監督缺位
水庫雖然運行了50多年,但工程管理范圍沒有真正地確權劃界,目前只局限于法律層面文字表述。歷史的情況是:上世紀80年代中期之前由水庫管理單位負責水面養殖,80年代后期由地方政府成立聯合管理委員會負責水面養殖,2005年后基本上沒有單位負責管理。由于缺乏明確的管理主體,庫區養殖和旅游管理基本處于無政府狀態,缺乏有效監管。一些別有用心的養殖戶打著庫區移民的旗號趁機而入,為了一已私利或將來獲得政府的拆遷補償,大肆建造網箱,致使水庫網箱面積呈現爆炸式增長。
4.技術和管理措施
4.1總體目標
工程總體目標:2015年青獅潭水庫水源地水質基本達到飲用水水源的Ⅲ類水標準,2020年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100%,水源地水質基本達到飲用水水源的Ⅱ類水標準,水量和供水保證率達到供水生態規劃目標要求。2025年水源地得到有效保護,水源地水質全面達到飲用水水源的Ⅱ類水標準。
4.2技術和管理措施
4.2.1從源頭抓起,實施水源地隔離防護工程。在保護區邊界設立隔離防護設施,防止人類活動等對水源地水源保護區水量水質造成影響,攔截污染物直接進入水源保護區。在水源地周圍選擇適宜的樹木種類進行營造防護林。在入庫河口設置淤積壩、滲濾池、沉沙池、集水設施和水處理設施等,保護農田不被洪水沖刷,防止洪水把污染物帶到庫中,減少泥沙的淤積。推廣應用太陽能殺蟲燈。重點實施生態護岸、水源地隔離防護工程、水源保護區界標、警示標志和宣傳牌、配套設施建設。
4.2.2從生態凈化入手,做好生態修復與保護工程。一是投放生態魚苗(鰱魚、鳙魚、草魚、鯉魚等),完善水體生物鏈。二是在水庫周邊正常蓄水位225m至多年平均運行水位之間的消落區,種植香根草,保護庫岸,凈化水質。重點在三個鄉(鎮)入庫河段,規劃清理阻水屏、河道內源污泥,河道兩側排污口,疏浚河道,整治河岸垃圾場,增加水體復氧,減少污泥、垃圾、污水進入水庫。主要實施內容:生態修復保護、清障截污、生態護岸工程及建立水源地水生態水質監測系統。
4.2.3立竿見影之策,堅決取締網箱養魚。認真貫徹落實《廣西壯族自治區漓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從切實保護好桂林市人民群眾飲用水安全的高度,把整個水庫水面全部按一級保護區標準進行管理。痛下決心,排除干擾,堅決果斷地把網箱養魚和燈光誘捕設施全部拆除。對非法礦山開采企業、廢舊輪胎冶煉加工及違法建筑進行查封拆遷,對上游及庫區周邊度假村、休閑山莊限期整改,確保污水達標排放。
4.2.4長遠之計,體制改革長效管理。及時研究制定保護青獅潭水庫水質的長效管理方案。成立青獅潭水庫水源地保護領導小組,制定水庫水源地保護管理辦法,建立執法機構,明確責任,落實三定方案,確定人員編制、經費。充分發揮庫區群眾的積極性,推廣有利于水質保護的生態養魚,成立養殖合作社,科學管理,群防群治,有效經營。對庫區生產、生活、基礎設施、社會事業進行實地幫扶,形成長效投入機制。對青獅潭水庫綜合治理和水源地保護納入執法監督考核范圍。嚴格按照《廣西水利工程管理條例》完成青獅潭水庫工程管理范圍、保護范圍的確權劃界,以確保水庫工程的安全管理。
4.2.5啟動民生工程,實現青獅潭水庫向桂林市城區供水。青獅潭水庫調蓄能力大,水量豐富,無論是從水量、水資源的分布情況,還是供水位置和工程地質條件看,都完全可以作為城市供水的首選水源地。實施“引青入城”的最大好處是徹底斬斷“備而不用”的觀念,市民也絕對不會自己在自己的水缸里“投料”。為此,建議市政府及時啟動“引青入城”工程(青獅潭水庫向桂林市城區供水)規劃并擇機實施。使這一福庇子孫后代的工程,盡快地造福于桂林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