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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在學生之間,蓄意或者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等造成傷害的。
二、治理校園欺凌的措施:
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開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
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公布學生救助或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并明確負責人;
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涉嫌違法犯罪的,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
三、校園欺凌的主要行為
1.打:打架、斗毆
2.罵:侮辱、中傷、譏諷、貶抑受害者
3.毀:損壞受害者的書本、衣物等個人財產
4.傳:網上傳播謠言,人身攻擊
5.嚇:恐嚇、威脅、逼迫受害者做其不愿做的事
四、校園”小霸王“是如何出現的?
1.家庭過度溺愛,導致任性、驕橫等不良心理。不良家庭環境讓孩子背負過多壓力,催生心理障礙。
2.學校只重視成績而忽視了道德教育。平時缺乏管理,出了事又急于息事寧人。
3.社會暴力影片、游戲等,引起青少年模仿。社會不正之風影響青少年的是非觀。部分媒體過度、過細再現犯罪經過。
4.司法法律界定不清晰,懲戒不嚴。法制教育缺失。
法律規定,14周歲以下屬于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人,讓不少孩子有恃無恐。
五、我國刑法對犯罪年齡的界定
1.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已滿16周歲應當負刑事責任。
3.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搶劫、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責。
4.14周歲以下完全無刑事責任。
六、這些可能是校園欺凌的信號!
1.身體傷痕,孩子身體表面無故出現瘀傷、抓傷等人為傷痕,很可能是遭遇暴力。如果孩子大熱天常穿長袖,可能是想遮掩。
2.個人物品丟失或損壞,如果孩子的鞋子、首飾、文具等個人物品經常丟失或破損,就要留心了。
3.如廁習慣改變,孩子非得回家才上廁所?學校廁所很可能成為暴力場所。
4.自尊心受挫,孩子回家經常帶著傷心、沮喪情緒很可能在學校受到言語誹謗等精神方面傷害。
5.自我傷害傾向,孩子任何形式的自我傷害甚至自殺行為,家長都要高度重視。
6.不愿上學,孩子非常不想上學,甚至逃學、裝病請假,可能是在學校被人排擠欺負。
7.睡眠問題,失眠、噩夢、尿床等問題也是孩子遭受暴力侵害的表現之一。
七、遇到校園欺凌怎么辦?
1.保持鎮定。遇到校園暴力,一定要沉著冷靜,采取迂回戰術,盡可能拖延時間,爭取機會求救。
2.求救。必要時,向路人呼救求助,采用異常動作引起周圍人注意。
3.保證人身安全。人身安全永遠是第一位的??梢栽囍ㄟ^警示性的語言擊退對方,或者通過有策略的談話和借助環境來使自己擺脫困境。但不要意氣用事激怒對方。
4.一定要告訴家長。告訴孩子,如果遭遇校園暴力事件一定要告訴家長,不管遭遇了怎樣的恐嚇,都要告訴家長,不要承受身體和心理上的創傷。
八、家長應該怎么做?
1.穩定孩子情緒,理解和同情孩子。無條件的陪伴孩子,給孩子足夠的安全感。
二年級的同學正在上公共理論課,政教處主任黑著臉走了進來:“王杰、劉曉東、張濤你們3人出來,跟我走!”同學們不知道發生了什么事,小聲議論著。
下課時,政教處主任過來告訴同學們:“3個同學已經被警察帶走審訊,跟這3個同學同宿舍的、參與霸凌同學的人都要做出深刻檢討,并寫出霸凌同學的全部經過。你們怎么能做出這樣的事情,學校會通知你們的家長來解決問題!”政教處主任憤怒地嚷道。那幾個神情緊張的同學低下了頭,因為霸凌同學的事件就發生在他們的宿舍里……
理發引發的宿舍惡作劇
被帶走的3個同學都是班主任眼中的紅人,其中,王杰還是班主任選定的班長。平時,班里及宿舍的大小事務都由班主任指定他們管理,他們在同學中具有極強的號召力和組織力,更是寢室里的“王者”,說一不二。 但慢慢地,宿舍里開始有了一些不正的風氣,一些不服從管教的同學會被他們收拾排擠,3個紅人逐漸形成了自己的幫派。
王杰幾個很看不慣一個叫賈奇睿的同學,覺得他不合群、假清高,還愛告狀。一天,劉曉東很熱情地要給賈奇睿理發,說他的發型不符合學校要求,結果給他理了個“蛤蟆頭”,引來同學一陣陣譏笑。氣不過的賈奇睿半夜趁劉曉東熟睡的時候,剪下了他幾縷頭發。
劉曉東發覺后,便和王杰、張濤帶領同寢室的幾個同學將賈奇睿暴打了一頓。一直到賈奇睿抱頭求饒,他們才停手。李平等幾個老實的同學怕惹火上身,選擇了在旁邊看熱鬧。
第二天,賈奇睿去找班主任告狀,班主任來到宿舍只輕描淡寫地說了一句“以后別再打架了”,就算處理完了這件事。
天黑了,王杰和劉曉東帶宿舍的同學出去玩捉迷藏游戲,他們來到學校一個偏僻的角落,張濤和一個同學趁賈奇睿不注意,用衣服包住他的頭,大聲喊道:“捉迷藏嘍!”話音剛落,全宿舍同學開始對賈奇睿拳打腳踢。
這一次,賈奇睿不敢再去跟老師告狀了,他選擇了隱忍,但他的隱忍沒有換來對方的停手,反倒他們越來越“花樣百出”,宿舍變成了魔窟。
他們的宿舍位于校園邊角處,和其他宿舍隔著一段距離,這讓王杰幾個人霸凌同學時,內心更有“安全感”。每次,生活老師巡視完宿舍后,他們便開始了宿舍里的“魔鬼游戲”。
宿舍里一個性格懦弱、身體單薄的學生程上也被拉進了“游戲”里,他被逼著充當角斗士,向賈奇睿挑戰。由于賈奇睿的身體素質要比程上好,常常把他打得縮在一旁,這時,王杰他們便會蜂擁而上,把賈奇睿狠揍一頓。
不僅如此,程上還被逼著向寢室其他同學“挑戰”,無一例外都招致了被打的厄運。
王杰幾個人意猶未盡,不僅對賈奇睿和程上實施暴力,還常常拿他倆開涮,讓他們嘗肥皂,甚至做不雅動作……時間一長,賈奇睿和程上變得麻木起來,完全沒有了反抗意識,而是任由同學戲弄、霸凌。
到后來,像李平這樣原本比較老實的幾個同學,也開始參與霸凌。
有一次,程上的臉被打得腫了起來,一個同學很同情他,就偷偷建議他去學校醫務室看一下。醫務室的醫生看到程上臉上的傷,詢問發生了什么事。程上撒謊說是自己不小心摔的,但校醫判斷他的傷一定是被人打的?!澳憷蠈嵔淮趺椿厥拢俊背躺喜桓艺f,嚇得跑回了宿舍。校醫追了過去,霸凌事件就此浮出水面。
校園霸凌,那些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
法律點:此次霸凌事件中,霸凌行為人要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
根據《刑法》第17條規定,已滿16周歲的公民,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公民,犯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搶劫、販賣、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公民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16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收容教養。
“本案中的霸凌者都已滿16周歲,經公安機關審訊,王杰等3人多次組織隨意毆打被害人,情節惡劣,已構成尋釁滋事罪,經法院審理,依法被判處拘役6個月到有期徒刑1年的處罰。對其他積極參與者但不構成犯罪的幾個同學,依據《治安管理法》給予10日的行政拘留處罰;對其他脅從參與者給予批評教育。”
法律點:此次霸凌事件中,施暴者的家長以及學校應該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
校園霸凌在本質上是一種侵權行為,當然要承擔法律責任。
依照《侵權責任法》第32條第1款的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因實施欺凌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由未盡到監護職責的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39條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責任。對于損害賠償,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訴請人身損害賠償、精神損害賠償或者財產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