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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醫院內部審計在獨立性與權威性方面較為欠缺
獨立性是審計工作的靈魂,在審計過程中能否保持自身形式上的獨立與實質上的獨立對于審計效率與效果而言,具有重要意義,獨立性對于內部審計的重要性同樣如此。以某醫院為例,該醫院資產總計2億元,年門診量達30萬人次,職工人數達1000人,在內部審計機構設置層面,設立了一個獨立的審計機構,有3名內部審計人員,財務專業出身的2人,其他專業的1人,院長是該審計機構的分管領導,主持管理審計機構的相關事項。醫院院長作為醫院內部審計機構的負責人,審計機構接受醫院院長的領導,往往會使其喪失開展審計工作必須具備的獨立性,審計人員在執行內部審計工作時,需要服從醫院院長的領導,醫院領導同時是醫院財務會計工作的負責人,這種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的人員安排,會對會計信息的充分有效產生較大影響,在這種管理模式下,內部審計機構也就成為了醫院為了迎合管理制度要求的擺設。此時,醫院的管理人員更多的是將審計部門作為財務部門的附屬機構,財務部門與審計部門的獨立性并沒有得到體現,審計部門的監督與評價作用無法得到充分發揮。
(二)醫院內部審計制度在設計層面較為不完善
醫院內部審計制度在設計層面,通常缺乏系統性,審計工作的開展所依據的相關制度較為不完備,內部審計這一醫院的免疫系統沒有在醫院內部形成較為獨立的監督與防控體系。以某公立醫院為例,該醫院的內部審計工作局限于與財務相關的報表編制、財務決算以及醫院物價收費管理等方面,實際上,醫院內部審計的工作維度遠不止于此,醫院的財務收支、設備招標、職工增加、藥品耗材的購買以及醫院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都需要內部審計對其工作進行監督,并對其合規性進行檢查與評價。醫院的審計工作并沒有在醫院的日常運營管理工作中得到體現,事前監督和事中監督機制較為欠缺,事后監督較為乏力,對于內部審計過程中發現的有關問題,在向相關領導反饋以后,并沒有切實有效的制度使相關問題能夠得到有效地解決,使得審計工作流于形式。
(三)醫院內部審計制度在實施層面存在缺陷
當前,大部分醫院在管理的靈活性與時效性層面較為缺乏,醫院審計制度的開展也較為滯后。首先,部分業務的進度較快,審計工作需要較為繁瑣的審計與批復流程,待審計工作得到批準之后,業務已經完成,無法對業務中的相關偏差予以及時糾正。其次,事前評估與事中監督較為缺乏,對于醫院的重大項目,通常是在項目結束之后審計工作才會開展,相關管理人員有可能無法對項目開展過程中的風險進行有效識別,也就無法采取有效的措施進行規避,審計人員的工作在項目開展的過程中無法跟上,使得風險在項目開展的過程中進行消化。最后,內部審計制度在實施的過程中更多的是著眼于醫院業務的開展,對其合規性進行審計,在管理層面審計的作用并沒有得到充分的發揮,監督作用也就沒有得到充分的發揮。
二、解決醫院內部審計在內部控制中存在問題的對策
(一)大力提升醫院審計部門的獨立性
為了使內部審計在醫院內部控制中充分發揮重要作用,切實提升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是必經之路。醫院應該設置獨立性更強的審計部門,將其職能從財務部門和管理者中分離出來。醫院內部審計部門所具備的職能應該高于其他職能部門,只有這樣內部審計部門在醫院中的獨立性與權威才能得以體現。內部審計能夠對與內部控制中的授權與批準制度進行有效的評價與監督,醫院的授權審批事項可以分為常規事項與非常規事項兩種形式,對于日常發生的常規事項的審批,內部審計人員能夠通過執行一定的審計執行,采取穿行測試等方法來進行有效的審計,對于非常規事項,內部審計可以對授權審計事項相關手續是否完備進行更詳細的核查。通過提升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使其能夠對醫院運營過程中的問題能夠及時發現,為醫院管理效率及服務水平的提升保駕護航。
(二)建立健全醫院內部審計制度
在新醫改的大環境下,醫院應該結合自身發展的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改革與發展制度,在內部審計方面,應該立足高遠,對醫院自身的審計制度進行系統化的設計,并在內部審計制度的基礎上,制定出內部審計制度的實施細則,使得內部審計工作能夠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這對于內部審計制度有關工作的順利開展具有重要意義。繼續完善醫院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內部審計工作人員的各方面素質、工作組織程序、步驟以及內審報告質量等進行過程控制、考核以及評價。明確規定每個工作人員的工作職責,加強對內部審計工作人員行為的規范,建立責任制,讓內部審計工作人員高效、公正、及時地完成自己的本職工作。同時,醫院的內部審計部門要適時改進內部審計工作機制,將內部審計工作的目標與醫院的經營目標掛鉤,努力提高醫院內部管理水平和醫院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充分發揮出內部審計的管理監督職能。
(三)從人員與方法著手,解決醫院內審工作的實際問題
特征是一事物不同于其他事物的特質,對于審計風險的特征,大致可歸為以下幾點:(1)審計風險存在的客觀性審計風險的存在是客觀的,它不隨主觀意識的改變而改變。當代審計采用抽樣的方法,即從全體資料抽取一部分比較有代表性且能覆蓋信息使用者要求的樣本,分析審計樣本的特點,以樣本推斷總體特征。但是樣本與總體的特征難免存在差異,誤差在合理范圍內也合情合理。但是以抽樣樣本的審計結果來推斷總體的特征,總是會產生一定程度的差異,同時審計人員要承擔一定程度的作出錯誤審計的風險。若采取詳審的方法,由于企業的經營活動錯綜復雜,審計和管理人員的職業道德等問題,也不能避免審計風險的存在。因此,通過對審計風險的調查研究表明,審計風險不能避免,它客觀存在,我們只能采取防控結合的方式避免由于審計風險而導致審計失敗的發生。(2)審計風險的隱蔽性由于審計風險客觀存在,平時很難發現它具體存在的形式,大多數情況是在風險發生并導致不良后果,才被人們所注意。審計風險是一種不確定性的風險,在實務中,若審計人員作出偏離事實的審計行為,并且沒有造成嚴重后果,也沒有引起相應的責任,那么這種風險就不會被人們知道,這就體現了它的隱蔽性。審計人員也可能只是下意識的去防范,它就沒有轉化為真實的風險。審計過程受到法律環境、執業人員品質和執業水平等諸多因素影響,人們只能在思想上認識它的存在,而不能確切的定性和定量了解。(3)審計風險的偶然性根據審計風險隱蔽性特點可知審計風險隱藏在審計人員沒有留意到的地方,并且它的存在是不定時的,它必然存在,但偶然發生。審計人員無意識接受了這種風險,并可能在無意中承擔了這種后果,因此,它具有偶然性,不固定性。(4)審計風險的可控性審計風險不能避免,也不能事先定性定量的做好策劃,它的偶然性和隱蔽性特征表明審計風險具有可控制性,根據對以往審計經驗以及真實案例的分析,審計人員可以總結歸納風險的類型、特點,以此進行控制,用科學的方法把它控制在一定水平之下。
2審計風險研究意義及國內研究現狀
審計質量的好壞是審計工作的最終目的和結果,隨著經濟形式和內容的多樣化,審計工作也日漸豐富,審計人員的工作任務和責任不斷加大,這就導致審計風險日趨增大。審計風險問題不僅關系審計質量的好壞,也影響獨立審計事業的發展,目前,已成為審計業界密切關注的話題之一。審計風險是現代審計工作必須考查的要點之一,加強對審計風險的理論和案例研究,對促進和保證審計質量具有重要意義。20世紀80年代后,隨著我國對外改革開放的加深,我國從事類似職業者逐漸對審計工作有了一個模糊的認識,并且隨之加深其認識。1981———1986年是我國審計界對審計風險缺乏研究的階段,不論是政府審計機構還是民間審計組織,都對審計風險沒有一個正確全面的理解。因此,在審計實務中,也就忽略了這個問題,導致我國對此研究發展緩慢。從1987———1991年,我國對審計風險有了初步的探索,在這一時期,我國審計體系初具規模,出現了大量的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并對審計理論的研究也開始了初步發展,這是我國審計界對審計風險的研究比較活躍的階段,主要表現為我國在一些專業出版物上發表了一定數量的對審計風險的研究成果,這就標志著審計風險已成為理論界重要研究課題之一。從1992年到現在,我國審計界對審計風險的研究又進入了新的階段,大量的研究成果問世。
3審計風險形成的原因
審計風險形成的原因是各種各樣的,并且在各個因素的相互影響和作用之下,又形成多種復雜的問題。但是我們可以將審計風險的形成原因大致分為三個方面:客觀因素;主體因素;社會環境因素。審計風險的客觀因素,即該因素是由被審計單位造成的。主要包含:被審計單位的會計制度是否完整、會計工作人員是否真正遵守會計規范;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經營狀況是否穩定。審計人員不直接參與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活動,且對于被審計單位所提供的會計資料以及相關的其他資料的真實性并不清楚,而是以這些資料為載體進行間接審計。因此,審計結果的質量水平完全依靠這些資料的真實性和可靠性。一些被審計單位為了達到某種經營目的,很有可能虛報財務狀況,偏離真實,最常見的就是賬賬、帳實、帳物不符,這就會導致會計信息失真,審計人員難免會產生錯判。另一方面,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是審計人員實施審計和監督的基礎,若內部控制不完善,就會直接提升風險指數。企業經營狀況穩健,內部機構設置明朗,經濟活動規范,其審計風險則相應減少。審計風險的主體因素:(1)審計人員的個人理論知識、審計技能和工作經驗等是制約和檢查審計風險的重要因素。在實務中,對審計事項的判斷、審核依賴于審計人員的知識水平和業務經驗,業務越熟練,經驗越多,對審計程序越了解,就越能發現和規避審計風險。如果審計人員的知識水平和業務經驗欠缺,就有可能做出不適當的審計意見,不能揭示被審計單位的會計資料的虛假內容,不能有意識的發現審計風險存在的地方。(2)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問題不僅表現了個人道德品質,更代表了審計行業的形象。現代社會有著各種不同的誘惑,特別是金錢誘惑。一個審計人員如果不能堅守職業道德,為了一己之利而營私舞弊,那么只會導致審計失敗,失去客戶的信任,并對其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造成不良影響。(3)審計主體所選擇的審計方法有缺陷。目前,審計人員基本采取電算化方式,審計方法也大多采取抽樣。由于被審計單位會計資料的復雜化,導致審計人員取證困難,審計工作受到限制。同時,抽樣方法也受到審計人員本身的業務水平限制,工作中難免會出現漏洞,這也是審計風險存在的形式之一。審計風險的社會環境因素包括經濟、法律、政治等影響。這是幾個宏觀因素,也是審計存在的前提。在法制上使審計工作更嚴謹,職責分明;經濟發展帶來審計電算化的發展,使審計工作進行的方便和準確;隨著國際化發展,審計事業也日漸與國際趨同,使審計準則更加規范化。因此,為審計工作提供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對其風險控制也有重要意義。
4審計風險的防控
(一)2011—2013年上市公司財務報表
審計報告意見匯總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公布數據,截止2014年4月30日,共有40家證券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為來自深市與滬市的2534家上市公司出具了2013年年度財務報表審計報告,在這些財務報表審計報告中,包含有2450份標準無保留的審計意見,57份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22份保留意見,以及5份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與此同時,截至2014年4月30日,共有40證券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為來自深市與滬市的1141家上市公司出具了2013年年度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在這一千多份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中,有1096份是標準無保留意見內部控制審計報告,35份是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9份否定意見,以及1份無法表示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
(二)2011—2013年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意見匯總
(三)2011—2013年被出具非標準內部控制
審計報告的上市公司財務報表審計意見匯總同時被出具非標準財務報表審計意見和非標準內部控制審計意見的上市公司2011年沒有,2012年只有6家,在2013年卻達到了21家。
(四)非標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增加原因分析
(1)內部控制缺陷造成影響逐漸增大。近年來內部控制的相關法規細則不斷頒布出來,從框架結構到具體內容不斷細化。尤其是在2014年最新的《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21號——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一般規定》,明確了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構成要素,說明了需披露的內容及要求,并且還提供了可供注冊會計師參考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模板。因此,內部控制評價向著更加規范化、標準化的方向發展。
(2)審計意見的客觀性進一步提高。注冊會計師在內部控制審計方面的專業性越來越高,經驗越來越豐富,同時職業道德也有所提高,敢于披露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缺陷。
(3)企業內部控制重視程度提高。認識到內部控制對于企業發展的重要性,積極接受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內部控制審計意見,并在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中披露,提出解決問題的可行性計劃和方案。
二、內部審計報告與財務報表審計報表案例分析
(一)案例背景
華銳風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風電為主的新能源企業,主要進行不同風電機組的研發、制造和銷售。華銳風電公司在2013年度被同時出具了非標準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和財務報表審計報告。其中,內部控制審計意見為否定意見,財務報表審計意見為保留意見。上海家化聯合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國化妝品行業中第一家上市企業,產品覆蓋化妝品、家居護理用品等,擁有國際水準研發以及廣大的消費市場。上海家化2013年年度審計報告中,內部控制審計意見為否定意見,但財務報表審計意見卻為標準無保留意見。
(二)案例分析
1.華銳風電
(1)華銳風電公司未能對實物資產實行有效控制,在對2013年年末的存貨進行了全面清查后,發現了賬實不符的情況,實物相比較賬面金額,存在126853.54萬元的短缺。由于公司對于存貨盤點結果尚未核對完成,因此,在尚未獲得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的情況下,注冊會計師無法實施必要審計程序,從而對于盤點結果以及由此所影響的存貨、資產減值損失、管理費用等會計科目無法確認。并且在對應付賬款進行函證時,發現了較多往來不符的情形,在該情形下注冊會計師認為無法實施替代程序以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2)華銳風電公司2013年年末在其母公司財務報表上確認了遞延所得稅資產32924.13萬元。但在此之前華銳風電已連續兩年出現虧損。其中母公司在2012年與2013年分別取得利潤總額為-71011.26萬元和-331244.50萬元。因對華銳風電公司未來的盈利情況不確定,注冊會計師認為無法確定這一事項對公司財務報表的影響是否恰當。
(3)華銳風電公司于2013年5月、以及2014年1月分別收到來自中國證監會的兩封《立案調查通知書》,證監會決定開始對華銳風電公司進行立案調查。截至到審計報告簽發日,證監會的相關調查工作仍未結束,因此,注冊會計師無法判斷調查結論可能對華銳風電公司財務報表產生的影響。
2.上海家化
(1)由于上海家化并沒有披露與吳江市黎里滬江日用化學品廠的關聯交易事項,并且于2013年11月收到了來自中國證監會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認定上海家化在2009年至2013年與滬江日化發生的關聯交易違反了相關的法律法規。注冊會計師認為,上海家化對關聯交易未能進行有效控制,并且由于關聯方交易的未能及時識別會影響財務報表中與關聯方有關的數據的完整性以及準確性,導致內部控制設計的失效。雖然上海家化在2013年12月表示對上述缺陷已進行了整改,但因為運行時間不長,因此不能認定整改有效。
(2)注冊會計師認為上海家化在2013年以前及之后與代加工廠發生的委托加工交易在會計處理方法上不一致,由此認定部分上海家化子公司并未建立銷售返利以及運輸費等有關的內部控制。這一缺陷會導致財務報表中涉及銷售費用和運輸費用等相關交易的完整性、準確性以及截止性產生偏差,因此認定相關內部控制設計失效。
(3)注冊會計師發現在2013年12月31日的財務報表中,財務人員將本應計入其他應付款科目的費用計入了應付賬款科目,影響到財務報表多個會計科目的準確性,因此認為上海家化的財務人員的專業素養不夠,造成會計處理的差錯。注冊會計師說明在2013年年度財務報表審計中,已經考慮了上述重大缺陷對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安排和范圍的影響。因此,否定的內控審計意見并未對上海家化2013年年度財務報表出具的審計報告意見產生影響。然而在華銳風電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中看出,由于對存貨等實物資產缺乏有效的內部控制,導致了財務報表審計報告中保留意見事項一、二對資產負債表中的“存貨”“應收賬款”“資產減值損失”“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會計科目產生重大影響,這些重大缺陷都是屬于財務報表層次產生的。因此可以看出,內部控制審計意見與財務報表審計意見關系緊密,內部控制財務報表層次的缺陷會對財務報表審計報告意見產生重大影響。
三、結論
論文提要:本文分析了企業內部審計風險的成因并提出一些控制風險的措施。隨著經濟的發展,內部審計不可避免地出現了一些松弛,其產生的原因有主觀和客觀兩個方面的原因。主觀方面主要有內部審計獨立性的缺乏、素質不高、審計程序不合理等,法律規范的不完善以及環境方面的差異等客觀原因使得內部審計風險錯綜復雜。基于以上原因,本文提出了控制的措施,以使得內部審計更有效率,更大限度地規避風險。
一、內部審計概述
隨著經濟一體化的進程,審計在維護市場秩序、提高經濟效益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內部審計指部門或單位內部獨立的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依照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程序和方法,對本部門、本單位的財務收支及其經濟活動進行審核,查明其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并提出建議和意見的一種經濟監督活動。內部審計風險是指財務報告事實上存在重大錯報、漏報,或者企業經營管理上存在的弊端,或內控制度存在重大漏洞缺陷,內部審計人員經過審計未能發現或失察,而提出不正確或不恰當的審計意見,審計對象及其相關方面遭受損失或損害,并由此引起審計主體承擔責任的風險。為了有效地防范和避免審計風險,應對內部審計風險進行科學的分析和深入研究,從而保證內部審計事業健康發展。
二、內部審計風險的成因
(一)內部審計的主觀風險
1、內部審計機構缺乏相對獨立性。內部審計機構是單位內設機構,在本單位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工作,為本單位實現經營目標服務。因此,內部審計的獨立性不如外部審計,不可避免地受本單位的利益限制。內部審計的組織形式也反映出其獨立性的弱化,有的單位把審計機構設在財務部門中,有的把審計機構和監察部門合并在一起,有的單位由分管錢財物資及賬目的人員兼任審計崗位,有的單位領導既領導財會工作,又領導審計工作。因此,企業的內部審計很難站在客觀、公允的立場上對企業的財務狀況做出客觀、公允的評價。
2、內部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不能適應目前的工作需要。審計人員的素質包括思想政治素質、職業道德素質、業務技能素質、工作態度及心理素質,內部審計人員素質不像專業的審計人員那么高,很難客觀地做出公正和無偏見的判斷;另外,內部審計人員配備普遍不足,有的人員缺乏專業培訓,人數也難以滿足審計業務的需要。同時,相當一部分審計人員改革創新意識比較弱,審計理念還停留在傳統審計上,大局意識和風險意識不強。
3、內部審計程序和方法本身隱含的審計風險。許多企業內部審計制度不完善,如審計機構缺少事前的審計計劃,事中的審計程序和報告前的審計復核,審計工作底稿不完整,一般只記錄審計問題事項,而未記錄審計人員認為正確的審計事項,使得審計復核、審計質量控制無從入手,這都使內部審計質量得不到保證,風險防范意識薄弱。
(二)內部審計的客觀風險
1、內部審計法律制度不健全。內部審計目前只有20世紀八十年代審計署頒布的《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1989年制定,2003年修訂),法律級次明顯偏低,可操作性差,存在著滯后現象。這樣,內審人員在進行審計時,只有依據經驗和知識進行分析判斷,在某種程度上嚴重影響了審計結論的權威性和正確性,因而大大增加了審計風險。
2、審計對象的復雜及審計范圍的擴展,加大了內審風險。現代組織由于經營規模的擴大,經營業務的日趨復雜,使得內審對象的范圍逐步擴展,為內部審計帶來了更多的困難。這里差錯和虛假的會計資料摻雜其中,失察的可能性也隨之增大;內部審計業務也已不再局限于財務收支審計,還包括經濟責任審計、內審業務的拓展、使審計人員承擔更多責任和風險。3、企業的外部環境導致的審計風險。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特別是經濟全球化及國際化程度的加深,使企業經營環境變得日趨復雜,企業經營風險也大大增加。經營風險的存在往往引發更大的審計風險,對內部審計人員提出了更加嚴峻的挑戰,加劇審計風險的產生。
三、內部審計風險的控制
現代內部審計不再是監督檢查式審計,而是參與式審計,審計人員不僅要善于發現問題,而且更要善于解決問題,提出相應的建議和改進措施,幫助經營管理人員加強內部控制,改善經營管理,以完成所負經濟責任。要做好內部審計工作,應針對以上原因做好如下幾點:
(一)提高內部審計的地位,增強其獨立性。內部審計的獨立性是內部審計質量成敗的重要因素,企業在設置內審機構時應堅持兩條原則:一是獨立性原則。這是設立在內部審計組織機構最重要的原則。在這個原則指導下,內審組織機構在組織人員、工作和經費等方面應獨立于被審計單位,獨立行使審計職權。不受股東、總經理、其他職能部門和個人的干預,以體現審計的客觀性、公正性和有效性。二是權威性原則。這是內審工作充分發揮作用的另一個關鍵因素,主要體現在內審組織機構的地位和設置層次上。內審組織機構的組織地位和設置層次越高,權威性越大,內審的作用就發揮得越充分。
(二)不斷提高審計人員素質,增強其風險意識。各內審部門要制定長遠的培訓計劃,加大培訓力度,培養內審人員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廉潔奉公的職業道德,并使其不斷更新知識,提高內審人員的審計查證能力、審計協調能力及表達能力,提高分析、判斷和預測經濟活動的能力,以適應新形勢的需要。最后,還應強化審計人員的風險意識,在審計工作中始終將審計風險作為確定審計項目、審計重點、審計程序、審計結論的判斷基礎。
(三)加快有關審計法規制度建設。國家應抓緊制定、頒布內部審計法規和內部審計業務準則,以統一內部審計執業規范,降低審計風險。在中國經濟走向世界的同時,內部審計還要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盡快同國際慣例接軌,以謀求長足的發展。
(四)建立健全審計組織自身的內部控制制度
1、建立全面質量控制制度。全面質量控制是內部審計機構合理保證所有內部審計活動符合內部審計準則的要求而制定的控制政策和程序。主要包括職業道德原則、專業勝任能力、工作委派、業務操作規程、考核與評價、監控等。
質量標準是質量控制的基礎。古語云“不以規矩,不成方圓”,企業內部審計質量控制也一樣,需要有一系列的法規制度進行規范和約束。因此完善我國企業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法規制度體系,讓企業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有“法”可依,是提高企業內部審計質量必須面對和需要解決的現實問題。企業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法規制度體系應是多層面的,既要有國家層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也要有證券交易部門的規定和行業標準,還要有企業層面的管理制度,只有這樣才能形成有效的規范體系。在企業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法規制度體系中,既要有保證審計質量的審計管理方面的制度,也要有保證項目質量落實的業務操作規范,還要有強化質量保證的監督、檢查、考核、評價、責任追究等制度。從執行力角度講,法律具有強制執行的屬性。在法規制度體系中,首要的是在國家法律層面要有明確的企業內部審計及其質量控制的規定,因此相關政府部門、內部審計協會及企業要共同努力,推動和促進內部審計質量國家立法。其次,要建立具有權威性和執行力的企業內部審計質量標準體系。這一體系既要有管理標準,也要有實務標準;既要涵蓋審計程序,也要包涵實體控制。同時要積極探索發揮行業管理作用,強化行業標準的執行力,使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行業準則真正在企業落實。再次,企業要進行制度細化,一方面落實上位制度的規定,另一方面對上位制度作必要的補充。制度要具體,要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只有這樣,才能在實際工作中得以有效執行。
二、抓住審計工作重點
(一)把握影響審計質量的主要環節
(1)重視立項調研。調研環節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是編制審計項目計劃的基礎,如果調研不到位或方向把握不準,就難以提出高質量的立項計劃,從而錯過符合決策層和管理層需要以及提升企業經營管理水平或增加企業價值的項目。因此,必須了解宏觀政策、管理層需求、經營管理的薄弱環節,并在分析評價調研成果的基礎上,為立項提供參考依據。(2)科學編制計劃。審計計劃是企業內部審計部門開展工作的重要環節,審計計劃的好壞,直接影響到項目實施的效果,高質量的審計項目往往來自高水平的審計計劃。企業內部審計計劃的制定,必須著眼宏觀,立足微觀,既要落實和執行政策,維護國家法律政策的權威,又要圍繞企業中心工作,體現決策和管理需求。只有將兩方面有機結合,才能產生切合本企業特點和企業急需的項目計劃,只有做到這一點,項目實施后才會產生達到或超越預期效果,從而體現出項目的高質量。(3)強化實施監控。審計項目的實施過程是項目質量控制的重要環節,在這一環節中,項目的組織與實施對項目質量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任何一個審計項目,如果實施環節控制不好,就不可能產生高質量的審計產品。在這一環節中,審計組構成、審前調查、審計實施方案、現場查證共同影響著項目的質量。實施環節質量體現的最終載體是審計實施方案和審計工作底稿。審計方案指導審計實施,對審計質量有著直接的影響。工作底稿的質量控制是審計項目質量控制的重中之重,因為它是審計成果——審計報告、審計處理——審計決定的編制依據。實踐表明,審計組成員的經歷、經驗和技術水平,直接影響查證的深度和廣度,所以審計組成員的構成,對審計項目的質量有著舉足輕重的影響。在審計組既定以后,項目的組織實施就是關鍵性的質量控制。在這一過程中,影響審計工作質量的主要是審計人員的敬業精神、主審的技術指導程度和組長的組織把控水平。(4)精心編制報告。盡管審計報告是基于審計工作底稿,但兩者質量之間并不存在必然的同向關系。即使有了高質量的審計工作底稿,也不一定產生高質量的審計報告,原因在于編制審計報告也需要技術和技巧。審計工作底稿帶有一定的專業性,有的底稿非專業人士難以看懂;而審計報告一方面不應是工作底稿的簡單疊加,要用簡短的語言對工作底稿作概括描述,反映底稿的重要內容;另一方面審計報告要表現出通俗性,要能使非專業的人員看得懂。要達到這一點,報告編制、審核的質量控制也就成為必然需要。另外作為企業內部審計,報告一定要有及時性和富有建設性,否則容易形成事過境遷,達不到應有效果,從而影響內部審計的總體質量。(5)強化整改跟蹤。企業內部審計的目的不僅僅是為了發現問題,其根本目的是為了防范經營風險、規范和促進企業管理、提升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基于此,企業內部審計質量控制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環節——督促整改。盡管整改的主體是被審計單位,但絕不能輕視審計部門在這個環節所起的作用。現場整改是體現審計成效的最佳方式,在不具備現場整改的情況下,審計部門要督促跟蹤,直至完全整改。因為如果問題得不到整改,會影響審計的宏觀質量;所以對審計整改環節實施控制,是內部審計質量控制不可缺少的環節。
(二)掌控影響審計質量的關鍵要素
(1)嚴格遵循審計程序。按規定程序開展審計是進行審計質量控制的基礎。企業內部審計,要遵循程序合規原則,依照規定的程序、流程開展工作,既包括工作步驟、順序,也包括履行各種手續,如先通知后審計,進入信息系統之前的申請與審批,底稿的復核和簽字確認,報告的交換意見等。(2)核清審計事實。以事實為依據是審計工作的一項重要原則,因而“事實清楚”是企業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基本要求。要做到事實清楚,就必須滿足審計所揭示的問題、事項或反映的情況是客觀存在、實事求是的,而非模棱兩可、含糊不清或主觀想象的。(3)獲取充分可靠證據。用證據說話是審計質量控制必須把握的原則。審計所認定的事實,必須有充分、可靠的證據加以證明,才能保證得出客觀的審計結論。因此,企業內部審計要重視審計證據的收集。作為證明事實存在的證據應首選直接證據,只有在直接證據無法取得或無直接證據的情況下,才可運用間接證據,且要有兩個及兩個以上的間接證據加以相互印證,形成證據鏈,才能加以認定,否則就會有審計質量風險。(4)依法依規準確定性。對審計查出問題給予準確定性,是審計部門進行責任界定和企業進行責任追究的客觀需要,因其涉及對相關事項、人員的處理,政策性強,因而也是企業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重點。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必須依照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最相適應的條款定性。對于同一事項,如果出現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規范規定相矛盾或不一致時,按照“上位法”優于“下位法”、“特別法”(即專項規范)優于“普通法”(即一般規范)、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優于企業制度的原則適用和定性;如果相同級次的規范對同一問題有不同定性及處理規定時,按從輕原則適用。否則就會有“申訴”、“翻案”的質量風險。(5)正確發表審計意見。發現問題只是解決問題的開始,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找出解決問題的辦法,才是高質量審計的體現。因此,審計意見與建議成為企業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關鍵要素之一。審計報告所提意見或建議切忌空洞、就事論事,意見或建議不但要有針對性、可操作性,更要富有建設性;要能“以小見大”,立足企業全局,著力從體制、機制等方面,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或意見。
(三)重視審計復核、推行審計審理
(1)強化內部復核。審計復核是指在審計組內部通過對審計項目實施過程中工作產品(如底稿等)或具體事項(如證據等)的復查、核對,進行審計質量控制的方法。復核就其實質來說,既是核對,又是把關。就審計項目而言,復核主要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進行,由主審指定的人員和主審、組長完成,是一種過程控制方法。在審計人員的工作產品正式上交前,通過強化復核,可以及時發現問題,采取糾正或補救措施,能夠有效防止或減少上一流程(環節)的錯誤流向下一流程(環節),從而起到對審計項目質量控制作用。需要強調的是,復核必須是實質性的、而非程序性的履行形式需要;只有對審計人員的工作進行了形式符合性、程序合規性、內容真實性等實質性的復核審查,才能起到對審計項目質量控制的作用。(2)實行審計審理。審計審理是指由審計部門專設機構或人員,在審計項目實施完畢后,對審計組提交的審計報告以及審計過程中形成的審計實施方案、審計工作底稿等審計資料進行檢查、審核、把關的質量控制過程。實行審計審理是進行審計質量控制的有效方式。目前我國多數企業內部審計還未建立審計審理制度,這說明審計審理的作用還沒有被人們充分認識。在審計項目形成最終審計報告前,通過審理,對審計項目的組織與實施過程、中間產品(如審前調查報告、審計實施方案等)、審計產品(審計工作底稿、審計報告等)及其形成依據,從程序、實體等方面進行審查、核實,可以及時發現質量控制方面存在的不足,有利于進一步采取補救措施,糾正錯誤,從而降低審計質量風險。審理可以分級次,如果企業內部審計部門具備分級審理的條件,擬實行分級審理。程序的審理應側重于合法、合規性,實體的審理應側重于內容的真實性、證據的可靠性、定性的準確性、審計意見建議的適當性、可行性和具有形式要求事項的符合性。
三、創新審計質量控制方法
(一)推進技術進步
推進技術進步就是將先進的技術手段、方法運用于企業內部審計工作,借以提高審計水平、審計效率,促進審計質量提高的質量控制方法。推進技術進步既要在審計裝備、審計方法、審計手段等方面進行技術革新,更要在審計人員技術運用上進行層次提升。一方面企業要隨著控制技術、管理水平的提升,適時進行審計裝備的升級;另一方面企業及其審計部門要不斷適應新技術、新管理的變化,積極研究開發與之相適應的審計軟件,進行審計手段、方法的升級改進。只有這樣,才不至于出現審計的軟、硬件條件落后于企業生產管理現狀,才能為審計質量控制提供基礎條件。
(二)推行標準模板
推行標準模板、實行審計工作標準化是進行審計質量控制的有效方法之一。企業內部審計部門可以在技術成熟的審計領域,對以往工作成果或發現的問題進行分析、總結、歸納、解剖,提煉出具有規律性和可格式化的因素,制作成模板,供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使用或作為判斷參考依據。運用標準化方法,可以實現不同審計人員在工作要求、工作標準相統一的情況下,得出的審計結論不會有大的差異;由于標準是統一的,這樣既可以減少人為因素的影響,又能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同性質事項的質量控制,并為同類項目質量控制進行橫向比較提供了可能。
(三)采用專業分工
現代企業內部審計專業性越來越強,在人員配備具備條件的情況下,內部審計部門可對審計人員進行專業化分工,如確定專門人員從事信息系統(IT)審計,將審計人員分為現場查證人員系統分析人員等,這樣一方面有利于審計人員進行知識、經驗的積累,做精做透專業工作;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企業內部審計質量控制。
(四)運用專家指引
專家指引就是在不具備由專家組成審計組的條件下,讓審計專家和業務專家承擔審計項目中的主要和專業工作,其他審計人員作為專家的助手,在專家的指導下開展工作,這樣可以較好地解決審計人力資源不足情況下的審計質量控制問題。
(五)引入外部評價
盡管企業內部審計是監督部門,但目前普遍缺少對企業內部審計的監督。因此,探索對企業內部審計開展監督,將外部監督、外部評價引入企業內部審計及其質量控制,是現實條件下促進企業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有效辦法之一。相對于企業內部審計部門來說,對企業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狀況有發言權的外部機構有企業決策經營機構、被審計單位、外部審計和各種專項檢查。決策經營機構能夠從審計報告反映的內容、深度以及審計意見的層次,判斷出審計項目的總體成效及質量。被審計單位最了解自己的底細,對審計是否真實、客觀地反映了問題以及審計意見是否切中要害、是否科學合理最有感觸,因而對企業內部審計的質量控制狀況有話語權。外部審計和各種專項檢查能夠從不同方向,運用專業標準,對企業內部審計已審過的事項作出專業的評判,從而比較得出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狀況。
四、健全考核激勵機制
(一)加強審計管理
再完善的制度如果得不到有效執行,無異于廢紙一張。因此強化制度的執行力是企業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關鍵所在。只有強化審計過程各環節的質量檢查與考核,才會促使企業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步入良性循環的軌道,需要企業內部審計部門加強審計管理,通過建立質量管理臺賬等形式,進行質量考核資料積累;通過嚴格的質量考核,推進各項質量控制措施的落實,為審計質量控制營造好的環境和氛圍。
(二)完善激勵機制
人都有滿足自尊的需求,企業內部審計質量控制可以利用人的這一特點,通過完善獎懲激勵機制,將經濟手段和精神獎勵措施運用于審計質量控制。一方面要依據審計質量和審計工作量的考核結果,確定審計部門、審計人員的經濟待遇、職位提升、職稱晉升、績效獎勵;另一方面要暢通審計人員流動機制,將經過審計工作鍛煉的高素質人員交流到業務、管理等崗位。這樣既有利于調動審計部門和審計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又能提高審計部門的責任感和審計人員的事業心、責任心,從而促進審計質量的提高。
(三)實行責任追究
審計質量責任追究是指在發生審計質量問題時,追查對審計質量控制負有責任的部門或人員的相應責任。實行審計質量責任追究,對因工作不到位或工作失誤,以及未履行或未正確履行崗位職責,而導致審計工作未達到預定目標或者出現嚴重錯誤、遺漏重大事項等審計質量事故的審計部門或人員,進行相應的問責,有助于提高企業內部審計部門和審計人員(包括審理人員)的工作責任心,從而對審計質量的控制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五、提升審計人員素質
(一)優化審計人員結構
隨著企業內部審計業務的拓展,審計涉及的領域越來越廣,有些審計事項具有很強的專業性,如果以非專業人員從事專業性強的事項審計,絕不可能達到查深、查透的水平,也不可能獲得高質量的審計成果。所以企業要進行內部審計人員結構優化,一方面要將高素質的人員充實到審計隊伍中,另一方面要合理確定審計隊伍中審計、財務、工程、法律、管理等不同專業人員的比重,并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適時進行調整,為企業內部審計部門進行質量控制創造條件。
(二)培煉人員勝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