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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節放假通知范文一】全體員工:
根據國務院對20xx年國慶節的放假通知精神,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現將我公司國慶節放假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1、放假時間:放假調休共2天,10月8日(星期六)上班, 10月9日(星期日)上班。10月1日(星期六)至7日(星期五)放假休息,共7天,
2、請各位根據自己的工作性質及進度,對節日期間的工作進行計劃安排,如需加班請提前將《加班申請書》由領導批示后交前臺備案,如需請假請提前將《請假申請書》由領導批示后交前臺備案,謝謝大家配合!
3、放假之前,請各部門關好水電、鎖好門窗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節假期間外出游玩請關注天氣變化,注意安全。
祝全體同仁國慶節快樂!
行政部
20xx年09月××日
【國慶節放假通知范文二】各單位:
國慶節即將來臨,為做好節日工作,使全體職工度過歡樂祥和的節日,現將放假及相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按照國家有關國慶節放假規定,經公司研究決定:
10月1日(星期六)至7日(星期五)放假休息,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上班, 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二、各單位要全力做好節日期間的生產經營組織工作,加強協調,抓住銷售的黃金季節,確保生產經營任務完成。
三、加強節日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和措施。加強環保、勞動紀律管理,做好節前安全大檢查工作。
四、妥善做好節日職工生活安排,積極做好“送溫暖”及困難職工走訪工作,營造良好的節日氛圍,加強和諧企業建設,增強企業凝聚力。
五、加強節日期間的值班工作,務必保證通訊暢通,堅持報告制度。請各單位于9月30日前將國慶節值班表報公司辦公室。
特此通知。
【國慶節放假通知范文三】20xx年國慶節將至,根據國家20xx年國慶節放假時間統一安排,我司具體放假時間如下:
一、10月1日(星期六)至7日(星期五)放假休息共7天,其中:10月8日(星期六)上班, 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二、各部門自行妥善安排好放假前工作,9月30日下班前務必切斷水、電源,關好門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三、節日期間,全體員工需保持手機開機狀態,確保緊急情況聯系暢通。
四、放假期間如需加班的部門,請在9月30日下午6點前將加班人員安排表報至綜合管理部×××處。
溫馨提示:放假期間,請大家注意人身和財產安全!預祝全體同仁度過一個愉快、歡樂、祥和、安全的國慶節!
特此通知!
20xx年9月××日
【國慶節放假通知范文四】各位同事:
20xx年國慶節將至,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時間: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 ,10月8日(星期六)上班, 10月9日(星期日)上班。,其余時間照常上班和休假;
二、放假前請妥善安排好相應工作,離開前請整理好自己的辦公區,關好門、窗及公司辦公設備;
三、請大家在放假期間注意出行安全,假期結束之后請大家按時返回公司上班;
祝全體同仁國慶節快樂!
多名受訪的華為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為)員工向《望東方周刊》記者表示,此事與兩年前華為“買斷工齡”事件看似無關,實則相仿。
在靠近華為的一處岔路口,“富士康一華為”的指示牌懸掛高空,兩家公司分別坐落兩旁。近年來,因兩者神秘和低調的姿態,被外界稱為“中國最大最神秘的兩家制造和科技企業”。兩家公司也曾經因為“員工跳樓”事件,成為熱點。
在華為廠區,可以看到來來往往的員工行色匆匆,一副倉促景象。晚上八九點,一些剛剛結束加班的員工拂去一天的疲憊,坐上隨時等候著的公司班車,歸去。
9月,富士康正在實施大舉內遷計劃的時候,對面的華為卻在高歌猛進,再一次展開奮斗夢想。
14級以上員工被要求“自愿”簽署
2010年8月下旬,一份神秘郵件進入華為部分中高層干部郵箱,“公司倡導以奮斗者為本的文化,為使每位員工都有機會申請成為奮斗者,請您與部門員工溝通奮斗者申請的背景與意義,以及具體申請方式。在他們自愿的情況下,可填寫奮斗者申請,并提交反饋。”
在華為的部分員工看來,這封郵件所述的“自愿”,并沒有想象中的那樣簡單,“我一個IT部朋友已經簽了,我們研發部還沒動。”華為國內研發部李大巍看著同事們簽字時,心懷忐忑。
李大巍向《望東方周刊》透露,領導口頭傳述,簽字與否,都平等對待,只是后期分紅、配股會傾向于奮斗者。據他了解,“奮斗者協議”在簽署之后,員工待遇不會有大的改觀,如果不簽,就會被當成吃大鍋飯的人,待遇下跌。
李大巍告訴本刊,該公司員工有20多個等級,中層干部集中于13到16級。這次調整,公司14級以上員工被要求“自愿”簽署“成為奮斗者申請書”。簽訂之后,將會放棄帶薪年休假、非指令性加班費和陪產假,以此保證自身成績考核達標和獲得相關分紅、配股。
這項奮斗者申請制度首先是從公司老員工開始推行,“因為他們大多有了孩子,產假和陪產假不再需要。”李大巍向本刊介紹,老員工有房有車,生活穩定,此前,帶薪年休假和加班費,他們也基本上沒有享受過,所以,首先讓老員工簽署會比較容易。
幾年前,任正非在《華為的冬天》一文中說道,“如果你不能正確對待變革,抵制變革,公司就會死亡……在改革過程中,很多變革總會觸動某些員工的一些利益和矛盾,希望大家不要發牢騷,說怪話,特別是我們的干部要自律,不要傳播小道消息。”
“簽后獎金5萬,不簽就只有1萬”
華為駐海外的員工周文科向本刊記者介紹,他工作的地方,高層已經全部簽完,目前正推向中層干部。
周文科注意到,申請“華為奮斗者”有一個必備條件,需要添加“我申請成為與公司共同奮斗的目標責任制員工,自愿放棄帶薪年休假、非指令性加班費和陪產假”這句話。
而奮斗者與普通勞動者的待遇有著較大差距。
周文科說,做了“普通勞動者”,一年也只多出半個月的假期,“奮斗者”在年末會獲得相當于半年工資的年終獎金,甚至更高,而普通勞動者的獎金只相當于一個月薪水,比如簽后獎金5萬,不簽就只有1萬。15天將會損失幾萬元,誰會愿意?
周文科說,這項協議的設立,歸根結底,還是與華為企業文化有著內在聯系。一個月前,在第三屆APEC中小企業對話世界500強財富論壇上,華為高級副總裁、黨委書記周代琪發表演講,闡述華為的奮斗者文化內涵,“華為在企業管理流程上,以奮斗者為本,不讓奮斗者吃虧,企業懶漢的懶惰只會使企業落后。”
“每年將有一部分員工會扣去獎金”
在深圳市梅林關,一個毗鄰華為的小區里,聚集著許多華為人,一些新員工大多在此棲身人住。湖南人周伊一年前離開了華為,華為給周伊的第一印象至今令他印象深刻,“華為在深圳市郊一條高速公路上居然有特設出口。”
周伊說,這也側面證明了華為的強大,與華為長期推崇的文化和奮斗者理念有關。
本刊記者在華為《新員工文化培訓教材》一書中看到任正非如此闡述華為文化:“一個高新技術企業,不能沒有文化,只有文化才能支持她的持續發展,華為的文化就是奮斗文化……”
一語中的,正是此因,華為得以持續發展,“奮斗”成就了千萬華為人。在成功背后,華為人奮斗的考核肌理,外界卻鮮有人知。
華為駐某省的一名中層技術人員易峰向本刊介紹,華為有一整套詳細考評制度。考評等級大致分5級,5%~10%的人在A級,40%~45%在B級,40%~45%在C級,剩下就是D級和E級。D級員工將扣除年底獎金,而E級員工將預示著淘汰。如能獲得A級,在經濟上就相當可觀,B、C級也能過上體面的生活,“在華為,每月薪水對員工來說,只是零花錢,收入大頭都在年末配股,年終獎。”
按照分級制度,不同級別之間年終獎發放額相差一倍甚至數倍,如果按照年末分紅的比例來算,一般B級員工獎金算正常水平,A級是B級的15~2倍,C級則只剩B級的一半。
周伊對華為收入頗為看好,“想要有好的收入,就得努力奮斗。”否則,就只能收獲淚水和悔恨。因為,每年華為將有一部分員工會扣去獎金。
細分的等級和評定的標準,主要取決于員工一年的工作情況,而“加班”處于重要位置。易峰介紹,在華為,加班制度早年就已經成為習慣,近年來,華為出現的一些意外事故,才讓公司有所警惕。
2006年,華為員工胡新宇因勞累猝死。事后,傳說華為主要領導說道,“員工中患憂郁癥、焦慮癥的不斷增多,令人十分擔心。”
較為極端的例子是,2008年3月,短短10天之內,先后有兩名華為員工因不堪壓力跳樓。此后,華為也開始加大對加班加點的約束。
加班是重要考核
周伊向本刊記者介紹,具體的年終獎金和分紅、配股的發放,需要綜合員工的等級、績效進行評估,程序繁瑣,難以詳述。周伊稱,華為員工一共分為20多個等級,而加班一直是公司的一個重要考核標準。
華為加班分成平時加班、周六調休加班。華為中層技術人員易峰介紹,平時加班就沒有加班費一說,除非是重點項目。正常加班到八九點,申請不到加班費,“現在簽訂奮斗者協議之后,年假徹底沒有了。”
受訪的多名員工向《望東方周刊》記者表示,這種加班奮斗,與此前鬧得沸沸揚揚的華為“買斷工齡”事件有著內在聯系。2007年,華為安排7000多名工作滿8年的員工實行買斷工齡,按照“N+1”的比例給予一定補償,之后更換工號重新入職。
此事曾引發內部討論和外界質疑。周伊說,“目的是為了讓所有員工都能保
持一種‘奮斗者’的狀態。”
從深圳市區前往華為的路上,一塊“富士康一華為”的指示牌顯得尤為顯眼。東邊華為,西邊富士康,兩者分屬深圳龍崗區布吉鎮和深圳寶安區龍華鎮,均建于1988年,掌門人任正非、郭臺銘都有從軍服役經歷。
有著類似經歷的兩名掌舵者,不謀而合地以低調姿態應對媒體。9月8日,本刊記者前往華為看到,除了一塊巨石上標有“華為”兩字,華為廠區門口難以覓到其標識牌。富士康也是同樣的低調,不對外開放,卻在“跳樓”事件后,躍入公眾視野。
其時,富士康集團副總裁程天縱對媒體說,經過分析,發現大部分跳樓者都是很少回家、和家里聯系不多的年輕人,“我們提供機會,讓他們擁有回鄉發展的權利。以后我們也將以當地人作為員工的主要來源,讓家庭溫情、親情網來取代我們布置的保護網。”
程天縱向媒體透露,上述舉措是富士康內遷的因素之一。另外,過去富士康員工的收入主要來自加班,但現在員工需求已經改變了,集團已定下目標,要讓員工的總收入不降反增,且減少其加班時間。
“變相強迫加班,違反勞動法”
9月10日,本刊記者聯系華為公司宣傳人士于杰。“我們也在做這方面的工作,這(奮斗者一事引起網絡討論)對華為也不利。”他表示,會跟北京同事聯系,并向公司領導匯報。
隨后,一名自稱公關公司的張姓女士來電,她對本刊記者說,受華為相關人員委托,向本刊了解詳細情況。最后,她告訴本刊記者,華為一直以來和媒體接觸甚少。
據相關資料顯示,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三條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有法律人士認為,華為所謂“奮斗者協議”,實質是一種直接剝奪帶薪年休假、產假陪產假的行為,更是在變相強迫加班,違反勞動法。
“買斷工齡”和“奮斗者協議申請”,正在成為華為奮斗的基石,受訪的華為員工對此只能表示無聲反抗。
就在帖子初現網絡的當天
2010年8月26日,正是特區深圳進入“而立之年”。
在深圳孕育和成長的華為,開始步入其發展的快車道。
“就用這10多天假,讓我們陪陪家人,讓我們的家庭穩穩當當,和家人有感情交流,沒有后顧之憂,不是更好地促進工作嗎?”李大巍的言語帶著傷感。
此前,一些自稱是華為家屬的人在網上紛紛留言,希望華為員工能夠多一點時間陪伴家人。
華為在海外的員工周文科覺得無助,“為了十幾天的假期,放棄年終幾萬塊的獎金,誰都會選擇‘自愿’申請當奮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