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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軌道交通外部效益分析
1.1城市軌道交通經濟效益
1.1.1直接經濟效益城市軌道交通直接經濟效益包括以下幾個來源:①車票收入;②車站及沿線廣告收入;③車站及上蓋物業開發,這一部分物業將由當地地鐵公司所持有經營,收入直接歸屬于地鐵公司。
1.1.2間接經濟效益城市軌道交通間接經濟效益主要包括:①周邊地產升值。軌道交通工程的建成與運行,極大提高了沿線區域的可達性,縮短了乘客交通出行的時間,地產價值也獲得了較大的提升。②道路交通與其它基礎設施的節約。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后分擔了較大的交通運量,減少了市政道路的建設以及公交車輛購置的投入,并可以節約建設停車設施所需花費的成本。③促進周邊經濟的發展。其可以帶動相關建筑工程專業經濟的發展。
1.2城市軌道交通社會效益城市軌道交通的社會效益可以概括為兩點:①提供快捷安全的出行方式。②提升城市的整體形象,增加城市對外來企業和游客的吸引力。
1.3城市軌道交通環境(資源)效益城市軌道交通是一種低污染、低能耗、高運量的交通工具。低污染體現在沒有尾氣排放且噪音污染相對較小;低能耗指單人每公里所消耗能源較小。同時能更有效地利用土地資源,減少交通擁擠。
2城市軌道交通建設融資模式的探討
2.1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開發受益群體及受益關系分析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開發過程中受益群體及受益關系。
2.1.1乘客列車的乘客是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的最直接受益人,相比傳統的交通出行方式,乘坐城市軌道交通出行可以節約出行時間,提高時間利用效率,同時出行的安全性也有所增加。乘客乘坐城軌的成本包括:①乘車成本,即車票費用。這筆費用直接流入到城軌運營公司。②住房價格上升的成本,由于城軌的開發能有力帶動沿線周邊的房價,若乘客想有效的享受交通帶來的便利,則需要承受相應住房價格上升的成本。
2.1.2地面道路使用者隨著軌道交通的運營,地面交通得以改善,擁擠程度降低。
2.1.3政府政府的獲益主要包括與城軌開發的有關稅收以及土地出讓金。對于城軌沿線的國有土地,政府以土地出讓的形式獲取一次性收入;而稅收則涵蓋了整個開發周期,特別是當沿線物業進行多次轉讓或再建設時,政府可獲取多次稅收收益。除此之外,由于城軌的替代效應,可以減少公交車輛的購置費用及管理費用,減少相應的停車設施費用,減少道路的擴建以及維護費用等。
2.1.4沿線物業持有者城軌沿線的原有物業的持有者,可以獲得一筆高于獲取物業成本的轉讓或安置費用。這筆收益由沿線物業的持有者獨自持有。
2.1.5房地產開發商由于本次研究僅限于城軌開發相關收益,因此僅限于與城軌同步開發或晚于城軌開發的地產項目。由于城市軌道的開通提高了交通便利同時帶動了周邊經濟的發展,使得大部分房地產開發商可以獲取相比其他地段更高的利潤率,是城軌開發的主要受益對象之一。房地產開發商的成本主要包括土地開發成本以及向政府所需繳納的稅費。其中土地開發成本中土地出讓金占據較大比重。根據以上分析發現,受益群體都可以從城市軌道交通項目獲取相匹配的收益,除原物業持有者以外,其他幾類受益群體都需付出與收益相關的成本。因此總體來看,成本和收益的分配較協調一致,能夠實現“誰出資,誰受益”的原則,而出現的問題主要集中在項目如何短期內獲得較大融資,從而降低項目整體融資風險。
2.2城市軌道交通融資模式探討
2.2.1傳統模式該種模式即由政府主導,政府同時負責投資與經營。該種模式下由政府牽頭成立項目法人公司,并由政府向項目公司注入自有資金,同時剩余的資金缺口以項目公司的名義進行銀行貸款或其它融資活動。該種融資模式下,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的最終收益都指向政府,實現出資與受益的相統一,但由于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的投資額限制的影響,會影響整體項目的進度,增大了政府的融資風險。
2.2.2以項目主導融資模式該種融資模式主要以項目為主導,項目開發建設模式大多采用BT、BOT或PPP等模式,在該種模式下,私人部門的資金能夠有效在項目開發的早期投入到項目建設當中,能夠有效緩解政府的資金壓力,平衡融資風險,加快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的建設進度。
2.2.3項目資產化融資模式該模式下是將未來建成項目資產化,通過在證券市場發售證券的方式進行融資。如1998年上海地鐵為建設地鐵2號線,發行了共5億元總量的債券。該種融資方式進一步拓展了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的融資渠道,提高了項目的整體融資能力,與此同時也減輕了業主方的融資壓力。但該種融資方式特別是股權融資的方式容易受到金融市場波動的影響,提高了項目整體的金融風險。
2.2.4TOD開發模式TOD(Transit-OrientedDevelopment),即公共交通運輸導向的土地開發模式,強調以公共交通為主要交通方式、將土地利用與公共交通系統緊密結合,實現城市土地的集約化利用及發展。在該種開發模式下,政府通過出讓城軌沿線的土地一級開發與二級開發權來吸引私人部門進行投資,通過土地一、二級開發的收入來補償城市軌道交通建設的成本。該種開發模式能最大程度發揮私人資本的使用效率,減少相應的交易成本,提高項目整體的收益率。
3結論
本文從對城市軌道交通項目所產生的外部效益進行分析為出發點,堅持“誰受益,誰出資”的原則,對城市軌道交通項目的受益群體進行分析發現,受益人所消耗的成本與收益基本上是相匹配的,所需要解決的問題是如何在短時間內實現大量的融資并能有效控制融資風險。最后根據現有的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項目的融資模式進行了簡要的分析。
作者:謝國龍賈鵬單位:中交城市軌道交通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