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社會科學概念管理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摘要:社會科學概念是社會科學哲學研究中的一個基礎問題。波普的社會科學概念有三個基本的規定性:有限理性、規范律與自然律的結合、科學理性與自由民主的某種統一。波普的社會科學概念一方面是規范主義的,與傳統科學概念保持了一定的連續性,另一方面又具有開放性的能動特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會本體和波普哲學思想的特點。波普的這一概念突出反映了整合西方理性傳統與自由民主傳統的嘗試,也反映了社會科學領域科學與人文相互結合的某種趨勢,在當代具有重要的意義。
關鍵詞:社會科學概念波普
Abstract:Theconceptionofsocialscienceisfundamentaltothestudyofthephilosophyofsocialscience.ThispaperanalysestheconceptionofsocialsciencedefinedbyPopperwhichhasthreecharacteristics:thelimitedrationality;thecombinationofthenormativelawandthenaturalone;theunificationofthescientificrationality,freedomanddemocracy.WhilePopper’sconceptionisnormativistic,andkeepsthecontinuityofthedevelopmentofthetraditionalconceptionofScience,itisopenandmotilewhichreflectsnotonlythecharacteristicofsocietyrealityandPopper’sphilosophyinsomeways,butalsothetendencyofthecombinationbetweenthescientificandhumanisticperspectivesinthemodernsocialscience.
Keywords:theconceptionofsocialscience,Popper
社會科學的概念問題,是社會科學哲學研究中的一個基礎問題。它回答什么是社會科學的問題,回答社會科學的基本規定性是什么的問題。所以,也可以說是社會科學的劃界問題,其重要意義是勿庸置疑的。波普作為20世紀最有影響的一位科學哲學家,對這一問題進行了比較深入的研究。雖然他的科學哲學思想在國內介紹和研究都比較早,但他的社會科學哲學方面的思想我們卻研究得不夠。本文即是對他的社會科學的概念作一初步的分析,以紀念這位杰出的哲學家誕辰100周年。
(一)
波普社會科學概念的第一個規定性是有限理性。有限理性的內涵可以從兩個角度進行分析。第一個角度是說,這一理性指向有限域而不是無限域,或者說指向經驗領域,在經驗可供作為基礎的范圍內運用,因而其結果是有條件的陳述。在這一意義上,有限理性也就是經驗理性。經驗理性的運用就是經驗科學,也就是自然科學意義上的科學。理性,如果指向無限域,雖然還可能是某種理性,但已經不再是科學理性。正是在這種意義上,波普不贊成社會科學的任務必然是作出歷史預測的論點,認為“那些廣遠的歷史預言根本不在科學方法的視野之內”,該論點“是出于對科學方法的嚴重誤解,尤其是出于無視科學預測與歷史預言之間的區別。”因為從科學的性質和對象來說,普通的科學預測是有條件的,而歷史預言是無條件的。“長遠的預言只有當它應用于可說是完全孤立的、穩定的和周期性的系統時,才可能從有條件的科學預測中引出。而這些系統在自然界中是罕見的;現代社會肯定不是這樣的一個系統。”“科學預測與歷史預言這個意義上的預測不是一回事。”
為強調有限理性的經驗屬性,波普反對方法論本質主義(methodologicalessentialism)的觀點。這一觀點認為“‘科學’的任務是去發現和描述事物的真正本性,即隱藏在它們背后的那個實在或本質”。波普認為,實驗社會科學的方法論不應當是本質主義的,而應當是語詞主義的。“方法論語詞主義認為,科學的任務是描述經驗中的事物和事件,是‘解釋’這些事件,即借助一些普遍規律來描述它們。……方法論語詞主義者把語詞看作實現這個任務的輔助工具,而不是看作本質的名稱。”這兩種主義在實踐層面上反映為兩種態度:一種是,只有首先判定歷史的未來進程,才能有明智的政治行動;另一種是,政治的科學基礎是按照我們的愿望和目的來創造或改變各種社會建構所必需的事實知識,“社會工程師把社會技術視為政治的科學基礎”。
認識有限理性的另一個角度是指向理性本身,即對理性本身的能力作出有限性的判斷,并把這種判斷視為科學理性的基本規定。波普說:“科學方法的問題主要是認識它的限度:在不能給予證明之處,它不提供證明;在它只能提出個人觀點之處,它不妄自稱之為科學。”波普通過贊揚蘇格拉底的智慧來闡明這種有限理性,說這種智慧就是確認“我知道得多么少!”。他認為,這是真正的科學精神,有人把蘇格拉底這種態度解釋為當時缺乏科學成就所致,實際上只表明他們不理解這種精神。波普把理性的自我批評精神視為科學精神的必要成分,把確認理性的有限性作為科學精神的內涵甚至科學精神最重要的方面來看待。他不贊成對理性的有限性作一種外在的理解,即認為它是理性受到外在因素限制或障礙而導致的有限性。不是,它恰恰是理性本身的規定性,離開了這一特性,科學也就不再是科學。正因為這種有限理性的態度,波普認為“在一切事情上,我們只能通過嘗試和消錯(trialanderror),通過犯錯誤和改正錯誤來學習”。
波普還把這種有限理性與教條主義、權威主義和絕對主義的理性觀念進行對照分析。他認為,蘇格拉底的智性主義是反權威主義的,這不僅因為蘇格拉底承認人與人之間有著共同理解的媒介即“理性”,而且還因為他用助產的方法來進行教育,幫助學習者掌握科學精神。波普強調,“只有表明自己確實具有未受教育的人所缺乏的那種自我批評,才能證明自己是真正的教師。”蘇格拉底試圖用這個方法把人們從教條主義的昏睡中喚醒。絕對主義的理性對自己沒有這種清醒的態度。它認為,任何理性行為都必須確定目的和手段,而最終目的是必不可少的。這種絕對理性還相信有合乎理性的方法可以一勞永逸地確定這個最終目的,因而它將導致教條主義的固執態度,其結果是失去科學理性。
承認理性的有限性并不意味著否認理性在社會研究中的作用。波普反對理性對社會生活無能為力的觀點,反對有些人譴責理性甚至指責理性是我們時代的社會禍害的觀點。他認為,就其存在形式而言,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是相似的,“一切理論的或概括的科學都使用的是同一種方法,無論它們是自然科學還是社會科學”。“這些方法總是包括提供演繹性的因果解釋,并包括檢驗(以預告的方式)它們。這有時侯也被稱為假說演繹方法”。在對這一方法的邏輯結構的解釋上,波普與亨普爾和奧本海姆相近,使用了“解釋的覆蓋律模式”,并對此作了對稱論題的說明。當然,波普的假說演繹法是體現有限理性的,如他所說,“它對于它所檢驗的任何科學陳述都沒有得出絕對的確定性”在《社會科學的邏輯》一文中,波普對此強調,所謂科學的客觀性在于批評方法的客觀性,進一步的,還在于批評的邏輯工具——邏輯矛盾——是客觀的。就理性的作用而言,他說,“按照所概括的方法論,系統的逐步工程將有助于我們通過嘗試和消錯的方法來建立一種實驗社會技術。我認為只有通過這種方法,我們才能著手建立實驗社會科學。”
有限理性的立場反對兩個極端:一方面,它反對唯理性的立場,反對認識上的絕對主義、教條主義;另一方面,它又堅持對理性的信任,不僅在自然的范圍內,而且在社會生活中相信理性運用的必要和作用。用波普的話說,“我們必須相信人類理性,同時又要提防教條主義;我們必須拋棄厭惡理論(misology)(即對理論和理性的不信任),也要拋棄制造智慧偶像的那些人所采取的神秘態度”。
(二)
波普社會科學概念的第二個規定性是承認社會本體的特殊性,承認規范規律的存在,認為社會科學是規范規律與自然規律的特定結合。波普認為,如果看不到這一點,如果不能區分自然規律和規范規律,則將導致“幼稚的一元論”;同時,如果看不到規范規律的約定也不是任意的,看不到在社會建構中,規范規律和社會學規律(自然規律)是密切交織在一起的,則將導致科學在社會領域的不可應用或某種純粹的工具主義。
波普基于社會科學研究對象的特殊性,認為自然規律與規范規律有以下區別:在內容上,自然規律描述自然現象的規律,如天體運動規律、重力規律、熱力學規律等;規范規律則是以社會規范、禁律和命令的形式出現,即禁止或要求某種行為方式。在性質上,自然規律描述某種嚴格的、不變的規律性,這一規律是不可更改的,也是沒有例外的。“它們既不可以被違犯也不可以被執行。它們不在人的控制范圍內,盡管我們可以利用它們用于各種技術目的”。規范規律則與之不同,“規范規律,不論法律的頒布或道德的命令,是可以有人來執行的,而且是可以更改的。它可以被視為好的或壞的,對的或不對的,可接受的或不可接受的;只有在比喻的意義上,它才能被稱為‘真的’或‘假的’”所以,自然規律和規范規律之間的區別是一種根本性的區別,它們之間除了有一個相同的名詞之外,沒有什么共同之處。波普給予這種區分以一種歷史的說明。他認為人類發展之初是“幼稚的一元論”。在這一階段,違反規范性的禁忌而受到他人的制裁同在自然環境中的不愉快經驗相互混淆,因而自然規律和規范規律尚未加以區別。“幼稚的一元論”是“封閉社會”的特點,隨著部落制的瓦解,人們認識到禁忌在不同部落中是不同的,它們是由人施加和執行的,這時,規范規律和自然規律就被區別開來了。這種區別的觀點被稱為批判的二元論或批判的約定論,它們在希臘哲學的發展中以自然和約定的對立形式反映出來。
波普強調,批判的二元論沒有低估規范規律的重要性,也沒有因為規范是約定的就斷言規范‘純屬任意的’。批判的二元論僅僅斷言,規范規律是可以由人來創造和改變的。“說規范是人為的這句話,是在如下的意義上說的,即我們不能把規范歸咎任何人,而只能歸咎我們自己”。規范的約定性,并不排斥它們的可評價性,、可比較性、可改善性。只是這樣做時不能忘了,這些規范標準仍是我們創造的,只有我們才負有采取這些標準的責任。這些標準不是在自然界中發現的,正是我們自己把標準施加給自然,從而把道德引進自然界。人們的決定與事實有關但不能從事實推出(或不能從事實命題推出)。所有的道德決定都涉及某種事實,尤其涉及某種社會生活事實,但對于所有的社會生活事實,都可能作出許多不同的決定。即使有些決定由于和自然規律或“不可改變的事實”相矛盾而被淘汰,也不意味著人們的決定可以在邏輯上從這種‘不可改變的事實’推出。
波普一方面將事實和決定、自然規律和規范規律、自然和約定區分開來,試圖說明歷史領域的特殊性;另一方面又強調:約定不意味著任意,社會生活中除了存在規范規律外,還存在著自然規律。波普說:“規范是約定的或人為的這個觀點,表明了其中包含著某種任意的成份,這就是說,可以有不同的規范系統,但其中可以選擇的并不很多”。“人為并不意味著完全任意。”譬如,人類創造了語言、音樂、詩歌、科學等諸多新世界,而其中最為重要的應當是對于平等、自由和援助弱者的道德要求世界,因為許多道德決定涉及他人的生與死,相比較而言,藝術領域中的決定則遠遠不那么迫切和重要。所以,這里的價值擺布并不是完全任意的。關于社會生活中的自然規律,波普指的是近代經濟學理論中提出的規律,如國際貿易理論、貿易循環理論等。這些規律以及其它重要的社會學規律與社會建構的作用相聯系,它們在社會生活中的作用,相當于杠桿原理在機械工程中的作用。“建構的組成需要一些社會規律知識,而這些知識又使建構所能做的事情有所限制(這些限制多少和諸如能量守衡規律相似,這個規律等于說,我們不能制造一臺永動機)。但是,從根本上說,建構的創立,總是明確遵守某些規范的,以心目中的某個目的來設計的。”“在社會建構中,規范規律和社會學規律(自然規律)是密切交織在一起的。”
(三)
波普社會科學概念的第三個規定性是科學理性與自由民主的某種統一,波普的社會科學概念是包含自由民主的特定內涵于其中的。
波普首先從社會本體和社會生活主體的角度對此進行了說明。正如社會本體具有規范規律一樣,社會本體的真正內容是個體,社會生活的主體是個體,因此社會科學如果它是科學,就必須體現這種真實。波普說:“社會科學的任務乃是在以描述的或唯名論的詞句來審慎地建構和分析社會學的模型;那就是說,是以個人的以及個人的態度、期望和關系等等的詞句來進行的”在另一地方他又說:“我們必須根據個體的行為、相互作用、目標、希望和思想,根據個體創造和保存的傳統來理解所有的集體現象。”波普從本體論角度說,“所謂的社會整體并不是經驗的對象,基本上都是流行社會理論的公設”正因為如此,個體的自由屬性必須包含在研究這種本體狀態的社會科學之中。
波普也從理性與自由民主某種統一的角度進行說明。他認為,民主的架構和自由、平等的確立都離不開理性的運用。“民主的基礎必須在于對理性的信念,在于人道主義。”理性是人之根據:“正是你的理性使你成為人;使你不僅僅是一堆情欲和愿望;使你成為自足的個人,同時使你能夠宣稱你就是目的。”理性還是人與人之間某種關系的說明。蘇格拉底關于人類理性是普遍的交流媒介的思想,關于智性誠實和自我批評的觀點,關于正義的學說,都體現了他的平等主義的精神,也有助于他把個人看作目的的信念。
波普還從社會背景上闡述理性與自由民主的統一。他把理性、自由民主與開放社會聯系起來,而把與之相反的東西與封閉社會聯系起來。他認為,以人道、理性、平等和自由為宗旨的文明,“是從部族社會或‘封閉社會’及其對巫術的順從到釋放人的批判能力的‘開放社會’的過渡”的產物。”所謂“封閉社會”是神秘的或部族的社會,“而每個人都面臨個人決定的社會則稱為開放社會”波普從歷史的角度指出,在修昔底德所處的同一代人之中,掀起了對理性、自由和博愛的新信念,它就是開放社會唯一可能的信念。哲學的興起可以解釋為封閉社會及其神秘信仰的衰落的一種反應,它實際是用理性的信念來取代已經衰落的神秘信念。波普把理性與自由的統一歸結到開放社會形成的背景上,從社會根源和發生機制上對社會的理性運用給出了新的解釋,使得社會科學與某種特定的社會結構聯系起來。
波普的上述解釋反映了他的社會科學概念是事實判斷與價值判斷的某種統一。他對柏拉圖的批評也鮮明地表現了這一點。他認為,柏拉圖發現他那個時代的人處在民主主義興起的社會革命的嚴重壓力之下,并發現社會的變化和分裂造成了他們的嚴重不幸,這反映了他在社會學方面的深刻見識。但是他試圖阻止變化并回到部族社會去則是完全錯誤的。“我們絕不能回到封閉社會的所謂純樸和美麗中去。我們的天堂夢想是不可能在塵世上實現的。我們一旦依靠我們的理性并使用我們的批判能力,我們一旦感到個人責任的召喚,和促進知識增長的責任的召喚,我們就不會回到順從于部族迷信的狀態中去。”基于這一點,波普反對給“官員以充分的權力來塑造人們的思想,管制科學教育,從而用國家的權威來支持專家的虛假權威,并且千篇一律和習以為常地教授被視為權威的學說,以致毀滅科學,摧殘科學的探索精神”。波普心目中的社會科學是科學理性與自由民主的某種統一。
(四)
綜上所述,波普的社會科學概念具有兩方面的特征:
一方面,它是規范主義的,甚至是一元論的,與傳統的科學概念保持了一定的連續性。波普對理性作用的肯定,對有限理性的經驗規定,對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使用同一種方法的說明和統一的科學概念立場,都表明了這一特征。
另一方面,波普的社會科學概念又具有某種開放的能動特征。這一特征既反映了波普哲學思想的特點,也反映了社會領域不同于自然領域的特點,還反映了當代社會科學研究中科學與人文相結合的趨勢。這是值得我們注意和深究的地方。
首先,波普的社會科學不是理性的圓滿,而是有限理性。科學是理性的產物,經過啟蒙時代以后,這似乎已經成為人們的一種常識。然而,常識也可能隱藏著某種錯誤。因為按照這種觀點,好像是理性愈多,科學性也就愈強,如果理性達到無限程度的話,那么科學性也就達到了極致。波普認為,這種觀點恰恰使科學走向了它的反面。理性的無限性和絕對性并不是科學本身的規定性,而是導向非科學的特性。理性的適度存在,是科學的基本規定性。承認理性的有限性,是科學存在的基本條件。波普在社會科學概念的確立上采取了有限理性的立場,既反對絕對理性主義,也反對理性虛無主義。一方面他肯定理性在社會研究中的地位和作用,另一方面又將理性的有限性視為科學本身的規定性,從而使得社會科學始終保持自身存在的度。所以,波普這里的科學就其規定性來說不是一個封閉性的圓滿,而是一個有限的因而需要開放發展的體系。對于這一體系發展的途徑,我們已經很熟悉,就是波普的否證;通過否證,科學得到發展并確證自身。雖然有限理性的思想在古希臘時期就已發韌,康德對有限理性也作了兩分法的界定,但把有限理性與社會科學直接聯系起來,把前者作為后者的規定性,并通過有限理性對社會科學的發展給予某種辯證性質的說明,這是波普工作的一個特色。波普的思想在其它哲學家和經濟學家那里得到了呼應。哈耶克從本體論的角度說:“我們所努力為之的乃是對理性的捍衛,以防理性被那些并不知道理性得以發揮作用且得以持續發展的條件的人濫用。這就要求我們真正地做到明智地運用理性,而且為了做到這一點,我們必須維護那個不受控制的、理性不及的領域;這是一個不可或缺的領域,因為正是這個領域,才是理性據以有效發揮作用的唯一環境。”赫伯特•西蒙刻畫了經濟學中的有限理性概念,自他以后,有限理性已經成為經濟學的一個內在規定,成為當代經濟學發展的一個有力的生長點。比如最近阿里•魯賓斯壇的《為有限理性建模》,就是通過演進博弈和貝葉斯概率的方法對有限理性下的經濟行為進行了新的描述。
其次,波普社會科學概念的開放能動特征也在于,它肯定了規范規律的存在,從認識和價值兩個層面上肯定了科學理性與自由民主的內在關聯。規范規律就內容來說是一個彈性范疇,它刻畫了社會領域中的特有現象,本身具有某種可選擇性、能動性。它的存在表明,由于社會領域的能動性狀,它的表達也具有能動性。按照波普的看法,科學與自由,恰如一個硬幣的正反面一樣,是互為表里的關系。在這一意義上,自由就不可避免地在一定度上被包容于社會科學之中,成為社會科學的研究對象,并通過一定的范疇對其進行描述。也正因為此,社會研究中的科學和人文的視野也就都有其存在的某種合理性。E•薩米爾•奧爾曼曾說:“科學的視野提供了一個統一的科學視野,它的科學概念是實證的,定量的、應用的和積累的。人文的視野則強調社會的概念,堅持社會科學的主觀的,解釋的,多元的和非積累的概念。每一視野都分別具有它們自己的調查和數據證明他們的社會科學的元理論。重要的不是兩個視野之間的選擇,而是社會科學工作者調和與利用相反視野的能力”。波普對兩種規律的描述,雖然是初步的,有些地方也顯得模糊,而且它似乎也更加傾向于“盎格魯—美利堅”的科學傳統,但它的確在一定程度反映了兩個視野兼具的可能,這對于社會領域研究中科學與人文視野的結合不失為一種概念性的框架考慮。
第三,如果說,波普從科學與人文相結合的視野試圖揭示科學與自由的內在關聯,并以自然規律和規范規律相結合的形式予以刻畫,在認識的層面上反映了波普對于社會科學的理解,那么還應該進一步了解的是,這種理解并不僅僅限于認識的層面,它也反映在與之密切相關的社會倫理層面。波普認為,正因為社會領域中科學與自由的內在關聯,所以關于科學或自由的錯誤認識將導致社會政治倫理方面的問題。比如,波普認為專制的現象以某種關于科學的錯誤認識為基礎,政治制度的問題有其認識論方面的根源。所以,科學與自由的內在關聯,科學與人文視野的結合在波普這里不僅有本體論的基礎,也有認識論的基礎,還有倫理價值方面的基礎。按照波普的理解,這正是社會科學之所以成為社會科學的理據所在。波普把社會科學與特定的社會聯系起來,與人的自由屬性聯系起來,因而他的社會科學既有實然的基礎,也有應然的基礎,還有兩者之間轉化活動的基礎。所以,波普的社會科學概念在一定程度上與穆勒的“倫理科學”或泰勒的“人的科學”是相通的。
應該說,波普社會科學的概念富有相當的啟發性,在社會科學的研究中起到了某種范式的作用。但是,社會科學的研究畢竟十分復雜。自然科學的劃界研究已很艱難,社會科學由于涉及人的自由、主觀性等不確定的因素,因而就更加艱難。變動之中的有限理性的度在哪里?對自由這種不確定性的確定把握的可能途徑有哪些?自然規律與規范規律的某種統一,事實判斷與價值判斷的某種統一,歸根到底要把人類所特有的行為現象納入科學的領域,但是這種科學含義的把握方式與自然科學的把握方式的異同是什么?雖然波普對這些問題的看法不乏深刻之處,但問題的研究或許僅僅是一個開始。而且波普的回答也受到諸多的質疑和批評,例如波普對科學的特定理解能否作為社會科學確定性的理解基礎是有疑問的。波普認為科學有一個始終不變的統一的一般方法,但實際上可能“對方法論主題的定義問題,不能先驗地予以回答……方法論并不高踞于社會科學之上而始終不作任何變化,……方法論包含支配科學的原則,而這原則同時根據科學的變化也將發生變化。”就對方法本身的看法而言,許多批評者對于波普的否證方法,對于假設演繹法的對稱論題的解釋都提出了異議。馬克•布勞格指出,達爾文自命為科學解釋的假定—推理模式的倡導者,但在事實上他留給今天的是一個解釋性的科學家的范例,而不是一個預言性的科學家的范例。
但是,這些并不妨礙波普關于社會科學概念的闡述在今天仍然具有特殊的意義。如本文上面已經初步分析的,如果我們要深入研究社會科學的一些基本問題,波普的思考是不能忽視的,在我們研究和回答社會科學概念問題的認識長鏈中,它可能是必不可少的重要一環。
參考文獻:
1,3,4,5,6,7,8,13,14,15,16,17,18,22,23,24,25,26,27〖英〗波普著,杜汝楫、戴雅民譯:《開放社會及其敵人》,山西高校聯合出版社,1992年8月,第3,318,33-34,23,3,176,137,373,195,60-61,64,68,70-71,197,201,1,182-183,211-212,139頁。
2,21〖英〗卡爾•波普爾著,傅季重等譯:《猜想與反駁—科學知識的增長》,上海譯文出版社,1986年8月,第483-484,486-487頁。
9,11,19〖英〗卡•波普爾著,何林、趙平等譯:《歷史主義的貧困》,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年12月,第114—115,115,119-120頁。
10〖英〗馬克•布勞格著,黎明星、陳一民、季勇譯:《經濟學方法論》,北京大學出版社,1990年,第5頁。
12〖英〗卡•波普爾著,范景中、李本正譯:《通過知識獲得解放》,中國美術學院出版社,1996年10月,第98-99頁。
20轉引于RajeevBhargava,IndividualisminSocialScience—FormsandlimitsofaMethodology,ClarendonPressOxford,1992,p.23.
28弗里德利希•馮•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鄧正來譯,三聯書店,1997年版,第80-81頁。
29DonaldT.Campbell(1988),MethodologyandEpistemologyforSocialScience,TheUniversityofChicagoPress,IntroductionbyE.SamuelOverman,xix.
30RichardW.Miller,“FactandMethodintheSocialSciences”,ThePhilosophyofScience/editedbyRichardBoyd,PhilipGasper,andJ.D.Trout,TheMITPressCambridge,MassachusettsLondon,England,p.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