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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工程建設質量是指在國家和水利行業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批準的設計文件及工程合同中,對某工程的安全、適用、經濟、美觀等特性的綜合要求。工程建設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投標制、工程建設監理制、合同管理制和政府監督的工程建設管理體制;設計單位、施工單位、材料供應部門保證,監理單位控制和政府監督相結合的工程建設質量管理體制。參加工程建設的各單位和個人均有責任和權力向有關部門和質量監督部門反映工程質量問題。
2工程監理
2.1監理單位的質量控制體系
參加工程建設的各監理單位應依照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及監理合同,按照“公正、獨立、自主”的原則,對工程施工質量進行控制,并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2.2工程監理的內容
工程監理的內容有三控制(進度、質量、成本)、三管理(安全、合同、信息)、一協調(溝通協調)。監理單位的質量目標是所轄工程的單元合格率必須達到100%,優良率達到90%以上。
2.3監理人員實行資質分級管理
監理員實行從業資格管理制度;監理工程師實行執業資格管理制度;總監理工程師實行崗位資格管理制度。監理單位應選派具有相應資質的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進駐施工現場。監理人員數量應符合合同規定并滿足工程建設要求。一般監理人員上崗前應經過培訓,進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應保持相對穩定,不得隨意更換或離開工作現場。在監理的過程中要注意獨立監理、公正監理。
2.4監理工程師的工作要求
監理工程師應按照監理規范、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和建設單位編制的《質量檢測管理規定》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視檢查、跟蹤檢查、獨立抽檢和平行檢測等形式對工程建設各個環節的質量實施監理。按照事前審批、事中監督、事后檢驗等工作環節控制,每日應對監理工作做好監理日志。
2.5監理工程師的責任
監理工程師應對工程建設使用的原材料、中間產品及設備制造質量的檢驗結果進行檢查和審查。對不合格產品應禁止在工程中使用,對工程建設質量失檢、失控而造成工程質量不合格,監理工程師應承擔相應責任。
3監造
監造是對工程中使用的重要材料或設備的生產制造過程及質量進行監控并保證的環節和工作,是在產品生產過程中進行的全過程、全方位的監督制造與確認工作,是保證產品質量的有效措施,通行于國內外工程建設項目中,僅對某項產品而言,如:PE復合土工膜、RPM大口徑倒虹吸管道、導流洞主軌主輪、發電機組等的監造,是工程監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專業知識較強的特殊工程監理。
3.1監造工程師
監造工程師是監理單位派往產品制造商處實施產品監造的全權代表,對監造工作質量負責。以PE復合土工膜監造為例:土工合成材料的產品監造是一個專業和綜合性都很強的技術工作,實施產品監造的工程師不僅要具備資深的塑料加工技術和產品質量管理方面的理論與實踐經驗,而且需要掌握工程監理和產品監造方面的知識。為保證監造實施中科學嚴謹,嚴把產品質量關,專門組織有關技術人員起草了《PE復合土工膜產品監造細則》,作為監造工程師實施監造的工作依據。
3.2監造工作性質
產品監造是監造機構受產品業主的委托,依據合同及相關技術規范、標準,對供應產品的制造商在履約過程中的具體行為,進行現場監督與確認的一種管理行為。承擔監造任務的機構應與合同標的沒有利益關系。監造是代表業主實施產品生產過程的監督和確認,并非替代制造商對監造產品進行質量控制,也不能因監造而免除制造商承擔監造產品的質量責任。
3.3基本原則
監造工作是監督制造,不能替代操作,記錄過程狀態和確認結果是關鍵;對產品實現的全過程和規定的全部項目進行完全監督,不能發生遺漏而使其失控;嚴格把關,嚴禁不合格產品出廠。
3.4監造工作程序
制造商基本條件審查和確認;監造產品生產過程監督和確認;原材料進廠質量與檢測報告書確認;生產工藝監督;生產設備、檢測試驗設備運行監督;生產、試驗等技術規程執行監督;抽樣、檢驗試驗過程監督;產品質量檢驗報告書確認;委托檢驗抽樣、封樣及確認;與監造產品質量相關的制度、規范的執行監督;產品貯存監督,產品出廠許可。
3.5監造實施中的工作記錄
《監造記錄》、《監造工作會議紀要》等。監造工作報表主要有:《監造日報》、《監造周報》、《監造月報》。
3.6產品質量管理
制造商的產品質量管理體系應符合ISO9000:2000《質量管理體系》標準要求,并嚴格按其運行;制造商應配備符合監造產品要求的試驗儀器、實驗室及實驗人員;監造產品在生產運行中所進行的各種檢驗、檢定試驗,應須有監造工程師的監督,所形成報告單須經監造工程師簽字確認后方可有效;在生產過程中監造工程師對產品質量有最終否決權。
作者:郭淑婷 單位:新疆額河建管局
第二篇:水利工程監理問題及應對措施
水利工程監理是監理行業在水利工程中的實際應用,是一項政策性、專業性、實踐性很強的工作。水利工程監理是指工程監理單位受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法人的正式委托和授權,根據國家頒布的水利工程項目建設相關的標準、法律、法規,以及監理合同和其他工程合同,運用經濟、技術、合同手段,對水利工程項目施工過程的各個環節進行全面地監督管理,確保水利工程的質量、進度、投資等方面達到預定目標。
一、水利工程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參建各方對監理工作重視度不夠。
(1)有些水利工程項目法人認為監理工作只是為了應付上級部門的檢查,為了順利領取施工許可證,監理人員只被授權施工階段的質量控制權,影響了監理人員對水利工程全面的、有效的監控;有的認為監理人員是自己的雇員,要按照自己的意愿為自己的利益服務;有的則認為有監理參與的工程建設不應該出問題,工程一旦出問題,就將全部責任歸咎于監理人員。
(2)有些承包商為了降低施工成本、加快施工進度,挖空心思做監理人員的人情工作,在水利工程施工過程中降低監理標準;有些承包商把監理當作是檢查質量的工具,省去了對施工質量的自檢自糾。
(3)施工單位把監理人員看作是業主利益的代表,是工程“質檢員”,主要負責檢查施工現場的工程質量,對施工單位的其他方面的工作無權干涉。項目參建各方都沒有把監理人員看做是建筑工程中獨立的第三方,在工作上不能夠完全支持和協調配合,嚴重影響了工程建設的監理工的開展。
2.水利工程項目監理業務的承接方式和工程建設行為不規范。
(1)監理業務的承接方式不規范。部分監理企業主要依靠關系而不是依靠企業的技術和經濟實力去承攬工程;個別監理單位掛靠監理企業資質承攬工程進行工程監理;甚至部分業主和監理企業協商,利用監理單位的資質,由業主組織人員進行工程監理。這些業務承接方式都存在一定的弊端,不僅違背了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導致了同行之間的不公平競爭,也不利于更好的發揮監理工作的效用。
(2)工程建設中存在不規范行為。一些小型的水利工程不能完全按照規范進行施工,業主、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屬于同一家公司,出現了責權不清、管理混亂的局面,如果遇到設計圖紙或施工進度計劃的變更,不能及時作出相應的監理調整措施,監理合同不能得到認真履行,監理形同虛設,工程質量監督出現漏洞。工程一旦出現質量問題,各方互相推諉扯皮推脫責任。
3.監理單位的管理水平和監理人員素質參差不齊。
(1)在水利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監理單位不能完全立足于相關合同,落實其中涉及的各項監理任務,沒有組建項目監理機構,實行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在承接到工程監理任務時臨時拼湊監理人員,這些人根本不具備扎實的工程經濟管理知識、相關的法律知識,不具備水利工程監理工作的過硬的專業技能和崗位技能以及工程監理經驗,無法保證水利工程項目監理的質量和效率。
(2)水利工程監理人員結構不合理,兼職監理人員的比例比專職的、高素質的人員還多,尤其像主監這樣的高級監管人才嚴重匱缺。目前,只有30%的監理人員通過執業考試且注冊在籍并在崗位上的從事監理工作,沒有職業資格證大量人員實際從事工程監理工作,導致企業注冊監理工程師與實際工作人員完全脫軌,公司監理人員的綜合素質水平不高。
4.監理費用標準低。
水利工程項目的監理單位工作中缺乏足夠的財力支持,業主在聘請監理單位過程中最大限度地壓低監理費,不能保證監理單位合法利潤的積累。由于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物價部門對監理費的收取未形成強有力的監督制約機制,導致有些監理公司在承接監理項目時競相壓低監理費進行惡劣競爭,以低價優勢承攬工程,后期在用人上大打折扣。監理人員待遇偏低,導致其工作積極性不高,也很難留住高素質人才,影響了工程監理工作良性發展。
二、解決水利工程監理工作存在問題的應對措施
1.水利工程參建各方應加強溝通協調,強化對監理工作的認識。
水利工程項目參建各方應從根本上對監理工作的作用和意義有正確的認識,良好的溝通協調是保證監理工作順利開展的前提。項目法人、承包商、設計單位要相信和支持監理的工作,通過正確指導和大力協作,讓監理“公正、獨立、自主”地依法開展工作。施工方必須從思想上重視工程監理,按照工程監理的要求組織施工活動,否則工程出現問題,自己不僅得不到工程款還將會被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監理單位是建筑市場中獨立的第三方,要扎實工作,切實落實各項制度,實現“三控制、兩管理、一協調”。監理人員應以客觀、獨立、科學、公正的態度和方法去處理在工程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各類問題,協調參建各單位間的關系,不得依附和偏袒任何一方,逐步樹立監理企業的良好信譽。
2.完善相關的法律體系,規范監理市場。
(1)水利工程項目主管部門根據相關的政策法規,結合水利工程項目自身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性地制定政策和規章制度,保證監理工作在法律和制度的強制作用下開展工作,嚴格制止分包、轉包監理業務行為,借助法律之手來規范監理企業和監理從業人員的行為。
(2)要建立健全完善的水利工程項目監理機制,打破區域性、行業性的監理壟斷行為,規范監理業務的承接方式,培育規范的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市場。項目法人要切實落實招標制度,健全招標管理機制,嚴格執行監理市場的準入管理制度,做好監理單位資質審查工作,杜絕依靠關系而取得監理資格的情況發生。為施工企業選擇最佳的監理單位,杜絕無資質或超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的監理單位或以其他單位的名義承攬監理業務。
(3)監理單位以《招標投標法》、《合同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檢驗標準為依據,規范水利工程建設中的行為,完善監理人員持證上崗與注冊制度,對工程質量嚴格考核,很好地履行相關的監理合同,建立科學的、現代化的監理管理體系。
3.監理單位要加強隊伍建設,提高監理人員的素質。
(1)水利工程監理單位應增強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規范企業管理,根據具體項目的特點編制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以良好的工作業績和優質的服務爭取市場份額。
(2)加強工程監理隊伍的建設,特別是要加強總監隊伍建設,有效落實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通過采取各種學習形式定期地對監理人員進行在崗培訓和考核,同時要加強監理人員實施工作力度的培養,提高其專業技能、監理水平和能力。此外,監理單位要面向社會引進高素質的專業人才。
(3)建立監理檢查監督制度,嚴格按照要求對現場監理工作的進行檢查、監督,規范監理行為,發現任何不合格或不規范的現象要及時指出并監督施工隊伍及時修正或重新施工。嚴格落實責任制,明確每個監理區人員的具體職責范圍,將責任制和獎懲制度相聯合,激發監理人員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4.對監理行業制定一個完善的監理費取費標準。
合理取費標準是規范完成監理工作必要的物質基礎。相關主管部門要結合市場發展對監理行業制定一個完善的監理費取費標準,進一步規范工程監理的服務價格。在水利工程預算費用中應將監理費用單獨列出,避免監理單位掛靠的現象,使工程競標朝著良性競爭的方向發展,避免監理單位因為低價中標而降低監理標準的情況發生,從而影響到水利工程項目的質量。監理單位需要提高監理人員的待遇,改善其工作環境,并建立相應的保險制度。
三、結語
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監理工作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要有效地開展監理工作,不僅需要政府和相關主管部門在政策、制度和措施的引導和支持,更需要參建各方的通力協作,才能真正發揮監理在工程建設中“三控二管一協調”的作用,全方位地監督、管理和保證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順利開展。
作者:付承昊 單位:河北省水利水電第二勘測設計研究院
第三篇:水利工程監理在水文監測系統中作用
1建設目的
遼寧省境內河流水系縱橫,中小河流密布,地形地貌復雜,暴雨洪水突發性強、暴漲暴落、預見期短,中小河流山洪水災頻發。加之,近年來遼寧省極端天氣頻發,連續性強降雨經常發生,汛期降雨強度大、分布范圍廣、災害程度重,中小河流經常發生特大洪水,一些堤防發生漫堤、潰堤等嚴重險情和災情,嚴重的洪澇災害暴露出中小河流防洪能力低等問題,給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極大的威脅。而現在的主要問題是水文站網發展緩慢,尤其是中小河流水文站點稀少、站網控制率很低。2010年10月10日,國務院出臺了《國務院關于切實加強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質災害防治若干意見》(國發[2010]31號),提出了未來5年中小河流治理、山洪地質災害防治、易災地區生態環境綜合治理的目標任務。加快推進中小河流治理,開展中小河流水文監測系統建設,是廣大中小河流沿岸和山區人民保安全、謀發展的需要,也是遼寧省水文事業自身發展的必然要求。對于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有效減輕洪澇災害損失,改善民生和維護社會穩定,支撐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建設項目
2011年,遼寧省中小河流水文監測系統建設任務主要是改建38處水文站,新建49處水位站,新建1378處遙測雨量站,新建一個省級水文應急監測隊,改建14個水文信息分中心站以及1個省水文信息中心站。2012~2013年遼寧省中小河流水文監測系統建設任務主要是新建99處水文站,改建2處水文巡測基地,新建143條河流預警預報軟件系統。
3遼寧省中小河流建設的特點
3.1水文站、水位站施工現場分布廣泛
施工現場零散,材料運輸困難。施工場地位于遼寧省境內14個地級市,通過招投標最終確定14個施工單位,建設場地分散,單項工程量較小,其施工建設所需的砂石、鋼筋等建筑材料均在當地建材市場購買,交通運輸以汽車運送為主。
3.2水文專業性較強
建設項目的專業性強。建筑安裝工程包括改建雨量蒸發觀測場,新建遙測雨量觀測場,直立式水尺,觀測道路,水位自記井,水位自記架設樁,水準點,斷面標桿,基線樁,斷面界樁和保護標志,斷面整治,固化斷面,浮標纜道,流速儀纜道,拉偏索,鋼架等。
3.3項目法人建設程序不規范
建設單位管理普遍薄弱,未嚴格執行建設程序。專業技術人員匱乏,未經專業技術培訓對建設管理程序不熟悉,不滿足項目建設管理的需要。個別項目未辦理開工報批手續情況下就擅自組織施工,個別項目無施工圖的情況下按初設圖進行施工,但防洪標準、堤線、堤距、堤型與審批的初步設計不符,也未嚴格執行審批概算等。
3.4建設項目的時間性緊迫
2011年,中小河流水文監測系統建設工程按合同工期的約定2012年6月1日完工。2012~2013年中小河流水文監測系統建設工程根據招標文件和施工合同,施工時間為2013年9月25日至2014年6月1日,冬季停工,而且要在汛期到來前,全部完工,并投入觀測使用。
4水利工程監理在遼寧省中小河流建設中發揮的作用
(1)雖然施工現場分布廣泛,遍及全省各地,但監理嚴格執行單元工程質量控制工作程序。按合同約定,凡是混凝土工程、重要工序、需要覆蓋的隱蔽工程的施工全過程,監理跟班作業,時刻檢查,對施工中發生的問題,隨時糾正及修改。對于不能旁站的,監理要求施工單位對施工全過程進行全程錄像。在工程轉序中,糾正基礎清理不合格處,糾正鋼筋、模板及振搗過程中出現問題的地方。工程質量檢測方面,監理人員要求施工單位,必須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按規范要求進行檢測。
(2)于水文專業性建設項目較強。監理單位按照合同規定,選派若干名熟悉、精通水文專業知識人員,負責建筑安裝工程的監理工作,確保如期完成包括改建雨量蒸發觀測場,新建遙測雨量觀測場,直立式水尺,觀測道路,水位自記井,水位自記架設樁,水準點,斷面標桿,基線樁,斷面界樁和保護標志,斷面整治,固化斷面,浮標纜道,流速儀纜道,拉偏索,鋼架等。
(3)水利工程監理幫助建設單位和承包人熟悉掌握設計文件內容,審查設計文件是否符合規范和合同規定,有無與工程實際不符或矛盾等問題。協助建設單位全面管理工程建設合同,就承包人選擇的分包單位資格進行審查并報發包人批準。督促發包人按施工合同約定,落實必須提供的施工條件,檢查承包人的開工準備工作,并在檢查與審查合格后簽發工程開工令。依據有關規范、規程要求,承擔必要的抽檢與檢測工作。受建設單位委托組織分部工程、隱蔽工程驗收,參加階段驗收、單位工程驗收、竣工驗收,審查承包人編制的施工圖紙、竣工圖紙和竣工資料。協助建設單位做好信息管理和檔案管理,按期進行監理資料整編和歸檔工作,并對施工單位提供的竣工圖紙和驗收資料,按國家及《建設項目竣工文件編制及檔案整理規范》的要求進行審查。在監理期限屆滿時監理機構負責組織施工單位移交發包人。
(4)監理單位在工程項目建設實施過程中,隨時掌握工程進度情況,進行計劃進度與實際進度比較分析,階段性分析制約工程進度的障礙點,及時解決阻礙進度正常發揮的癥結,確保建設總工期順利實現。根據建設單位的要求,不影響每年6~9月的汛期工作,也根據承包人實際情況的安排,監理把計劃工期控制在2013年9月25日至2014年6月1日內完成。并對承包方建立進度監測系統和進度調態系統,詳細審查承包人的物資供應、勞力平衡、財務資金、原材料中間產品供給,設備生產能力平衡計劃,確保工程進度正常進行。
5結語
中小河流水文監測系統的建設與實施,將極大地改善各地區及全省中小河流水文監測站網布局,提高中小河流水文站網控制率和水文信息采集、傳輸、處理的自動化能力及預報預警水平,有效防御中小河流暴雨洪水災害,改變中小流域暴雨洪水災害日趨嚴重的局面,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水資源安全,促進區域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其實施將產生巨大的社會效益。正由于水利工程監理人員加強合同管理和現場的監督,施工過程的嚴格控制,確保中小河流水文監測系統建設工程保質、標量的順利完工,說明水利工程監理在此工程建設中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作者:王淑偉 馬宇 單位:遼寧江河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遼寧省水利廳水政監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