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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隨著農民流入城市速度加快和滯留時間延長,國內社會學界對他們的研究日益深入,關注點發生了轉向,更多地開始對他們在城市社會中的職業、社會生活現狀及其未來走向進行深描,研究目的也從單純的對策性研究轉向結合有關理論的探討。
但從國家與社會關系的視角出發,對流動者與國家之間關系的探討,現有研究多持一種「自上而下」的視角,著眼于國家政策,尤其是土地承包制、戶口制度的微調、市場經濟激活使農民有可能走出封閉的鄉村,成為自己勞動力和資源的主人;對流動者流入城市后的研究,也多強調他們依靠親友、同鄉等非城市社會的關系網絡來謀生,至多是利用城市官員來獲得特殊利益,同時對城市社會的種種制度、形形色色官員是盡可能不發生聯系或「逃避」,形成某種意義上的「非國家空間」或「市民社會」1;對流動者的未來走向,則多強調國家制度尤其是戶口制度及附著于其上的社會保障制度的慣性。
同時,對流動者與我國社會經濟日益市場化之間關系的探討,多是指出他們流入城市后通過市場中介獲得生活必需,其它研究方向涉及不多,尤其對市場化、對流動者未來走向似乎沒有──即使有也是在行文中暗含一種較為樂觀的態度。
正是在這一閱讀背景下,筆者試圖介紹蘇黛瑞(DorothyJ.Solinger)的《在中國城市爭奪市民身份:流動者、國家與市場邏輯》一書,尋求進一步研究的啟迪。該書研究資料除政府報告、學術期刊、新聞報導等文獻外,主要是作者90年代初對中國六個大城市(天津、哈爾濱、武漢、南京、廣州、北京)的城市官員、學者、50多個流動者的150個小時訪談。研究關注的時段是1983-96年。
二
在該書「引言」部分,作者就寫到:在城市居民和官員的眼中,流動者是外來者、無根的非市民、流浪者,像漫無目的、漂泊不定、不祥的洪水一樣,持續地、不合適地、無控制地涌進城市。同時,市場因素的進入持續穩定地榨取著原社會體制的精華,為農民流動提供了可能,但市場化具有雙重效應,它同時加重了農民流動給城市居民帶來的負面影響。雖然流動與市場最初都是國家高層官員有目的激活的,但它們隨后表現出的力量卻與長期附著于計劃體制的城市居民期望、政府權力發生沖突。雖然他們也能認識到流動者對經濟增長的貢獻,但其心態是復雜矛盾的。從而,這些流動者遭受著緣自流動和市場帶給城市居民不利影響而產生的種種歧視。
在這一背景下,該書不僅僅討論農民流動的原因、機制和結果,而更多集中于城市社會中流動者、市場邏輯與城市居民和政府機構之間的復雜沖突。研究的主要結論是,伴隨逐漸深化的、城市居民不適應的市場經濟的來臨,政治性社區之外的流動者并不能輕易獲得市民身份(citizenship)(頁1)2。
全書可分為「引言」、「結構」(structure)、「行動」(agency)和「結論」四大部分。在引言部分,作者介紹全書主要論題,并探討了「市民身份」和「市場邏輯」兩個關鍵詞。作者認為,國家社會主義體制包含了與研究相關的將農村與城市相割裂的三個強有力制度:以戶口制度為中心的排他的、國家控制的遷移政策;等級序列的城市政府機構;官方登記的、先賦性的城市居民享有特別待遇的計劃體制與定額制度(頁11)。從這一認識出發,作者在「結構」部分的第2-4章中,討論從建國后就給予城市特權的三項制度,如何使流動者成為一個完全沒有資格享有市民身份的群體。在「行動」部分的第5-7章,討論了向市場經濟的制度過渡和流動者的到來又如何重構這些制度。在這兩部分同時討論,制度過渡時期的國家制度、市場化和流動者之間如何持續決定著與再決定著其它因素。
第2章概述了從帝國時期到目前政府對地域性流動的管理,表明改革前的近30年,雖然賦予農民崇高的政治地位,但為完成工業優先、城市中心的發展戰略而通過嚴格戶口制度、強制性的糧食征收制度,拒絕將農民吸納進城市,將其變成一個先賦性的下層階級乃至賤民和工業后備軍。改革后,國家只在很小程度上調整了改革前事實上將農民排除在城市管理體制之外的政策。
第3章考察了執行國家政策的城市政府機構,探討了流動者與市場如何一起促使制度變遷。隨著流動者和市場因素的到來,整個計劃體制的效力受到沖擊,使不同權力地位、地區和政府機構的態度、行為發生了差異,迫使他們通過市場尋求控制流動者的途徑。其中一些機構在維持城市秩序的同時,在利益驅動下盡力對流動者的管理、服務、權利及市民資格(如暫住費、藍皮戶口)進行商品化,即以市場化方式來管理和控制流動者。
第4章集中考察計劃體制和附著于戶口制度之上的福利分配制度。在計劃經濟即將終結時,城市居民認為,流動者始終是制度過渡及市場化給他們帶來挫折、焦慮的真正原因。作者通過公共產品具有競爭性與伸縮性的特點,重點討論了市場與流動者對習慣性享有福利保障的城市居民的影響,尤其是就業、城市服務、公共秩序等公共產品的影響,認為在這些領域流動者很少與城市居民發生競爭或沖突。
該書的「行動」部分分析的是作為能動者的流動者,每一章對應于「結構」部分的各章。第5章考察在激活市場經濟和允許農民流動的情況下,農民為甚么離開、如何離開、對流出地發展的影響。作者認為,他們的行動并不是完全自由理性的,而是受著種種阻礙與約束,因而也就難說僅市場化這一因素就能促進他們獲得市民身份。
第6章討論流動者如何進入城市勞動力市場。作者認為,以勞動部門對城市居民進行工作安排為特征的正式勞動力市場,迫使一些流動者開辟非正式勞動力市場,使城市勞動力市場復雜化和市場化。作者主要考察了建筑業、制造加工業、褓姆、自營就業者、衣服加工業、乞丐與撿垃圾者六種職業的勞動力市場。
第7章探討處于城市公共產品分配體制之外的流動者,如何創造新的內部差別極大的生存方式。生活所需的市場化提供了他們的生存途徑,同時市場化促使非官方組織或群體的出現。依據各自社會網絡和職業特點,他們建立了存在極大差異的生存方式,而這改變了城市社會原有的單一畫面。
第6、7章關注的是,在市場經濟初期,被國家制度排除在外的流動者如何參與到重構城市社會規則過程之中;在由市場化所導致的城市空間中,流動者如何對具有排外性的官方所定義的市民身份構成挑戰,或者按特納(BryanTurner)的話說,流動者的出現如何對改革前就存在的市民身份歸屬的高度限制性及分配的習慣性模式構成挑戰(頁14)。
「結論」部分討論了未來流動者市民身份的可能形式、市場化和流動者的市民身份爭取或贈予間的關系。作者對市場化影響和決策者意愿促使流動者獲得市民身份并不樂觀。雖然市場經濟給流動者提供了充當市場社會到來的先驅與表征物的機會,但他們最多是準市民。研究結論是,流動者與市場一起塑造著不同于國家設計的原初意義上的市民身份;當國家的社會經濟制度在改變著流動者的同時,流動者也在改變著這些制度;但在上世紀即將結束時其前途仍不明朗,最終結果仍將取決于國家的決策(頁289)3。
三
本書遵循特納的觀點4,強調市民身份不是學者通常理解的政治權利及法律地位的問題,而是社會與經濟的,是市民身份及其分配方式(頁7)。這是因為作者認為,對于90年代后期的城市居民來說,法律制訂、政治選舉等有意義的社區政治生活參與的意義可被忽略;城鄉間居民社會地位及權利享有的明顯不平衡,而1982年憲法第33條規定又特別模糊。
同時,市民身份具有專有性和排外性的特點,而這與中國戶口制度特征完全相同,官方認可的市民正是那些擁有法律認可的城市戶口,或隸屬于城市某一單位同時是國家提供公共產品和福利分配的享有者。如果流動者沒有被城市單位雇傭,他們將不可能享有國家給予他們在城市的基本生活保障和權利,而這一保障是和城市居民居住地或單位相聯的5。
因而作者認為,要考察市場化與市民身份間的關系,就必須考慮其所處的制度過渡時期中前制度遺產,尤其是戶口制度。自上世紀后半葉以來,戶口制度的確是最基本的政治制度。但擁有城市戶口才是官方認可的、真正意義上的市民,這正是蘇黛瑞提醒我們注意的。
這群居住在城市而沒有城市戶口的流動者,他們的社會地位很低,沒有住房、沒有糧油供應、沒有工作保障、沒有公費醫療、不能享有義務教育權利,同時也被拒絕在城市履行政治權利、不能從城市住處參軍。正因為沒有城市戶口,他們在自己國家的城市里成為事實上的外國人(頁4)。在西方,戶口制度是阻止非本國公民的外國移民的政治參與;但在中國,被輕視的外來者是自己國家的公民而不是外國公民,自己國家的公民被排除在享有市民權的資格之外。不論流動者在城市居住多長時間,種種制度都阻止他們成為官方所認可的真正的城市社會成員6。
蘇黛瑞的研究重點是市場化對這種市民身份的挑戰,即集中于市場邏輯與政治制度的不確定性關系。改革前,中國經濟是在缺乏市場、城鄉隔離與分治的狀況下運行的。直到70年代末80年代初,市場因素和流動農民才重新出現于城市社會。但作者發現,并不像馬歇爾(ThomasH.Marshall)所說的市場化和市民身份獲得之間是積極的、直線式的關系;也不像摩爾(BarringtonMoore)和李普塞特(SeymourM.Lipset)所期望的商業化和城市化必然導致民主制度的興起。90年代后期或者說在制度過渡時期,市場重新阻礙著流動者獲得市民身份,并在短期內不會改變;但同時,市場化也在促使市民身份的重建。
本書作者認為,在從中央集權配置資源和分配公共產品的計劃經濟型社會,向市場配置資源或向市場整合經濟的市場型社會的制度過渡階段,市場化的結果必須與國家社會主義體制的制度遺產相結合才能被理解。在這一制度過渡時期,戶口制度這一關鍵性制度遺產同時獲得從城市普通居民、公安和勞動等政府部門、經濟發達地區等社會群體及官員的支持。正是這一強有力的潛在聯合使這一制度得以維持,所以90年代后期市場化加快并沒有改變官方所定義的市民身份內涵和分配模式。
同時,不僅僅是國家通過政府官員、種種制度與規則、行政機構來阻止流動者成為官方認可的城市市民,而且市場化在城市居民中形成一種計算成本與收益的競爭性心態,這一心態強化了對流動者的歧視乃至仇視,認為后者威脅到他們擁有的對公共產品的使用和福利享有,并將市場經濟引發的社會病歸罪于后者。特別當市場經濟將堅持公平分配原則至上的政治制度內涵榨干乃至拖垮之時,更是如此。這有點類似于西方新自由主義宣稱削減社會福利并引進難以控制的市場不確定性后,原受益者的期望受到動搖,引發對外國人的敵視和排外情緒。此外,市場化也鼓勵政府部門對這些流動者進行非透明的費稅征收,以獲得財政收入,即對流動者商品化。
另外,流動者對市場因素使用也沒有使他們融入到城市社會中,但這種市場化提供了新的聯合方式、新的規則、新的城市生活,或者說新的行動空間。這進而侵蝕著長期以來官方明確定義和執行的對市民身份的界定及其待遇。即使當國家排除、歧視、商品化流動者,甚至阻止后者成為城市成員時,受到市場化與流動者聯合侵蝕的國家自身也正經歷一定程度的變遷,它被迫為控制范圍之外的流動者供應生活用品。
四
蘇黛瑞研究采用了國家社會主義研究中的新制度主義范式7。這一范式要求,對國家社會主義變遷過程和結果的討論,都必須考慮國家社會主義獨特的制度安排,不能將全部注意力集中于黨和國家精英,而必須研究經濟、社會以及經濟和社會與國家的關系;既不能假定有效市場,也不能假定統治結構;同時市場化也不局限于經濟交換的媒介即市場的成長。或者說,任何對農民流動的研究,都應對國家政策法規、經濟制度、非正式規范、經濟行為嵌入其中的社會網絡諸領域間相互關系的變遷予以關注。
正如該書書名所提示的,它討論的是「流動者、國家與市場邏輯」三者之間的復雜關系。在制度過渡時期的中國,由于導入市場因素,使國家社會主義形態逐漸發生變化,使國家對地方、部門和職業的指令性管理逐漸放寬,市場化也為那些勇于闖天下的流動者帶來了機遇。這樣,國家原先筑起、用以禁止外人入內的無形的堅固城市圍墻,被流動者和市場化一點點地侵蝕。國家也借助于市場力量或某種程度的商品化實現著對流動者的控制。
但在制度過渡時期,前社會體制的核心:戶口制度及附著它的行為、期望、社會地位的非正式遺產仍保持著它原有的能力,市場化迫使國家出于城市政府合法性考慮必須重視城市居民,這樣并沒有導致附著于戶口制度之上的城市居民特權的崩潰。因而并不如一些學者所想象的市場化將必然給流動者帶來市民身份及其待遇那樣樂觀,市場化事實上在阻礙著這一群體獲得完全意義的市民身份;但同時,市場化也迫使國家考慮流動者,促使市民身份重建,但它已不同于國家社會主義時期所規定的內涵了。
雖然,流動者在城市社會中竭力儲存各種經濟及社會資本,但他們絕沒有使用這些資本去爭取社會地位向上流動的希望。他們雖然也學會了利用屬于城市社會中競爭對手的規則與之競爭,并在生活實踐中打破這些規則;但在制度過渡時期,對他們來說,最穩定的可接近的支持與庇護仍是他們從家鄉移植進城市社會的社會網絡。
同時,在蘇黛瑞一書里,國家不再是一個簡單的抽象物,而是以復雜的和多元的形態存在,是以戶口制度、有等級序列的政府機構、公共產品分配制度為強有力表征的具體物。在其內部,尤其是等級系列的政府機構那里,因部門或以財政收入或以維持計劃體制就賦予的維持城市社會秩序為各自管理流動者的目標,存在著種種不協調與不合作,而不再是鐵板一塊。
流動者內部也不是無差別、無分化、同質的,可依據他們與政府機構、官員的關系分化為三類群體,而不同群體獲得市民身份的可能性也完全不相同,同時,即使在同一職業內部分化也很明顯。這三類群體是:通過合同或社會網絡進入城市單位,政府為其提供一定保護;通過親友、同鄉進入,與他們聯系緊密并相互依靠;無目的的、四處流浪的孤立者。作者還比較了無技術的、缺少教育的、來自內陸的體力流動者與有技術和資金、來自沿海地區的投資移民,前者是典型的「剩余勞動力」,他們更多地與正式勞動力市場相聯系,也就受限于城市政府機構的管理及政策、與政府官員聯系;而后者是「投資移民」,他們相對能獨立于政府控制的勞動力市場、制度及管理(頁195)。同時,前者比后者更容易通過被城市企業或單位的雇傭而獲得二等市民或準市民身份及待遇(頁239);后者往往像浙江村那樣形成自己的聚居區,在日常生活中常常忘記了自己是暫時的、無政府管理的或被城市社會排斥的流動者,但對城市生活規則和官方認可的市民身份的侵蝕力要大于前者。事實上,他們是一種新的或另類市民身份形式(頁241、250)。
綜上所述,我們在蘇黛瑞一書以及在現實生活中,看不到也不應看到一種純粹意義上的國家─社會關系。或者說,對國家與社會關系討論的意義在于,「市民社會」更多地是一個「分析思維模式」而不是「社會實體建構模式」8。
除此之外,該書字里行間流露著作者對中國農民和流動者處境的同情。制度化歧視力量如此巨大,竟使他們在自己國家的城市里不能成為真正意義的市民。作者認為,中國城市的流動者遭受的社會歧視在許多方面遠遠超過了拉丁美洲、南亞和非洲城市的農民。首先,附著于戶口制度的種種待遇將城里人與鄉下人區分開,而這一區分的決定意義要大于其它國家。其次,其它國家阻礙流動者融入的因素如貧窮、階層、低技術、教育缺乏、社會交往不充足等在理論上都是可以克服的,中國流動者同樣也面臨這些問題。但在中國這些都不是問題的關鍵,他們的處境與命運更接近二十世紀90年代前的南非黑人、二十世紀前半葉美國的黑人和亞洲人(頁5)。這不能不令人想起清干隆年間妖術恐懼中懷疑防范的對象正是那些來自陌生世界的社會中最弱勢的群體:流浪乞丐和化緣的僧道9。同時,國內一些所謂「價值無涉」的學術研究中,所隱含的城里人優越性或城市中心的取向,或許也正在參與建構著城市居民對流動者的排斥與恐懼。注釋
1項:〈流動、傳統網絡市場化與「非國家空間」〉,《戰略與管理》,第6期(1996);謝慶生:〈廣州市的外省民工社群──中國民間社會的再現〉,《中國社會科學季刊》,總第18-19期(1997)。
2在政治學中"citizenship"通常譯為「公民權」、「公民身份」等,但考慮到蘇黛瑞一書的觀點及中國流動者的處境,筆者在此將它理解為「市民權」、「市民身份」。
3另可見DorothyJ.Solinger,"China''''sTransientsandtheState:AFormofCivilSociety?",Politics&Society21,no.1(1993):91-122。
4BryanTurner,"ContemporaryProblemintheTheoryofCitizenship",inCitizenshipandSocialTheory,ed.BryanTurner(London:SagePublications,1993).
5另可見DorothyJ.Solinger,"TheChineseWorkUnitandTransientLaborintheTransitionfromSocialism",ModernChina21,no.2(1995):155-83。
6另可見DorothyJ.Solinger,"CitizenshipIssuesinChina''''sInternalMigration:ComparisonswithGermanyandJapan",PoliticalScienceQuarterly114,no.3(1999):455-78。
7YangCao,VictorNee,ZhouXueguang,"ControversiesandEvidenceintheMarketTransitionDebate/Reply:BeyondtheDebateandTowardSubstantiveInstitutionalAnalysis",AmericanJournalofSociology105,no.4(2000);倪志偉、馬修斯:〈國家社會主義改革中的市場過渡與市場轉型〉,《國外社會學》,第5-6期(1998);孫立平:〈社會主義研究中的新制度主義理論〉,《國外社會學》,第5-6期(1996);周雪光:〈西方社會學關于中國組織與制度變遷研究狀況述評〉,《社會學研究》,第4期(1999)。
8鄧正來:〈國家與社會──中國市民社會研究的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季刊》,總第15期(1996)。
9孔飛力(PhilipA.Kuhn)著,陳兼、劉昶譯:《叫魂:1768年中國妖術大恐慌》(上海:三聯書店,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