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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嚴厲打擊違法用地、違法建筑(下稱“兩違”)行為,構建健康有序的土地利用,為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的環境,縣政府決定集中100天時間,認真開展查處“兩違”為重點的全縣土地執法百日行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通過集中清理1月1日以來“以租代征”、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擴大工業用地規模、未批先用等土地違法違規行為,堅決查處違法違規案件,有效遏制土地違法違規現象有所上升的態勢,進一步落實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堅守18億畝耕地“紅線”,保證國家土地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確保中央土地調控政策的有效實施。
二、工作目標
(一)開展對“以租代征”行為的清理整治。重點查處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規避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批,通過出租(承租)、承包等方式非法使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進行工商企業項目建設的“以租代征”行為。到今年底,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對“以租代征”的違法違規問題,逐一清查到位,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肅處理。對未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批準“以租代征”占地建設的,要追究其非法批地的法律責任;對單位和個人擅自通過“以租代征”占地建設的,要追究其非法占地的法律責任。
(二)開展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擴大工業用地規模行為的清理整治。重點查處全縣已審核公告的開發區擅自突破國土資源部門核定的四至范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圈占土地的行為;查處以“工業集中區”等名義,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圈占土地進行工業用地開發的行為。到2013年底,全面清理開發區或以“工業集中區”等名義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圈占土地的問題,對發現的問題分類進行處理,進一步規范開發區用地行為,鞏固開發區清理整頓成果。在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批準之前,各地一律不得在規劃范圍處以開發區、“工業區集中區”、“產業集聚區”等各種名義非法調整規劃。
(三)開展對“未批先用”行為的清理和整治。重點清查城市批次建設用地和農村私人建房未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先行征地、供地、施工建設的違法違規行為。到2013年底,全面查清批次建設用地和單位或個人及私人建房“未批先用”的建設項目,具體包括有征地協議,無批準手續;有征地協議暫未辦理供地的;在新農村建設中未經批準且不符合規劃的土地違法違規行為。要查清事實,分析原因,明確責任,區分不同情況,分類提出處理意見。同時,要研究進一步改革和完善建設用地報批程序的辦法。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清理階段(7月1日至7月30日)。全縣各國土資源所要根據仁化縣“兩違”整治百日行動方案要求,對各轄區范圍內的土地違法違規問題的清理工作,要結合土地違法違規案件專項行動、開展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等工作,及時發現問題,并真做好統計匯報。
(二)查處糾正階段(8月1日至9月15日)。縣國土資源局對各鎮(街)國土資源所發現的違規問題,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督察,并通過督辦和查辦等形式有效推進問題的整改處理,對特別重大典型案件將直接立案處理或聯合紀檢監察、檢察機關組成聯合調查實行辦案,查處到位;對清理出的管理不規范問題,各鎮政府(街道)及各國土資源所要采取措施,予以糾正。縣國土資源局將從有關股室抽調人員組成工作組,對自查清理、查處糾正工作以及開展衛片執法檢查工作情況進行檢查。
(三)督察整改階段(9月16日至10月12日)。各鎮政府(街道)及各國土資源所要針對清理土地違法違規案件中暴露出的管理問題,舉一反三,制定以完善制度和程序,明確執法責任為重點的整改方案。縣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將帶隊組成檢查組,對部分鎮的查處糾正情況進行檢查,并開展對重大問題的調研。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動員全縣各鎮(街道)各村(居)委、各有關部門積極行動起來,充分認識當前我縣違法用地的嚴峻形勢,采取有效措施,集中查處,公開曝光和依法處理違法用地案件,對重點違法違規用地的村(居)委實施約談,對土地違法行為涉嫌刑事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通過開展清理整治“兩違”工作,教育和警示廣大干部、群眾嚴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督促各用地單位切實糾正整改有關問題,認真動員部署,建立相關機制,確定具體的工作任務和目標,成立專門的工作組,全面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的“百日行動”。
(二)統籌兼顧,協同配合。各鎮(街)、縣直各有關單位要按照本次“百日行動”的部署和要求,統籌兼顧、積極開展相關工作,確保完成各項任務。“百日行動”中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匯報,特別是涉及本部門難以解決的問題,要主動提出建議,積極爭取當地黨委、政府的支持,要做好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工作,共同研究解決土地管理和土地執法中的關鍵問題。
(三)依法查處,督促整改。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嚴格依法處理土地違法違規問題,嚴肅處理以罰代法,處罰不到位的行為。對土地違法違規涉及到應當追究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政責任的,要移送監察部門;涉及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嚴格追究瞞案不報、壓案不查的責任。對于不認真組織查處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對土地違法違規問題嚴重的鎮(街),實行問責制。
(四)加強宣傳,營造氛圍。最近一個時期,國土資源部門的宣傳工作要以“百日行動”為重點,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大力宣傳“百日行動”各階段的整治成果和查處違法違規用地行為的進展情況,保持輿論的高壓態勢。要通過召開新聞會,相關信息,通報百日行動的進展情況。各地都要通過媒體曝光一批影響嚴厲的案件。要通過聲勢浩大、卓有成效的宣傳活動,大力宣傳中央關于嚴格土地管理,堅決打擊土地違法違規行為的堅定決心,牢固樹立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觀念,營造良好的土地管理氛圍。
(五)建章立制,規范管理。各鎮政府(街道)和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通過“百日行動”,認真總結土地管理的經驗,針對土地管理和土地執法存在的問題,立足于從管理上查找原因,對尚未建立管理制度的要限期建立;對制度不落實、管理不到位的,要認真落實措施;要建立公開透明的辦事程序和集體決策制度,進一步規范工作程序,促進依法行政和依規辦事。縣國土資源局結合查處違法違規案件專項行動等專項工作,對各鎮(街)的“百日行動”組織開展情況、土地違法違規案件查處情況等予以通報。各鎮(街)國土資源所要在每個階段結束后(8月1日、9月9日、10月9日)將“百日行動”各階段進展情況匯總報縣“百日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重大情況隨時報告。各地決定曝光的案件在曝光前,應先將有關情況報告“百日行動”領導小組,并將案卷報縣國土資源局執法監察大隊備案。有關報表應按照要求填寫,準時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