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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大曹莊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經省政府批準,我市**年新增清河縣、威縣、隆堯縣、臨城縣、臨西縣、平鄉縣、南和縣、任縣、內邱縣等9縣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縣。為切實做好這項工作,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新增試點縣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加強領導
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新形勢下黨中央、國務院為切實解決農業、農村、農民問題,統籌城鄉、區域、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重大舉措,對于提高農民健康保障水平,減輕醫療負擔,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構建和諧社會具有重要作用。市政府已將該項工作列入我市一項重點工作。各相關縣人民政府和市有關部門要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擺上重要的議事日程,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積極穩妥、扎扎實實的搞好試點工作。政府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負總責,把這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親自督促工作的開展。分管領導要具體負責,要迅速成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領導小組、管理委員會和監督委員會。協調解決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推動工作的有效落實。要建立獎懲制度,把試點工作的績效納入政府、相關部門和領導干部的考核內容。
二、落實政府承諾,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年新增試點縣是在各縣提出申請,并向上級作出相關承諾后,經省政府研究確定的。各縣一定要兌現承諾,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一)要迅速組建縣合作醫療管理中心。經辦機構是全縣負責參合農民審核、報銷及日常工作的常設機構。按照國務院文件精神,建立經辦機構,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業務管理;在鄉鎮可設派出機構(人員)或委托鄉鎮衛生院進行管理。縣、鄉經辦機構的設立要堅持精簡、高效的原則,合理配備人員,保證工作需要,編制由縣級人民政府從現有行政或事業編制中調劑解決。經辦機構人員和工作經費列入同級年度財政預算,予以保證,不得從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中提取。
(二)實行微機信息化管理。各縣要拿出專項資金用于合作醫療管理的信息化建設,保證經辦機構和鄉鎮派出及委托機構全部配置統一軟件和硬件,并在**年1月1日前投入使用,以保證工作需要,提高工作效率。
(三)落實農村醫療救助措施。各縣民政部門要負責資助農村五保戶、農村貧困戶家庭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三、明確當前任務目標,扎扎實實做好實施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各新增試點縣離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實施還有2個多月的時間,時間緊、任務重,各縣和各有關部門要迅速行動,切實做好實施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一)搞好基線調查和方案制定工作。基線調查是制定方案、進行監督管理的重要依據,是以后運行評價的重要對照基礎,各縣一定要按照有關要求,認真搞好基線調查工作。在此基礎上要本著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節余、保障適度運轉的原則,科學合理制定本縣的實施方案。并報市衛生行政部門審核批準后實施。
(二)搞好思想發動和宣傳教育。各縣市要抓緊制定宣傳方案,準備宣傳材料,利用各種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宣傳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及有關政策、報銷程序、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好處以及權利、義務,引導農民自愿參加。
(三)完成農民個人參合資金的收取工作。農民個人參合資金的收繳工作,是確保試點工作按時啟動運行的關鍵環節。各縣要集中時間、集中精力、精心組織,在搞好宣傳發動的同時,抓緊開展農民個人參合資金收取工作,規范農民個人參合資金的收取方式。做到資金安全、手續健全、責任清楚,開具由省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收費憑證。嚴禁強迫命令、搞攤派、強行收繳或在農民不自愿的情況下墊付農民參合資金等現象發生。決不允許虛報參合人數,套取政府資金。
四、落實縣級配套救助資金,做好基金監管
**年合作醫療新增縣要按照省政府規定的財政配套資金分擔比例和時間要求,落實縣級財政配套補助資金,提前計劃,統籌安排,把本縣財政補助資金納入財政預算,確保縣級財政補助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各縣市還要按照要求,規范合作醫療基金的管理與運行,確保資金安全。要在銀行設立合作醫療基金財政專戶,把所有合作醫療資金全部納入銀行基金財政專戶儲存、管理。農民就診報銷、資金劃轉等運行程序必須嚴格按照“錢帳分離”的管理結算辦法,做到經辦機構審核、財政部門復核、銀行支付,全過程封閉運行。要加強對合作醫療基金的監督,落實監督責任,建立監督機制,實施有效的監管。確保合作醫療基金的公開透明、公平公正、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