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國土資源執法監察通知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泛區農場,*監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國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建立國土資源動態巡查責任制和土地執法長效機制,嚴厲打擊土地違法違規行為,鞏固土地執法百日行動成果,保護國土資源,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現就進一步加強我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通知如下:
一、強化政府責任,嚴格責任追究
各級政府一把手對本轄區內的土地利用、耕地保護負總責,為第一責任人。縣(市、區)政府主要領導要依法審批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違法違規批地、供地。要本著節約集約用地的原則利用土地,按國家用地標準核定面積,不得突破規劃、計劃供地。能利用劣地的不用好地,能利用存量建設用地的,不占或少占耕地。
嚴格實行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問責制”,在轄區內出現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進行建設的,對非法占用耕地和基本農田行為制止、打擊不力的,征地中侵害農民合法權益、引發群眾性事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招標、拍賣、掛牌制度不能落實的,征地和用地稅費欠繳的,濫挖亂采造成國土資源嚴重破壞的,除追究相關責任人直接責任外,還要追究主要負責人的領導責任。
實行目標責任考核,嚴格領導責任追究。對責任落實、成績突出的,要給予表彰。對在耕地保護、維護土地市場建設、執法監察工作落實和違法用地處理等方面出現重大問題的,對因工作不力,一年內轄區內多次發生較大國土資源違法案件,或在全省有影響的重大土地違法案件,或因組織不力導致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不到位,影響惡劣的,對違法違規行為不制止、不組織查處的,對瞞案不報、壓案不查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有關人員和主要領導的責任。
二、建立健全國土資源執法監察體系,強化國土資源執法監察職能
要建立和完善市、縣(市、區)、鄉(鎮)、村四級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網絡。層層落實責任制,完善職能,明確分工。要按照《國務院關于做好省級以下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4〕2號)文件精神和國土資源部關于加強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的總體要求,明確管理范圍,完善執法監察職能。要建立起與同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協調一致的國土資源執法監察隊伍,村級設立國土資源協管員,形成體系健全、機構完善、協調聯動的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網絡。
要充分認識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面臨的形勢,高度重視基層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機構和隊伍建設。做到機構完善,編制落實,人員配齊,經費保障,交通、通信裝備良好,真正發揮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的前沿陣地作用。
三、建立和完善國土資源動態巡查網絡,及時發現和制止土地違法行為
各縣市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動態巡查責任制,明確巡查方法、程序、內容,確定巡查級別和巡查時間,各鄉(鎮)國土資源所每周要對全鄉巡查一次,縣(市、區)國土資源局每月要對全縣巡查一次,市國土資源局每季度要對全市巡查一次。對各類違法情況做到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告知、第一時間處理,力爭將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國土資源部門應充分履行法律法規所賦予的職責,采取多種措施遏制國土資源違法行為,運用衛星遙感、國土資源管理網絡、地籍檔案信息等各種手段,加強對違法行為的執法監察。要公開案件立案標準,對非法占用耕地、破壞基本農田、破壞礦產資源等重大典型案件,做到公開調查、公開處罰、公開追究和公開曝光。對不配合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拒不停止違法行為的,當地政府應及時組織相關部門采取得力措施,堅決予以制止,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構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加強部門聯合,形成執法合力
為進一步加大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力度,嚴厲打擊各類國土資源違法行為,市政府決定成立由監察、法院、檢察、公安、發展改革、國土資源、建委、規劃、財政、房管、工商等部門有關負責同志參加的國土資源執法監察領導小組。各縣(市)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要確定專人為聯絡員,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通報工作情況,研究案件查處問題,構建共同責任機制,真正形成“政府牽頭,部門聯動,各盡其責,齊抓共管”的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局面。
在查處國土資源違法案件中,國土資源部門負責給予行政處罰工作,監察部門負責給予行政處分工作。涉嫌犯罪的,公安部門負責立案查處工作。對重大或疑難復雜案件,公安、監察、國土可組成聯合調查組,根據各自職責聯合調查處理。
國土資源部門在查處違法案件中,認為需公安部門提前介入的,可商請公安部門提前介入,公安部門應當積極配合。
監察機關和公安機關對國土資源部門提出的處分建議或移送的案件應及時予以受理。監察機關和公安機關經調查取證,認定構成行政處分或刑事處罰的,依法予以處理,監察機關和公安機關將有關調查處理情況及時反饋國土資源部門。不構成行政處分或刑事處罰的,退由國土資源部門依法進行處理。凡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續的建設項目,發展改革部門不得立項或核準備案,規劃部門不得辦理建設規劃許可手續,建設部門不得發放施工許可證,房管部門不得辦理房產手續,國土資源部門不得受理土地登記申請。未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占用農用地設立企業的,工商部門不得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