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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農社區財政管理局在省、市主管部門正確領導下,在市財政局黨組的直接領導下,緊緊圍繞財政管理科學化、精細化、標準化為目的,以健全改動“一卡通”工作機制,以鎮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為抓手,依法標準“兩稅”征管為重要,積極開展“服務發展年”活動。圓滿地完成了年度各項工作任務,并取得了顯著的成績。
一、大力鞏固和改動財政補貼農民資金發放和管理工作
2011年度1—11月共發放各類財政補貼農民資金198批次,103917戶,656153戶次,16490萬元,其中五保補助667萬元,撫恤(優撫)779萬元,農社區居民最低生活保鄣3145萬元,救災補助564萬元,糧食直補291萬元,種糧農戶綜合直補1291萬元,退耕還林834萬元,生態林補助1097萬元,社區干固定酬勞和誤工補助資金414萬元,庫區移民扶持資金361萬元,新型農社區合作醫療補助資金1482萬元,征地拆遷補償2335萬元,做到了立即、足額將198批次補貼資金(指標)發放到農戶。
1、改動了財政補貼農民資金管理考核措施,大力明確責任,創立了“分工科學,責任明確,層層負責,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形成了彼此配合,共同做好財政補貼農民資金管理和發放工作格局。
2、網絡公示、簡報通報促進度。為讓各鎮鎮領導和基層所管理人員都能立即了解本單位財政補貼農民資金發放情況,每來一批指標,我們在第一時間將在內網公示,并限定發放時間,每個月以簡報方法通報各鎮鎮財政補貼農民資金發放情況,從而進步了發放進度。
3、組織開展了財政補貼農民資金管理和發放工作專項檢查。為大力貫徹落施中央各項惠農政策,印發了《關于開展財政補貼農民資金管理和發放工作檢查的通知》自9月20日至25日,市農社區局組織人員分成4個檢查組分別對鎮鎮財政所(分局)的財政補貼農民資金專戶、會計賬簿和“一卡通”資金發放情況等檔案材料進行了檢查;通過檢查,全市財政補貼農民資金管理和發放工作遵循了“一線實”改革的原則:一是樹立了黨的惠民政策宣講落施到農戶的原則;二是樹立了惠民資金發放對象真實、準確、合理的原則;三是樹立了公正公開、標準透明的原則;四是樹立了整合集中、定時發放的原則;五是樹立了封閉運行,確保安全的原則;六是樹立了以人為本、方便高效的原則。詳細表如今:加強一線工作,標準一線操作,把基礎數據核準,把補助對象核實,著力增強資金分配的公正性和資金發放的實效性,最大限度地發揚惠民資金政策的積極效應。惠民資金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因此,我們對每一項惠民資金的發放范圍、補貼標準、補貼數額都嚴格審核,層層把關,做到公開透明、和平操作。每一項資金分配方案由財政所在鎮社區、組所在地的顯要位置上榜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接受群眾監督。為了讓社區民能夠立即獲知自己賬戶補貼資金的到賬時間,到賬金額以及補貼明細情況,加大基層干部和廣大農民的監管力度,進步查詢的準確性、立即性,我市在全省率先打造了財政補貼農民資金移動短信平臺試點工作,到11月30日止,共向農戶發送補貼信息89多萬條,從而使信息化惠農服務進一步人心,得到了廣大農民群眾的幫助和擁護。
二、依法標準“兩稅”征管。
2011年度我市“兩稅”征管在各級財政高度重視和房管、國土等有關部門的大力幫助配合下,在市鎮財政征管人員的共同努力下,依法征收,科學標準管理,做到應收盡收,共清理征收契稅、耕地占用稅4344.67萬元,占年度收入計劃的174%,其中耕地占用稅收入3075.14萬元,占年度收入計劃的205%,契稅收入1219.53萬元,占年度收入計劃的126.95%。我們的主要做法是:
1、為適應新形勢的要求,增強納稅人自覺納稅意識,營造良好的兩稅征管環境,增強責任意識和大局意識,我們大力利用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網絡等大眾傳媒,開展形勢多樣的稅收政策宣講活動,向廣大納稅人宣講耕地占用稅新條例和契稅新政策。
2、為嚴格執行稅收政策,增加兩稅收入,我們積極爭取土地、房產等有關部門的幫助,對近年來的兩稅征繳情況進行一次全部清查,對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兩稅應征未征、應繳未繳稅收進行清理排查,并采用有效措施,立即追征稅款入庫。
3、對歷年來“兩稅”征管材料進行了全部、系統的整理歸檔。
三、加大農社區集體“三資”管理,促進農社區集體經濟發展
根據中央和省市的統一方案和安排,從2011年4月份開端在全省范圍內全部推廣“和平社區務工程”創立,和平社區務工程中的一項重要工作內容就是進行農社區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的清理,為此,我們在市紀委的領導下,對全市農社區集體“三資”進行了清理、核實、確認、登記等工作,一是制定清理方案,對鎮鎮人員進行業務學習;二是選擇和平、和平兩個鎮鎮先行試點,做到了以點帶面;三是創立了領導組,不按時的到鎮鎮進行領導檢查;四是制定了一系列的相關制度、工作流程,以宣講手冊的形式印發發到24個鎮鎮和188個社區(社區);五是創立了“三資”委托服務中心,在財政服務大廳增設了服務窗口;六是統一印制了委托服務協議,督促24個鎮鎮“三資”委托服務中心與188個社區(社區)簽訂了委托服務協議;七是統一使用了“三資”管理軟件,對基層所管理人員進行了業務及軟件學習,并將清理的數據錄入到“三資”管理系統,全部實行了網絡化管理;八是統一印制了社區級收入專用票據和農社區“三資”委托服務中心專用票據,標準了收支行為;九是為24個鎮鎮財政所裝備了手提電腦,“三資”查詢觸摸屏、顯示器;十是組織人員到鎮鎮對農社區集體“三資”清理工作進行了驗收,2011年10月通過了省、市驗收,并得到了好評。通過開展農社區集體“三資”清理,摸清了家底,給老百姓一個明白,還社區干一個清白,有效地緩解了干群關系,為我們今后標準管理搭建了平臺。
四、積極開展創立標準化鎮鎮財政所(分局)兩基創立工作
為適應鎮鎮財政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貫徹落施財政部《關于發揚鎮鎮財政職能作用和加大財政指標管理的意見》和《和平省財政廳關于大力加大鎮鎮財政管理和領導意見》(財農社區【2011】111號)文件精神,實在改善鎮鎮財政所辦公條件,增強鎮鎮財政所公共服務才能,大力發揚鎮鎮財政職能作用,省廳從2011-2011年用三年時間改善基層財政所辦公條件,第二批全省500個創立計劃中我市和平鎮等9所被列入其中,為此,市局把鎮鎮財政所基礎設備列入重要議事日程。2011年新建和改擴建的9個鎮鎮財政所。我們任然把好一是“標準關”。按照“節儉實用、方便群眾、統籌兼顧”的原則,規定每個新建辦公用房建筑面積控制在540平方米左右,為民服務大廳面積不少于80平方米,并配置必要的辦公設備,二是嚴把“勘察設想關”。領導小組主要成員和平市發改委及當地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到現場勘察計劃設想,脅調征用土地、工程立項等事宜,把握工程設想方案。三是嚴把“項目審批關”。局黨組根據各鎮鎮財政所施紀辦公用房、創立用地和財力情況,廣泛聽取局相關二級機構意見,集體討論研究決定,報市發改委審批。四是嚴把“工程創立招標關”。局領導小組按施工圖紙,邀請紀律、檢察院、招標辦等社會中介機構組織招標,決不允許圍標、串標、評標不公現象。同時對重要設備實行政府集中采購。五是嚴把工程創立質量關。委托有監理資質的中介機構對項目創立實行全程監管。同時領導小組內設質量監督組,按時不按時到施工現場監督檢查。六是嚴把安全管理關。領導小組確定專人負責施工安全,督促施工單位設立安全員和安全保鄣措施,并邀請市安監局專業技術人員到現場領導。七是嚴把竣工驗收關。項目竣工后,局領導小組組織設想單位、質檢單位、計劃部門、監理部門和項目單位現場驗收。嚴禁弄虛作假、敷衍過關現象,發現難題,限期整改。八是嚴把資金撥付關。項目創立資金實行專戶儲存、專賬核算、專款專用,嚴格按工程施工合同實行報賬制三三三撥付,并留工程總價款10%的質量保證金。九是嚴把項目移交審計關。嚴格項目移交手續,局領導小組派員監交。工程結束后,局領導小組邀請審計事務所對項目創立情況實施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到2011年11月新建和改擴建9鎮鎮財政所先后交付使用。
五、認真做好“兩稅”征管工作,確保職能平穩移交
按照省、市財政的決定和要求,積極配合市地稅局,市編辦落施劃轉方案,認真做好契稅和耕地占用稅移交地稅部門的工作。目前為止,相關材料已整理歸檔,隨時移交。
六、認真做好鎮鎮財政所(分局)標準化創立工作
以財政部聯絡點和平所為標尺,確保了鎮鎮財政所基礎設備創立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任務,申報的和平、和平財政所被評為省級標準化創立先進單位;和平、和平、和平、和平、和平財政所被評為市級標準化創立先進單位。
七、大力加大鎮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
根據財政部《關于實在加大鎮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的領導意見》和《和平省鎮鎮財政資金監管措施》文件精神,結合我市施紀,制定出臺了《和平市關于實在加大鎮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實施措施》,并從加大鎮鎮財政預算資金監管、鎮鎮財務監管、工程類項目資金監管、上級方案專項補助資金監管、社區級財務監管、惠農補貼類資金監管等方面入手,逐項制定監管措施,逐漸抓好監管工作落施。創立健全資金監管實施機制,創立資金監管信息通達、公開公示、抽查巡查等標準化制度,搭建了監督鎮鎮資金平臺,并于4月在和平、和平、和平、和平四鎮鎮財政所先行試點,8月份在全市全部推開。到目前為止進入監管平臺項目達335個,資金達45856.9萬元(其中補助類資金16411.9萬元,項目性資金29445萬元)。
八、認真做好鎮鎮財政所工作人員的業務學習工作
為大力加大對鎮鎮財政人員的學習工作力度,與市委黨校取得聯絡并制定了《財政系統國家計算機等級考試學習方案》,對鎮鎮財政所共計103人分三期進行了學習,并參加了9月份全國計算機等級證書考試,及格率達80%,達到了預期成果。
九、認真開展十萬農戶大調查工作
根據省、市文件要求,制定并印發了《和平市開展“十萬農戶大調查工作實施方案”》,并將此項工作布置方案到農社區局機關及各鎮鎮財政所,現已圓滿完成了工作任務,并通過了省市驗收。
十、完成了日常性工作及省、市、市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任務。
2012年工作計劃
一、繼續做好財政補貼農民資金的發放和管理工作,加強監督管理,組織有關部門對2011年發放情況進行檢查,重要是對農社區居民最低生活保鄣、救災資金發放檢查。
二、繼續做好鎮鎮財政所(分局)基礎設備創立工作,實在加大對鎮鎮財政所基礎設備創立的領導,按照省廳的要求,做好第三批八個鎮鎮財政所新建和改擴建任務,確保鎮鎮財政所基礎設備創立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
三、繼續抓好創立基層所(分局)標準化創立工作。
四、繼續搞好鎮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改動相關監管制度。
五、繼續做好鎮鎮財政所工作人員的業務學習工作,為全部推行財政辦公信息化及財政補貼農民資金信息傳遞工作提供可靠保鄣。
六、大力發揚財政信息平臺作用,不斷改動和更新財政基礎信息。
七、完成日常性工作及省、市、市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