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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民委員會、村計生協會:
為加強外出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管理,使之走上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軌道。根據國務院批準制定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辦法》、《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及我鎮各村《計劃生育村民自制章程》“管理與服務”一章中的相關內容,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見:
一、指導思想
我鎮外流人口較多,必須在實踐中積極摸索和探討外出流動人口管理辦法,特別要改變對雙月服務人員管理不力管理不到位的現況,努力提高管理水平,抓源頭、抓跟蹤、抓反饋、抓制約。加強外流人口管理,促進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深入開展。
二、管理辦法
對參加雙月服務人員必須抓好外流第一關,采取“五個一”的管理辦法,即:填好一份申請表簽訂一份《計生合同》辦理一份《婚育證明》落實一項可靠的鄰里互助協議,尋找一個經常性的聯系人。以便于流動人員戶籍所在地和現居住地的雙向管理。
三、方法步驟
1、填寫個人申請表:根據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申請書內容詳細填寫清楚并加蓋村委員會公章。
2、簽訂《流動育齡人口計劃生育實施合同》
3、落實鄰里互助協議:外出已婚育齡婦女必須找三至五人為自己在外出期間承擔合同規定的一切經濟責任。包組村干部和計生專干作為見證人和鄰里互助人、聯系人員共同承擔外出人員外出目的的真實性。
4、找一個經常性的聯系人:外出人員必須找一個有電話或小靈通、手機能和自己經常保持聯系的聯系人。
5、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四、注意事項
1、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人員必須攜帶身份證、結婚證等
相關證件。
2、鄰里互助人員和聯系人必須攜帶身份證(或能證明證明自己
身份的證件)和村專干、包組村干部共同到鎮計生站辦理相關手續。
以上工作意見自制定之日起執行。希望各村民委員會、村計生協會認真貫徹落實。
××鎮人口與計劃生育領導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