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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縣各中小學、幼兒園:
為進一步深化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開、平等、競爭、擇優”進人、用人機制,吸引優秀人才從教,努力提高教師的整體素質。根據《*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縣機關、事業單位補充人員計劃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系統新教師補充工作的有關實際情況,提出2009年公開招聘新教師的實施意見,并經縣機構編制、人事部門核準,望認真組織實施。
一、招聘的基本條件
(一)符合《教師法》的有關規定,取得相應的學歷和教師資格。
(二)具有與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相適應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和身體、心理素質。
二、招聘的范圍和對象
(一)報考中學教師:主要為*縣生源,應屆全日制師范類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生以及取得相應教師資格條件、專業對口的非師范類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生(碩士研究畢業生和師范類畢業生達到優秀畢業生招聘條件的不受生源地限制)。初中緊缺專業可放寬到嘉興市五縣二區生源。職業學校的緊缺專業,教師資格條件和生源地等可以適當放寬。
(二)招聘幼兒園、小學教師:*生源,應屆全日制師范類、專業對口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三)未就業的20*、20*年*縣戶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畢業生也可報考相應的職位(戶籍以本實施意見公布之日為準)。
三、招聘的主要辦法
(一)優秀畢業生招聘辦法:
1、從優秀畢業生中錄用中學(職成教)教師。下列畢業生應聘專業對口的崗位或專業相近的崗位,在局指導下由學校組織考核工作:①碩士研究畢業生;②師范類本科畢業生(以入學時的分類為準,不含已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非師范類畢業生,下同)大學期間獲得校級二次二等及以上獎學金或三次三等及以上獎學金。
2、從優秀畢業生中錄用小學、幼兒園教師。下列師范類畢業生應聘專業對口的崗位,在局指導下由學校組織考核工作:①*生源本科畢業生且獲得校級二次二等及以上獎學金或三次三等及以上獎學金。②*生源專科畢業生且獲得校級一等獎學金二次及以上。
(二)應聘教師未達到上述規定獲獎條件的本(專)科畢業生,招聘工作由教育局在縣人事局指導下,按照公開招聘考試程序統一組織實施。具體實施辦法見附件(一)
四、招聘的程序內容
招聘工作的基本程序是:制訂招聘計劃;公布招聘崗位;接受應聘人員報名;審查應聘人員資格條件;組織考試、體檢、考核;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公示;辦理錄用手續等。其中:
(一)筆試與面試:
1、筆試的內容主要體現教師工作的特點和規律,符合實施素質教育和新課程改革的方向,重點考查應聘人員與教育教學工作相關的綜合業務知識和相關學科專業知識水平。
2、面試主要為教學能力測試,采用上課形式,重點考察應聘人員駕馭課堂教學、處理教材的能力及心理素質等。音樂、美術、體育、計算機學科及學前教育的面試采用專業技能測試與上課相結合的辦法進行。職業學校的專業課教師,除上課外,根據專業的不同要求,進行實踐操作能力測試。
(二)體檢與考核:
1、體檢。考試結束后,各職位根據總成績順序,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的,依次遞補。
2、考核。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己瞬缓细竦模来芜f補。
(三)公示與錄用:
考核合格后,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公示,公示期為七天。對公示期內存在異議,經查實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聘用或簽定《就業協議書》。未在規定期限內報到或簽定《就業協議書》的,視作自動放棄,補充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有關要求
(一)招聘工作嚴格遵守“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局成立面試專家組,負責整個面試工作。參加面試、考核的工作人員和專家應嚴格遵守人事工作紀律,如有直系、旁系和近親姻緣關系親屬參加應聘的,其工作人員和專家應主動申請回避。
(二)加強招聘工作監督力度。招聘工作接受縣人事局指導,縣紀委、局紀委對整個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加強檢查,嚴肅紀律,嚴禁殉私舞弊。對違反規定錄用的教師,將取消錄用資格,對相關責任人員,將按規定嚴肅處理。
(三)時間安排:
公開招聘新教師的需求信息20*年11月底前在*人事人才網、*教育網上。碩士研究生畢業或達到優秀條件的畢業生由應聘學校受理報名,局人事科負責資格審查,報名考核體檢工作在1月15日前結束;其余畢業生由局人事科受理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審查,報名工作在12月底前結束。考試、體檢和考核工作在2009年4月底前結束,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并公示、簽訂就業協議在5月底前結束。根據招聘情況,對仍有缺額的崗位納入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考。
(四)材料要求,應聘人員應提交的材料:
1、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其中2009年應屆畢業生提交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2、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其中2009年應屆畢業生可由畢業學校出具是否師范類的證明,專業對口的非師范類本科應屆畢業生提供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和相應的普通話等級證書。
3、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各類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畢業生在校學習成績證明;
6、20*年、20*年未就業的*縣生源全日制師范類畢業生,提交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就業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
公開招聘教師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強、社會和群眾關注度高的工作,各學校一定要以建設一支高素質教師隊伍為目標,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嚴格按照政策規定和招聘程序進行操作,堅持政策規定、程序方法和招聘結果“三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
本實施意見由局人事科負責解釋。特殊情況由局會同縣人事部門研究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