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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關于開展綜治“宣傳月”活動的通知》(順綜治[2009]3號)及南平市教育局《關于開展“平安校園”宣傳月活動的通知》(南教安[2009]2號)文件要求,結合我縣教育系統“平安校園”創建工作實際,制定2009年綜治宣傳月活動及“平安校園”宣傳月活動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關于建設“平安*”的決策部署,通過強有力的宣傳工作,營造聲勢大、氣勢足、氣氛濃的創建“平安校園”輿論氛圍,激發廣大師生積極參與建設“平安校園”活動的熱情,統一思想,凝聚力量,推動各項工作措施的進一步落實,為創建“平安校園”提供強大的精神動力、思想保證和輿論支持。
二、主要內容
1、宣傳黨的十七大和省市政府、縣委、縣政府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提出的任務和要求,進一步宣傳我縣開展創建平安*及教育系統開展創建“平安校園”活動的目的意義、目標要求、任務措施,提高全體師生的思想認識,增強“平安校園”的創建意識,把積極參與“平安校園”創建的各項活動變為廣大師生的自覺行動。
2、宣傳各校在“平安校園”建設中所采取的有效措施、創造的成功經驗和取得的明顯成效,及廣大師生創建“平安校園”、保一方平安的先進事跡和精神風貌,進一步推動各項工作更快更好地落實,把“平安校園”建設不斷引向深入。
3、宣傳安全意識,提高師生自救自護能力。以綜治及“平安校園”宣傳月活動為契機,對師生進行交通、消防、地震、防雷、食品衛生、游泳等活動的安全教育,開展自護、自救、防火、防災、逃生的防范自救等實地演練,使廣大師生掌握安全知識,減少意外傷亡事件的發生。
4、宣傳法律法規常識及有關規定,掌握《未成年人保護法》和教育部提出的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的六項措施,提高師生遵紀守法、治安防范、依法辦事的意識以及法制觀念和法律素質,積極營造創建“平安校園”的良好氛圍。
三、活動方案
(一)活動對象:全縣中小學校師生。
(二)活動時間:3月1日至4月10日。
(三)實施過程:
1、宣傳發動階段(3月1日—3月15日)
各校要充分發揮當地新聞媒體的宣傳作用,加強對宣傳月工作的宣傳報道,特別要發揮學校宣傳主陣地優勢,通過校園廣播、班隊會、國旗下講話等,向師生介紹宣傳月活動的有關情況。做到電視有影像、報刊有文章、廣播有聲音、網絡有信息。通過強大的輿論宣傳導向,營造濃厚的創建“平安校園”的宣傳氛圍,提高“平安校園”創建的知曉率、參與率和滿意率,讓“平安校園”的創建工作入眼、入腦、深入人心。
2、活動實施階段(3月10日—3月31日)
(1)各校以創建“平安校園”為中心,請綜治安全副校長、衛生指導員和校園治安人員到校講解法律法規知識,開展應急預案演練工作,組織學生進行法律法規知識競賽,開展社會調查,召開主題班(隊)會,舉辦“平安校園”演講會等活動,把“綜治宣傳月”活動開展得有聲有色、卓有成效。
(2)縣局與綜治辦擬于3月下旬舉辦全縣綜治及“平安校園”宣傳月活動啟動儀式,并進行“與生命牽手,與平安同行”演講比賽,并評出一、二、三等獎和優秀指導教師若干名。
(3)給合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活動,利用3月最后一周星期一安全日契機,各校開展形式多樣的“平安校園”宣傳教育,進行安全文化教育,傳授安全知識與技能,增強師生自護自救能力。
3、總結驗收階段(3月31日—4月10日)
各校在開展宣傳月活動的基礎上,認真總結推廣先進典型經驗,表彰在活動中表現突出、成績優異的先進集體和個人,寫出經驗總結,交縣局平安辦。
四、具體要求
1、各校領導尤其是綜治與安全第一責任人要高度重視本次宣傳月活動,認真組織制訂宣傳月活動方案,做到活動有計劃安排、有活動內容、有作用效果。
2、各校要以綜治與“平安校園”宣傳月活動為契機,結合創建“平安校園”的考評工作,認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集中解決好“平安校園”創建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
3、各校要在3月31日上交本次活動情況總結,以書面形式上傳平安辦。